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娘不是姐姐 第104章

作者:松鼠醉鱼 标签: 甜文 种田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就当是补偿了。

  “你今天出门坐车的时候很难受?”

  “是有点。”姜双玲把一个酸甜的杨梅咬在嘴里,香浓的汁水在唇舌间散开,她揉了下脸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知道自己怀孕后,就开始晕车了。”

  “在车上难受想吐。”

  “如果难受,暂时先别去了。”

  “你媳妇儿想去都没得去了。”姜双玲拿起另一个杨梅,把美术培训班发生的事情告诉他。

  “也正好,这段时间我在家里养胎,就是可惜白天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我会多陪陪你。”

  “不用了,我一天画画都能画很久,不需要你陪,再说还有隔壁的雪姝姐给我作伴。”

  她还有自己的事业要搞,在家把画稿画完,准备参加画展的画,如果薛梨以后写了新的故事,她还能画新的连环画。

  一封信件摆放在茶桌上。

  四周格外宁静,房间还残留着一点儿清雅的茶香,杯子里的茶水已经凉了。

  盘着头发的女人将一张白纸铺开,手拿毛笔在瓷碗中沾了墨,一笔一笔写下一行行黑色的字迹。

  墨字写了半页,心情却仍旧没有平静下来。

  女人看向自己写的那些字,不由得摇了摇头,此时的她终于写不下去了,转头看向茶桌上的那封信。

  这是小儿子寄过来的家书。

  她心情激动地拿回家里,小心翼翼地放在茶桌上,她想看,又没敢看,这封家书和她以前收到的不一样,让她有些慌乱。

  齐母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她的小儿子。

第76章 二哥

  虽是时过境迁,但赵颖华仍然后悔五六年前干涉小儿子齐珩的婚事,而她前段时间一时冲动又跟姚平琅提了齐珩的婚事。

  她并不想对儿子逼婚,只是希望小五能对自己的婚事上心,找到一个体贴合适的对象相伴终生。

  赵颖华原本出生于贫苦农家,原名赵小草,十几岁嫁给了村子里吃苦耐劳的穷小子,没文化的穷小子齐远粱后来参军立功当了团长,和别的男人不一样,有成就后他没有抛下自己的糟糠妻。

  赵小草也是个思想上进的妇女,自己主动积极参加扫盲班,识字学文化,后给自己改名赵颖华。

  他们夫妻俩吃过当文盲的亏,因此对几个孩子的学习教育抓得紧,家风格外崇尚学习和读书,结交帮助了不少文化大师。

  然而大儿子资质愚钝,在学习方面没什么天赋,二儿子中规中矩,三儿子四儿子调皮打闹坐都坐不住,只让夫妻俩头疼伤脑筋。

  老齐自嘲:“大老粗生下的儿子还是大老粗。”

  正当老齐夫妇为了调皮的老三老四发愁的时候,谁知道生完四子后第五年,意外有了幼子齐珩。

  那时候家里的环境条件比以前好了无数倍,夫妻俩也早已不是当初的穷苦农家文盲夫妻,赵颖华这次怀孩子的时候,以为自己怀的是个女孩,因此小心翼翼地保养身体,多吃水果蔬菜,就希望能生个漂亮白嫩的姑娘,她还学着那些有讲究的富贵太太,怀胎的时候给孩子听音乐念诗词。

  当时老齐盼星星盼月亮就盼一个乖巧贴心的闺女,家里四个臭小子已经伤透了他的脑筋,而四个哥哥也盼望着妹妹,弟弟什么的,他们齐家已经都多了。

  “妈,你吃点燕窝,养好妹妹。”

  “老三老四安静点,别吓着妈肚子里的妹妹。”

  ……

  ……就这么苦心孤诣地养胎十个月后。

  直到赵颖华把孩子生了下来。

  如她所愿,这孩子确实生得漂亮白嫩,奈何……他就不是个姑娘。

  当时的赵颖华:“!?”

  老齐:“???这我儿子???”

  老大:“妹妹?”

  老二:“弟弟!?”

  老三:“这么漂亮为什么是弟弟?”

  老四:“为什么妹妹变弟弟?!”

  ……

  他们齐家人的容貌都不差,当初的穷小子齐远粱,也是个浓眉大眼的俊小伙,一身军装英气逼人,赵小草虽然叫小草,没出嫁那会儿却是村里一枝花,就是人黑了些,说话带着股土味儿。

  头先的四个儿子,模样都不差,站成一排,个个英姿勃勃,想跟他们齐家结亲的多不胜数,而新出生的齐小五,容貌更是绝了,一跃成为全家最好看的那个。

  四个哥哥围在摇篮床边,全都恨不是个五妹。

  老齐也觉得自己的闺女梦破碎了。

  臭小子长得再漂亮,也是个将来讨狗嫌的臭小子,养了四个儿子的老齐,觉得养儿子就是噩梦。

  齐远粱去找一个有威望的老教授给小儿子取名,老教授见这孩子长得像个玉娃娃似的,送了一个“珩”字。

  齐珩刚出生的那两年,大概是齐家人最幸福的一段时光,一家人团聚,日子和和美美,更让老齐稀罕的是,他这个小儿子天资聪慧,过耳不忘,两三岁就能把唐诗三百首倒背如流。

  他们家终于要出一个文化人了!!

  不过,这孩子从小力气也很大,毁坏了很多玩具。

  赵颖华非常疼爱自己的幼子,这孩子也十分听话懂事,非常好养活,不吵也不闹,这让养过几个从小混世魔王的赵颖华喜极而泣。

  然而好景不长,幼子尚且年幼,赵颖华却痛失丈夫和长子,那些是在悲痛中度过的岁月。

  这段岁月中赵颖华过得浑浑噩噩的,等她回过神来时,当初那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已经变得沉默寡言,不爱说话也不爱笑。

  他很聪慧,不调皮不爱闹,完全不需要大人的管教,他十分优秀,旁的人都羡慕赵颖华能有这么个优秀卓绝的小儿子。

  赵颖华却在心头苦笑,她曾经养了四个鸡飞狗跳的混世魔王,为这四个臭小子操碎了心,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完全不用她操心的,却感觉自己跟这孩子的距离很远。

  小五长得俊,却是冷冰冰的,如同冬天里的雪,漂亮又冰冷。

  赵颖华有心想跟这孩子多说说话,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这孩子太优秀了,她自豪于孩子的优秀,却又担心这孩子的性子。

  怕他就这样冷冰冰的,遇不到知冷知热的人。

  因为是个村里的草丫头出身,赵颖华很羡慕也很喜欢知识分子书香门第教养出来的女孩,这样的女孩有学识有气度有修养懂讲究和浪漫,她知道很多男人都喜欢这种。

  那会儿林家主动起了意思,她就答应了,儿子虽然与她不亲不疏,却也听从她的命令。

  ……后来赵颖华觉得这是自己在痛失爱子下办出来的一场荒唐事。

  父母不应该做主孩子的婚事。

  两人离婚,她没有任何意见,林家姑娘喜欢上一个医生,她也支持对方去寻求幸福,奈何那医生花言巧语懂浪漫会写诗,人却是个花心的,不愿意被结婚束缚,只想着流连花丛。

  ……

  赵颖华也明白了,这种喜欢风花雪月浪漫事的姑娘看不上自己眼中优秀,却沉默寡言冷冰冰的儿子。

  于是姚平琅问她想要给孩子再找个什么样的对象,她就说找个农村的务实女孩子,踏踏实实过日子。

  她当时也是因着家里发生的几件事情起了冲动,冲动过后却又后悔了,作为母亲,她并不想这样,也不愿意逼他,齐越这孩子闹归闹,自己作为亲奶奶总能安抚住他。

  没想到小五在那边,直接快刀斩乱麻把婚给结了。

  上一回还是她催促了好几次,他才愿意回家,这一回却是很快处理好了自己的婚事,甚至结婚的那姑娘都没让她见一面,这孩子直接把结婚证都领了。

  他人更是直接过来以强硬的态度说要把齐越带走。

  齐越这孩子也绷着脸闹腾,一定要跟父亲走,赵颖华就算再舍不得,也让他把大孙子带走了。

  同时她心中也有些气闷。

  她气他随便娶了个女孩又不告诉主动自己那女孩的情况,又担心他跟这女孩相处不好,又怕自己的大孙子受委屈。

  齐越他二伯娘一开始在她面前好好说着肯定把越儿这孩子当亲生儿子看待,自己怀了孩子后,人还不也变了。

  她虽然没做什么事,可齐越这孩子敏感,却发现那些微妙的变化,知道要闹着找自己的亲生父亲。

  他亲伯娘尚且如此,更何况另一个姑娘呢?

  赵颖华叹气,大孙子走了两个月,她没怎么主动问那边的消息,心里总期望着那边先来消息,谁知道却没什么动静,儿子那边的回复永远是简短的几个字。

  问他怎么样。

  他说好。

  让他多说点。

  他说很好。

  这几个词把赵颖华一肚子的话噎得难受,即便说这几个词的是她一贯疼爱内疚的孩子,她还是忍不住感到气闷。

  但她心里清楚,这就是孩子一贯的性子。

  能说一个字,就绝不说两个字。

  赵颖华:“……”

  惜字如金。

  她再一次拿起沾了墨的毛笔,偏头看了眼桌上的那封信,这信非常厚实,仔细一摸,里面似乎有厚厚的几张信纸。

  以前小五寄过来的家书,从来都是薄薄的一张,如此厚的家书,她还是第一次收到,不免有点心惊肉跳。

  “妈,你干嘛呢?这会儿还在练字?”门口一个高大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一进屋就捞起衣袖,在脸颊边扇了扇,这些天可真热,进了屋可算是凉快多了。

  男人揭开帽子,露出光亮的大脑门,而后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仰头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转头却注意到了茶桌上的信封。

  “五弟寄来的信?”

  “妈你怎么不拆啊?”

  “我……我等会儿再拆,先练几个字。”赵颖华拿笔的手抖了一下,一滴墨汁坠落在白纸上。

  这些年来赵颖华修身养性,她书读不进多少,却是喜欢上了练书法,每天都会练字一段时间。

  “您练字什么时候不能练?五弟的家书更重要,拆开看看写了些什么?”

  “要是您不拆,儿子帮您代劳。”

  齐延作势就要去拆那封信,赵颖华连忙一手打了过去,“走你的,这是寄给你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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