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凉盏
包括她紧闭的双唇。
*
按照昨日的情形,乐安本以为亲吻过后就是一场晨间运动。
毕竟她都感觉到了睢鹭的冲动。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说是亲亲,就只是亲亲,温柔地亲遍乐安全脸后,睢鹭最后在她额间印下一吻,然后道:
“好了,起床吧,公主殿下。”
乐安:……?
乐安的眼神不自觉地往他身下瞄。
睢鹭却伸出手,捂住她的眼睛。
“好了,不许看了。”
因为再看……就真的起不来了。
这一刻,睢鹭深刻地理解了为何会有“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这句诗,并与诗里的君王产生了深刻的共鸣。
*
虽与不早朝的君王产生共鸣,但睢鹭到底不是个“昏君”。
于是,曙光还未被霞光替代时,乐安和睢鹭便已从床上下来,分别穿衣洗漱。
“驸马,请更衣。”
那边,乐安终于漱了口,吐出满口酒臭,然后又十分自觉地伸开双臂,让侍女为她套上衣衫。
而屋里团团站着好几个侍女,一个侍女见乐安这边已经围了两三个侍女,而那位新任驸马,却孤零零一个。
于是,特别有眼力见儿的侍女便眼疾手快地拿了睢鹭的衣裳。
然后,笑地特别标准地对睢鹭道:
“驸马,请更衣。”
衣裳抖开的架势,就好似要等着睢鹭像乐安那样,乖乖伸出双手一般。
只在五岁前被亲娘这样伺候着穿过衣裳的睢鹭:……
“公主,我有话对您说。”
于是片刻后。
“哈哈哈哈哈哈!”
终于可以随便张口的乐安,毫不给面子地放声大笑。
笑归笑,驸马情理之中的请求却不能不听,于是笑完之后,乐安便挥挥手,叫侍女们退出去了——原本还想留一个梳头的,但她看一眼睢鹭,眼珠一转,便连那个梳头的也没留。
睢鹭也不在意乐安的嘲笑,终于不再有人跟盯着三岁娃娃似的盯着自己穿衣,他自在了许多,松了一口气,看向乐安脸上仍止不住的笑意,他也笑了。
“我不习惯这样。”
乐安止住笑,点点头。
虽然长顺总叫睢鹭“少爷”、“少爷”的,但严格来说,睢鹭还真算不上什么少爷。
在乐安当初查来的资料中,睢家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户之家,几代积累积攒出百亩良田,又咬咬牙在现成置办个铺子,铺子生意好了,又咬咬牙将独子送到县学读书,就连长顺这个“书童”,似乎也是当时睢家父母见别的那些进出县学的学子们个个都有书童,为了不让儿子太丢面子,才让长顺跟着睢鹭进出——而以长顺的身体状况,除了叫睢鹭一声少爷,别的也并不能为睢鹭做更多了。
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睢鹭,自然不会像乐安一样泰然自若地被仆从簇拥。
所以,笑归笑,乐安并非不能理解睢鹭的心情,笑也不是笑他出身,而是笑——
“你还挺有趣。”乐安笑着对睢鹭道。
“我曾见识过跟你一样出身贫寒的人,以往别说仆从簇拥,甚至还有自己曾经就是仆从的,但是……”
乐安轻叹一口气,“但是,当他们登上高位,成为人上人后,却似乎并没有什么局促,甚至,比生来就富贵的人更加泰然自若地享受富贵,更加享受被奴仆簇拥的感觉。”
这样的人,很多很多。
也是这样的人,曾让她吃尽了苦头,跌够了跤。
乐安曾经满以为,自身经历了贫苦的人,便不会再忍心看旁人同自己一样深陷贫苦,于是,对那些寒门出身的学子,她不光是看中他们无根无系好收买掌控,更对他们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期望他们能个个成为为民请命的好官。
然而……
乐安摇摇头。
那时年轻啊。
耳边忽然又响起睢鹭的声音——“公主不怕我成为那样的人吗?”
乐安抬头,便见睢鹭已经自己穿好了衣衫,方才侍女为他拿的是一袭翠色衣衫,于是此刻他站在那里,修长挺立,便如一株挺拔的翠竹。
即便不看脸,也能叫人满脑子都是如“玉树临风”这样的词句。
于是乐安不觉又看眯了眼。
——她的驸马,怎么这么好看啊!
不过,咳……
欣赏美色归欣赏美色。
乐安轻咳两下,竭力恢复正经的面容。
“我不怕。”她笑眯眯地说,“应该是你怕才对。”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睢鹭已经不再是此时的睢鹭,那么,最难受最害怕的,肯定还轮不到她,毕竟那是他的人生,而不是她的,因此,无论如何,她的前面都还有一个他自己。
况且——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保证,但乐安就是莫名地、直觉地相信。
睢鹭就是睢鹭,不会变。
这很可能又是她的一次盲目轻信。
毕竟认真说起来,她跟睢鹭其实也并未相识太久,即便到如今,都做了夫妻、有了最亲密的肌肤之亲,但其实生活习惯、脾气秉性,都还才刚刚开始熟悉。更不用说,他还是少年,而少年人的心思便如天上的云,谁也不知道最终会变成什么模样。
但——
就算真是盲目又怎样?
若连相信对方的底气都没有,还做什么夫妻。
第69章 今天只读书
说“今天不读书”, 便真的只“今天”不读书。
大婚第二日,起床洗漱,用过早饭后, 睢鹭便去读书。
因着大婚, 李承平一声令下,便给睢鹭那本就有名无实的校书差事放了个长假,好叫他在府里安心陪伴新婚的乐安, 弘文馆的学士们更是直接说,他想休息多少天都可以, 郑济声那般跟他私交不错的,更是直接挤眉弄眼地对他道“春宵一刻值千金”。
新婚夫妇可以获得特权,可以暂时不理俗事,可以歪歪缠缠恨不得一刻都不能分离——这似乎是所有人早就心照不宣的共识,而除非感情不睦的夫妻,大多数新婚小夫妻, 也的确如此。
正如乐安和睢鹭昨日那样。
但也就只有昨日那一日而已。
用过早膳后, 丝毫没有耽搁, 睢鹭便起身去书房了。
甚至连句话都没跟乐安说。
而彼时, 乐安还在因为宿醉头痛,而被冬梅姑姑猛灌蜂蜜水, 眼角余光看到睢鹭离开去书房, 也没有什么反应。
倒是冬梅姑姑, 终于成功给乐安灌了一肚子蜂蜜水后, 放碗时眼光一瞅,便发现了不对。
驸马人呢?咋一眨眼就不见了?
她瞠目结舌,不自觉便把话问了出来。
“读书去了。”乐安捂着被灌满的肚子,苦着脸说道——虽然蜂蜜水可解宿醉头痛, 但这也灌得太多了吧?
可冬梅姑姑误会了她的苦脸,当即眉头倒竖。
——这才新婚第二天,哪有放着刚成亲的妻子不腻歪,反而去读劳什子书的?书天天都能读,但新婚,可却只有这么些天。更何况,他的妻子还是公主!公主宿醉醒来头还疼着!
这会儿不该把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么?
扭头就走去看书是什么道理!
昨日见小两口腻腻歪歪的模样,冬梅姑姑便以为不用担心什么了,但现在一看……小驸马似乎还是有点不懂事儿。
读个什么破书,能有陪公主重要?
虽然很不讲理,但这便是冬梅姑姑的逻辑。
于是她当即挽起袖子,“我去叫他来陪公主。”
乐安险些没把刚灌下去的蜂蜜水给吐出来。
“哎哎,别!别!”
好险拦住了冬梅姑姑,乐安摇着头道:“叫他做什么,我自个儿还有事儿呢,用不着他陪。”
说罢,便问起冬梅姑姑昨日那些地方官们的后续——昨天讲完那些话后,她基本就人事不知了,自然也就无法安排那些人的后续,也不知他们现在都走了没有。
听到乐安问起这等正事,冬梅姑姑便暂时放过了之前的问题。
“走了,都走了!许多都是昨儿就走了,几个喝地烂醉,实在骑不了马又没有马车的,便在客房多歇了一宿,但今儿一早,剩下的这几个,也全都走啦!”
“这样啊……”乐安轻声叹了口气。
她还想好好再跟他们告别一次呢,毕竟,下一次再见面,可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何地了……
不过,似乎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既然要做了断,那就断地清清楚楚,干干脆脆,彼此都彻底告别过去,大步走向下一段崭新的路。
“啪!”
乐安忽然伸出双手,狠狠拍了下自己的脸。
冬梅姑姑吓一跳:“公主?”
乐安朝冬梅姑姑灿烂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