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当炮灰 第54章

作者:慕子夷 标签: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不仅给了长命锁,周晗和金子杨还给这个才几个月的奶娃子包了红包,目测是很厚的一个。

  这一来,又是给见面礼又是塞红包的,好生热闹。

  萌娃成功地俘获了两个老人家的心,周晗抱着小小陆同志,恨不得不撒手。

  当天,陆维东回家之后,周晗才发觉对陆博衍长相的判断有误,小小陆同志的眼睛绝对是清萱和陆维东遗传下来的,但很神奇的是,小小陆同志的那双眼睛,又与金家男性的眼型神似。

  晚上是在家里吃饭的,原本金子杨是强烈要求出去吃的,就算是去食堂都好。不过一看,不用清萱和周晗下厨,那颗受惊的心才平缓过来。

  陆维东做的饭菜,获得金子杨和周晗的一致好评。金子杨此刻才能够理解,为什么清萱不经常在外面吃,还没被自己做的菜毒死的原因,好嘛,家里这是一个大厨存在呢。

  周晗,只是自己做菜不行,但不代表尝不出其他菜的好坏,至于她自己做的,那是味觉选择性失灵。

  清萱做的菜,其实也没多大问题,只是她喜欢尝试一些新奇的搭配,在接受不了这种搭配的人人看来,简直是难吃到了极点。

  在金子杨夫妻离开前,金子杨提出要清萱跟着去首都学习,刚好和他们一起过去,路上也不用担心只有一个人带着孩子不安全。

  清萱如果去首都学习的话,不可能把陆博衍留下来给陆维东照顾,他根本没那个时间。秦晓云呢,既要照顾林熠阳,还要忙店里的生意,也是顾不过来。那么她去首都的话,势必要带上陆博衍。

  去首都乘坐火车的话,有着轩轩的例子摆在那里,她哪敢单独带着孩子走啊。她虽然不是柔弱地一阵风就能吹到,但到底还是个没什么武力值的弱女子,万一遇见人贩子什么的,那可真的是完了。

  可是,有人同行,那就不一样了。

  清萱当即应下,并和秦晓云商议了一下,这次去,正好借机考察一下沈从兴初步调研过的一些位置。

  到了首都之后,清萱去学习时,陆博衍都是由周晗在带,周晗是在做审计工作,同事们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性格,都是和蔼慈爱的,对于办公室多了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家伙,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在周晗带着陆博衍去上班的第一天,小小陆同志,就凭借着自己超高的颜值,和乖巧可爱的性格,俘获一大批奶奶粉和阿姨粉。

  “周姐,这是谁家孩子啊?长得怪好看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穿着灰色中山装的女人看到周晗抱了一个小孩进来,立刻好奇地问道。

  大家都是多些年的老同事了,灰色中山装对周晗的家庭条件也清楚,有的人会嫉妒周晗到这个年纪依然可以保持那份从容优雅,可是一想到她的情况,再对比一下自己,那份嫉妒就荡然无存了。

  周晗只有一个孙女,这个孙女还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到十岁就没了,家里条件再怎么好又有什么用呢?

  “这是我小孙子,我们家小闺女的孩子。”周晗笑容满满,逗弄着怀里的陆博衍。

  诚然,周晗确实把清萱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所以,清萱的孩子,她是直接看作是自己家的孙子。虽然按年纪来算,是跟她孙女差不多大的。

  “哦——”灰色中山装的女人恍然大悟,前一段时间还见一个姑娘陪周晗逛街呢,“就是金大夫收的那个小徒弟呀。”

  “对。”周晗点点头,“这不是英子要跟着他们学习嘛,小家伙就我来带。”

  “这样啊!”灰色中山装点了点头,“不过,周姐,要我说,你还真是太好心了,徒弟家的孩子,你还帮着带呀,她要来学习,就把孩子直接给她婆婆带啊,还非得让你来带。自己家的孩子还让外人来带,就不怕别人觉得麻烦嘛?”

  周晗眉头微皱,淡淡道:“什么叫外人弘远收的几个徒弟,跟我自家孩子没什么两样。”

  灰色中山装正想说,自己家的孩子自己不带,却突然闭嘴了,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好提及别人的伤心事,周晗现在就是想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可是还有吗?

  这个话题,提出来,完全是往对方心里戳刀子,而且还是来回搅拌的那种。

  灰色中山装讪讪道:“周姐说的是,老话不是说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跟自己家一样的。”

  说完这个,立刻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周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呀?长得白白嫩嫩的。

  “叫衍衍,现在三个多月了,衍衍可聪明了,半个月前自己都会翻身了呢。”周晗相当自豪地说道。

  其实,这个时间会翻身完全属于正常范围,顶多比别人早个两三天。

  “衍衍这么厉害呀,有的小孩到四个月头上才能在大人的帮助下哎慢慢翻身呢。”

  一聊起小孩子,那话题是绝对的多。

第九十四章

  不久之后,首都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人民敬爱的主席同志于9月9日病逝于首都,这是继年初之后,全国人民迎来的又一次噩耗。

  而伴随着主席同志的离世,随之而来的有另一件喜事,那就是在次月的6日,造反派的阴谋被彻底粉碎,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了造反派的首脑及其骨干的一系列罪行,笼罩在全国人民头顶的那种紧张气氛一扫而空。从此之后,华国也将进入新的时代,那是巨龙腾飞的时代。

  造反派的消亡,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期间必定遭受了种种挫折,有无数人为之流血奋斗牺牲。

  在这一年结束之前,陆维东接到了工作调动的指令,从德州调往首都,而且摘掉了“副”的帽子,成功地又升了一级,这样的职位,对于一个才26岁的青年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陆维东对德州的感情很深,他从少年时期从军便扎根于此,在这里度过了很长的一段岁月,这里有他的战友,有他所不能割舍的许多。虽然已经有过预料,可是当调令下来的那一刻,心中涌现的是无尽的不舍。

  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人生便是如此,有聚就必然有散,这是他的选择,也是各位首长给的机会,他还那么的年轻,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陆维东突然出现在清萱面前的时候,清萱十分吃惊,“维东,你怎么突然过来首都了?是请假过来的嘛?不是说这段时间很忙吗?”

  发生了那么大的一件事,全国的军警力量都在戒严,达到了一种空前紧张的状态,德州,当然不会是例外。

  “现在已经好多了。”陆维东微微一笑,笑意氤氲了深如潭水的双眼,“晚晚,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调到首都军区了。”

  “嗯?”清萱一怔,德州本来就是属于首都军区呀,等等——她瞪圆了眼睛,惊喜道:“你意思是现在档案在首都?以后我们就在首都安家了么?”

  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啊,德州再怎么发展,都比不上首都的。而且,她日后就不需要专程跨省市出去学习了,这样就方便好多了呢。

  “对。”陆维东含笑道。

  “那我们就要搬家了呢。有分的房子吗?我们是像以前一样住在驻地,还是可以出去住?”清萱默默盘算起来距离的问题,如果部队分的房子离市区不远,那就是最好的。

  “离市区不是很远,不过现在可供选择的房子应该不是很多。”来首都第一件事,当然是要先去报道了,至于房子,其实和德州那边差不多。

  清萱道:“我们可以先去看看再决定,实在不行,就在外面住也是可以的。”

  “好,那就看具体情况。”陆维东说。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咱们家的东西全都在德州呢,岂不是还要回德州搬家?”

  他们在德州也生活了一年多,添置的东西可不少,已经不是陆维东以前的单身生活时的轻装简行。

  “我们先看好房子,再抽空回去德州搬家。”陆维东答道。

  “好。”清萱点了点头。

  “晚晚,衍衍是师娘帮忙带着吗?”陆维东知道清萱平时都会在医院学习,今天又是工作日,一来就直奔医院来找清萱了。儿子嘛,那是不用想,那么点大的小屁孩肯定不会带来医院,医院来往的都是病人,那么小的小孩子待在这里过了兵气也不好。

  “对。所以你现在要见他可是见不到呢。师娘到下午五点钟以后才下班的。”清萱笑得温柔。

  “那就过会儿再看他。”陆博衍从善如流地说道:“就是不知道过去了一个多月,他还认不认识我。”

  小孩子的记忆力没那么好的,只对经常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脸孔有印象,一旦时间长,肯定就要当成是陌生人了,特别小的时候还好,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不认生。稍微记点事了,又会喊人,突然碰见陌生人,肯定要又哭又闹的。不过,陆博衍现在还属于前者。

  “才多久啊,哪能忘记?”清萱笑言。

  今天的学习,有一部分知识是需要靠自己理解的,并不需要一直固定在医院。清萱干脆同金子杨请了假,和陆维东一起出去转了转,然后等到周晗下班的时候,直接去接周晗。

  周晗抱着陆博衍,春风满面地与同事道别。怀里的陆博衍突然激动起来,小手拉了拉周晗的衣领,兴奋地说着他的婴儿语。

  周晗正奇怪呢,下一刻就有一个柔和的女声传来,“师娘。”

  继而是一个低沉又有磁性的男声也同样叫了一声“师娘。”

  清萱出现在这里,周晗倒不是很意外,毕竟都在首都呢,远在德州的陆维东居然也一起出现了,这还是挺出乎意料的。

  “英子,东子,你们俩一起过来了?”周晗抱着陆博衍走过去,笑意温暖,“英子,今天倒是准时呢,你老师没拉着你继续在医院研究啊?东子,这是到首都来公干嘛?来首都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好提前准备买菜去。”

  周晗只以为陆维东可能是来首都公干,也没想到他是直接调到首都了。

  “师娘,我是下午同老师请了假出来的。”清萱道。

  陆维东说,“师娘,我工作调动来首都了。”

  “调道首都了?这可真是大喜事啊,以后英子就不用来回跑了。”周晗的高兴溢于言表。清萱的学习,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的,如果陆维东还是在德州,那是挺不方便的。

  “确实。”陆维东唇微微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

  “师娘,我来抱衍衍吧。”陆博衍见到清萱和陆维东过来,一直都保持在开心的状态,小手非常配合地张开,一脸求抱抱的表情。

  周晗如何注意不到陆博衍的动作,笑着调侃道:“好,看衍衍这表现,是想妈妈了呢。”

  清萱这边伸手,周晗放手,陆博衍就稳稳当当地到了清萱怀里。清萱轻柔地捏了捏小孩的鼻子,“衍衍今天有没有听阿婆的话呀?”

  陆博衍现在还不会说话,但是可以判断是大人是否在和自己讲话,然后就很乖地点头。

  “东子今天才过来是吧?现在还不算晚,可以去什刹海和南锣鼓巷玩一圈,晚饭的话,咱们直接在外面吃就行。”这段时间,金子杨和清萱都是在医院食堂吃饭的,陆博衍小宝宝只需要喝奶就好了,一个人做饭有什么意思?所以,周晗也就习惯了不做饭。

  “可以呀。”清萱说。

  然后,他们就开始出去玩,一路上,陆博衍又到了陆维东怀里,陆博衍很明显没有排斥的表现,高高兴兴地就抱住了陆维东的脖子,好一副父慈子孝的和谐画面。

  晚上,陆维东就暂时先住在了金子杨家里,第二天,夫妻两个直接去看了看可供分配的几套房子,首都分的房子,硬件条件上,是比德州还要好上一些的,但是剩下的这几套,要么是环境不好,要么是朝阴背阳的,只能选了一个位置相对可以,但只是一个两居室。

  这个房子,他们可以偶尔住一下,还是需要再找一下房子的。

  接下来的时间,陆维东又陷入了忙碌,搬家的事需要再搁置一段时间,房子里只是简单地添置了一些生活用品。

  而清萱则在学习之前,留意起附近的房子来。本来周晗是说根本用不着再买房子,可以直接住在家里不就好了?而且,在首都买一套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是清萱说,如果老家有人过来,还是有一套房子比较好。反正陆维东如果留在部队住,她肯定还是要回来住的。如此一来,周晗也就不再劝了,就帮着一起打听,但是一定是要离家里比较近的才好。

  正是天公作美,首都最多的是什么?是像金家这样的四合院,有一户人家,家里的房产可能多一些,然后小辈们不喜欢这种古香古色的四合院,更偏向于高楼,四合院没人住,就想着租出去。

  而这个四合院,正好离金子杨家里不是很远,周晗就带着清萱一起过去看一下房子的具体情况。

  周晗简单地跟清萱讲了一下位置,和那户人家的情况,“英子,那一家的房子位置还不错,离这边也近,你到医院方便,东子去军区也是很方便的。”

  “这家当初也算得上是家庭条件不错,所以家里也不止这一间四合院,在北城有一座小洋楼,他们家的老人没了之后,小辈们都不喜欢住四合院,这里就不是他们自己住了。上一任租户退租之后,也在寻找新的租客,刚好让我碰上。”

  这种所谓不错的家庭条件当然是比不上金家了,只是金家比较低调,除了苏州的老宅,其他的房产都在那十年开始以前陆陆续续地转手,换成金条藏了起来。

  “今天是直接约了他们到四合院里谈谈,咱们也可以看看房子的具体情况,如果合适,可以直接跟他们谈一下直接买下来。”

  “好的,师娘,让您费心了。”

  她们到那里的时候,房东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一副无框的眼睛,气度沉稳。

  那青年见到她们来,立刻扬起一抹笑容,“两位是要租房子对吧?我妈说今天有人来看房子,她刚好有点事情,就让我过来带着你们看一下。”青年笑得温和。

  “都可以,那我们先进去看一下房子?”周晗说。

  青年掏出钥匙,说道:“好。”

第九十五章

  青年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姓罗,然后就带着清萱和周晗进入院子,不管什么时候,租房子或者买房子,都是要实地观察一下的,别人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座四合院的布局和金家的相仿,可以看出主人和租户都比较用心维护。

  庭院以半旧不新的青石砖铺地,愈显古拙。

  院内种了好大的一丛菖蒲,叶丛翠绿,花朵端庄秀丽,香气扑鼻,现在已经是花期的末季了,所有的菖蒲都在竭尽全力地绽放出最后的繁华,那瓣端具洋红色条纹和黄色斑点的黄紫色的花朵,如同飞舞的蝴蝶一般轻盈地落于叶端,尽情地展示着自己亭亭玉立的身姿,愈发显得飘逸而隽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