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贯娘子 第194章

作者:老草吃嫩牛 标签: 励志人生 强强 种田 古代言情

  可凭他们十一张对坦人而言瘦小枯干的面孔身材,要怎么进入太阳宫?

  一个制定好的计谋,悄然进入太阳宫,造成贡济坦王自然死亡的假象,他们带来了逐渐至人死亡的毒药,需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每天都下毒成功,这样才能在王死之后,他的族人将他的头颅挂起归还太阳神,吸引在外的部落王回来争位,那时候,再来一场屠杀才算圆满。

  计策听上去是很简单的。

  做了坏事的人总是想得多,大梁想刺杀贡济坦王,而造成这场战争的恶魔就想不到有人要杀他么?

  他知道的,所以从第一任坦王建造太阳宫开始,他们便选了一处地方,紧靠山峦修建,而从宫殿的城墙向东方瞭望,目力所及除历代坦王墓葬,是没有任何建筑物的。

  坦人墓穴可不起高碑不起祭堂,他们的墓碑是躺着的,才半人高。

  谢五好那日从山顶高处瞭望,当下就崩溃了,好不容易才到了这里啊。

  然而陈大胜也没有怕,这个人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是个聪明的直线动物,既然只有墓葬,咱就掘坟住进去吧,反正也没有别的地方了。

  如此,从大梁而来的十一位勇士,不,刺客。他们便违背了从前读过的一切伦理书籍,将旁人家的祖坟挖了一个大洞,就进去了。

  九思堂这几位本想把所有的墓穴都扫荡一次,再把所有的贡济坦王挫骨扬灰,也好解心口郁气。

  可陈大胜不许,他只允许破坏一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给以后的刺客留个动手的地方,若是动了所有坦王的墓地,若有一日地动墓塌,被人发现这条道就走不通了。

  你就说吧,人这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个坦王都没杀呢,人家就想来第二次了。

  而住到墓穴第二日起,十一位刺客便化身草原野兔,开始在地底打洞,他们要全力挖一条地洞进入太阳宫。

  而这边距离太阳宫,大概有一里半左右,老天有眼的一件事是,搬开巨大的墓穴巨石,太阳宫地下土层很适合打洞。

  在此期间为不暴露行迹,他们甚至不敢触碰在太阳宫外四处撒欢,坦人养的那些牲畜。

  食物唯一来源就是住在太阳宫背后悬崖上的那些鹰,陈大胜观察到,这些鹰可爱至极,它们抓到猎物会寻找坚硬的岩石丢下摔死,比如墓室外的青石地面。

  就这样,住的地方有了,吃的也有了,那就开始没日没夜的挖吧。

  感觉还挺舒服的,就一点不好的地方,墓穴选址一般都要选没有地下水的地方,这边距离水源远,食水全靠身法最好的陈大胜来回背。

  这一晚大家说想吃点好的,不过是想痛饮食水罢了,夜深人静,陈大胜终于背着满满的水囊回到了墓穴。

  众人发自内心的欢呼,纷纷拿出小碗,小罐子,奢侈美美的喝下,如饮了琼浆玉液一般叹息赞美。

  陈大胜笑的甜,献宝般将一把悄悄采摘绿色的野菜放进羊肉锅里,大家就又齐齐赞叹一声香。

  虽然他们身边堆满了掠夺者的随葬品,可没有人会多看一眼这些东西。五座空城,早就把他们对外物的需要,刺激到了更深的层次。

  锅内肉块沸腾野菜香,余清官就叹息道:“哎呀,今儿是神仙日子啊,头儿,你说咱家里……她们都在做啥啊?”

  陈大胜闻言,认真的想了下便笑道:“能干啥,啥也有,就吃吃喝喝,稳稳当当,热热闹闹过日子呗。”

  “哥,那你说咱啥时候能回去啊?”

  “快了!”

第133章

  夕阳晚照在塔尔湖草原,水边的杂草总是很多的,还高,陈大胜浑身裹着伪装,匍匐在草地里取水。

  他的动作不能大,只能一下一下的推动。

  喝水的动物往往比平常更加警惕,稍微不注意便会惊飞无数飞鸟,还有成群的野羊。这些动物是太阳宫为了预警故意不射杀的,不然它们成不了气候。

  今天出来的早了些,陈大胜便缓慢的找一些野菜,捎带抓几条游到眼前的鱼,然而危险到来的措不及防,机会也是措不及防的。

  一阵沉闷的马蹄从身后响起,陈大胜动都不敢动,这种马队他见到的多了,各地部落王要时不时的往太阳宫进贡。

  可是今天这队很奇怪,他们停在了路口,还说着高菲西奥人的语言。

  高菲西奥人?

  陈大胜是个聪明人,他的这种聪明震惊过佘青岭好些次,除过目不忘,还有超越旁人的专注力及思考能力。

  最可怕的是,他能吃苦。

  在贩卖牛羊的这断时日,他是队伍里唯一能跟坦河两岸人交流的人,他学很快,万幸坦河这边很多部落只有语言跟图腾,还没有文字。

  干爹说,迁移不多,资源丰富,无需跟老天爷抗争的民族便会这样,在知识上他们开发的特别慢。

  高菲西奥人是个统称,有厉害的高菲西奥人,这一群人具有文字,还很厉害,他们在集市上甚至交易到过一把高菲西奥人的武器,从刀具锋利程度来说,这一支的技术要高于目前陈大胜所指的一切人。

  坦人最怕就是这一支高菲西奥人,得亏人家的目标不是他们,甚至是看不起他们的,他们需要争戈的方向在雪山的另外一面。

  不出来是不知道世界有多大的,从前陈大胜竟以为世界只有大梁呢,出来才知道,高菲西奥人占领的土地应该比大梁大得多。

  既然有厉害的高菲西奥人,就有不厉害的高菲西奥人,这一支之所以也叫高菲西奥,那是因为他们的语言体系跟陈大胜了解的那一支近似,可他们的部落很小,却靠着强盛同族的余荫,叱咤坦河以东。

  这种异邦的同族庇护也是陈大胜出来之后看到的新东西,就强高菲西奥与弱势的高菲西奥,大的那个伸开臂膀愿意照顾小的这个,那是因为他们信仰相同。

  陈大胜没有进过高菲西奥人的庙宇,然而听到过他们的赞颂,拉兹凯欣的光辉庇佑每一个孩子。

  只要说出这句咒语,陈大胜甚至能把牛羊卖个很好的价格,在那座古老的城堡外,这句咒语代表不可欺骗。

  这就令陈大胜想起老太太的烧香团,老陶太太也信佛,也虔诚,可她算计老太太是不惜余力的。

  总而言之,过了坦河都是大傻子,脑袋肯定没长全乎。

  为什么这样说?陈大胜学会一句咒语,在船上高菲西奥人那件大袍子,几乎不会有人质疑他的身份。

  还有人抚摸他的脚表示臣服。

  而事实上,弱的高菲西奥人在陈大胜看来,只是一群不聪明的游商而已,他们做买卖不如玛媞尼人。

  现在水边又来了一群人,这群人一开口,你就能问到他们身上特有的香料气息,还有香料都遮掩不住的狐臭气。

  陈大胜一动都不敢动,就眼角看着那群人赶着车到达水边,然后有人欢呼,从各自的车里,马背上蹦下来扑通,扑通的就跳下塔尔湖。

  高菲西奥人确定无疑了。

  塔尔湖是住在太阳宫唯一的水源,为了保护水的洁净度,除了动物可以随意在这里喝水,坦人取水是小心翼翼的,他们的脚不敢往水里踩。

  可这群高菲西奥人却往水里跳。

  看到这个情景,陈大胜便不由扭脸看向不远处层层叠叠的太阳宫,往常这里就是惊飞水鸟,他们都会迅速派一堆武士来巡视一下。

  然而现在,那边全无动静。

  这群高菲西奥人看到洁净的水源也欢喜,他们沐浴,唱歌,扎营,喂马,甚至迅速搭建起了帐篷,在河边宰杀了好几只饮水的动物,并在清洗动物时,把动物内脏不客气的丢进塔尔湖。

  看到此情景陈大胜便又想起那句,弱肉强食。大梁人是生存在坦河附近最底层的一支了吧。

  的亏他趴的地方是一处沼泽,那群高菲西奥人便没有过来。

  这群高菲西奥人十分有钱,甚至带了好些女子出行,等到他们吃饱喝足,就叫了队伍里的乐队,还有穿的很少,头发有红色,黄色,有肥肚皮大腚的女人跳一点都不讲究的舞,也不算舞就手在脑袋顶打圈,努力把大胯甩出去。

  这种舞蹈陈大胜这几月就见到的多了,两头骆驼的价格,她们能给你哆嗦一晚上……

  夜幕降临,营地内就点亮无数的火把,太阳宫那边终于动了,却送来三车奢侈的吃喝,还有坦人的女人来这边,这一看就知道是做什么的。

  然后,陈大胜闻到了久违的麦香,简直就刺激的他胃口疼,这都吃了多久的肉了,等坦人走了后,他便悄悄的爬到了高菲西奥人帐篷附近,却一眼看到负责防卫的低等武士们正牵着自己的骆驼,穿着敷面露大腿的铠甲,正站在不远处巡视。

  看这几位的打扮,陈大胜一眼便能看出,他们与这支高菲西奥人商队关系应该是临时结盟的,无它,老城堡那边有这样的武士,游商给他们很少的钱,他们就给你做个短工,护送你从老城安全的到达坦河码头,也不算武士,算是个出大力气的苦力。

  那既有这样的武士,陈大胜四处探看了一下,果然就找到几顶孤零零的帐篷,一看标记,嘿!玛媞尼人。

  他们出高价给高菲西奥人寻求庇护,再雇佣几个武士做劳力带着货物来太阳宫,换取暴利。

  武士倒也不算稀罕,稀罕的是,有几个的身材就难得消瘦,皮肤颜色更跟自己是差不离的,这一看就是大梁人跟坦河两岸的人生下来的混种。

  看到他们,陈大胜眼睛瞬间一亮,动作小心翼翼又快速无比的,他从坦人送来的车上摸了一些撒了糖浆芝麻的干饼子,又抓了一罐酒几个纵身便消失了。

  轻身功夫是个好东西,这是陈大胜从大梁出来的这一路,越练越有感觉。

  等他回到墓室,墓室里的弟兄已经换好轻甲,拿着武器预备出去寻他了。

  陈大胜看大家这样,便很高兴。

  他把饼子丢到毯子上,那股子麦香顿时四溢。

  这几位一声欢呼冲过去,几乎是吃的狼吞虎咽,好没把自己噎死。

  童金台咽下最后一口,看到毯子上没有了,这才笑着问陈大胜:“哥,快说咋回事儿。”

  陈大胜一口麦饼在嘴里反复咀嚼,舍不得咽下就含着说到:“我在水边遇到了一队高菲西奥人,弱的那支。”

  谢五好一愣:“高菲西奥人?他们来做什么?”

  陈大胜喝水冲刷口腔,吧嗒下嘴才说:“我在他们的车上闻到了铁器味儿。”

  他这么一说,众人面色都有些沉重,进入坦人地界,他们没少与之交手,平生吃最大的亏便是,大梁武器没有坦人的武器坚硬,而他们带出来的刀是大梁最好的利器,却在战斗当中,一批一批的被坦人的武器淘汰了。

  众人半天不吭气,倒是和闵有些想法,他便问:“大胜哥,要是你在左梁关,你会如何抵御外敌?”

  身材没人高大,武器没人锋利,还有一城百姓做拖累。

  陈大胜想了下,认真回答:“我们几个从前是砍马的,也是几代老刀坐下来认真琢磨过这种牲口,那要我防御我是不会,也没有学过这些,如此,那还是要在马匹上下功夫,坦人没了坐骑,这手下的功夫便差一些。”

  余清官笑笑:“就是这样,平原作战不能赢人家,那就引到城里打,好歹是自己的地盘,他们的马掌跟咱不一样,咱城里都是石板路,牲口就打的马掌厚,他们的马掌薄,磨损几次就没用了。”

  余清官说完,管四儿便一拍手道:“打不过大军,就先烧他们的粮草,杀他们的马官,干掉他们的主帅,再引到河岸边沼泽地不断伏击,反正关着城门等人上来揍就太傻了……”

  谢五好几个闻言,额头太阳穴突突的就开始蹦。

  无它,曾经有位兵法先贤写过一句,兵者诡道也,就为这一句话,多少人著书立转诟病人家。

  然而这几位没读过兵书,他们行动完全靠本能,是不择手段为目的行动的,总而言之就是你甭管我是不是卑鄙无耻,反正我赢了。

  名声要来干屁?

  别说,从前万万不愿意听这话,可现在倒是觉着挺爽快的。

  几人正想着心事,谢五好便听到马二姑一声惨叫。

  “哥!你干啥?”

  几人扭头看去,看到陈大胜正拿着一把刮刀正把自己打了结的头发刮了下来,很明显,这位压根也不在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规矩。

  陈大胜把小刀在水里清洗了一下笑道:“坦人规矩,在太阳照射大地的第一线珍贵的光里迎接贵客,咱就是想毒死贡济坦王也得认清楚他的脸吧,我看高菲西奥人的下等武士里有咱这样的皮子,他们穿戴敷面甲的,我就预备跟进去看看。”

  众人闻言一呆,都挖了好久的土了,就以为攻击的日子还在很远处,却没想到,机会说来就来,竟这般的快速。

  陈大胜自顾自的给自己剔成秃子,为了防止发臭,有的毛发他就都剃了。

  一边收拾自己,他还一边嘱咐:“我肯定是没事儿的,你们也别担心,只是我这一走,取水事儿就交给五好。”

  谢五好点点头:“是。”

  顶着一张还有几道血口子的光头,陈大胜就在墓室里转圈,他找到目标,抓起个口袋就在一个瓦罐里捞宝石还有金币往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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