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玖年翡
没人会不喜长得好看的人或物,特别是村子里搬入这么一户长相赏心悦目、待人和顺的夫妇,自然愿意多帮衬些。
在大家的帮助下,两人日子过的一日比一日好。
只是被沈氏样貌唬住一时的王婶,看不过村民的包容,想到自己辛苦带大三个崽子,家中大小事都料理妥妥帖帖,也没落得个比沈氏好的名声,自然不服,故而没少在人前人后的数落她。
到后来,村里起了些风言风语,说沈氏笨拙懒惰,怕是个富家千金,同家丁跑了去。
这些话进到沈青青耳朵,她生过气,倒不是气这些嚼人口舌的老妇,是气她自己什么都不会,平白拖累了阿洲。
说实话,以前在山头一个人住的时候没饿死,那是因为运气好,发现个旧宅,里面存的东西虽不多,但也够她当时用的,好在她会照料花草,之后种了些瓜果,自己吃的也不多,可以勉强维生。
好在上天是垂怜,让她捡到了阿洲。
虽然阿洲吃得多,但是个能干活的,小到缝补烹饪,大到盖房狩猎,每件事都做得妥当。
到现在青青还没发现有什么事是阿洲不会干的。
想到侧屋里阿洲走之前给她留下的满屋黑炭,青青暗暗在心中给她男人比了个大拇指。
有阿洲可真是好啊。
王婶眼睛顺着墙溜溜转了圈儿,发现这里哪儿哪儿都收拾的妥妥当当,实在没什么能挑拣出口的。
待想起自己敲门所为何事,赶忙把夹在腋下的纸封拿出。
“我听刘氏讲你会写大字,写的还挺好看,你看呐,我儿青牛头年儿要成亲,咱们村里的先生恰巧回乡,满村找不出个会写字的,今日婶子来就是想找你帮帮忙,给咱家写副对联儿,别丢了面子。”
“这……”
沈青青犹豫了。
她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穿书前,她是美术特长生,打小便跟着身为书画家的爷爷练字画画,之前记忆虽然没了,但写一手好字,画一幅美图,若家常便饭,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的事,换个人她便直接答应了。
只是王婶……
沈T栀子整理W青青不是个没脾气的,她清楚村里的流言蜚语是怎么来的。
她会帮忙,但绝不是这样答应。
王婶八面玲珑,瞧出她的犹豫,忙道:“上次我听你问怎么做鞋,想是你男人鞋子不合脚了,王婶儿我别的不行,做鞋子的活儿可是村里头一个,你若肯帮我写了对联儿,我帮你做一双便是。”
话音刚落,见沈青青从竹篾框里拿起出副厚实的鞋底,杏眼悠悠看向她。
“王婶,这是我自己胡乱做的,也不知知道纳的对不对,正好您来了,帮我看看吧。”
王婶心里哼了声,还没看鞋底如何,先数落道:“没人教还能把这么厚的鞋底缝在一起,已经很厉害了,只不过纳鞋底也是有技巧的,搞不好穿两天就……”烂了。
王婶说着说着没了声,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鞋底上。
麻线排的规规矩矩,也很密实,把鞋底勒得很紧,看上去哪儿像是第一次纳鞋底的人干的活儿?
王婶轻嗤一声,不知她从哪儿买了副鞋底,摆这装手巧。
“你自己做的?”
“是,看刘婶做了一次,我就自己摸索着来,您看还行么?”沈青青说话柔柔弱弱,颇为诚恳,王婶本是不信,可听她讲了,心底竟不自知的信了。
但听她提起刘氏,不知道哪儿冒出股气,突然想走,她把鞋底随意往旁边一扔,敷衍难掩,“挺好的,既然帮不上你,咱也不好求这个字,我灶上还炖着菜,就不多待了。”
刚起身,胳膊让对方一把拉住,王婶低眼,无意发现沈氏细白的指尖上明显有不少细小破口,怕是让针扎的。
到底还是个手笨的。
“婶婶可是在煮肉?”沈青青柔和一笑,王婶顺势坐了回去。
“实不相瞒,阿洲喜欢吃王婶做的腊肉,说您做的特别好,我手笨,学不来厨艺,想这两日他应该快回来了,如果王婶能分我一小块,我包您婚礼上的对联儿绝不丢面。”
王婶家的男人是屠夫,腌肉、腊肉什么的常年不断,一小块肉对她不值一提。
既是一块肉就能换回来的,可比纳鞋底容易多了,她当即应下,听沈氏仍在称赞她手艺,自己笑的也合不拢嘴,心情大好,非拉着她去家里吃顿晚饭。
难拒美食的沈青青刚跟王婶出了院门,见小路尽头走来一群人。
沈青青认出领头的正是跟阿洲一起务工的工友,心中一喜,踮着脚尖巴巴望着,直到人群走近,也不见阿洲的身影。
仔细问过,才知道阿洲几日前遇到个富贵打扮的男子,对方似乎有事求他,软磨硬泡的,让阿洲在饶州城里多住两日,工友看出沈氏忧虑,笑着让她不必惦念。
待人走了,沈青青扭对王婶道:“婶婶,我突然不太舒服,今日就不去叨扰了,腊肉也等我明日写好对联儿送去时再拿吧。”
“嗐,你这小心眼的,以为我不清楚你哪儿不舒服了?不就是你男人让别人留下,晚回两日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留在城里逛花楼了呢。”
王婶笑着,看沈氏面色越来越不好,遂而闭上嘴,扯着她胳膊要往自己家里走,沈青青摇着头,要往回走。
“就你一个人,又不会做饭,今夜就在我家吃了,你若要不舒服,就等吃完了再回家休息!”
王婶难得心情好,想邀人去家里吃饭,但见平日温顺娴静的沈氏面色坚定,婉言拒绝,心里不太痛快,终是作罢。
听王婶嘟嘟囔囔的走了,沈青青疾步回了屋,拿出个方正的粗布巾,麻利地收拾起东西。
她对自己的事向来心宽和顺,往日在山上独居吃不上饭的时候,也从未慌乱过,挑拣几个野果果腹便是,彼时遇到村里风言风语,她也只是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可阿洲是她唯一的例外。
他当初伤的有多重,沈青青历历在目。
那些刀剑的伤口干脆利落,处处杀招,不是寻常悍匪能留下的。
阿洲是有仇家的。
按照常理来说,他一个干粗活的爷们儿,哪儿会有富贵人家莫名强留他。
他怕是已经惹上了麻烦!
第2章 阿洲 我男人回来了
夜深了,屋外寒风瑟瑟,吹得窗棂咔咔作响。
烛台快要见底,火苗子摇个不停,映在桌案前提笔书写的沈青青小脸上,忽明忽暗。
她本是要走的,奈何天色见晚,风雪又不见转弱,只能等第二天再启程去找阿洲。
夜色漫长,心里惦念着阿洲,实在难以入睡,她索性爬起来把答应给王婶写的对联都写了。
笔下字字两情相悦,地久天长,可屋外天寒地冻,她的夫君还孤身在外,不知福祸。
想着想着,饶是再坚强,她也不过是个十七八的姑娘,终是忍不住哭了出来。
沈青青其实没有哭意,泪静静地顺着下颌落在红纸上,晕染一片,等她注意到时,已经晚了。
王婶给的纸头不便宜,沈青青稳住心神,揉了揉眼,提笔在晕湿的角落缀上一小角梅,恰巧盖住。
“红梅开并蒂,雪烛照双花”
她提下字,不由得想到初见阿洲时,林间红梅尚未落尽。
他一身玄色棉袍,奄奄一息地靠在野梅边,若不是走近了,见血浸透白雪,她还以为他周围堆落着的是红梅。
天晓得她当时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竟生拉硬拽地给这个魁梧的男人拖了回去。
依稀记得,男人身上洇出的血热烘烘的,染湿她了大半身。
血腥气怎么都洗不掉,她最后只好扔了那件小袄。
当时沈青青自己也混沌不清,更别说照顾病人,只依着直觉用热水给他擦净了身子,便对着他肩头一大片开放伤口惶然无措。
好在男人后来醒了,俊秀的脸冷若寒冰,像是天生的权位者与领导者,毫不客气的吩咐她上药。
她乖巧照做,再然后,他痛的昏了过去,三日高烧,痊愈醒来,他竟跟她一样,什么都忘了。
对啊,他什么都忘了。
连当初伤他的人都忘了。
沈青青笔下一沉。
阿洲可千万不要有事才好。
院内突而一声异响,沈青青骤然惊醒,警觉地起身,摸起角落里早就准备好的铁镰刀,盯着门口望了半晌,院里却没了动静。
她披上外衣,正打算去院里看看什么情况,风声卷着个清朗的男音飘入房内。
“青青,是我……你还没睡?”
是阿洲!
沈青青想也没想,立刻跑过去给他开门。
熟悉的身影随即出现在视线之中。
屋外的男人穿着身玄色斗篷,半张脸隐在帽兜之下,只能看到如刻的下颌与唇瓣。
真的是阿洲!
再回神时,男人已经把她手中镰刀接了下来,侧身挡在风口,拦住她想要抱来的举动。
“怎么穿这么少,快进去,屋外风大。”
沈青青听话的退了回去,没留意到阴影下,眉宇间的冰冷在见到她后骤然暖化舒展。
阿洲回来了,沈青青高兴得有些发懵,眼眶却娇气的酸了。
想他路途劳累,一定想擦擦身子,她揉了把眼,折身去烧水,人还没跑到炉子那,腰身一凉,被他横腰抱起。
“怎么连鞋子都不穿。”西洲蹙眉,说着,已经把人放回榻上。
青青被问得一怔,低眼瞧着沾上灰的白袜,小脸微窘,吐了吐舌,“以为是遭了贼,鞋子跌了来不及穿……”
她讪讪一笑,要起身,又被宽大的手摁了回去。
“躺在被窝里暖暖,我自己去烧水就好。”
西洲脱去她袜子,把被子盖好,正要折身去洗漱,见女孩圆润的杏眼惊意尚存,似是林间警觉的小鹿,正打量着自己。
冷着的心蓦地软下。
是他方才动静弄大了,本想着这么晚回来,妻子已经入睡,他先在偏房将就一晚,却不想雪太厚,意外踩上了木盆,这才吓到她。
妻子虽有刚毅果干的一面,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温顺恬静,是娇的。
瞧,眼眶都泛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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