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想暴富 第11章

作者:鲸耿 标签: 穿越重生

  “呶你看,那里还有汤呢,打包起来,晚上用汤就一个黑面馒头吃了就行了。”

  京城里小餐馆的味道确实不错,柳映红仔细看过了,那些汤里还有剩肉和剩菜,打包回去,晚上还能吃一顿。

  于母或许是在京城里从没见过这样的,脸上的表情瞬间变的很尴尬,但又无可奈何,只能点了点头。

  出了餐馆后,于母只想带于晚晚走,其余的人并不想管,但奈何于镇英一直拉着于晚晚的袖子。

  “镇英,这是干啥呢?快让你伯母带着于晚晚走。”

  柳映红立马上去分开两个人,讨好地笑着,“大嫂,这女儿我们都替你养了这么多年了,你也该给我们一点抚养费吧。”说着搓了搓手。

  于母彻底是被柳映红打败了,在她这骗吃骗喝,现在还想骗钱。

  由于知道柳映红的本性,于母不舍地从包里拿出十块钱递给她。

  “才十块?大嫂,不说别的,你女儿这么些年吃的粮食也不止十块吧。”

  一看掏出十块钱,柳映红大嗓门直接吼了起来,路过的大家都感兴趣地看着。

  害怕事情闹得太大,于母又掏出十块钱塞给她,“我没有钱了,付完饭钱就剩这点了。”

  柳映红这才心满意足地收起二十块钱,拉着于镇英就要走。

  “于晚晚,救我。”于镇英不想走,带着哭腔叫她的名字。

  于晚晚觉得有些犯难,不论从那种角度出发,她都没有能力和资格去留下于镇英,只能把头扭向一边。

  于镇英被带走了,被柳映红直接带回了乡下不出意外的话,不久之后她就能听到于镇英嫁人的消息了。

第12章 十二章

  于晚晚的到来,让于晨晨觉得有些厌恶,凭什么这个乡下长大的女人要和她住在同一个房子里,这要是被她的那些同学知道了,她的脸面何在?

  “喂,于晚晚,我给你说,既然你来了这里就给我老实点,要是我同学来了,你就说你是家里新找的保姆。”

  于晨晨站在楼梯上,趾高气昂地看着楼下客厅里的于晚晚。

  “凭什么?”于晚晚不服,她也是于父于母的孩子,凭什么只有于晨晨可以享受这个待遇。

  “呵,你说凭什么,凭你是乡下长大的,没有教养,会给我丢脸。”

  “你...”于晚晚话还没说完于父就开口了。

  “晨晨,怎么说话呢?再怎么说晚晚也是妹妹,不能这样。”

  说完,又看了一眼于晚晚“晚晚啊,那个你姐姐就是这几年被爸爸妈妈惯坏了,脾气有点差,你包容一下。”

  听完这句话,于晚晚就笑了,呵,包容,惯坏了?那这几年这夫妻两个人到底有没有记起来过乡下还有一个小女儿啊!

  “这,晚晚啊,你别生气。”

  于母立刻装作老好人的样子,安慰她。

  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餐桌上摆着五个菜,还有一个汤,于母为了让她觉得自己没偏心,先给她盛了一碗汤,才给于晨晨接着盛。

  气氛压抑,于晚晚觉得有些好笑,凭什么这么些年于晨晨可以在京城里吃好喝好,而她也就是原主要在那个小山村里吃那么多的苦,怪不得原主会在小说中黑化,这要换做是她肯定也是要黑化的吧。

  “我就不待在这里了,我有自己的住处,不然在这里还要挡你们女儿的路。”

  饭还没吃完,她拉开凳子站起来和饭桌上的于父于母说着。

  一听她要走,于父和于母两个人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巴不得她走的那副模样。

  本来她还是想再恶心恶心这三个人的,但面对这三个人她连饭都吃不下去。

  “晚晚,你这就走啊,住的远不远,需不需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于父首先开口。

  她没说话,来的时候也没带什么东西,转身直接走了。

  于晨晨坐在位置上没起来,一听到她要走,吃的更欢快了。

  果然,她才是多余的,这里根本就没有她的位置啊。

  走在大街上,晚上还是挺冷的,一阵风刮过,于晚晚抱住了自己。

  “怎么不回去?”她刚感觉有点暖和时,回头一看是顾泽给她披了一件衣服。

  她朝顾泽笑了笑,“吃多了出来走一走,消化消化。”

  顾泽看穿了她,却没揭穿,“那你要不要去我家,挺冷的。”

  她摇了摇头,“不去了,我明天还得给你糖雪球,今天要回去做呢。”

  说到糖雪球,顾泽从衣兜里掏出几块钱递给她,“这个是你今天糖雪球的钱,差点忘记了。”

  接过顾泽手中的钱,又从中抽出一块钱给他,“这个呢,算作是我们合作的成果,不许退,退了的话下次就不找你了。”

  知道她嘴硬,也知道她脾气倔,顾泽没办法,从家里推出一辆女士自行车,“这个给你吧,不要拒绝,我知道你需要,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可以多给我抽成。”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因为要修文,所以更新的会少一些

第13章 十三章

  从进到于家再到离开,于晚晚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

  骑着顾泽给她的自行车,她感觉确实要比走路舒服,而且顾泽很细心,给她的是一辆女士自行车。

  买了明天要做糖雪球的山楂以后,又想到自己因为于晨晨还有于父于母的态度没有吃饱饭,又转身进了一家糕点铺。

  看了看店内的糕点,最终选择了自己一项不怎么爱吃的桃酥,因为除了这个,其余的她更不想吃。

  回去以后,天已经完全黑了,星星还挂在天空。

  又开始生火烧水,清洗刚买回来的山楂,等干完这些活后,于晚晚累感不爱。

  躺在冰冷的土炕上,她觉得这样不行,既然于家已经知道自己在哪里了,而且于镇英也走了,那自己就没有顾虑了,不如明天去街道上转转,看一看有什么店铺要出租的吗。

  最好这次就租一个带后院的那种,这样自己也不就不用每天起早赶路了,而且更不用顾泽费心帮自己卖了,至于郊区的这座小院子,就等着来年春天种些菜吧。

  想了好多,就连在梦中于晚晚都在找房子。

  大清早,天朦朦亮,隔壁养的公鸡已经开始打鸣了。

  坐在炕上揉了揉眼睛,于晚晚觉得自从来到这里后,自己的起床气已经被磨的一点都没有了,被隔壁这只大公鸡一吵醒就起床了。

  照例去厨房,先做好了糖雪球,准备送到蒋家去,没想到院里的大门被人叩响了。

  “顾泽?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她还在想,昨天没有和顾泽说好,今天送过去不知道顾泽在不在呢?没想到今天一大早顾泽就过来取了。

  已经过了九月份,天气开始转凉了,顾泽早晨骑着自行车一路上出了很多汗。

  一进门,被迎面吹来的冷风吹的打了一个冷颤。

  “昨天没和你说仔细,今天就早点过来取了,怕来的迟了你不在。”

  顾泽摘下帽子,头上都在冒热气,脸因为骑自行车红扑扑的。

  “你不用着急,我还准备给你送到蒋家去呢。”

  倒了一杯热水递给顾泽,把做好的糖雪球打包了。

  顾泽走后,因为没事干,看到门后自己之前借来的铁锹和锄头后,就把后院那块荒地翻了出来。

  翻了没有十分钟,她就开始嫌弃锄头太重,铁锹太钝,直接坐在地上的草丛里不想动弹了。

  “累死了,没想到干农活这么不容易啊,亏我以前还想到深山老林里去隐居了,那我岂不是去了没多久就饿死在里面了?”

  坐在地上,拔了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抱怨。

  “呦,晚晚,这么早就干活呢?”隔壁的奶奶趴在墙头上看着她,笑着说。

  为了表示自己没有这么懒,她又拿起锄头开始作秀。

  “对啊,奶奶,我想着早点翻,明年春天种的时候比较容易。”

  邻居奶奶笑着夸她,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有活力,有几分她当年的姿态。

  挥着锄头,直到老奶奶走远了,立马放下手中的锄头,看着因为自己不小心手没一会就磨出了一个血泡。

  本来想直接戳破的,可没想到一碰就疼,这可让她犯起了难。

第14章 十四章

  太阳到正中央的时候,于晚晚才把这些地挨个翻了一遍。

  把手上的血泡挑破后,因为条件有限,只能找块比较干净的白布包起来,然后就去了集市。

  这俗话说的好,不是冤家不聚头,出来还没溜达多少时间就碰见了于晨晨,昨天从于家出来后,她还在想怎么没有多踹这个女人两脚呢,没想到今天居然又碰见了。

  “呦,妹妹,你这是在这干什么呢?是不是买不起啊?要不要姐姐出钱给你买?”

  听着于晨晨这绿茶般的语气,她觉得自己昨天吃的那点不多的晚饭都能吐出来。

  “于晨晨,我一直想知道你是个什么牌子的垃圾袋,这么能装。”

  “你...”或许是因为旁边还站着一个男生,所以于晨晨没再怎么说话。

  “这位小姐,我看你长得这么漂亮,怎么还骂人呢?”于晨晨旁边的那个男生为于晨晨打抱不平。

  “你哪位?”

  听到她问,那个男生脸上带笑开始自我介绍,“我叫郑子穆,是晨晨的”,话还没说完,又看了一眼旁边的于晨晨,“青梅竹马。”

  听到这话的于晨晨,低头娇羞一笑,拍了一下郑子穆,“子穆哥哥,你老是在大家面前这么说,我会害羞的。”

  于晚晚此时的心情一言难尽,尤其是看到于晨晨那个娇羞的笑,而且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郑子穆应该就是原书的男主了,只是没想到男主居然是这样。

  “呃...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是她妹妹。”

  “妹妹?难不成就是晨晨说过的那个?”听到她说自己是于晨晨的妹妹,郑子穆脸上的表情立马变了,由最开始的兴奋转变为嫌弃。

  看到郑子穆这表情,她就知道于晨晨私底下肯定没少编排自己,不过她现在的只想暴富,其余的都要先排队。

  眼看着郑子穆对她失了兴趣,她觉得这样刚好,不用她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