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室退休生活 第44章

作者:十月瘦瘦子 标签: 种田 爽文 穿越重生

  我只是穿了件羽绒服,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

  他抬头一瞧,好家伙,大臣们都一脸羞愧和感动呢。

  戏精李二眨眼间就get到了那个点,他略微皱眉,目光炯炯有神地看向远方:“百姓们尚在忍受极寒,朕忧心不已啊。朕只愿着素衣,把百姓今日之况,时时铭记在心。”

  说完,一滴清泪在他的眼眶中凝结,要落不落的样子。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最爱逼逼的魏征纳头便拜,感动极了。有这样贤德勤勉的君王,真是大唐百姓之福啊。其余大臣们也齐齐跪了下来,能为了百姓挨冷的君王,古今能有几人做到呢?

  “贞观冬日着素衣”的传闻,被流传到宫外,赢得了百姓们一致好评。皇帝拒绝皮草,和他们同穿缊袍(其实是羽绒服,不是缊袍),真是让人有种心连心,共命运的错觉啊。李二陛下在民间的风评又好上了一个台阶,有嘴皮子滑溜的人,还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小诗,在市集中传唱呢。

  闻得百姓冷凄凄,

  贞观皇帝着素衣。

  天佑大唐日日暖,

  洒下阳光冬不寒。

  似乎有魔力似的,这段新闻流传开来后,这冬日的阳光也渐渐多了,长安人的身上也暖和一些。心情颇好,他们走到街上逛着,突然发现了城东开了一家成衣铺子,打出口号,说是卖陛下同款的羽绒服呢。

  羽绒服是什么?大家都没听说过。

  但是陛下同款的,这个倒是不难理解。

  有不缺钱的老爷和夫人上门一瞧,哟,这店里的东西看着真稀奇啊。那衣服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拿在手里非常轻,有点像填入丝絮的缊袍,但又和缊袍不一样。

  卢国公程咬金拉着一张大嗓门,一进店里就高声喊道:“你们这里有陛下同款的?要是敢胡乱蒙骗旁人,看我不拆了你们的店!”

  陛下心忧百姓,可不能让那些无良商贩借着名头来挣钱。

  “不会的,我们都是诚信经营。”店主是个年轻的后生,叫刘大麦,也是刘家村里的人。他是个会看眼色的,立刻从衣架上解下一件加大的羽绒服,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客官,可以试试穿着怎么样。”

  卢国公程咬金神开了手:“那我就姑且试试。”

  这衣服一上身,他就感觉到它太轻了,和厚重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 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 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 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 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 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 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 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 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 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 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 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 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

  他从妻子裴氏手里接过年幼的女儿,摸了摸这双软底的小鞋子,做工不错,填了羽绒不怕冷着脚,正适合儿童穿着。他有心逗一逗女儿,故意夸张地大喊一声:“哇,小五的新鞋子好好看哦!要不要送给耶耶穿啊,耶耶也好喜欢?”

  小五“哇”的一声哭开了,把魏征凑过来的脸推开。

  她的小骨骼正是柔软的时候,以成年人难以比及的柔软度,双手抱住脚不让人碰她的小鞋子。魏征看女儿那么容易就被骗到了,感到有趣之余又不免为她感到一丝担忧,“小五那么单纯,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五才一岁多,但是魏征已经在为她谋划了。

  他知道陛下有意抬举他,想和魏家结亲。陛下的皇子不少,甚至太上皇还生了一堆呢,若是小五嫁给那群只懂吃喝玩乐泡妞打架的富二代……那他真是想拿块豆腐把自己拍死啊。

  “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裴氏搭了一句,懒得理这个傻爸爸的男人。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陛下下旨难道他们家还能抗旨不成?“我们的小五生得好看,自然会有夫君呵护着她的。”

  裴氏是个标准的“颜党”,在她看来,颜即正义,生得美貌的,干什么都有道理。

  老公魏征就是因为年轻时候白白净净,五官俊秀,才被她一眼看上的。照她说啊,要不是魏征有张好脸,陛下整天被他烦着,早就翻脸了!

  生得好看的嘛,他骂人看着也赏心悦目,即使再生气,看着美人的脸,火气也能消了一半。

  不过这些话,裴氏没胆子对丈夫说。

  裴氏满意地看着女儿的小鼻子和大眼睛,夸道:“我们的小五真好看哟,比耶耶更好看,是不是?”

  最爱听人好话的小五止住了哭声,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她是个爱美的呢。

  裴氏摸了摸女儿的小脸,真嫩啊。这可算是她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了。她出自河东裴氏,是千年的世家大族,基因在容貌上的表达自然是不俗的。裴氏一族娶进来的媳妇个个都不差,生养出来的裴氏当然也是面容秀丽,五官端正。

  照着裴氏的想法,女儿只要不跑偏,肯定是长得美的。她的女儿这般美,普通人家肯定护不住,说不定要嫁去给王爷当妃子呢。

  “当王妃也好啊,比魏征这个穷打工的有钱多了。”裴氏在心里暗暗嘀咕着。

  魏征的工资不算多,他又是偏向爱惜羽毛那一挂的,连“孝敬”都不怎么收。裴氏虽爱重自己的丈夫,但是这老公挣钱不给力,和其他做王妃和国公夫人的小姐妹比起来,她说没有眼红那都是假的。

  这羽绒衣服和羽绒鞋子都不便宜,裴氏精打细算一番,才买了。

  她在心中叹了一句:“若是我的小五嫁的好,花钱就不用愁了。”

  小五看到阿娘似乎有些不开心,她握住了裴氏的手指,笑得不知愁的模样。裴氏和魏征看到女儿开心,相视一眼,也快活起来。

  他们一家都不知道,小五的大福气在后头呢。十多年后,小五成功嫁入“豪门”,小五帮着婆婆打下一片商业王国,钱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数字罢了。

  如今暂且不提。

  开春了,山上的香椿树都开始发芽了。萧依依吃着大鱼大肉没胃口,就瞄上了树上的嫩芽,这嫩绿带红的一大片,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啊。

  香椿炒鸡蛋、炸香椿、香椿拌豆腐,甚至做成香椿酱,用来拌面拌饭都超好吃啊!

  香椿嫩芽的香嫩可口,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是农村春天常见的一道菜。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自然都这一口熟悉的风味都颇有怀念。被萧依依这么依说,李渊也有点馋了,这时候正是第一茬香椿芽,集中了一年的养分,味道和色泽都是最好的。

  他把钩子绑在竹竿上,带上菜篮子就出发了。

  “老爷,你这是干什么去啊?”在农场里除草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到了他,连忙打了一声招呼。村里的人都说李家老爷最疼老婆了,一把年纪的还体贴极了。

  李渊指了指山脚下的几棵香椿树,招呼了一声,“来不来,摘香椿芽,可以用来做菜吃呢,挺新鲜的。”

  能吃的?

  大娃子和小娃子都眼前一亮,能进肚子的都是好东西啊。虽然他们这一代的不缺一口吃的,但是“能吃”这个字眼,对于时人而言,还是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我们也要去帮忙呢。”大娃子举起了小手,追了上前,小娃子拔腿跑回家,那家伙去了。

  大娃子没吃过香椿芽,对这种大自然的味道非常好奇。他是个不怕生的,小嘴吧嗒吧嗒的讲着话,听李渊描述说得比炒肉还好吃,顿时眼睛都睁大了。

  “肉多好吃啊,这叶子当真有那么好吃吗?”大娃子见小娃子还没过来,“嗖”地一声爬到了树上,比猴儿还快。他刷刷刷地往树下扔,连李渊的钩子和竹竿都排不上用场。

  大娃子摘了好几把,他怕把这树撸秃了,还留下了中间的小芽。小孩足足爬了好几棵树,摘了两三斤,才停了下来。“老爷,这里够了没?”

  “够了,够了。”李渊在树下接着一大篮子香椿芽,一闻,嗯,千年前的香椿树和千年后的没什么区别,应该做菜都是可以的。小娃子眼巴巴地看着哥哥,爬树好像很好玩啊。

  李渊看出来这小孩的心思,往小娃子的小脑瓜糊了一把,不许这小孩爬树。天快要黑了,要是小孩自己玩耍不小心跌了下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要去我家里吃饭吗?”李渊提起地上的篮子,笑着邀请道,“有肉有菜,管够。”

  他快要当爸爸了,看着机灵的小男孩也有几分移情。大娃子和小娃子身上干净有礼貌,他也喜欢这样的小孩。

  “好哇!”“嘻嘻,谢谢老爷!”

  今晚的饭菜,依旧是由李渊做主厨,做了一道香椿炒鸡蛋和一道炸香椿。为了欢迎两个小客人,萧依依还去村里割了两斤肉,做了一大碗肥嫩鲜美的红烧肉。

  香椿芽的硬梗去掉,洗过焯水后,再捞出来拧干水分,切成小丁,然后打入葱花、鸡蛋和少许盐,在热锅里翻炒做熟即可。香椿的清香味都被炒出来了,李渊稍微烘得干一些,带出了一股焦香。

  而炸香椿也不难,把挤干水分的香椿挂上面糊,用旺火热油炸到六七分熟,再开小火慢炸,变成金黄酥脆的样子。

  “好香啊。”大娃子扒在厨房门口,油那么贵,家里课不兴让他们吃油炸食品。“夫人,我们可以尝尝吗?”

  萧依依笑着把装满炸香椿的盘子放到了正中央,“吃吧,刚出锅,小心烫嘴呢。”

  她这话说得迟了,心急的小娃子早就捏着一块炸香椿往嘴里丢,烫到了舌尖却舍不得吐出来。小孩红着脸忍了半晌,才咔吱咔吱地嚼碎,外脆里嫩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炸面皮里加了鸡蛋和少许胡椒粉,老香了,给他一种吃肉的错觉呢。

  小娃子吃到了美味,仗着自己年纪小,撒娇道:“夫人,这真好吃,我可以带些回去吗?”

  家里的爹娘还没有吃到呢,他们吃到炸得脆香的香椿芽,一定会很开心吧。还有刚长牙的三弟,不知道能不能啃得动香椿芽呢。

  “小娃子真孝顺啊。”萧依依喜欢这样的乖孩子,她和李渊两个人本就吃得不多,便拿着一个瓷碗装起来一小半,喜得两兄弟连连道谢。

  不过香椿再好吃,比起肥嫩香甜的红烧肉,还是难以匹敌。大娃子和小娃子看懂红烧肉上来了,转往肉块夹,吃得满嘴流油都停不下来。这李家老爷的手艺真是太好了,比他们的祖母黄氏好上百倍不止。

  红烧肉拌大米饭,配着清香可口的炒香椿芽,众人吃得一脸满足。

  要不是刘大勇在村里喊娃娃的名字,这两兄弟还不想走呢。

  “大娃子,小娃子,你们去哪里呀?快回家呀,吃饭了!”

  “欸,耶耶,我和弟弟在夫人家吃饭呢!”大娃子跑了出去,喊了一声,又快步地跑进去萧依依的院子里,扒拉了两口肉。他生怕耶耶要他们立刻回去,少吃两口就亏了啊。

  唉,这肉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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