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幕幕
陆璘说完,凑近她,轻声问:“我们做了什么,让你觉得行得不端,坐得不正,不清不白了?”
他这分明带着调戏意味,施菀推了他一把:“所以让你快回去,别让人说三道四。”
“我不。”陆璘拉住她的手:“就我们这情况,你早就是我的人,又订了亲,又没有父母在身旁,还一把年纪,我看没人觉得我们清白,倒不如任性一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施菀警惕道:“我什么都不想做。”
陆璘笑:“好,你不想,我想还不行么?但现在显然我就想在旁边陪着你,或者你陪着我,下次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你别赶我走。”
施菀之前确实顾忌,现在被他说服了,也被他乞求的样子弄得于心不忍,一心软就点头答应了。
隔了一会儿,施菀拿起一本草药书来看,陆璘回了趟家中,拿了一大摞公文过来查阅。
她在床上坐着,他在旁边窗边的桌旁坐着,用她这里的笔墨低头写着字。
两人都没说话,却有彼此的翻页声相伴,在这冬日的屋里特别温馨。
看了一会儿,她觉得脖子疼,抬头揉了一下,想问他要不要喝水,却见他竟趴在桌上睡着了。
她想起,每次见他,他脸上其实都有疲态。安抚使称得上封疆大吏,来荆湖北路主持赈灾与治水是他进政事堂后接到的第一桩大的任命,这事做成了,那他这未来的副相之位几乎就稳了;这事做失败了,一切都难说。
不管是为民生,还是为仕途,这于他来说都是重中之重,不敢有丝毫懈怠。
他哪有那么多时间逢假日便从江陵赶回来,再赶回去?当然只有少些休息。昨夜里,想必是熬了大半夜处理公务,今天又一早起床。他本就是个喜静的人,如他所说,其实对游山玩水并不热衷,不过是因为她。
她从床上起身,拿了件斗篷,轻手轻脚过去,替他披上,又出去朝外面的秀儿低声交待,让她说话或是进房去轻点声。
随后她才重新进房去,有心让他躺下来睡,却又怕打扰了他,只得忍着。
陆璘只睡了半个时辰,自己醒了。
施菀还在床上坐着,手上换了本书。
他看看她,又看看天色,问她:“我睡着了吗?睡了多久?”
放菀抬头:“没多久,要不然你再回去睡会儿?我这里没多的床。”
陆璘摇头,拿了自己身上披着的她的斗篷,起身坐到床边:“现在好点了没?”
她点头。
他又问:“是哪里疼吗?还怕冷?”
施菀笑了笑,无奈叹声气:“有些人会很疼,但我只是一点点不舒服,怕冷,小腹不适,第一天严重一些,第二天好一点,但那个又会多一些,到第三天就会慢慢没什么感觉了。”
他问:“每个月都会如此?那你要坐诊怎么办?”
“坐诊没什么,比人家要下地干活的好多了。”她说得轻松。
陆璘拉起她的手,仔细将她柔嫩的手指放在掌心,贴向自己脸庞,怜惜地看着她,想说什么,却又一句话也没说。
他不能说,“那就不要去坐诊、逢到这种日子就在家休息。”
他自己就是从小被人夸会读书的人,但会读书如他,也需要废寝忘食、孜孜不倦才能一试即中,拿下榜眼。对于她,如果她怕累,如果她娇气,就不能日复一日精进自己的医术,短短几年间比过那些男大夫。
今日的一切都是她靠努力得来的,他不能轻看她努力的权力。
这三日,两人哪儿都没去,就在家中待着,第一日她在床上休息,看看书,他在旁边处理公事;第二日仍是如此;到第三日,她好一些了,他的事也差不多办完了,两人就在街头转了转,上了趟酒楼,下午时她便催着他回江陵了,免得第二日要天不亮就起床赶夜路。
下元节之后,仍还有一两次一天或两天的短假,但陆璘给她写信,年尾太多账务要归拢,太多要事杂事要处置,抽不开身回来,便不回来了,直到除夕,官员休假七日。这个时候再多的事都忙不成了,衙门或其他大小官员都要休假,陆璘自然也就放下一切事务,回了安陆。
家家户户都热闹着,每日都要去街上置办点什么,街头这几日也有了京城般的繁华,从早到晚,车马行人络绎不绝,吆喝声此起彼伏,仿佛要把一年的生意都在这几日做完。
施菀以往就一个人,又是在三婶家吃饭,不做年夜饭,便只买副对联、买对灯笼和鞭炮,今年却是不同,陆璘要拉着她上街,她也好像多了几分过春节的兴致,糕点、米面、肉食、布料、首饰,都买了,以及冬天开的兰花,水仙,红梅,买了好几盆,一向冷清的小院今年格外热闹。
三婶却仍然来接她过去吃饭,施菀答应了,陆璘知道,也要同她一起去。
施菀回他:“你是谁,去做什么?”
陆璘回道:“你是侄女,我自然是侄女婿,照理他们应该把我也一起接了。”
她敲他胸前道:“什么女婿,你是外人,哪有春节去别人家吃年夜饭的?”
陆璘拉了她道:“你放心,我带着好酒好菜去,不失礼,也不给你丢人,你便让我去,也算我与你订了亲,向他们表表诚心。”
施菀向来嘴笨,说不过他,心又软,一下又被他说服了。
于是除夕这一日,陆璘便与施菀一道去了施家村,果真如他所说,他带了酒菜,吉庆楼最贵的玉龙泉酒,招牌猪肘、烧羊肉,蒸鹅,还有十八样糕点果子、饴糖蜜饯,他就算去三婶家住下来,吃到元宵也吃不回这些钱。
让施菀没料到的是,三婶一家对陆璘虽有意外,却并不生疏,比她想象的熟络,陆璘那堆吃食拿出来,让三婶家孙子乐不思蜀,恨不得当场就喊姑父。
饭桌上,陆璘端了酒杯,站起身来向三叔施重贵敬酒:“三叔,从前我有负菀菀之事,还有我三弟对三叔、对爷爷岳父母不敬之事,我向你们道歉,你们海量,不与我计较,还愿将菀菀嫁给我、让我进门,我万分感激。开年之后,我定会四聘五金、八抬大轿迎菀菀进门,绝不亏待半分,望三叔放心,这一杯酒,我斗胆敬三叔,望三叔接受我这侄女婿。”
他出身富贵,又是做官的,自然举手投足都有几分贵气、几分官威,轻易不会低于人下,但这一刻却是言辞恳切,谦逊低微,让施重贵连忙站起身来,诚恳道:“陆大人……二郎,你很好,对菀菀好,对我们也好,之前那房子……”说了一半,他似乎想起来不合适,又马上改口道:“总之,菀菀这次嫁你,我们放心。”
“多谢三叔。”陆璘说完,两人一起干了杯中的酒。
然后他又朝三婶敬酒,三婶比施重贵会说一些,两人欢欢喜喜干了酒杯,陆璘却还没完,又敬了施菀堂哥一杯,还与堂弟喝了一杯。
位尊者的谦逊诚恳最能笼络人心,一圈喝下来,三叔一家与他又少了几分防备与客气,越发亲近起来。
直到回程,施菀才道:“你们做官的要哄种地的老百姓果真是容易,三言两语就好像把心掏出来一样,老百姓也就感动得热泪盈眶,要为你们当牛做马。”
第124章
“言而无信才是哄,言而有信叫诉衷肠,怎么你不信么?”下了渡船,他抓住她的手,两人一起往县城走。
施菀笑了,突然问他:“三叔说的房子是怎么回事?”
陆璘反问她:“什么房子?”
他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漏过那么重要的事,施菀认真道:“别装傻,就三叔说的房子,是怎么回事?你做什么了?”
陆璘似是才想起来,神色自然地回道:“三婶不是买了你们家的老宅子么,嫌贵,买主不愿卖,我让李由去谈了价,讲下来几两银子。”
“是吗?”施菀有些不信,陆璘笑道:“还能有什么?”随后问她:“冷不冷?把兜帽戴起来吧。”说着帮她戴上斗篷上的帽子。
这分明又是打岔转移话题。
施菀琢磨了一会儿,随即道:“我明白了,你不是让李由去谈价,你一定是自己掏了钱给别人。”
周铁根家当时买房确实是低价买到手,但人家那时是实实在在两日内拿出的现银,谁的生活也不容易,卖房能多卖上一文都是好的。
而陆璘显然也明白,再说他怎么去谈价,他一个做官的,去找人平头百姓谈价,人家敢不依么,这不就是强买强卖?他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所以还不如自己出钱把价平了,再让周铁根对外守口如瓶。
这样周铁根的房高价卖了,还得了好名声,三婶家低价买了房子,皆大欢喜。
陆璘早知她若知道这事和自己有关一定能猜到,便也不否认了,回道:“我的就是你的钱,这钱算你出的。”
“我才不要你的钱,多的钱我不知怎么用,也不知怎么放。”她说。
陆璘握紧她的手,噙着笑,静静看她。
她身上有一种干净纯粹的气质,无人可比。
到了县城,时间尚早,陆璘问:“去我那里坐坐?”
“不去。”施菀不知想起了什么,很快道。
“那我去你那里坐坐?”陆璘问,“我们两个都是孤家寡人,总不至于连除夕都是一个人吧,我和你一起守岁?”
除夕确实是孤单的,自从爷爷过世,她还从来没有人陪过。
她点点头。
两人一起回了她家中,施菀指着窗边的红梅和他道:“你看我的花,好看吧?”
陆璘看了一会儿:“红梅艳俗,白梅好看。”
“白梅冷清,红梅才喜庆。”
陆璘不和她争了,转过头,看见她放在床边桌上的一个针线笸箩,上面有片布料,天青色,让他一下就想到她说过的那个天青色花样的香囊,是她想给他绣的。
心中一喜,他偏过头假装没看到,没想到她却拿过那笸箩坐到了桌边,问他:“你觉得给小男孩绣个什么花好?”
“小男孩?”陆璘问:“这是什么?”
“霍大娘家要把孙子送上私塾读几年书,我想给他做个小书袋。”她回。
原来是给隔壁那调皮小孩儿缝的。陆璘将那布料看了眼,随口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施菀觉得正好,高兴道:“还是你有想法,我想了好久不知绣什么花,怕女气,又怕小孩不喜欢,竟没想到绣句诗上去,这诗他们私塾的先生也能喜欢。”
随后看向他:“要不然你替我把这句写下来,我按你的字迹绣上去。”
陆璘心里好受了些,但隔了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你不是说要给我绣个香囊的吗?排队也该是我先吧?”
施菀瞄他一眼:“我又没说给你绣。”
“那……”陆璘被她说得怔住,半晌才温声道:“你自己之前说的,想给我绣,怎么就又没音了?”
施菀沉默下来,随后突然问他:“我之前给你绣过一个手帕,你喜欢吗?手帕呢?”
陆璘没话了,偏过头去。
那是她一直不知道的,那手帕被他怎么样了,她问:“你不会是送给别人了吧?”
陆璘连忙摇头:“自然不会,我怎么会把你送我的东西给别人。”
“那是太讨厌,给扔了?”她问。
他又立刻否认:“当然没有。”
“那哪里去了呢?”施菀觉得总不会是用着用着用旧了,就没要了,她直觉就是他不会用她送的手帕,当时看不清,现在一想便觉得是这样。
陆璘说不出话来:“你给那孩子缝书袋吧,香囊我不要了,你什么时候想给我绣就绣,不想就算了。”
这样说施菀越发奇怪了,她能想到,最差的结果就是他扔了,但又不是。
她静静看着他不说话,他心里一慌,过来搂过她道:“过去的事不要想了,你就当那个人死了,我不比他好么?”
施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我给我前夫绣过一副手帕,花了很大的心思,绣了他最喜欢的白梅,还挑了一句诗绣上去,后来也没见他用,也没听他说过什么,我就想花心思送人东西总容易失落,还不如不送,所以那香囊就不想送了。”
“你绣的什么诗?”他轻声问。
“时间久远,忘了。”她说。
陆璘明白,她一定是没忘的,只是不愿说。
而他也永远都不能看到那副手帕了,错过又能追回的,毕竟少之又少。
他从不知她那时候就知道他喜欢白梅,那时候就会绣诗给他,他只知道她刚进陆家时是不太会认字写字,也不会绣活的。
如果当时看到,他一定会吃惊,会觉得这个女子聪明又努力,暗生佩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