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227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至于怎么吃,季言之已经告诉了几个小童,这蘑菇即使洗干净用水煮放少许盐,味道都特别的鲜美。所以归家以后,几个小童就噼里啪啦缠着家人,让父母将刚刚采集的新鲜蘑菇用水加少许粗盐煮了。很快几个小童家里都飘荡着鲜香气味儿。

  这是村里百姓对于读书人的天然信任,所以才听了几个小童的叽叽喳喳,将蘑菇给煮了。果不其然,新鲜采集的蘑菇就和季言之所说的那样,鲜美无比,随后几个小童的家人就根据季言之教导的哪些蘑菇有毒,哪些蘑菇无毒的见天往山上转悠。

  一时之间,村里兴起了吃蘑菇的风潮。而这个时候,季言之已经投入了造纸中,表面上看起来一刻也不得闲。

  其实关于造纸,季言之已经做过很多次了,轻车熟路。问题是,每次做的时候都是不同人的身份。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季言之每回造纸在外人看来都应该是初次,对于真理的探索,而不是熟练的做出……

  季言之想了想,干脆就叫了还是半大小伙儿的堂弟,给他打下手。

  说起来,季言之这一世的年龄并不大,十八岁的时候,娶了十七岁的刘兰芝,如今三年多过去,季言之如今还不到二十二。在后世,二十二岁的年龄,有的还在上大学,有的还一团孩子气。而在古代,则都已经开始承担一个家庭的责任了。

  比如说焦仲卿,又比如说……

  有两个堂弟帮忙,‘进展’变得很快,不过数月,第一张洁白如雪的纸张就已经面世了。季言之继续制作,然后抄录一本老子的《道德经》加上几百张洁白如雪、韧性也很好的白纸和造纸配方,带上两名堂弟,豪不遮掩大大方方的入洛阳,将其献给了还在位的皇帝——汉恒帝。

  相比于昏庸荒淫,公开卖官卖爵的汉灵帝刘宏,汉恒帝还算不错。对于季言之所献出之物,龙心大悦,当即在殿上询问季言之想要什么赏赐。

  按照一般读书人的逻辑,自然是加官进爵,但是季言之不一样。他悠然一笑,回答道:“草民想在家乡开一家书院,只是家中藏书不多,用竹简刻录书籍太费时间,用蔡侯纸有太贵,所以草民才挖空心思,以蔡侯纸为基经过反复实验做出了韧性很好的雪纸。圣上圣明,可否容草民用这雪纸抄录宫中藏书,好为开书院育才之事做充足的准备。”

  季言之这席话,说得十分坦荡荡,将自己对宫中各类珍贵藏书的窥探之意表现得明明白白。而鉴于季言之这份坦诚,汉恒帝还真的不好拒绝,所以大方的給了季言之能够自由进出禁宫的腰牌,允他只有抄录宫中藏书。

  季言之就此在洛阳住下,随后不久,回了一趟老家,又回来继续帮衬季言之的两位堂弟带回来一件喜事,刘兰芝在季言之走后不久,就查出了身子。

  由于焦母喜欢刻薄儿媳的行为已经在族中长老们那儿挂了名,族中长老们对于焦仲卿(季言之)这越来越有出息,还想创建书院,教育族人之时顺便教育其他人的长房嫡孙,那叫一个满意。

  要说唯一不满意的一点儿,就是焦仲卿(季言之)目前无子嗣。

  这刘兰芝进门四年,才有了身孕,族中长老们可不得紧张起来嘛,特别是焦仲卿(季言之)带着两名堂弟前往洛阳办大事的时候,族中长老们就更加紧张了,唯恐焦母性子又左,在刘兰芝有了身孕的情况下磋磨刘兰芝。干脆就让焦二叔妻子,二婶住进焦(大)家,‘帮’着焦母一起照顾孕吐很厉害的刘兰芝,这样也能让远在洛阳的焦仲卿(季言之)放心一点。

  别说,季言之从两位堂弟口中听说这件事后,还真的挺放心的。

  “长老们这个决定做得不错,非是我这做儿子的,喜欢议论生母,实在是,母亲的性子太左了。”季言之叹息着道。

  两堂弟一起点头,可不是嘛。他们大伯娘的性子真的是……挺一言难尽的,不是说她不好,她对大堂哥这唯一的儿子还是挺好的,就是有时候做事情特别的小家子气,如今大堂嫂好不容易有孕,为了未来小侄儿/小侄女被大伯娘作死,可不得要请算是大伯娘克星的他们亲妈出面吗。

  “大堂哥,现在家里事了,当更加努力抄书了。”

  “嗯,你们也来。这样速度快点。”

  俩堂弟也是读书识字的,有他们加入,很快就有选择性的抄录了一本本宫廷藏书,基本上都是各类、比如说法家、道家、医家、特别是儒家典籍。这样浩大的抄书工程,即使季言之和俩堂弟的抄书动作很快,也基本耗时差不多一年多的时间。而那时,长子焦峎也已经出生好几个月了。

  而与前往洛阳,轻车简行没带多少行李不同的是,这回返乡开书院,季言之一行三人浩浩荡荡的带回一马车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在宫里抄录的藏书,将作为上溪书院的镇店之宝的存在。

  至于上溪书院,在季言之带着俩堂弟入洛阳献造纸术的时候,已经由身为村里正的焦氏长辈出面督造,如今已经落成,就等着季言之这位书院院长回来,正式开校。

  而季言之回来以后,选了一个黄道吉日,上溪书院就开校了。

  最开始上溪书院,招收的都是焦氏一族的族人以及上溪村其他未成年孩童。不过随着季言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博学显露出来,上溪书院越发声名远播后,慢慢地庐州郡、甚至周边其他州郡都有若干求学若渴的学子拜入了上溪书院。

  这和季言之提倡的有教无类有关。季言之身为不知道穿越了多少世的后世人,眼光自然不像当代人局限在世家与寒门之分。世家掌握绝大部分的资源所以人才辈出,而寒门往往要通过数倍的努力,才能出人头地。君不见三国时代,就是如此的。

  身处东汉末年,季言之其实并没有想过改变历史的。因为到了真正乱起的东汉末诸侯争霸时期,季言之已经花甲之年。只是这世间是有蝴蝶效应这个说法的,在就是无形的改变。

  上溪书院开办后,季言之就沉迷于养娃,兼教书育人。

  他和刘兰芝夫妻一辈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生子嗣三儿一女除了长子焦峎以外,性格温和稳重喜好文事外,其余的包括在将近四十岁时所生下的小女儿焦糖都是喜好舞枪弄棍的。

  而且最最让晚年的季言之想不到的是,小女儿焦糖成年之后偷偷摸摸跑去颍州,美其名曰游历一圈,就给自己绑架回来一位夫婿,姓戏字志才。

  季言之:“……”

  那么能,你咋不把鬼才郭嘉给绑回来,给我做女婿呢!

第222章 五代十国搞建设(01)

  残阳若血, 原本该是宁静幽然的小村落处处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儿。

  上空几只秃鹫盘旋,似乎对村子里满地的尸体垂涎不已,久久盘旋不去。

  就在此时, 几具尸体压着的地方动了动,很快,一名浑身是血,年龄大概在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挣扎着从尸体堆里爬了出来。

  少年郎眼神茫然的环顾周围。

  他的视线落在了几具暴露在阳光之下, 已经覆盖了不少苍蝇飞虫的尸体上。

  尸体上布满了箭头, 有的还插着断了柄的长枪。

  隐隐约约, 少年郎也就是季言之, 甚至能听到远处传来了撕杀呐喊声。或许,附近又有村落被贼子还要凶残朝廷官兵洗劫一空。

  季言之刚刚抵达这方位面世界, 却因为附身的身体已经死了多时, 记忆消散了大半,以至于他到现在还茫然甚至无措,所处的时代到底是什么, 但终归不是和平, 而是纷乱的古代。

  季言之低头看了看沾满了血迹,甚至已经凝结成块的衣衫, 刚准备取出空间里存放着的干净衣衫换上,就发现他的身体上其实也插了不下于数目二的箭矢。

  ——特么, 怪不得他附身的时候,尸体已经开始僵硬了, 三根箭矢根根插在致命的部位, 没有当场毙命都算是上天垂怜。

  季言之晒然一笑,可神色却说不出的阴冷,让人看着就会忍不住心生胆寒。

  “真是…讨厌, 别让我查出是谁洗劫了村子,不然…呵!!!”

  季言之先是从空间里摸出一枚能够快速恢复的丹药放进嘴巴里含着,然后单手握住箭矢,根根快速的拔起。血肉翻滚间,季言之额头已经被冷汗浸湿。

  季言之伸手快速的点了身体几处止血的穴道,然后用衣袖抹抹额头的汗水。

  此时红色残阳依然照耀着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的土地,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微风开始吹拂,就好像有无数惨死的亡灵在怒吼咆哮。

  “十七郎!”

  惊惶失措的声音从村外响起,一道身影随之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季言之转而看向她,很过了一会儿,才恍惚回忆起这是他嫁给山中猎户的族姐,十三娘。

  “十三姐。”

  季言之没有换下身上到处都是凝结成块血迹的粗布麻衣,整个人就像血池里捞出来的一样,看起来格外的恐怖可怕。

  十三娘却不觉得可怕,昨晚上战鼓鸣鸣、呐喊声声,她虽然因为嫁到山上猎户家,因而躲过一劫,但整晚都是胆颤心惊,惶恐不安。好不容易挨到天明,求得丈夫首肯,这才跑回了娘家……

  没想到,整个村子的人……

  十三娘嚎嚎大哭了起来。

  “十七郎,阿翁他们是不是……”

  季言之双目茫然的扫了十三娘一眼,尸首遍地,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吗。整个村子三百六十九户,老弱加起来将近一万余口人,活口只剩下他以及前不久刚刚嫁与山中猎户的十三娘。

  “十三姐莫哭。”季言之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叫上姐夫帮忙,咱们姐弟送阿翁他们和乡亲们最后一程。”

  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多的秃鹫飞来,在村子上空盘旋久久不肯离去。十三娘的丈夫,那位身上应该带着鲜卑血脉,看起来高高壮壮,有一手很不错箭术的壮汉,开始帮忙搬运尸体,集中一起,搭上木柴用火焚烧。

  火光冲天下,漫天的肉香味夹杂着尸臭味儿扑面而来。

  十三娘又哭得撕心裂肺,悲痛不能自已。

  季言之面无表情,看起来还好,只是那紧紧抿住的薄唇透露出思绪的不平静。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季言之的记忆很凌乱,唯一有深刻记忆的除了报仇之外,还有对诗人陈陶所做的这首《陇西行四首其二》 。

  季言之深深记得,村子遭受官匪袭击之前,十七郎曾因为私塾老秀才所念叨这首《陇西行四首其二》,而产生了报效朝廷的想法。可现在……去特么的报效朝廷,村子之所以往日的安详和宁静,只剩下满目疮痍和毫无生气的哀号,不就是比盗匪亡命之徒还要凶残可恨的官兵做的吗?

  季言之很想冷笑,可开口的那一刹那,发出的却是堪比野兽哀鸣的咽呜声。声声凄厉,让好不容易止不住眼泪的十三娘又开始哽咽直到无泪可流。

  “十七郎,今后有什么打算。”

  漫天火光渐熄间,望着跟尸体一起毁于一旦的房舍,慕容姐夫突然出声询问季言之。

  “还能有什么打算。”季言之撇头看向慕容姐夫,脸上血迹斑斑,在火光的照耀下,宛若杀神。“族人加上乡亲共三百六十九户,九千一百五十三口就这样死不瞑目,我焉能苟活于世不思报仇?”

  那一句句说起来并不算急促的话语如同惊雷,炸开了此刻只浮现于表面的安宁。十三娘擦干眼泪,恨声的附和:“十七郎说得是,家园被毁,不报仇雪恨焉能苟活于世。夫君若是怕妾和十七郎连累,正好在阿翁阿爹阿娘以及乡亲父老的骨灰面前与妾合离吧!”

  慕容姐夫因为十三娘的话,显得有些尴。“为夫何曾有这意思,为夫只是问问十七郎,好从长计议。”

  “先离开这儿吧!”季言之突然道:“离开这儿,再说未来该如何的话。”

  马蹄声从远至近,不管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乱,在古代大部分都是朝廷中人大范围使用。而且按照记忆,对村子动手的人就是官兵,季言之独自一人,对上不知为何去而又返的官兵自然是手到擒来。

  如今他身边有十三娘这位关系算起来比较亲近的族姐,以及见过几次面的姐夫,不是说他们是累赘,只是有他们在,季言之动手的话自然会碍手碍脚,所以只思考短短一瞬,季言之就做出了暂且躲避的决策。

  十三娘不明所以然,可自小活动于深山老林靠着打猎为生的慕容姐夫却是懂了季言之未说出口的提醒,快速的护着妻子卧倒在道路旁足足有一米多高的野草丛中。

  同样藏身于草丛之中的季言之手指动了动,却依然按捺住出手的欲望。

  骑着驽马,煞气腾腾飞奔在官道上的果真是比贼寇匪徒好不了哪儿去的官兵。他们在火光渐渐熄灭,化为了灰烬的村子口勒紧缰绳,纷纷停了下来。那血迹斑斑有缺口的长枪长刀,无一不说明他们前一刻所干的勾当。

  “那个小娘们可真够带劲儿,可惜不经玩,才玩了一两次就死了。”

  说着污言秽语的家伙,是一位穿着盔甲,看起来特别魁梧有力,脸上横肉重生的络腮汉子。他骂骂咧咧,显然是在回味被他凌虐至死的小娘子的滋味。

  他身边应该是他亲卫的官兵们纷纷附和,并说前往下个村落‘剿匪’时,一定搜罗滋味更棒的小娘子给他先享用。

  他们或许没注意到已经化为了灰烬的村子,或许注意到了却没有放在心上。

  他们打着‘剿匪’的名义在乡野四处烧杀抢掠,何曾在意过房舍烧毁的问题。只想着,上一波‘剿匪’的同事够狠的啊,不光将人杀光了,还把村子的一切都化为了灰烬。

  他们甚至大声说着,准备下次路过有人烟的村落时,也杀光抢光烧光。

  草丛里听到的十三娘恨得眼眶儿都红了,只恨不得扑上前一口一口咬死这些魔鬼。

  慕容姐夫死死的扣住了她的腰肢,甚至捂住她的嘴巴,就怕她咯咯响的牙齿被这群恶魔听到,遭了那被畜生凌虐至死的小娘子的运。

  俯趴在草丛中的季言之挨个,仔仔细细的将这伙恶魔的相貌记在了脑海中。又记住了他们离开的方向,然后对着十三娘说:“十三姐,我想杀了他们,要不你和姐夫先回山上,等我杀了他们后就上山与你和姐夫汇合?”

  十三娘摇头,“十七郎,一起好吗,我也想为阿翁他们报仇雪恨。”

  慕容姐夫:“那就一起,十七郎,我知道一味药,效果堪比蒙汗药,就生长在山上,我们一起去取它,然后想办法下在那些魔鬼的饮用水中……”

  季言之点头,同意了慕容姐夫这个提议。

  于是三人跌跌撞撞的上了山,在山中采集了慕容姐夫所说的那一味药——曼陀罗花。

  曼陀罗花有剧毒可致幻,在古代的时候,就是制作蒙汗药的主要成分。季言之没想到慕容姐夫所住的林子里居然就生长着曼陀罗花,另外还有色彩斑斓,一看毒性就很大的毒蘑菇,季言之当即就和慕容姐夫、十三娘采集了很多,将两者一起捣碎,取两者汁液灌进水囊中,密封好后,就稍作休整,打算休整好了,再一起出林子下山。

  慕容姐夫家有多余的衣衫,虽然对于现在的季言之来说,有点儿宽大。但季言之没说什么,只将长了的衣袖裤腿绞了换上。毕竟季言之身上的衣服不光破烂,而且沾满了血迹,除非季言之想暴露自己的特殊,取空间里存放的好衣裳换上。

  “先把伤口包扎一下。”

  十三娘就在家门口附近采集了一些止血的寻常草药,嚼碎敷在季言之身上几处伤处。

  季言之拔箭矢之前含在嘴巴里随后嚼碎吞下的丹药,治疗内伤效果可以说立竿见影,只不过外面的伤口依然需要敷药。

  当时十三娘找来,出于谨慎,季言之并没有拿出上等金疮药来包扎伤口,于是现在,就等来了十三娘的贴心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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