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墨子白
月桂便笑,“哎哟,这还没咋样呢,就开始维护起他来了。说不定以后还真成了咱们的姐夫。”
月香自己拿了主意,月桂和白千帆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最后决定让月香再多考虑一天,如果她确实愿意,她再去里长那里给信儿。
——
杜长风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要怎么到太子那里去弄到那本名册。最后没办法,他还是把主意打在楚王身上,因为上次立了大功,楚王提拔破格提拔他当佑元将军,现在他也有资格参加高级将领的会议了。
现在战势成了僵局,楚王滞留在江南,皇帝的大军守在渭河边,大有一副你过不来,我就不去的姿态。好好的一个国家被分为南北两派。不过这么一分,除了南和北,还有一小片中间地带,便是渭水以南,澜江以北的这块地方,按道理应该还是归皇上统治。但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既不是皇帝培植的新势力,也不是楚王的亲信。他们没有参战,只按兵不动,安静的观望着。
楚王手下的大将们,对于这一块地方,意见并不统一。有人主张打,有人主张招安,还有人主张绕过这一块地方北上。
对杜长风来说,不管是打是招安还是绕道而行,他所希望的只是楚王能够挪窝,率领大部队往前走。楚王走了,白千帆就安全了,他也有机会拿到名册。
于是楚王问他的意见时,他便说,“末将以为,打内战是最劳民伤财的事情,速战速决为最好,王爷是东越的战神,论打仗,没有谁比得过您,虽然咱们兵力比不过敌方,但只要您亲自率队,必能得到八方响应,到时候咱们一鼓作气打到临安城,结束这场战争,百姓们才有安稳的日子可过。”
楚王说,“打是一定的,现在问你要怎么过澜江?是打,是招安,还是绕道而行?”
“不管是哪一种,末将定以王爷马首视瞻,只要王爷在军中,咱们一定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夺城掠池,势如破竹!”
楚王笑了一下,“说了半天,你的意思是让我坐镇军中?”
“政务上的事有太子殿下,王爷是战神,自然是管行军打仗的事。”
楚王点点头,“你说的言之有理。即是这么的,我便听你的吧。”
杜长风心里一喜,眼角眉梢就露出了笑意,楚王看了他一眼,话锋一转,“不过眼下,本王还有一些事情没办妥,得再留下一段时间。”
刚刚的喜,变成了惊,杜长风眼里的笑意立刻褪的一干二净,可是一抬眼,触到楚王洞悉的目光……他懊恼的垂下了眼帘,遮住了自己的情绪。
这只老狐狸,他在心里愤愤的骂。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想套他的意图。
他连忙补救,“当然,王爷是千金之躯,打起仗来,刀剑无眼,末将以为王爷还是坐镇后方的好,末将和各位将军按照王爷的部署来行事,也是一样的。”
旁边的骁骑大将军韩通哈哈一笑:“杜长风,你说了这么多,全是他娘的废话。”
杜长风讪讪的笑了笑,楚王已经在怀疑他了,他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会认为是有所企图,所以他不能再暴露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原本想支走楚王,他好到太子屋里去偷名册,只要楚王不在,便是事后太子才发现名册没了,也不会大惊小怪,毕竟一本小小的名册实在无关紧要,可楚王不肯走,他该怎么办?
实在不行,他就用笨方法。反正他在城外,从离苏城最近的村镇找起,慢慢的找,就不信找不到白千帆,让他感到棘手的是,楚王已经盯上他了,只怕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在他的监控之下,要在楚王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人找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垂着眼帘,在心里琢磨了半天,一抬头,撞上了楚王的目光。四目相视,彼此都没有退缩。楚王慢慢拧紧了眉头,杜长风的眼里却染上了些许笑意。都在猜测,都在揣摩,有些事情不必说出来,但彼此都明白,他们又成了对立的关系。
第三百九十五章得来全不费工夫
楚王是爱兵如子的人,每个士兵的生命在他心里都是重之又重,能不打仗当然是最好的,于是最后商议的结果是招安。
至于派谁担这大任,还有待商榷,骁骑大将军韩通私底下里来找楚王,想推荐杜长风去办这事,杜长风如今是他的副手,底下人当好了差,他脸上也有光。
“王爷,这小子是员猛将,打仗了得,口才也不错,不如让他去试试。”
楚王靠在椅子里,微眯着眼睛有,嘴角扯出一丝笑意,“谁都能去,唯独他不能。”
“为什么?”韩通很奇怪:“凤尾峡一役,末将以为王爷是有意裁培他。”
“他原先是九门提督,迎来送往的,嘴皮子当然利索,不需要本王再裁培,他非但不能去,你还要替我好生看着他。”
韩通更奇怪了:“王爷此话怎讲?”
“他与本王不是一条心。”
韩通吃了一惊,“难道他是那边派来的奸细?”
墨容澉摇了摇头,“那到不是,他的人品还是不错的,你不要问那么多,替我看着他吧,有任何动向,立刻向我汇报。”
韩通虽然不解,但楚王明摆着不肯说,他也不能再追问,不过心里甚是好奇,难道年青的佑元将军和楚王之间,有什么……微妙的关系……
韩通走了,墨容澉扭头看窗外,倒底是江南,随处一瞥,即成风景。外头飘着小雨,细如牛毛,把树叶染得绿了,花染红了,廊下生着苔藓,青青的一小丛,上边有几根野草,点缀着紫色的小花,秀丽得来又生机勃勃。
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
这样的景致里,若是和她一起撑着油纸伞在烟雨里漫步,那会是怎样一种浪漫的情怀。
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扣住杜长风,也许杜长风的变化和白千帆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只是想上进,想拼博,想捞个大将军当当,热血男儿,谁心里没有豪情万丈,谁不想功成名就,象当初的他,不愿意在权力的旋涡里沉浮,所以投身军营,另辟蹊径来证明自己。
可是他想这么做,不管杜长风和白千帆有没有关系,他宁愿往那方面想,但凡能牵扯得上,他就不放过,好象这样他才能抓住某些东西。她离开的时间越长,他心里越慌,好象手里抓着一把沙,无论怎么握紧,沙仍是从指间里漏出去,他眼睁睁看着,却毫无办法,那种无助让他不知所措,他常在半夜惊醒,望着身旁的空寂,怔怔出神,他好怕再过几年,连她的样子都要忘了。
给贾桐的那幅画像,是他自己画的,因为怕忘了她的样子,所以趁现在还记得,赶紧画下来,只是他丹青不精,只能画出几分神韵。
他希望杜长风能给他带来好消息,哪怕他们真的私底下有联系,哪怕白千帆又要重新选择,都不要紧,只要她出现,只要让他再次看到她,以后会怎么样,他不去想,就想见她,发疯一样的想见她。
是他错了,以为送走她更安全,可是这天底下,除了他身边,还有哪里是安全的呢?都知道她是他的软肋,都想打她的主意,可他们忘了,软肋有时侯也会成为铠甲,为了她,他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的!
——
杜长风很快就发现自己被监视了,他很郁闷,却又不能不佩服楚王的洞察力,他自问没有露出什么破绽,楚王是凭什么猜到的呢,就因为他那一喜一惊的表情?
他不敢轻举妄动,准备去周边乡镇走走的计划也只能搁浅,他不能再露出半点蛛丝马迹,同楚王斗心眼,他自问不是对手,所以只能更加小心。这一次,不光是对白千帆的渴望,还有做为男人的尊严,上一次他惨败,几乎去了半条命,所以这一次,他必须赢,还要赢得漂亮!
没过两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那天,他奉命去苏城给楚王送公文,其实这种小事本不需要他亲自跑一趟,但韩将军开了口,他只好去一趟。
把东西送到,楚王问了他城外驻军的一些情况,便挥手让他走了。
出了门,贾桐不知道打哪冒出来,扯着他就走,“上回没喝成,这回总该补上,对了,跟你介绍个人,是咱们的老乡,上回听他说话听出了口音,一问才知道就住在咱们隔壁村子,现在在太子跟前当差。”
杜长风本来没什么心思,听到这句,顿时眼睛一亮,“是吗,隔壁村的?姓啥,说不定认识。”
“姓李,叫李小鲁,年纪比咱们还小一些。”
“哎,我还真知道这人,咱们村王大海家的媳妇就是他姐姐呀。”
“没错,就是他,”贾桐很高兴,“走走走,叫上他,咱们去喝一杯。”
杜长风自然要跟着去,“他在太子跟前当差,能走得开嘛?”
“太子今儿个去城北了,他好象没去,在值房里呆着吧。”
杜长风加快了脚步,“那还磨蹭什么,赶紧走吧。”
太子办公的地方就在隔壁院子,贾桐天天儿在府里转,跟谁都熟,门口的守卫看到他就笑,“来找小鲁啊!”
“是啊,叫他去喝酒。”
守卫打趣道:“怎么也没见你叫咱们去,小鲁是你兄弟,咱们不是?”
贾桐赶紧赔笑脸,“对不住,今儿个不成,我们几个老乡聚一聚,下回,下回喝酒一定请哥几个去。”
守卫便看了一眼杜长风,“这也是你们沧洲的?老乡挺多啊。”
“我发小,一个村的,”贾桐露出几分得意:“杜长风,听过他的大名没有,取严守义脑袋的就是他。”
“哟,失敬失敬!”两个守卫赶紧拱手行礼:“原来是佑元将军。”
杜长风早不耐烦了,恨不得一脚把贾桐踹进去,可人家同他问好,也不能失礼,只好抱拳笑着打了招呼,敷衍了两句,才和贾桐进去。
李小鲁果然在值房,见他们来很是高兴,尤其杜长风刚立了大功,风头正劲,做为老乡,他脸上也有光,拉着杜长风问长问短,杜长风站在书案旁,耐着性子答他,眼神却不时往桌上瞟。
可巧,他日思夜夜想的名册就在桌子右上角放着,他的心卟卟跳起来,不动声色绕过去,看到最上边的纸上写着:乌水镇。
火花电石间,他的心象被什么东西击中,对,就是这个名字,分到他那里帮忙扑火的就是这个乌水镇!
他屏住呼吸赶紧往下看,一溜排的名字,全是陌生的符号,倒底哪个是她?
他连看了三遍,最终锁定了一个名字:钱凡。
钱凡,千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心花怒放,猛的一拳锤在桌上:“走,喝酒去,今儿个我请!”
第三百九十六章傻子的爱情
多考虑一天,月香的决定还是照旧,白千帆于是去里长那里给了信,说是月香同意先接触接触。
里长自然是高兴,还赏了她一吊钱,说是辛苦她跑一趟。
白千帆也不客气,跑腿费嘛,不要白不要,她拿着钱,哼着曲儿,一路蹦蹦跳跳的回去了。
路过醉八仙时,被史莺莺叫住了,一阵风似的跑下来,把什么东西往她怀里一塞,又一阵风似的跑上楼去,白千帆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有些发愣,闻到了空气里残留的淡淡香气,真好闻,她深吸了一口气,抬头一看,史莺莺站在二楼的窗口,一脸通红,嗔怪的口气,“你瞎闻什么?”
“你用的什么香,真好闻。”白千帆说,“回头让我姐姐也用这个。”
史莺莺说,“这香是打金陵来的,苏城没得买,你明天来,我给你一盒。”
白千帆说,“那多不好意思。”
“跟我还客气什么。”史莺莺指了指她怀里的东西:“回去试试,看能穿不?”
白千帆这才注意到史莺莺塞给自己的是一双鞋子,男人款,没什么式样,可她在鞋帮上滚了一寸来长暗青的宽边,这就显得有些不一样了。
没想到一个富户小姐还会做鞋,白千帆很惊奇:“你做的?”
史莺莺羞涩的点点头,“喜欢吗?”
“喜欢,下回也教教我,”白千帆说,“我也想学呢。”
史莺莺:“……”没听过男人想学做鞋的。
“这有什么好学的,横竖你上边有两个姐姐,还能短了你的行头,就算将来她们出嫁了,”她声音轻下来,脸却更红了,“不,不还有我了吗?”
白千帆在这方面向来迟顿,不过上次喜乐提过一次,她便觉得史莺莺这样的举动是真有点那方便的意思了。
说起来可笑,她是个姑娘,怎么还叫姑娘看上了呢……
想想这鞋还是不能收,“史小姐,这鞋您还是拿回去吧,我有鞋穿,我姐姐给我做了好几双呢。”
史莺莺脸一垮:“你不要就扔了吧,本小姐送出去的东西断没有收回来的。”
多好的鞋啊,扔了怪可惜的,白千帆只好拿起来冲她扬了扬,“那就多谢你了,史小姐,回头有什么要帮忙的,你尽管开口。”
史莺莺说,“你别叫我史小姐,不好听,叫我莺莺吧。”
“好,”叫史小姐确实不好听,不过她摊上这么个姓也是没法子,白千帆能够理解,“史小姐,我往后就叫你莺莺。”
史莺莺笑了,掩着嘴,颇有点娇羞的味道。
白千帆摆摆手,“我走了,史小姐,回见。”
史莺莺:“……”说好叫莺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