我在七零当炮灰 第13章

作者:慕子夷 标签: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宋蕙兰死活要塞钱,几十张大团结非要塞到清萱手里。“英子,你还给轩轩买了衣服,又帮我照顾轩轩这么久,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今天我和光华来的匆忙,待到改日准备妥当,一定再登门道谢!”

  这两位已经熟练地互称名字了。

  “蕙兰,不用,真不用。轩轩这孩子可爱得紧,我喜欢他才给他买衣服,要是别人,我才不买呢。就这身衣服能花几个钱,你收着,路上买车票还要用钱呢!”清萱摇头,把钱给推了回去。

  这么一说,宋蕙兰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哪里是能用钱感谢的事情,于是提议道:“英子,我看轩轩也很喜欢你,不如咱们两家认个干亲?”

  认干亲,亦称“打老契”,民间有体弱多病的小儿,为求其健康成长,父母便将其认给人丁兴旺之家做干儿子,干闺女。也有找石磨,石碾,古老的树木等为干爹干娘的,以求其结实强健。认干亲之后,两家人的交往一般比较频繁,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都来的亲密。

  “可以啊!”清萱当即同意了,轩轩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有什么不好的。

  “妈妈,干亲是什么意思呀?”轩轩好奇地问道。

  “就是你以后要叫叔叔阿姨干爸干妈的。”宋蕙兰捏捏小家伙粉嫩的小脸蛋。郑光华今年26岁,宋蕙兰25岁,比陆维东都大些。

  普通认干亲,只需要让小孩子给干爹干妈磕上三个头,改口叫认,仪式就完成了。不过轩轩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宋蕙兰就和清萱合计着选一个黄道吉日,准备一个认亲仪式。

  三天之后,就是一个合适的日子。

  既然要认干亲,郑光华就不急着回去了,给公安局打了电话请假,又托人寄了钱过来,置办礼物。双方互送了礼物,轩轩改口叫了“干爸”“干妈”,正式认下了这门亲戚,一切尘埃落定后,郑光华才带着妻儿返回X市。

第三十章

  驻地的军人本来就是来自于全国各地,来随军的军嫂自然也是天南地北,有城市的,也有从乡下来的,性格各异。

  自诩是城里人的军嫂看不上乡下来的泥腿子,乡下来的军嫂也觉得城里人矫情,都是各自抱团。

  作为从乡下来的一员,清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了土包子,不仅清萱是如此,连来过部队探亲的秦晓云也是一样被嫌弃,遭到排斥。只是清萱比秦晓云要好一点的,不过看谁,清萱都是面上带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正是这个理儿。事实上,是清萱根本没把她们当回事。

  林建国和陆维东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在同一栋,但是相隔也不远。秦晓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又不愿意与同栋楼的军嫂唠嗑,主要是乡下来的她觉得那些人粗鄙,城里人的圈子又不好挤进去,就算是她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别人送过去,别人也不领那个情,只当秦晓云是在讨好她们,背地里就把东西给扔了。

  秦晓云想像以前在大队里一样偷摸到黑市做生意,可惜距离太远,门道还没摸清,就只能先把做生意的心思暂时搁置。

  虽然心情有些不爽,秦晓云也没有当着林建国的面露出来,只是每天变着花样给林建国做菜,做足了贤惠妻子的模样。

  早上,林建国吃完一大碗虾皮小混沌,还有一个分量十足的包子,擦完嘴,拿起帽子就准备出门。

  却听见秦晓云轻轻地问了一句,“对了,建国,你和那个陆维东不是都在这里吗?”

  “对,怎么了?你不是还和他媳妇一块过来的吗?”林建国把帽子戴好。

  “是的,我是想问问他家住哪?我这不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嘛,一个人待着也无聊。就想着找英子说说话,毕竟都是一个大队的嘛!”秦晓云把散落在脸颊的碎发别在耳后,细声细气地说。

  林建国没有多想,他还真知道陆维东分的房子在哪,直接告诉秦晓云地址,然后就出门了。

  秦晓云跺了跺脚,“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她想去远点找个同大队的聊天,说是一个人无聊,还不是因为这栋楼的军嫂太抱团,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人怎么连这都听不懂。

  洗了碗,又把桌子擦完,秦晓云才换了一身衣裳,带着自己做的一袋子小吃,跑去找清萱。

  这厢,清萱也才刚起床洗漱完,就听见有人在敲门,敲得还挺急的,开门一看,居然是秦晓云,穿着红白波点的布拉吉,像只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地站在门外。

  “是嫂子啊,快进来!”见到秦晓云过来,清萱有些惊讶,真没想到秦晓云会主动上门。以她和秦晓云的短暂接触中,就已经发现秦晓云看别人都带着莫名的高傲,自我感觉良好,初次之外,在秦晓云的眼中还有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沧桑,不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妇,倒像是五十岁开外的老妇人。

  “英子,我前几天正在家里收拾呢,忙得脚不沾地的。直到今天才有时间过来看看。”秦晓云提着东西拎着裙角就进来了。

  先是看了看房子的布局和摆设,和她想象的简陋寒酸不太一样,墙上不像其他房子是雪白的墙壁,而是清一色的淡黄,光滑的墙面还疏疏落落地画着几竿竹子,客厅和餐厅的桌子上都摆着木头花瓶,插着两只枝干嶙峋的木槿和飘香藤,淡紫色的木槿花隐藏在翠绿的枝叶间,清雅别致。

  “英子,这房子收拾得还不赖,看着怪好看的。”秦晓云施施然地坐下,把那袋子小吃放到桌子上,“这是我刚做的一点蛋黄酥,我带过来给你尝尝!”

  “都是胡乱收拾的,嫂子看得过眼,也不枉我忙活了好几天!”清萱翘起嘴角,自己的辛苦得到别人称赞,开心是肯定是开心的。

  前几天一直忙着准备认干亲的事,就这些东西,还是清萱抽空在空间里准备了东西,太打眼的不能拿出来,只能找些不显眼的东西。墙上是从库房里找的毛边纸画上竹叶还有其他,贴在墙上。

  桌子上的花瓶,其实是以前堂哥在民间淘来的小玩意,不值几个钱,就是看着精致而已。

  清萱又客气了两句,主要是针对秦晓云拿来的东西,客人带着东西来的,清萱也不能小气,就去厨房端了一碟子色泽乳白的龙须酥出来,“嫂子也尝尝!”

  对做菜的厨艺,清萱也许没有足够清醒的认知,但是点心是真的会做。

  秦晓云尝了一点,香酥可口、入口即化,味道还是不错的,她学过的菜品很多,点心这一项倒是没多少。秦晓云抬眼,看着眼前秀丽静雅的姑娘,心里有了一个想法,现在虽然还在抓什么投机倒把,可是事实上过几年,改革开放后,国家是鼓励大家做生意的。秦晓云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以后倒是可以从餐饮这方面入手,但是她的本钱是不太够的。做小生意是有点钱了,但是过够了苦日子的秦晓云,钱一到手,就想着买衣服买鞋子的,没存下来多少。

  “英子,我看你手艺不错,我呢,也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见识还是有那么一点的,要不咱们俩合伙开个店吧,就饭店。”秦晓云计划得很好,如果开店,那肯定是要奔着高端走的,这样才能赚到钱,她上辈子四处流浪打工的时候,见过一些很高级的饭店,不仅是卖菜,还有什么餐前饭后甜点,有的饭店的点心简直就是一觉,有的人不吃饭,也要专门去买一份点心,饭店的收入可高了。

  “开饭店?”清萱微微一怔,这话题跳跃的有点快啊。

  秦晓云兴致勃勃地开始游说,她可是经过新时代洗礼过的女性,虽然过的有点惨,但是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可不是嘛!咱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自己手里头有钱,用钱也硬气不是?你想想,都说民以食为天,不管到什么时候,都离不开吃,是不是这个理儿?咱们开个饭店一定能赚钱的!”

  民以食为天,亘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不用秦晓云说,清萱就明白,毕竟她的陪嫁中,就有一座酒楼,那盈利在各个铺子中绝对是占上游的。

  “嫂子说的有理,可是现在的饭店似乎都是国营饭店吧?”自己开的餐馆也有,只不过规模小,又比不得国营饭店肯用料,手艺又不如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赚不了几个钱。

第三十一章 合伙吧

  一个国家但凡想要繁荣盛世,那么压抑商人之举就不会是长久之计,严刑峻法适用于国家初期,现在别看对所谓的投机倒把打击得很是厉害,到后来肯定会慢慢放宽政策,只是看具体什么时候。

  这是清萱的想法,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做生意嘛,肯定要清楚行情,若是一个只有一时冲动想法的合作伙伴,实在是没有合作的必要。清萱尝了秦晓云带来的蛋黄酥,味道确实不错,想开饭店的想法已经有了初步的基础,就算是手艺一般,那后期还要招大师傅的。哪家酒楼的老板亲自来酒楼当大师傅炒菜的,没有这个必要。

  “国营饭店,迟早是开不下去的!”秦晓云先是嗤笑一声,又颇为自信地说,“现在别看投机倒把说出去不好听,其实还不是眼红别人有能耐赚大钱!这过几年啊,什么开店的,卖东西的,倒腾货物的都是能赚钱的!”

  正常买卖东西而已,其实当不得什么,很多人会举报投机倒把,大部分是因为现在的确紧致,也不排除有一小部分人得了红眼病,想使坏心思。

  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个什么集团就要垮台,垮台之后,什么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才是主流。现在有些做生意的苗头已经露出来了,租赁个小铺面开个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未来的事谁能说的准呢!”秦晓云说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管到什么时候,除了喜好揽钱的贪官,也就只有商贾之道最是生财。

  “等前面到以后就晚了,肯定是要走在别人才能赚大钱呀!”秦晓云想拉个人合伙,当然要尽力游说。

  秦晓云苦口婆心地一顿劝,从饭店选址到布置装潢再到菜品设置,是一一陈列出来。

  这些想法虽然有些粗糙,但也可以看得出来,确是做了长久打算,依照秦晓云的打算,是想以物美价廉的手艺打开市场,积累资本,然后一步步做成高端。

  清萱沉吟片刻才道:“嫂子的想法很好,基本上是趋于成熟的,那嫂子怎么会想到找人合伙呢?若是独揽收益,这可不是一笔小收益。”

  “我目前的资金有些不够。”秦晓云脸一红,有些讪讪,不过还是坦诚了自己的处境。合伙人之间,也许各自都有各自所保留的,可是该有的坦诚还是要有的。

  “嫂子是个爽快人!”秦晓云的坦诚,倒是令清萱高看了她一眼。见秦晓云的第一面,清萱对她的印象只能说一般,林翠莲也在说此人不能深交。只是,深交不深交的,和一起做生意也没关系,利益是最保险的纽带。“不过,我还有个问题,需要确认一下。”

  “既然饭店日后要走高端模式,那么具体是要针对哪一类人群?达官贵人,学者书生,亦或是商贾富豪?是要做成包厢,还是其他?”

  达官贵人矜傲,书生清高,商贾巨富。他们所喜爱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带来的收入自然是不同的。

  “啊?他们的钱不都可以赚吗?肯定是要做成包厢吧!那些大人物不都喜欢在什么包间里单独谈事情嘛!”这个问题,秦晓云觉得自己的回答很是圆满。

  这三类人全部聚在一起,那可真是热闹大了。

  清萱点点头,“只是,这样就要多花心思了。既然日后要走这个路线,那么从开始,就不能像路边摊贩靠拢。”

  路边小吃,味道胜在新奇,并不能长久作为主食。对于这种食物,自诩为大家教养的人不会吃这些,觉得有失身份。清萱本人,倒是不排斥这些,相反她还很喜欢街头卖的糖葫芦还有小吃。但是,身边的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街头叫卖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贵族的尿性,再没有比贵族本身更明白。东西再好吃,来自街头小贩的摊子,他们也不会吃。一个后期高端富丽的酒楼,若是前身只是个苍蝇馆子,估计也没人想去,因为觉得那是草根子出身。

  “可是,这样会不会开始没生意啊?”秦晓云有些迟疑,这个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去下馆子,价格订的贵了,会不会赔的血本无归?

  清萱微微一笑,手里没什么钱的就算是饿到不行,也不肯到饭店吃饭,相当手里有点小钱的才有那个闲情逸致。清萱还记得上次和陆维东一起去国营饭店,去吃的还不是手里有点小钱的。“愿者上钩罢了。”

  秦晓云有些不屑清萱的话,她觉得一个才刚出来的村姑怎么可能比她还有见识。只是她还想拉投资呢,这个想法就在心底过了一遍就抛之脑后,云淡风轻地和清萱讨论具体的计划。

  谈话过程中,秦晓云还让清萱叫她“云姐”,说是亲昵一些。

  中午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小秀了一把手艺。虽然清萱万般拒绝,但没抵得过秦晓云想要展示的想法,还振振有词,要合伙开饭店肯定要清楚她的手艺几斤几两,要不然也不能放心投钱。

  不用再跑一趟食堂打饭,清萱当然乐得省事,既然对方如此热情,那就只好笑纳了。清萱对做菜的热情其实还存在,只是让她偶尔做一下觉得是趣味,经常做那还得了。母妃说过的,偶尔洗手作羹汤那叫情趣,经常下厨,那算什么,又不是老妈子!

  陆维东同志呢,在清萱来之后,有幸第一次吃上媳妇做的饭菜,顿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强烈要求自家媳妇,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平时就去食堂打饭,实在不行,那就等他回来!理由如下:不舍得媳妇太辛苦。

  于是乎,清萱对自己的厨艺始终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当吃到秦晓云炒的干煸土豆和肉沫茄子时,清萱在心中大方地给出了赞赏,嗯,就比她本人做的菜差那么一点,就一点!但是说出口的仍然是溢美之辞,“云姐做的菜很好吃。”

  对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她有重生光环嘛!上辈子打工的时候,有个在后厨帮忙的小妹妹,是个小说迷,平时总喜欢看什么重生啊,穿越之类的小说,闲着没事还会说上几句,说是有一本的女主重活一世,靠着一手好厨艺,征服好多人的胃,然后开连锁饭店,挣得盆满钵倾。

  秦晓云觉得自己可能也是这种情况,不管是谁吃了她做的东西都说好吃呢,顿时更自信了。

第三十二章 商议

  已经有了要合伙的想法,接下来当然是要进行考察市场,勘察场地等一系列活动。吃完午饭,秦晓云就先回家了,两个人约好等明天去市里看看行情。

  开店当然不可能开在驻地了,驻地里有食堂的,放着一个物美价廉的食堂不吃,多花钱去下馆子,这在大多数精打细算的军嫂那里,是完全不会存在的事情。

  秦晓云离开后,清萱开始思考关于出资合伙的事情,陆维东的工资都在她手上,就算拿去开店,想必陆维东也不会有意见。但是,是她自己要去做生意的,没必要拿陆维东的钱,只可惜现在没有经济来源。

  生活不易,仙子叹气。清萱右手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看着花瓶中开得正盛的木槿花,秦晓云有句话,说得是真有道理,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唔,不能靠除了父亲之外的男人养。

  不是太想动陆维东的钱,那只好动用自己的嫁妆了。心神一动,摸了摸手腕的小痣,一个闪身进了空间。

  偌大一个府邸,依旧是鸦雀无声,清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脚步轻快地直奔房间拿了钥匙,再去小库房取东西。小库房放的都是金银财宝,除了银票就是金条。只可叹,银票在这个地方根本用不到,但是金条就不一样了,不管在任何时候,金条就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那金条并非是光秃秃的,上面还有精美的雕花,入手沉甸甸的,分量不轻。“看来还要靠这个换一点合伙的资本了!”清萱轻叹一声,等明天出去的时候,还要找机会问问黄金的价格再好兑换。

  等到晚上陆维东回来,两人吃完晚饭后,清萱才说了要和秦晓云一起做生意的事。

  “维东,今天同村林家嫂子过来和我聊了两句,是想和我一起合伙开个饭店。我想着反正在家里闲着没事,觉得这个主意还不错,你觉得怎么样?”虽然没打算用陆维东的钱,但是两个人是夫妻,做事之前沟通一下还是要好的。

  “晚晚,你是不是觉得在家里带着太无聊了?也是,我白天要出去,你一个人也确实会闷!想开店啊?可以啊,只是你们两个会不会太辛苦了?”

  一听同村的林家嫂子,陆维东就知道是谁了。

  军嫂们有的在家里带孩子,要不然就是喜欢聊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不仅仅是围绕着家长理短的军嫂可能就是像薛柠一样有自己的工作。除了在市里有工作的,也有的军嫂就是在驻地有工作,驻地很大,有很多军官都是有家属的,因此设置还算完备,有幼儿所还有小学、卫生所等。有些军嫂就是在这里上班,也有的是在食堂帮厨,不过名额有限。

  想到这一层,陆维东明白了清萱的感觉,颇为愧疚,他应该早点想到的,看看小学幼儿园缺不缺老师,帮媳妇安排好工作的。不过,清萱想开饭店,陆维东也不会反对……等等,开什么?开饭店?陆维东狐疑地看着清萱亮晶晶的眼神,“晚晚,你刚才说什么?你要和林家嫂子开饭店?!”

  声音硬生生提高了两个度,看到小姑娘淡定地点点头,陆维东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媳妇儿,你说真的假的?就你那厨艺还能出去开饭店?

  “有什么不对吗?”清萱对陆维东迟疑的表现很是不满,戳了戳陆维东硬邦邦的胸膛,娇嗔道:“我的厨艺难道还不够开店吗?能吃到我亲手做的菜那是那些爱吃饭的人的荣幸!”

  这语气中浸染充满了自豪,蜜汁自信。

  陆维东有种扶额的冲动,不是,媳妇儿,你这一脸骄傲的小表情是怎么回事?大手握着了不老实的小手,“确实是他们的荣幸!那可是我媳妇儿亲手做的!不过,开饭店是不是太辛苦了些?要不然我看看驻地里有没有空缺的老师名额?还轻松些!”

  什么食堂帮厨?陆维东不会考虑的,他媳妇娇娇软软的,怎么能吃苦呢?老师,就是比较轻松。

  “可是,这里不是只有那什么托管的幼儿园,还有小学吗?而且,这个名额资源应该很紧张的吧?我昨天和董嫂子聊天的时候,还听董嫂子讲,说是六连长的媳妇是初中毕业的,想要去幼儿园上班都因为人满了没去成呢!”作为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可不代表喜欢教人,况且太小的孩子哪能叫教吗?分明是要过去带孩子的!别看清萱对轩轩很好很有耐心,但是那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前提下,一堆孩子?不好意思,敬谢不敏!

  “这样吗?”陆维东倒是没关注过这个,但是没有老师的工作也可以找别的啊!开店他是不反对,林家嫂子也是同村的,林建国这个人品性也不错。清萱若是和林建国的媳妇一起合伙,倒是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开什么不好,开个饭店,好担心媳妇儿白忙活一场还要受到打击。

  “对呀!反正驻地里的工作都是抢手得很,你也没必要去费这个心,我开店也一样可以打发时间。”只是一个工作而已,没必要让陆维东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