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寝/欢喜债 第150章

作者:笑佳人 标签: 欢喜冤家 古代言情

他是商人,他去教训弟弟,海棠被弟弟看上了,两人相识。

那三辈子他什么都不记得,按部就班地活着,她都出现在他身边了。前世他是少爷,他记得,也有过挣扎,可还是选择耐心等她,最后她果然出现了。

她注定是他的人。

所以这辈子,只要他有耐心,她依然会出现的。

哪怕等了二十五个春秋。

他告诉自己不用担心,他第一次遇见小五的时候,比现在还晚几年。

可他太想她,想到快要绝望。

就在此时,在城里打工的邻家张武突然回来告诉他,说江家小姐要招护院,问他要不要去试试看。虽然是做下人,但也比打铁轻松啊,工钱还高。

江家小姐?

宋陌心中涌起希望,问他江家小姐是什么人。

孤女,跟水仙一样。不顾世人眼光做生意,跟水仙一样。

到底是不是她?

宋陌决定进城看看。是她最好,不是,在村里守了那么多年,他就不信他只是进城两日,便会跟她错过。

门口突然传来说话声。

“小姐,咱们直接去雅间吗?”

“不用,就在下面找张桌子坐坐吧,下面热闹。”

是她的声音!

宋陌攥紧茶杯,强迫自己不要冲动,只紧紧盯着前面。

唐欢进门,习惯地先扫视一圈。

目光与宋陌相碰,她微微错愕,盯着他瞧了会儿,眼中浮上一丝茫然。待察觉两人对视的时间过长了,唐欢俏脸慢慢变红,回头吩咐丫鬟一声,一改之前的决定,朝楼上雅间去了。

这个无赖,哪有一直盯着姑娘看的?再大胆的女人,被他那样恶狼似的盯着,正常情况下都会回避。

不避的,只说明对他有意思。

她现在可不认识他呢,哪来的意思?给他个红脸,也是为了遮掩上次丫鬟初遇少爷时露出的破绽。

宋陌,看你的眼神,应该只记起了水仙。那现在就是你喜欢我,不知你会,怎么做?

站在二楼,唐欢回头,最后疑惑地看他一眼,径自走向雅间。

宋陌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直到看不见了,他才苦涩一笑。

她果然不记得。

但跟上辈子一样,她对他肯定有些感觉。

没关系,既然找到人了,他就还能让她爱上他。

不择手段。

☆、第72章 委屈

 江临风三岁,平时很少用大名,江临月都是唤他乳名阿寿,府中下人则称他小少爷。

唐欢醒过来时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阿寿。当时小家伙躺在她身旁,她刚动动胳膊,阿寿就坐起来了,肿着一双水泡眼紧张地盯着她。见相依为命的姐姐真的醒了,阿寿哇的一声扑到唐欢身上,紧紧抱着她不放,求姐姐别死,不要丢下他。

当时唐欢还没来得及整理原身记忆,看到阿寿,吓得以为自己生了儿子。

她可是从来没想过会为谁生儿育女的,哪怕梦里也难以接受。

幸好只是弟弟。

如今再次醒来,看看穿着鲤鱼肚兜仰面睡的男娃娃,唐欢心中竟也生出了喜欢,拄着下巴侧躺着,轻轻戳阿寿莲藕似的小胳膊。阿寿生的白净,眼睫又长又翘,小嘴儿红红嫩嫩的,亲在脸上让人软到心里。若论年纪,原身比阿寿大了十五岁,出门说阿寿是她儿子相信都没人怀疑。而且唐欢觉得,除了没有喂奶,原身的确是把这个弟弟当儿子养的。

血浓于水,阿寿这么小,儿子跟弟弟又有什么区别,反正都会疼到骨子里。

如果阿寿长得不像她,唐欢或许没什么感觉,可他那么像,又那么招人稀罕,唐欢对他也是真心亲近了。想想也是,谁能对自己狠心?她对阿寿,便是爱屋及乌。

她低头,在阿寿白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阿寿眼睫动了动,慢慢睁开了,乌溜溜的大眼睛像是刚刚洗过的葡萄。还没睡醒,他迷迷糊糊地拱到唐欢怀里,小胳膊搭到唐欢腰上:“姐姐,抱……”

外面传来丫鬟们端水的声音,唐欢坐起身,抱着阿寿哄他:“阿寿,天亮了要起来啦,今天咱们家要选护院,你不是说要跟姐姐一起选吗?”昨天看宋陌的衣着,家境应该不好,他又摸到了茶楼,想来是确定江小姐的身份去了。现在他知道江小姐就是她,肯定会来选拔护院的,就像她当初努力当宋家丫鬟般,这也是宋陌接近她的最好办法。

“我也去!”阿寿彻底醒了,作势就要往床下爬:“我要选最能打的,把坏人都打跑,不让他们再欺负姐姐!”

唐欢笑着抱住人,一边给他穿衣服一边柔声道:“好,咱们今天就选最能打的!”那家伙真身功夫好,不知道梦里跟人打架摔跤的功夫如何。

用过早饭后,唐欢陪阿寿在花园逛了一会儿,赏赏花看看鱼,然后管家过来了,道前面来了四五十个青壮男丁,都想当江家护院。

唐欢这次要招十个,一个护院头目领四人,两队人日夜轮值。

原身决定招护院时,就在江宅选了一片空地做操练场。唐欢让管家先把众人带到那里,她牵着阿寿慢慢悠悠往那边走。走近了,就见五十多人已经排好,见她过来,都转头张望,被管家训斥后又不约而同转了回去。

唐欢一眼就看见了宋陌。不是她刻意寻找,实在是他太过出众。

唐欢领着阿寿坐到摆在柳树下的椅子上,扬声问管家:“王叔,这些人都问过来历吗?咱们要招的是看家护院的,可千万别选错人,将来欺我们弱姐幼弟,监守自盗。”她端坐在主座上,目光轻飘飘扫过众人,不怒而威。

“大小姐放心,我亲自盯着的,这些人均是正经出身,身份不明言辞闪躲的已经遣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