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原名格蕾丝 第38章

作者:清供 标签: 豪门世家 西方罗曼 穿越重生

  第二天,约瑟夫带着格蕾丝去往了苏格兰场,由弗格斯探长带领他们去了停尸房。(①)

  两具尸体被放在金属制成的床上,身上的血迹被清理干净,连衣服都没穿,只盖了一块白布。

  尸体,尤其是命案现场发现的尸体,已经很大程度不能算作一个人,而是一件证物了。

  格蕾丝立刻去了安德森太太的尸体旁,开始观察她的头发。

  安德森太太脸颊两边的头发,还残留着半散开的螺纹状的卷,这是目前非常流行的淑女发型的标志。

  这种发型将头发分了前后两部分,后面的头发以麻花辫的形式低低地盘成脑后,而前面的头发,则用湿润的亚麻布做成紧密的螺纹形状卷发,从中间分开发缝,分布在两颊,卷起的头发长度刚好到耳垂或下巴。

  这种发型十分精致,需要在前一天睡前把头发用白色的布条固定好,第二天才能呈现出漂亮的卷发。

  而安德森太太平时的发型,可就简单的多了,只需要把后半部分头发盘起,前面的头发中分,绕在丸子头上固定好就行了。

  这种发型相对庄重,正是是个教师的发型。

  只是现如今,安德森太太已然失去了庄重的权利。

  她的尸体光溜溜地躺在一层薄薄的遮羞布下,原本温柔美丽的脸蛋,被狠狠地砍了两刀,一刀从太阳穴到鼻梁,一刀从鼻梁到苹果肌。

  如果不是右半张脸还完好的话,恐怕警方都没办法辨认出她是谁。

  “让我疑惑的是这个……”弗格斯探长走过来,指着安德森太太的脸,“验尸官告诉我,她脸上这两刀,是死后补上去的。这让我有些怀疑凶手是个女人,她这么做可能是出于对安德森太太的嫉妒。”

  反而是安德森先生的尸体没什么可疑的地方,就像他们昨天分析的一样,安德森先生先被敲晕,然后被砍死。

  看完了尸体,他们按照昨天的约定,去了安德森太太的雇主家。

  安德森太太的雇主家在金融街,主人是一位姓珀西的蔗糖商人。

  几人到门口的时候,是房间女仆开的门。

  据说这是因为珀西一家的行李太多,因此把几名男仆都带上了。

  现在这栋小别墅里,除了男管家以外,全都是女仆。

  “安德森太太是礼拜一那天下午四点钟离开的。”负责清理客厅的女仆说道。

  “她离开的时候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吗?”格蕾丝盯着女仆的头发,问道。

  “我想没有,先生。她和平时一样,穿着严肃又端庄的黑裙子,提着一个小小的刺绣钱包,去了附近的公共马车站。”

  “她的发型是什么样的?”

  “发型?”女仆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奇怪于一位绅士怎么会在意已婚女士的发型,“我想和我的发型一致,先生。”

  “你当时看到她的正脸了吗?”

  女仆回忆了一会儿,不太确定地说道:“我不知道,先生。我需要工作,所以有时候只是能感觉到经过的人是谁就行了。我当时和她打了招呼,她也回应了我。”

  “我明白了,谢谢你。”

  弗格斯探长一头雾水地跟着她和约瑟夫离开了。

  “我们来了一趟,你就问了这么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有人说了假话。”格蕾丝敲了敲自己的笔记本。

  目前几个在礼拜一那天见过安德森太太的人,肯定有人说了假消息。

  或者说,他们之中有人被假冒的安德森太太、实际上的凶手蒙骗了。

  女邻居声称六点多看到了安德森先生和安德森太太,期间还和安德森太太说过话。

  而且她能详细地复述安德森太太当天的穿着打扮,这代表着她当天和安德森太太有着近距离的接触,足够她把安德森太太打量一番。

  安德森太太死前的发型,也符合女邻居的说法,那种精致的卷发,可以把耳垂露出来,让邻居看到她的小耳环。

  再加上弗格斯探长发现的那个小耳环,足以证明女邻居说的是真的。

  而女仆所说的话,却和女邻居说的互相矛盾。

  首先,安德森太太离开时穿着朴素,梳得是不露耳朵的发型。

  她四点钟离开别墅,如果想要在六点多时和女邻居碰上,而且还符合女邻居的描述的话……

  那么安德森太太就必须在两个小时之内完成换装、重做发型、去火车站接自己的丈夫、去餐厅订餐、然后徒步走回住处这一连串的行为。

  从时间上来讲,这是不可能的。

  再想想喂猫男孩的话——安德森太太八点多进家门的时候,还是一副女教师打扮。

  这说明三个人至少看见了两个不同的安德森太太。

  如果女仆和喂猫男孩看到的是同一个,那么中间四个小时,这个安德森太太一定去了什么地方。

  如果女仆和喂猫男孩看到的不是同一个,那么情况就会更加复杂。

  作者有话要说:

  苏格兰场本身既不是位于苏格兰,也更不负责苏格兰的警备。苏格兰场这个名字源自1829年,当时首都警务处位处旧苏格兰王室宫殿的遗迹,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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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白教堂

  时间到了礼拜日,格蕾丝早上很早就醒了,期望能在向公爵大人问好之后,离开别墅,和家人一起享用早餐。

  然而事实总是和设想背道而驰。

  “你今天不忙吧,格雷厄姆。弗格斯探长邀请我们去参加安德森夫妇的葬礼,在那里我们应该可以见到很多和他们有关的人。”公爵大人一边任由乔治帮忙穿上黑色丝绸马甲,一边看着镜子里的格蕾丝说道。

  格蕾丝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哦,今天是礼拜日,我想你有自己的私事要办?”公爵大人满含歉意地看着她,随后略带嫌弃地说道:“那么就让乔治陪我去吧!”

  乔治:“……”

  作为第二选择真是一件令人不爽的事。

  实际上,弗格斯探长选的日子并不好。

  目前全国几乎都是新教徒,礼拜日去做礼拜是必然的。

  而礼拜后的闲暇时光,几乎是所有人,尤其是劳工阶层和下层中产阶级人士,十分珍惜的休闲时间。

  让别人这个时候去参加葬礼,绝对算是一种令人厌恶的行为。

  更别提到场的人,还要在二月的冷风中观看下葬,为死者默哀。

  男士们倒是没什么,反正他们日常的穿着也是黑色居多。

  银行、律师事务所这些地方来来往往的职员,远远看去,就像殡仪馆送葬队。

  而女士们则要穿着黑色长裙,戴着黑色的外出帽和面纱,连配饰都要是黑色的。她们甚至还要根据和逝者的关系,选择不同样式的丧服,总体来说比男士们麻烦多了。

  诚然,上流社会有妇女不参加葬礼的习俗,但这一习俗显然不适合安德森夫妇。

  弗格斯探长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一次性把安德森夫妇的亲友聚在一起,方便询问。

  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格蕾丝都不想参加这个能够破坏她回家大计的葬礼。

  她含糊地应了一声,退出了房间。

  礼拜日!

  与家人团聚的礼拜日!

  格蕾丝登上双轮马车,“去衬裙巷。”

  “您确定吗,先生?”

  “我非常确定。”格蕾丝深深怀疑,自己刚刚说的不是去衬裙巷,而是下地狱。

  要不然车夫为什么会用这种见了鬼的语气说话?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管车夫多么不情愿,最终他还是把车赶到了衬裙巷。

  接过格蕾丝递给他的车资后,这家伙活像背后有一只地狱三头犬似的,赶着马车逃命似的走了。

  看看吧,有的时候,劳工阶级比上流社会的人更注重“阶级”。

  格蕾丝无奈地摇了摇头,找到了自己家的门牌号,恶作剧地连敲了两下门。

  “亲爱的,去门口看看,我想应该是有我们的信件。”(①)

  母亲安妮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出来。

  紧接着,格蕾丝听见了父亲的脚步声。

  门开了。

  “安妮,快来看看是谁回来了?”康斯坦斯笑着和门口的格蕾丝挤眼睛。

  安妮这才从厨房走出来,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抬起头向门口看。

  “哦!”她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

  “我的孩子!快、快进来!”安妮急切地把格蕾丝拉进屋里,上下打量她,用手抚摸着她的脸颊,久久无言。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猛得站起来,“炉子上的汤!”

  格蕾丝难得见母亲这样慌张鲜活的一面,“需要帮忙吗?”,她脱下外套,随手挂在门口的衣架上。

  “不,别进来,厨房里的煤烟会弄脏你的衣服。”

  礼拜日要穿着最体面的衣服去教堂,所以格蕾丝穿着自己最好的礼服,回到了家里。

  克里斯蒂一家现在住在衬裙巷的一栋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格蕾丝的父母住在较大的卧室里,爱德华和艾米丽的婴儿床也摆在这里。

  另一个小卧室,是他们留给格蕾丝的。

  虽然这样会让租金高出一些,他们仍旧选择为女儿保留一个房间。

  除此之外,这里只有一个小客厅以及一个小厨房。

  在伊登庄园住习惯了之后,这栋还没有总管套房大的房子,在格蕾丝看来,就有些拥挤了。

  然而自从父亲开店以后,他就坚决地拒绝了格蕾丝的后续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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