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鬓楚腰 第76章

作者:白鹿谓霜 标签: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甜文 古代言情

  江晚芙想起那时候的情绪,仍然觉得一阵后怕,她闭上眼睛,紧紧抱着他的脖子,不去想那些。

  陆则看着帐子,想起今日之事,心里心事翻涌。

  然后,他轻轻垂下眼,看小娘子那样依赖地抱着他,轻轻侧过头,在她侧脸上落下一个吻,很轻,不带一点狎弄。

  他怎么会后悔,哪怕知道,前世也许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所谓的“殉情”,不过是一场单方面的算计。

  事到如今,真相已经再显而易见不过。

  前世,他去了宣同,大哥和这辈子一样,先后和阿芙、林若柳见面,一个是准未婚妻,一个是身世凄惨的表妹,以大哥的温善纯良,大约会很照顾两人。亦或许也发生了类似那日摘星楼起火的意外,林若柳为大哥所救,钟情于他,但和这辈子不一样,林若柳没有机会爬床,大哥顺理成章和阿芙成亲,然后,成亲当晚,和今天一样,林若柳引走兄长,迷晕他,纵火,二人最终死于火灾。所有人误认为,大哥和林若柳是相爱而不能相守,才选择了殉情。

  然后,阿芙守寡,他们相识。

  陆则在心里,一点点还原前世的真相,除去那些细枝末节,真相已经昭然若揭,再佯装不知,也不过是自欺欺人。

  现在回过头来看,在此之前,他就那么肯定,殉情一定是真的,从头到尾,他就真的没有一丝怀疑吗?那毕竟只是梦。

  至少在某一个瞬间,他一定怀疑过的吧?否则,他不会出于直觉,让人盯着林若柳,不过是他不想承认罢了。

  说到底,人都是自私的,那个时候,他在信和不信之间,潜意识选择了最有利于自己的那一个,他听从了自己的私心,并以此为借口,抢走了阿芙。

  说得再好听,他心里也明白,她的的确确是他夺走的,他如果什么都不做,她大概率会嫁给大哥,或者回苏州,嫁给旁人作妇。

  如果不是他一番算计谋划,他们之间,其实是没有任何可能的。

  但他不后悔,事到如今,也没有一丝后悔。他不会为自己找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什么哪怕阿芙嫁给大哥,以大哥的性子,哪怕成亲当晚没事,不代表不会有第二个林若柳之类的借口,抢了就是抢了,夺了就是夺了,他从来没有否认,以后也不会否认。

  对于兄长,他心中有愧,他与他毕竟是亲兄弟,不算亲近,但也从无仇怨,他会尽力弥补,权势、财富……什么都可以,唯独阿芙,他不会让。

  ……

  是夜,明思堂内,一片寂静。

  最偏僻的厢房里,没有伺候的仆妇下人,只有一个身材壮硕的粗使婆子,守在门口,手缩在袖子里,初春的夜里还是有些冷的,她冻得打颤,却不敢走开半步。

  白日里,本该是喜气洋洋的好日子,却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喜事变为丧事,大爷二爷都受伤,婚宴也推迟了。为此,明思堂的仆妇下人,全都被叫去问话了,该罚的罚,该打的打,还发卖了几人,府里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大动干戈过了。

  但这一回,从头到尾,都是老夫人亲自处置,谁都不敢求情。

  她是从外院调来的,被叮嘱要守着这屋里的人,她也只听说,这屋里躺着的是大爷的姨娘,也伤得不轻,至于再多的,她就不知道了,也不敢瞎打听什么。

  婆子掏出双手,合掌搓了搓,手心刚暖和了些,忽见一人从夜色中走来,待那人走近,她忙屈膝福身,“大爷。”

  陆致踏过石阶,来到屋檐下,淡淡应了一声,推门而入,缓缓走了进去。

  厢房很偏僻,往日压根没有人来住,自然不会收拾得多好,除去一张床铺,和基本的桌椅花瓶,厢房内显得空荡荡的。淡青的帐子垂着,里头躺着一个人,与其说是躺着,倒不如直接点说,捆着。

  陆致随意选了个圈椅,坐下,他没有刻意掩饰这些声音,自然而然的,林若柳也听见了。

  她呜呜了两声,想要吐出口中塞着的棉布,挣开捆着她四肢的麻绳,却不得其法,她只能用力往一边拱,用脸压着帐子,扯开一条缝隙。

  从那条缝隙里,她看见了陆致,她的眼睛里,绽出欢喜和激动,眼角涌出泪水。

  陆致的神色,依旧是温和的。其实对于林若柳,他并没有什么恨意,哪怕她差点杀了他,毁了他的婚宴,但她做对了一件事。

  他该感激她。

  陆致缓缓开口,打破宁静,“明日起,你会被送去别庄静养,这一辈子,你都不可能再踏出一步。”

  祖母本不想留林若柳性命,是他求了祖母。送去别庄,一辈子不得踏出。

  林若柳整个人僵住,张大双眼。

  陆致却站起身,“其实,我不恨你,相反,我应该感激你。你让我知道,我是一个多愚蠢的人。你那个时候问我,我有没有后悔,在摘星楼里选择救你……我今日可以给你答案,我后悔过,不止一次。”

  祖母告诉他,江表妹要退婚的时候;陆则和江表妹成亲那一晚;后来,他看着他们一日日感情甚笃的时候……他全都后悔过。

  不过,他现在不后悔了,不是不后悔救了林若柳,而是知道,哪怕他在摘星楼里没有救林若柳,后来的事情,也是一样的。

  陆致没再看林若柳,朝外走去,没有理会殷勤的婆子,一脚踏进黑黢黢的夜色里,浓黑的夜幕,他闭上眼睛。

  他的周身,全是火,林若柳伏在他的胸口,带着血丝的眼睛里,炙热而疯狂的神情,她紧紧抱着他,一边亲他,一边说着话。

  她说。

  “……大表哥,我喜欢你,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你不要后悔好不好?那个女人,她根本不喜欢你,她贪慕虚荣,贪图荣华富贵,早就和陆则勾搭在一起了!摘星楼里,陆则看见我了,他其实看见我了,但他只想救江晚芙,他们早就私相授受,存有私情。江晚芙有一个丫鬟,叫云彩,她和陆则的大丫鬟绿竹,是亲姐妹,她们私下给他们送信。后来他们私会,被发现了,还撵走了福安堂的两个嬷嬷。我本来,本来想让江晚芙过来,我们当面对质,这样你就信了,但她怕了,她不敢来,还把我的丫鬟给抓了,我没骗你,你信我,大表哥,你信我……”

  林若柳说了很多,但他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第99章

  陆则伤的最重的,恰是那只最惯用的右手,虽他那时有所防备,没有靠着蛮力去接住那沉重房梁,而是借了巧力推开,未伤及右手筋骨,但衣食起居方面,难免受了些影响。

  所以,从那日起,江晚芙几乎时时不离他半步,她知晓郎君一贯不喜仆妇丫鬟近身,怕自己不在他身侧时,他行逞强之事,索性样样不假人手,时时盯着他。

  用过早膳,纤云领着吴大夫入内。他摸了摸胡子,也不多话,当即替陆则换药。

  江晚芙在一侧,看着那层雪白的棉布被一点点揭开,从雪白不染,到里侧渗出斑驳的猩红血迹,然后,她看见了那处伤口。

  陆则虽自小习武,和一般养尊处优的郎君不一样,但她往日与他握手时,也只摸到他指腹薄薄的茧,至于掌心,则是温暖宽大。但现在,那处皮肉绽开,腐肉被硬生生剜去,露出其下发白的肉,周边几处水泡,涨得很大,怵目惊心。

  吴大夫仔仔细细看了几眼,将药瓶放到一边,道,“需先用针挑破脓疱,才能上药。”

  江晚芙听得心头一跳,陆则却很冷静,道,“好。”

  吴大夫得了准许,从药箱取出银针,先于烛端灼烧,再取出烈酒一壶,倒出一盏,用以浸泡银针。他用长夹钳取出银针,捻在指尖,另只手执起仍有一半烈酒的酒壶,朝陆则道,“世子,烈酒可防生肿疡,但烈酒入骨,或许会有些疼,您忍着些。”

  江晚芙看了一眼那酒壶,这等烈酒,哪怕是浇于完好无损的肌肤,都有几分刺激,更遑论是直接倾倒于皮肉。她握着陆则的手,不自觉用力了些。

  陆则倒只有一个字,“倒。”

  酒壶倾,清亮的酒液,洒于皮肉。陆则面不改色,吴大夫不再耽搁,捻着银针,迅速挑破那七八个水泡,用细薄的篾片,轻轻压着脓疱,等其中水液渗出,便立即用烘烤过的洁净棉布,一点点擦拭干净。

  饶是吴大夫动作够快,这一轮下来,也用了快一刻钟,后头倒是快了些,洒药粉、包扎,将棉布末端,于郎君手腕处,系上一个小结,吴大夫舒了口气,松了手。

  陆则眉眼温和,看了眼身侧的小娘子,见她盯着他的伤处,满眼都是心疼,往日总是笑靥如花的娇美面孔,紧紧绷着,连一旁的吴大夫,她都忘了招待了,便也只替她开口,朝吴别山颔首,“有劳。”

  江晚芙被郎君的声音,唤得回过神,她叫了惠娘进屋,吩咐她送吴大夫。

  人一走,她便低下头,她也不敢去碰陆则的那只手,只抬手取过一只小小的腕枕,小心翼翼垫于陆则手下,仔细嘱咐,“这几日,右手便不要动了。”

  陆则在小娘子面前,一贯好说话,颔首应下,“好。”

  其实没那么疼,他不是那么娇气的人,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哪怕是他,也免不了受伤。宣同不似府里,还能这般舒舒服服养伤,不过是用烈酒一浇,硬生生剜去皮肉,草草包扎,便又继续硬扛着打仗了。有时伤处没有长好,生了溃烂,便要剜第二次。

  但他也知道,他要是真这般安慰小娘子,只怕她能立即哭给他看,便也隐下不提,任由她这般小心了。

  两人说了会儿话,便听常宁过来传话,说刑部的齐大人来了,陆则如今管着刑部,据说陛下有意提拔他为刑部尚书,圣旨虽还没下,但内阁已经讨论过了。

  江晚芙知晓他要办正事,便也不拦着,只一再叮嘱,“你有什么事,让严先生代笔。吴大夫说了的,这十来日,你都不能用右手的……还有……”

  陆则耐心听着,一一温和应下,才带着常宁去了前头书房。

  送走陆则,江晚芙又去看了看姚晗,小孩儿正乖乖练字,听见她的脚步声,丢了笔,便跑了过来,拉着她的袖子,还是干巴巴的两个字,“婶娘。”

  江晚芙检查了他的课业,大概真如教书嬷嬷说的,姚晗在念书一途上,的确不是很有天赋,他学的很慢,也不怎么感兴趣,“三百千”都没学完,更遑论更难些的《幼学琼林》、《声律启蒙》、《笠翁对韵》等书了。

  但她照旧夸了他,又叫纤云将带来的糕点取出来,领他去炕上吃糕点。

  惠娘进屋,江晚芙见她神色,便知她有话要与自己说,便带她进了内室,惠娘才开口,“……方才福安堂的嬷嬷过来,传了些话……”

  惠娘细细说着,江晚芙听着,听到林若柳今日已经被送去别庄时,神情也没什么变化,只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府中起火,还伤及两位郎君,自是要追究到底的,且不说罪魁祸首林若柳,连同明思堂那些懒散的仆妇丫鬟和下人,也尽数挨罚,不少都被贬至京外的庄子。说到底,林若柳要是在别的地方,哪怕是在三房,都不至于能纵得了这火,明思堂仆妇的懒散、疏忽,已经是很出格的了。

  这一遭,到这里,便已经处置完了。祖母派人过来传话,恐怕也是怕她心里有怨,刻意给她一个交代。

  要说怨恨,江晚芙心里没有,且不说陆则和陆致是亲兄弟,当初在摘星楼里,她不过喊陆则一声二表哥,他都能舍身救她,他本就是这般高洁君子,自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情。但是,她从内心深处,不想和明思堂的人,再有任何牵扯了。

  惠娘说罢,又另提起一事,道,“还有件事。奴婢方才听人说的,二夫人昨夜里走路,大约白日里落了雨,夜黑路滑,她踩了青苔,跌了一跤,说是伤得不轻,起不来身了。”

  说起来,昨天实在是很混乱的一天,她陪着陆则回立雪堂之后,就没再管婚宴的事情,是祖母带着二婶、三婶处理的。她想了想,道,“我就不过去了。惠娘,你去私库取些燕窝、雪蛤、山参,替我跑一趟。”

  惠娘屈膝应下,出去办事去了。她还没回,倒是去书房的陆则先回来了,听下人说,她在姚晗这里,他便也过来了。

  江晚芙见他这么快回来,自然是高兴的,正想说与他回正屋,却见陆则看了看她检查到一半的姚晗的课业,江晚芙略有些忧愁,“这孩子在这方面,怕是没什么天赋。”

  陆则翻看了一会儿,他看的不单单是姚晗的字迹,而是看他每日识字的进度、字迹的变化,这些东西,恰恰最能体现一个人是否有天赋,他沉吟,摇摇头,“无妨,过几日,让常宁看看他的筋骨。全才本就难得,他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说不定于别的方面,能有所造诣。”

  江晚芙点了头,二人也不再说什么,相携回了正屋。

  惠娘也回来了,江晚芙见她回来,便叫她进屋,问了几句庄氏的情况。

  惠娘老老实实道,“奴婢没见着二夫人,奴婢去时,恰巧碰上三房的嬷嬷,二夫人也没见。不过看二房仆妇丫鬟的神色,大约是真的不大好。”

  说到底,江晚芙和庄氏,也只在中馈一事上有些龃龉,但事情都过去了,江晚芙自然不会再计较那些,听惠娘这般说,倒没什么幸灾乐祸的想法,只点了点头。

  隔日,江晚芙去福安堂请安,果真没看见庄氏,陆老夫人提起她,也是皱着眉,摇头道,“也不知下人怎么伺候的,好好的,摔断了骨。伤筋动骨一百天,她也不年轻了,只怕有的养了。伤了骨头,要是养得不好,每逢阴雨天,那就是钻心的疼……”

  江晚芙听了,宽慰老太太,“您且宽心些,二婶身子骨一向好,只要好好养着,定然是不会留什么病根的。”

  陆老夫人点点头,“也只能这么想了。她这一摔,把阿琇也吓着了,都快生的人了,还非要赶回来,好不容易才拦住了。”

  赵氏一贯嘴拙,如今妯娌不在,她倒是话多了些,但也就是一句,“阿琇是个孝顺孩子,惦记着二嫂呢……”

  几人又不免宽慰了老太太几句,过了会儿,陆老夫人便让他们各自散去了,江晚芙带着惠娘,主仆俩绕过拐角,却迎面撞上一人。

  江晚芙抬眼看清来人,微微后退一步,屈膝福身,“大哥。”

  陆致微微一愣,站定后,看了她一眼,缓缓颔首,“二弟妹来给祖母请安?”

  江晚芙颔首应是,很快道,“大哥是去见祖母麽?那我不打扰大哥了……”

  说罢,微微避到一侧。陆致也无二话,不过抬眼,看了她一眼,从她身侧走过,福安堂的嬷嬷见了陆致,出来迎他,请他入内。

  江晚芙也没回头,径直回了立雪堂,进了屋,却见往日这个时候,都在练字的姚晗,正在院子里扎马步,陆则在他身侧,示意他抬头。

  她一进屋,发现她的小孩儿便立即想要松手过来,陆则不过淡淡一句,“继续”,便制住了小崽子,看得江晚芙都有点傻眼。

  她还没见姚晗这么听谁的话过呢!

  见她一副不解模样,绿竹倒是大着胆子上前,低声在她耳侧说了缘由,“……小郎君吵着要寻您,被世子爷听见了,世子爷便叫了小郎君到身边……您是知道的,姚小郎君力气很大,平素三四个仆妇都按不住他的,世子爷只用了一只手,便制住了他。小郎君不服气,世子爷松开他,又换着法子,制住他三四回,到第六回,小郎君便肯乖乖听话了……”

  江晚芙听罢,看了眼皱着小眉头,稳稳当当扎马步的小孩儿,再看了眼一副严师模样的陆则,忽然觉得,小孩儿有点像小狼崽,天不怕地不怕,一身蛮力,直到被大狼一把按在地上,连续按了四五次,终于意识到两人之间巨大的武力值差,然后就服气了。

  陆则心里有数,半个时辰一到,就叫姚晗起了。

  姚晗冲进屋里找江晚芙,拉着她的袖子,皱着眉喊,“婶娘。”

  陆则进屋,喝了口茶,等姚晗被绿竹抱着出去,才道,“他倒是适合习武。”

  江晚芙闻言,很是替小孩儿高兴。陆则很少夸谁,能得他一句赞,足见姚晗在这方面,是很有些天赋的。她道,“若是习武,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不过想到姚晗的父亲,正是死于战事,她心里又有些不愿小孩儿习武了。她养了他几个月,又得他那般亲近,倒真有点把小孩儿当成自家小孩儿的感觉了,又担忧他一事无成,没本事傍身,又怕他太出息,日后要去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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