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欢姐发财猫 第90章

作者:李子谢谢 标签: 穿越重生

  赵欢欢避开王剑,进入小筝的异能空间,将一堆开过光的药品装入麻袋。

  小筝的声音响起来:“主人,那个孩子人品有问题。”

  “我知道。”

  “那你怎么还选择和他合作?”

  “骑驴找马啊。”赵欢欢说道。

  她不能停止赚钱,既然和李明终止了合作,就意味着每个月没有分红了,先将王剑当做赚钱的工具,只能是权宜之计,一旦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她就踹了王剑。

  小筝又说道:“你老是利用筝曲开光之术来治病,有违医道,且浪费了你掌握的医学异能。”

  “小筝,你说的我都明白,我只是在物色那个真正值得合作的人,当我找到那个人之后,我会委以重任,并将开光术封存,老老实实做药救人。”

  其实,赵欢欢早早就意识到自己失误了。

  一味用开光术,是唯心的,然而这个世界是唯物的,只有利用实实在在的药物去治病救人才是立得住脚的。

  她突然重生,的确有些急功近利了,许多事情并未处理得完美,好在小筝能及时提醒她。

  王剑百无聊赖喝了一杯茶,一抬头,就看见赵欢欢提了一个麻袋出现。

  “这里面装的都是给我的药吗?”

  “是给你的药,但是你却不能用它来赚钱。”

  王剑困惑,他和她合作不就是为了赚钱?

  “你要用这些药让你舅舅的药店彻底关门大吉。”

  少女平淡无波的语气却让王剑激灵灵一凛。

  李明终止了和她的合作,却没有另谋生路,反而继续开着药店,这是要利用她为他营造起来的名气继续赚钱。

  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

  对于一个叛徒,她当然是赶尽杀绝。

  既然你选择当一个情圣,不想愧对自己的妻子,那你就去当情圣好了,只是不要再利用她给的名气赚钱。

  然而,目前看来,李明分明就是鱼和熊掌想要兼得。

  她和李明结识的时候,李明治死了人,摊上人命官司,现在既然他们分道扬镳,那一切就要回到原点。

  她自然不可能让一条无辜的生命来祭奠这份关系的终结,那至少李明得身败名裂吧。

  王剑是个心思活络的,他“哦”了一声,说道:“我明白了,我用这些药去拦截我舅舅那边的病人,只要我们的药不收钱还能真的治好病,不但可以打击我舅舅,还能扬我们‘剑康药店’的名声……”

  “我要的是结果,至于过程你自己把握。”

  赵欢欢打发了王剑,便去马东和尚海鸥家里拜访。

  马东和尚海鸥向赵欢欢汇报了赵飞燕的学习情况,赵欢欢也趁机感谢了夫妻二人,并夸赞了二人的教学功底,顺道询问了陈个球在学校的任教情况。

  马东谈到陈个球目前担任学校五年级的语文教学。

  赵欢欢不由有些激动。

  前世,赵欢欢约莫记得陈个球发生过一件丑事,他和自己任教的五年级班上的一名女生家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两人闹掰后,那名女生的妈妈后来还申请将女儿调离陈个球的班级。

  不过这丑事并未大面积宣扬出来,赵欢欢也是偶然听到而已,具体是哪个年份发生的事情,赵欢欢也记不清了,没有想到此时,陈个球任教的就是五年级,那可太巧了。

  赵欢欢让赵大川上学的时候去陈个球班上打听是否有一个叫美日的女学生。

  赵大川带回来的消息是:有,这让赵欢欢暗暗有了把握。

  美日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女生,她的长相随了母亲,可见其母也是个有着几分姿色的女人。

  这女人还不是在田间地头干活的,而是在街上开了一家衣服店。

  一个有头脑,有脸蛋,又懂得享乐的女人,在镇上的男人心目中充满魅力。

  陈个球也是镇上的男人之一,还是这个女人孩子的老师,这就占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宜了。

  赵欢欢很快就打听到了美日妈开的衣服店的住址,她走进衣服店见到美日妈时,发现美日妈长得比想象中还要漂亮。

  美日妈的漂亮不是一种恬静的美,而是带着一种诱惑人的美,一双眼睛总是不安分的顾盼神飞着。

  一见进来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美日妈便没了招呼人的热情。

  她店里的衣服适合年轻女性穿,但进来的这位女顾客未免太年轻了些。

  赵欢欢也看出美日妈态度的变化,说道:“我是来给我小姨买衣服的。”说着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抽打着自己的掌心。

  美日妈的笑容重新回到了脸上,她仔细打量赵欢欢的衣着打扮,觉得这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买衣服还是要本人来试穿比较好。”美日妈热情说道。

  赵欢欢自己在店里的椅子上坐下,将一百元放到桌上,说道:“我小姨的身材和你差不多,你能穿的她就能穿,你替我小姨试穿吧。你知道的,如果我让我小姨来试穿的话,她就舍不得要我买衣服送她了。”

  美日妈立刻了解地试穿起衣服来:“你是要买一套还是买一件啊,如果买一整套的话是要裙子还是要裤子……”

  美日妈穿上一件玫红色棉袄回身就愣住了。

  茶几上已经放了三张绿油油的百元大钞,少女则淡定坐着。

  美日妈旋即笑道:“姑娘,你是要买几套衣服送给你小姨啊?一套衣服也要不了这么多钱,几十块钱就够了。”

  她店里的衣服一件也就二三十块,最贵的也不超过一百块钱。

  “我突然不想买了。”赵欢欢说道。

  美日妈的笑容僵了僵,她赶紧走到赵欢欢面前坐下,哄道:“姑娘,我们店里的衣服都很好看的,你小姨穿上一定会很漂亮的。”

  “我知道,我只是忘记了,我小姨最近并不在家。”赵欢欢说话的态度懒洋洋的,让美日妈内心本能涌起不快来。

  “虽然你小姨不在家,可你衣服可以买了等你小姨回来再送她啊,你看过年快到了……”

  赵欢欢笑着打断美日妈:“我还是买下衣服送你吧!你看你人就在眼前,你喜欢哪件衣服自己挑就是了……”

  美日妈有些尴尬,这孩子莫不是故意来耍她的吧?

  “小姑娘,我可是这家店的老板啊。”

  “那又怎样?你店里的衣服都留着卖了,你自己也未必能穿的上新衣服吧?”

  这说得倒是,开衣服店的如果进来的衣服都让自己穿了,那还要不要卖要不要赚钱了。

  美日妈坐正了,严肃问道:“姑娘,你到底到我店里来干嘛的?”

  “来和你做生意的啊,”赵欢欢将茶几上的三百块钱往美日妈面前推了推,“你开门做生意,卖衣服不就是为了赚钱吗?既然我也能让你赚到钱,还不用你出本金,你为什么要拒绝和我做生意呢?”

  少女好看的面容露出一丝笑容,令美日妈都呆了呆:眼前的姑娘长得比她女儿还要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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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揭发

  陈世典走进哥哥陈世团的家里,看到大侄子陈个球正和老婆如玉吃饭。

  “你爸你妈还在派出所关着,你们这当儿子儿媳的居然还有心情吃饭?”

  陈世典终于逮着机会奚落了大哥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大儿子,心里莫名舒畅。

  陈个球一口饭在嘴巴里顿时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如玉放下碗,说道:“二叔,瞧你说的,只有吃饱饭才有力气跑我爸我妈的事情啊,饿肚子不吃饭哪有力气跑?”

  如玉是陈个球的师范同学,两人发生校园恋情后,毕了业,如玉就跟随陈个球背井离乡来到镇子从教。

  如玉能有这么大的决心,都是因为色令智昏,陈个球长得高挑帅气,足以令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为之不顾一切。

  然而,生活终究不是爱情,婚姻就算不是坟墓,也不是保鲜盒。

  如今的陈个球已经不复当年的盛世美颜,其实毕业距今也不过数年光阴。

  更让人无力的,还不是外表的改变,而是品行。

  又或许,一个人的品行是稳定的,从一而终的,只是一开始,那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女孩并没有擦亮眼睛看清楚而已。

  此刻,听了如玉的辩解,陈世典老大不高兴:“我们男人说话,女人也插嘴,球啊,你们读书人真的没规矩。”

  这个二叔是个大男子主义,没文化,脑子里尽是些封建糟粕,如玉没少受他的气,偏偏还不能辩解,因为对方是个破落户,争辩起来,自己没有好处。

  如玉憋屈地闭了嘴。

  陈世典满意地看向陈个球:“玉如说你吃饱饭就有力气跑你爸你妈的事,你打算怎么跑?”

  陈个球嘴里的饭更吃不下去了,要不是吐出来浪费他就吐出来了。

  死命咽下嘴里的饭,陈个球说道:“我不是等二叔消息吗?阿虎怎么说?”

  陈世典越发满意了,读书有什么用?关键时刻还不是要他儿子出面?

  “阿虎说了,他有门路,前任所长拿他当自家兄弟看待呢,你阿虎弟弟也才十八岁,要不是到社会上混得早,哪能攀上这层关系?”

  陈世典得意着,陈个球却嘟哝了一句:“前任所长?”

  陈世典“啧”了一声:“你们读书人就是见识浅,人家现在调到城里了,高升了,管着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呢!放你爸你妈出来也就人家一句话的事情。”

  “哦,那就辛苦阿虎帮忙跑了。”陈个球不淡不咸说了一句就没了下文。

  陈世典等了半天,终于没忍住:“球啊,你就准备让你弟弟白跑?”

  自家亲伯父,还要敲诈一笔辛苦费吗?陈个球在心里暗骂陈世典和陈虎父子俩眼里只有钱,嘴上却只能说道:“自然不可能让阿虎弟弟白跑,等我爸我妈回家后,我就给阿虎弟弟包个大红包。”

  陈世典又“啧”了一声,指着陈个球的鼻子骂:“你真是读书读坏了脑子,自家兄弟要什么大红包,但是那位领导面前不能不表示吧?总不能让你阿虎弟弟两手空空去求人?”

  不是说领导把陈虎当自家兄弟吗?自家兄弟还要钱?

  陈个球心里冷嗤,面上却又只能说道:“二叔,这些我也不懂,你就直说要给多少钱合适吧。”

  谁知道这钱给了是不是拿去送领导,说不定陈世典和陈虎父子俩分了,别人也不知道啊。

  “我和你阿虎弟弟商量了,包小了,三千五千不好看,也不好意思去求人家领导,包大了,三万五万的,咱们也拿不出来,就送个一万块钱把。”

  陈个球来不及炸毛,如玉就先炸毛了:“这不是敲诈吗?”

  “怎么说话的?”陈世典不悦瞅着侄媳妇。

  陈个球也丢给如玉一个责备的眼神,含怨叫了声:“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