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 第163章

作者:清供 标签: 豪门世家 西方罗曼 穿越重生

  如果不看他的脸,仅仅听声音,恐怕很难将他和英国人区分开。

  不但如此,格蕾丝还发现他识字,并不是那种社会底层的文盲。

  帕克能认出酒柜里各种酒的名字,还能根据客人的需要进行调酒。

  他还会根据客人的留言,把指定的酒送到其客人那里。

  也就是说,客人们写的便条,他都是能看懂的。

  “你曾经上过学吗,帕克?”

  “是的,先生,我在主日学校学习过写字。那里的神父和修女都是很好的人,他们不会因为我是个黑人而不让我进去读书。”帕克说道。(②)

  格蕾丝在纸上写下“bolo”、“fala”、“seka”等单词,递给帕克,同时询问:“你认识这些吗,帕克?”

  帕克的表情非常迷茫,“我想我不认识,先生。它们是人名吗?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单词。”

  由于是在主日学校学习的看书写字,帕克表示自己认识的词汇多数来源于圣经,剩下的就是一些简单

  的俚语,比如水手们经常会说的“行话”。

  他之所以会这些,还是因为卡文迪什先生以前是个水手,因此有几个水手朋友,偶尔会来酒吧喝酒。

  这些人有的时候喜欢和帕克开一些恶劣的玩笑,虽然帕克因为这些事很心烦,还和某个过分的水手打过一架,但是他自己也学会了一些水手的行话,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作者有话要说:①现实中确实有这么一家酒吧,只不过位置是在伦敦梅菲尔区。

  ②主日学校(Sunday School)是利用星期天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教育的慈善机构,后来也提供其他方面的课程。感谢在2020-11-25 21:36:38~2020-11-25 23:30:2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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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不老实的酒保

  当格蕾丝问起帕克会不会土著语的时候, 帕克立刻就否认了。

  他表示自己是个弃婴,虽然英国人确实因为他的肤色对他区别对待,但是他的同类也没有对他表示过什么善意。

  而且帕克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说到底, 即使他不算是英国人,说他是非洲人却也过分牵强。

  “前一段时间确实有几艘船带着不少非洲人上了岸,但是他们说的话, 我一句也听不懂。”

  问话期间, 格蕾丝一直在吧台附近转来转去。

  “你在找什么?”弗格斯探长问道。

  格蕾丝摆摆手,“你们继续说,不用管我。”

  “那些黑人到英国来干什么?”公爵大人对着帕克发问。

  非洲人几乎没有自己的船队,如果他们突然出现在英国,必然是有欧洲人带他们过来。

  “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那些船上下来的水手曾来这边喝酒, 他们说有一部分人是科学家, 特意带着那些黑人回来, 演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帕克说到这, 声音低了一个八度, “不过……他们也说了, 那里面也有不少奴隶贩子, 非法贩卖人口。”

  格蕾丝听了这话, 猜测伊登庄园附近那个土著乐队, 也是和那些人一起来的。

  这时格蕾丝走到吧台后面, 指着一个抽屉问道:“抽屉的钥匙在哪, 你知道吗,帕克?”

  “我想是在卡文迪什先生身上吧!”

  格蕾丝转头去看弗格斯探长,收到对方否定的眼神。

  “这个抽屉应该是存放现金的, 对吗?”

  “是的,先生,不过卡文迪什先生对这些东西看得很紧,我平时接触不到这些。”帕克的神色有一丝紧张。

  格蕾丝态度温和地往前走了两步,注视着帕克那白得过分的眼睛,“你今天早上是几点来的,帕克?”

  “六点,先生。我一进来就看见了卡文迪什先生的尸体,所以就赶紧跑去了警察局。”

  格蕾丝看了一眼外面的天气,“现在是一月份,今天是阴天,你过来的时候,周围一定还有些黑吧?”

  “是的,先生。”帕克不明白面前这个小白脸为什么对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问东问西。

  “你的提灯呢,帕克?”格蕾丝的脸突然冷了

  下来,“光线这么昏暗,你一进来就看见了躺在吧台后面的卡文迪什先生?”

  格蕾丝看着酒吧里的胡桃木色家具,再对比绅士们的黑色套装,一个人能在黑暗中一眼就看看卡文迪什先生的尸体,还是大半都被吧台挡住的尸体,这可真是不可思议。

  帕克立刻就要往外跑,被反应敏捷的弗格斯探长一把按在了地上。

  “你这卑鄙的罪犯!”

  帕克似乎是那种为了讨生活不怎么在意尊严的人,当发现自己被抓住之后,他马上就开始求饶了。

  “我发誓,卡文迪什先生真的不是我杀的!”

  “我再也不会相信你这家伙的鬼话!有什么话,到审讯室去说吧!”

  等加里警官把帕克带走之后,弗格斯探长一脸狐疑地看向格蕾丝,“你刚才是怎么发现的?”

  “放现金的抽屉钥匙丢了,酒吧老板经常会用到的账本也不见了。如果下毒的人想拿走卡文迪什先生的钱,完全不用费这么多功夫。”

  反正这种半夜发生的抢劫案,警察也不可能通过现场看出谁是作案人,劫匪又干嘛要把现场伪装成死者钱财未受损失的样子呢?

  “你的意思是帕克不是凶手?”

  “至少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格蕾丝说道:“帕克应该是昨天十二点过一刻第二次离开,他或许忘记了什么东西,所以半路折返回来,结果却看见了卡文迪什先生的尸体。”

  帕克原本就是在下班后突然折返,如果当时他报警的话,嫌疑最大的肯定就是他本人。

  恐怕帕克自己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就假装什么都没发现,打算若无其事地离开。

  然而帕克先生的尸体,让他动了点其他的念头——偷窃。

  帕克既然认识卡文迪什先生的侄子埃德蒙,那么他一定也知道埃德蒙就是个赌鬼。

  如果这家酒吧落在埃德蒙的手里,等待帕克的就只有失业了。

  这种时候,他选择从卡文迪什先生身上偷走钥匙,从放置现金的抽屉里偷走一部分现金,也就在格蕾丝的预料当中了。

  说完这些,格蕾丝突然蹲了下去,发现吧台下方有一颗轻微松动的钉子,在钉子上,有几丝细小的纤维挂在上面。

  她摘下手套,小心

  翼翼地把这几根布料纤维取了下来。

  公爵大人凑过来,“浅绿色的布料,看起来应该是女士的裙子。”

  “而且这位女士恐怕还倚在吧台上,和卡文迪什先生聊了一会儿。”

  酒吧里的三个人都若有所思。

  观察了一圈,没再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几人就乘坐马车,去往了苏格兰场。

  路上,他们看到一群非常有学者气质的人从一处别墅走出来,有的身边还跟着几个黑人。

  那些黑人和伊登庄园附近的那些土著人打扮得差不多,随身还带着那种木头制成的小鼓。

  “看来在这件事上,帕克并没有撒谎。”格蕾丝看着那些土著人,脸上并没有显露出什么表情。

  几人很快就到了苏格兰场。

  加里警官已经把帕克带去了审讯室,和另一个警察审问了好一会儿了。

  帕克交代,他确实是在十二点过一刻最后一次离开酒吧,只不过他一开始是在十一点半左右离开的。

  结果快走到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把住所的钥匙落在了酒吧。

  帕克无奈之下只能折返回酒吧去取钥匙,他回来的时候,大约是十二点过五分。

  “我当时提着提灯到我平时调酒的酒柜那里去寻找钥匙,路过吧台的时候,我被绊了一跤,差点扑倒在地。”帕克咽了一口口水,“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就发现卡文迪什先生睁着眼睛,躺在地上。我推了他几下,发现他已经死了。”

  帕克的手慌张无措地乱动,“但是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杀死卡文迪什先生,我和他没有任何矛盾!”

  “钥匙和账本在哪里?”格蕾丝问道。

  “在我住的地方。”帕克把自己住所的钥匙递给加里警官,“我从抽屉里拿了三十英镑,其他的东西我真的没有拿。”

  弗格斯探长冲着加里警官使了个眼色,对方就立刻带着人去帕克所说的地址搜查去了。

  根据帕克的说法,昨天夜里十二点过五分的时候,卡文迪什先生就已经死了。

  而从他第一次离开,到后来折返,中间一共有三十五分钟的时间,使得凶手有机会杀人。

  这时验尸官走了过来,敲响了审讯室的门。

  “死者确实是死于氰·化物中毒,凶手在他的酒杯

  里下了致死剂量的毒药,卡文迪什先生喝下去,不到一分钟就会暴毙。”

  总体来说,这一次的凶手不需要有多么高明的手法,只需要让卡文迪什先生放低防备就行了。

  从卡文迪什先生的社会关系来看,他本人几乎不做什么得罪人的事,除了有的时候拒绝赊账以外,这个人在周围邻居眼里,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这样的人的确不至于对其他人过多防备,毕竟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卡文迪什先生这样的人,不至于得罪一个人到让人给他下毒的程度。

  “犯案的人如果不是卡文迪什的远房侄子埃德蒙,那么就只有可能是给格雷厄姆写信的那个疯子了。”

  弗格斯探长想到这些,一张脸拉得老长,仿佛随时会跳起来把谁揍一顿似的。

  “至少这个家伙信守承诺,说十五号杀人,就真的是十五号杀人。”格蕾丝的嘴抿成了一条线,“我也会遵守游戏规则,把他送上绞刑架。”

  “走吧,我们先去火车站,见一见卡文迪什先生的侄子埃德蒙再说。”格蕾丝收起了平时那副温和的表情,冷着脸大跨步地往外走。

  三人到达埃德蒙工作的地方,弗格斯探长先向埃德蒙的上司出示了证件,然后才说出了他们的目的。

  听说被谋杀的人是埃德蒙的叔叔,铁路工的管理者当然不可能再阻拦什么。

  他把埃德蒙叫了过去,叮嘱他配合警察的工作,这才带着其他人继续干活去了。

  埃德蒙是个高大的年轻人,看起来比普通人强壮不少。

  正因为他年富力强,才能够在铁路局做工。

  见到格蕾丝三人的时候,埃德蒙正拿着手里的贝雷帽擦汗。

  一月份的天气还很寒冷,但是埃德蒙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连带着周围空气的味道都变得不怎么美妙。

  实际上,单从外表看,格蕾丝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看起来活力十足,长相也很端正的小伙子会是一个赌鬼。

  当弗格斯探长告诉这个小伙子,他的叔叔卡文迪什先生被人谋杀了之后,埃德蒙的反应很大。

  他的脸突然变得煞白,随后又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不可能的,对吧?我、我是说,约翰叔叔是个不错的人,我从不知道他得罪过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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