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为聘 第101章

作者:行烟烟 标签: 古代言情

“对外尽称不问不管,却是一夜不眠地写这封赈灾札子,倘叫皇上与平王读了,定要再劝你复视朝政。”

父亲回答道:“所以我叫最信得过的门生誊抄过后以他之名直呈中书,不叫旁人得知这是我的政见。”

“这又是何苦?”母亲语气果决,“若是真放不下,就回政事堂罢。”

父亲此刻却无丝毫迟疑:“当年既已做过取舍,便断不会回头反复。然而似你我之为人臣者,又有谁会眼见国难而无动于衷——两年前那次禁军皇城司内讧,你当我不知你亦有暗下联络旧部除奸?”

母亲笑了笑,不再吭声。

沈知书记得很清楚,“为人臣”于他而言的意义,虽在此后这一生中被不断打磨修注,然最初的理解与认知,却是真真切切地源于这日清晨在父母门外听到的对话。

·

那一晚归府,沈知书忍不住将头一日在资善堂外的见闻告诉了母亲,又期待地向母亲询问父亲所言的“取舍”到底是什么。

母亲在那一刻的神情极是温柔——他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母亲——然后坦然地、微笑着回答他:“你父亲当年舍的是他如日中天的仕途,取的是我。”

这一回答又令沈知书大大好奇。

如果父亲是很了不得的人,那么能够让父亲为了“取”她而“舍”其它的母亲,是不是更加了不得?只是那时的他尚不知晓,他的母亲在当年亦何尝不是为了父亲而做出了属于她的取舍。

他继续天真地问,父亲到底有多厉害?

母亲摸了摸他的头,依旧微笑着回答了他这个问题。

(二)

?沈无尘,字子旷。大历元年举进士,第一人及第。历大理评事,著作佐郎,太常丞。时张文靖公、谢敏公、廖文忠公咸荐其能,进改右司谏,太常少卿,秘书监,吏部侍郎,左丞,工部尚书,以年三十二就拜尚书右仆射。……?

这便是他的父亲。

天色晴美,资善堂外微风拂柳,十六岁的沈知书倚着池畔廊柱,边读史卷边心想,若是待父亲百年之后史官为其作传,大略就会如此写罢。

当年的天下文章第一人,京中春闺梦里人,国朝首位三元及第的进士科状元,从一介布衣书生至权倾朝野的政事堂右相,仅用了十二年。

这十二年间所成就的丰功与政绩,无前人可比肩磨踵,更无后辈可望其项背。

而当年的沈无尘大约不会料到,他此生在仕途上所取得的赫赫荣光,对沈氏子嗣而言则是毕其力亦无法逾越的高峰。

从六岁至十六岁,从最初单纯的崇敬仰慕至如今刻意的避而不谈,沈知书对父亲的感情可谓复杂到了极点。

世人都道他出身簪缨贵胄之家,身为沈氏长子,自幼伴读太子,师从国朝名士,及冠之年便可蒙恩荫入仕,与天下数万万苦读圣贤书、待挤破头考中进士方能入仕的布衣学子们相比,是何等的幸运。

可十六岁的沈知书却时常觉得,自己是何其的不幸。

肩负这样煊赫的门第与荣宠,他不可争亦不可不争;拥有曾官至政事堂与枢府最顶端的父母,他不可无文韬亦不可无武略;身为太子的自幼伴读与心腹好友,他对权位不可有昭然野心亦不可毫无野心;最为重要的则是,他肩上扛的是整个沈氏一族荣光延续的重任,至于他自己此生要的是什么,却是最无关紧要。

有时他甚至会羡慕自己的胞妹沈知礼。

她率性单纯,像极了年轻时的母亲,从不会有其她女子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历来是想读书便读书,想习马便习马,想吃什么便要吃,想穿什么便要穿,想笑了便笑,想哭了便哭——纵算父母偶尔会严厉管教,却总也还有他这个做兄长的宠着她。

有一回,沈知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自顾自地感叹:“哥,你长得真俊,难怪京中从贵勋千金到朝中女官,甚而是宫中婢女,见了你都会脸红。旁人都说爹年轻的时候如何儒雅英俊,然而我却觉得,哥你才是京中春闺梦里人呐!”

沈知书揉了揉她的脑袋,笑她道:“你我是同胞兄妹,你夸我俊,不就是要夸你自己美么?”

迎着沈知礼嗔怪的目光,他心中禁不住苦笑了一下。

莫不是自始至终,他唯一能比得过父亲的,便是这一副受女人青睐的皮相么?

但沈知礼起码有一处说的是对的。

那便是他自幼及长,向来只有女子冲他献殷勤,没有他在女人面前吃败过——

直到在二十岁这年,他沈知书在潮安北路冲州府的博风楼内被一个女子指着鼻子骂登徒子和疯子。

他本以为在阴沟里翻船仅此一次便够。

不料时隔一年,甫放外任的他在自己的青州府衙内,被同一个女子,冷嘲热讽地登门来讨债。

真是笑话。

(三)

严馥之她爹叫做严澈,从十三岁开始白手起家做小本买卖,一路将严氏的名号做到大平国内北三路老幼皆知,花了整整二十年。

然后才生了这第一个女儿。

严氏家大业大,虽不说富可敌国,但起码是富甲一方。

严馥之自呱呱落地起便被她爹捧若掌珠,一面享尽富家千金应有的种种,一面养成了既爽快大气、又泼辣大胆的性子。

从懂事开始,她便被严澈教导不可轻信长得好看的男人,尤其是长得好看却没什么本事的男人,因其十之八九定是为了骗她家财的——严澈可是打算将严氏家业尽数传给这个有着精明头脑的宝贝女儿的,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他决不能容忍自己半辈子的心血和基业毁于贪色——尽管严馥之一直冲他嚷嚷自己绝不是一个见了俊俏男人便心智不清了的女子。

所以当王奇被贬入狱,本以为她与沈知书短期之内不应再有交集之后,在看见沈知书出现在自家的青州商铺中,来往进出的女子见了他都不自觉地面庞泛红时,严馥之忍不住想要问问她那个远在冲州府的爹——

这个男人出身京中名门又年轻有为,纵是长了一张她此生从未见过的好看的脸,却也绝不当属于那骗她家财的十之八九罢?

而严澈当然也未料到,他只教会女儿不被骗财,却未教过女儿芳心不付。

那一日沈知书到访严氏商铺,未带随从,也未张口便找严馥之。

他自顾自地逛了一阵儿,仔仔细细地将铺子里所有奇巧的物件都看了个遍,最后指着一对翡翠镯子问人:“这对镯子我要了。”

当时他未穿官服,店内伙计见他年轻、穿得也未见多名贵,一时略有迟疑:“公子不先问问价钱?”要知道这对翡翠镯子亦是大小姐从冲州府带来的宝贝之一,售价很是不菲。

然而还未待沈知书回应,便有人自身后替他答了——

“官衙的老爷们买东西不问价钱,怕是这青州的民风了。怎么着,今日是要直接拿了就走,还是打张字据再拿走?”声音不大,语气半是无畏半是讥讽,不是严馥之又是谁?

沈知书回头看清来人,知她乃是介怀上次王奇夺她彩雕一事,在他跟前一逞口舌之快而已,并无恶意,便走近她身前,低头对她轻轻一笑,“严大小姐,多日不见,近来生意还好?”

这一张脸确是长得好看,严馥之迎着那笑,心里道。

……

她自然不会想到将来有一日这张俊脸会因她而留下一道无法褪去的细长疤痕。而在日后每一回她与他耳鬓厮磨的缠绵中,她都喜欢用舌尖轻轻去舔那道疤痕……

这些都是后话了。

……

而在那一刻,严馥之想到的仅仅是出手不打笑脸人,而自己方才确也是小家子气了。

转身示意店内伙计将镯子取出细细包妥,再引沈知书入内堂上座,且奉上一盏名茶——肯出这么一笔大钱的,自然得是贵客的待遇。

“沈大人买镯子何用?”严馥之略有好奇。

沈知书仍旧轻笑,回答得极其直接:“送你。”

……

多年之后她问他,当初到底是何居心。

他笑笑,答说受不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吃败,便要用这手段在她面前扳回一城来——有用么?

她当时被他抱在怀里,一口咬上他的颈侧,恨恨道,叫你明日上不了早朝。

……

自然有用。

严馥之虽是相貌出众,又有严氏千金这个身份加持,可潮安一路富贾圈中谁不闻她脾性,能有家财与严氏相持,又兼有气量和气度镇得住她这脾性的男人可谓少之又少,她又何曾被人这样撩拨过?

当下她竟也似旁人一般面庞泛红,一时不知接什么话才好,只能干瞪着沈知书,不知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就闻沈知书好整以暇地继续道:“是以略表沈某对严大小姐肯相助王奇一案之谢意,还望严大小姐莫要推拒。”

——原是为此。

严馥之脸色恢复如常,清了清喉咙以掩饰自己那一瞬的失态,“沈大人客气了。先前不是已免去了严氏于北境互市的税赋么?又何必再破费这一次。”

沈知书道:“先前是州府为酬严氏为朝出力,此番却是沈某私心欲谢严大小姐对沈某的信任。”

他这话听上去客套,可却全自真心。

从小见多了朝堂之上的勾心斗角,何时遇到过似她这样只消只句片语便信他所言之人?更遑论他当初要她做的事情背后担了多大的风险——纵算是免赋可获重利,但若是王奇未被一击而倒,她严氏将来在潮安却要如何安处?

严馥之却弯了弯眉眼,竟是笑了,“沈大人在知州位上的朝禄能有多少?买这对镯子送给我——得花你几年的俸禄?何必费钱。”

她的语气平常,也并未着意嘲讽,可这话任是叫旁人谁听了必都不会觉得顺耳。

然沈知书面色未变分毫,却是拿出那包好的对镯,平摊在掌心中 ,递向她道:“最怕便是严大小姐不知此物要花我几年俸禄,否则如何彰我心诚?”

严馥之当下心中对他微微侧目。

平日里所见的男子多是庸常之辈,常因家财比不得她严氏便自觉低她一等;偶有身负才学者,却是满腹傲气自尊,一面看不起富商贾人的重利,一面又深怕因空有才学而被富商贾人所看轻。

若是她方才那话叫这些人听见,定以为被她所轻视,少则作色拂袖离去,重则动怒与她争论。

而他却丝毫不觉她这话有折贬他一毫,并坦荡荡地承认——

一个男人面对一个女人,身后是要有多深厚的家学与底气,才能作出此等反应?

……

沈氏那如高松厚岩般的家风,严馥之在数年之后才有机会切身体会领悟,回首再看当初,才知沈知书这骨子里的气度是来于何处。

她不会忘记头一回入京中沈府谒拜他父亲时的景象。

当时礼毕,她很是紧张地抬头望向身前这个久负盛名、誉满天下的长者,深怕自己做错一事、说错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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