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中君
夫子瞧见姜雍容,便命孩子们自己背书,迎上来。
姜雍容左右都没有看见笛笛,夫子也说笛笛今日没有来过。姜雍容点点头,便要离开,转身之际,忽然在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里,听到了一丝哭声。
哭声是从后面传来的。
夫子也听到了,皱眉道:“好像是金娘子。”
姜雍容有点意外:“金娘子今日来送饭?”
“倒不是,今日来送饭的是李妈。”夫子道,“不过金娘子一早便来找金伯了。”
姜雍容凝神站了片刻,往后院去。
后院是金伯的住所。
整个院落所有的房子都修葺一新,但金伯宁死不肯让人动他的屋子,于是那间屋子还保留着板壁透风、屋顶漏雨的本来模样。
还未走近,便听到屋内传出金氏的声音:“……你可真是好狠的心,我娘病死的时候眼睛一直望着门外,她一直在等你回来,而你明明回来了,却躲在这里不见人!”
“你认错人了!”这是金伯沙哑粗砺的嗓音,“你连自己的爹都不认得了么?你爹难道也长成我这样?!”
“你还装!你还不认!你当我瞎么?就算你现在缺胳膊断腿又毁了脸,可你还是我爹!从第一回 来这里送饭我就认出来了,你的脸虽然变了,可你的肩膀,你的背影,跟从前一模一样……”
“别说了!”金伯咆哮,“我不是!你认错了!”
屋内的两人大约有拉扯,金伯大约是甩开了金氏,不想碰着金氏烫伤的手,金氏“哎哟”了一声,金伯立刻道:“你的手怎么了?!”
这一句里面的关怀和紧张,那是再明显不过,藏都藏不住。
姜雍容望着缺瓦的屋檐,轻轻地,轻轻地叹了口气,她想起了父亲。
小时候,她练琴时不小心伤了手指,父亲的语气便是这样关心,还轻轻地拉着她的小手,对着受伤的手指轻轻吹了口气:“好了,痛痛飞了,阿容不痛了。”
她便偎进父亲的怀里,觉得又安全,又满足,又幸福。
她也曾经得到过父亲的爱。
如果她能做一个受宠的皇后,说不定还能一直得到父亲的爱。
里面的金氏显然抓住了金伯,一叠声道:“你还不认?还不认?!你以为你变成这样我就认不出来了么?天底下哪有女儿认不出爹爹的?爹,你别骗我了,你女儿是那么好骗的人么?你这身伤在战场上受的,你是铁铮铮的汉子,谁敢小瞧了你,爹,跟我回家吧,跟我去见见娘,娘若是在天有灵,一定会很开心的……”
金氏的话还没说完,金伯蓦然大声道:“我不是!我不是!你给我滚出去!”
一面说,房门猛地从里面打开,金氏被他推了出来。
门一开,父女俩便看见外面的姜雍容。
“金伯死里逃生,却不肯认回妻儿,想必是害怕给妻儿带来灾祸吧?”
姜雍容轻声道,“是谁,让金伯你这样害怕?”
第104章 . 公道 儿郎们,跨上你们的马,带上你们……
“我没有!我不是!”金伯恶挥舞着手里的拐杖, 恶狠狠道,“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为!你们给我滚!通通给我滚!”
那拐杖几乎要挥到姜雍容面前来, 叶慎一把抓住。
金氏道:“叶小哥,他是我爹, 人糊涂了,你别跟他一般计较!”
姜雍容也道:“莫为难他。”
叶慎便松开手。
金伯正用尽全身力气想夺回来, 叶慎这一松, 金伯接连倒退, 最后跌坐在地上,累得直喘息。
金氏忙扑过去扶他:“爹,你有什么难处你就说出来, 这位是姜夫子,风爷你知道吧?就是她男人,她一定有法子帮你的!”
“嘿!他们自身都难保了,还能帮我什么?!”金伯推开金氏,“你走, 你走!我不是你爹, 你爹早死了!我不认得你,不认得你们!”
他说着, 拄着拐杖, 转身便要走。
叶慎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知道, 那个人一定有很大的权势,你无力抗衡, 生怕认回妻儿,会将妻儿连累进来。”姜雍容轻声道,“可是金伯, 武将军全军覆没,终生背负骂名,受千万人唾弃,他的妻儿过着最穷困最贫赛的日子,你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这话像鞭子一样抽在金伯身上,金伯的背脊几乎是瞬间紧了紧,一句话从牙缝里挤了出来:“那总比死了强!”
“不说风长天的声名在北疆如日中天,就是我“姜夫子”三个字,在北疆走到哪里人人都要给几分薄面,你一个人对付不了的,我们同你一起对付!金伯,我们有十万大军,世上还有什么人是我们对付不了的?
“十万大军……”金伯低低地,仿若呓语,“当初,将军也有十万大军,还有陛下亲谕……结果呢?呵呵呵呵呵……结果呢!还不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姜雍容还要说话,背后传来一声:“姜雍容!”
却是傅静姝。她素性/爱洁,此时底下那条杏白色裙摆却是沾满了泥土也顾不得,她急匆匆道:“不好了,元元给了打断了腿!”
姜雍容一惊:“谁?!怎么回事?!”
“笛笛匆匆来找我,我让她先去请周大夫,快走,我路上告诉你!”
傅静姝一面说,一面拉了姜雍容就走。
姜雍容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回身道:“金伯,你可听到了?你委曲求全,死咬着那个秘密,得到的是什么?如果能还武将军公道,谁还敢这样欺凌你的幼主?”
说完,她再也没有多看金伯一眼,转身上了马车。
马车先驶往医馆接周大夫和笛笛,然后直接驶向城外。
叶慎立即去通知人手,当姜雍容踏进元元家门槛的时候,在天虎山驻扎的人马也飞驰而来,将元元团团围住,以防不测。
这么长时间以来,城外没有北狄人的劫掠,之前又有天虎山的人帮着种地,城外添了不少人烟。
且天虎山的人当时不光种地,还给百姓们修房子扫院子,许多废弃的屋子重新迎回了主人,原本有主人的,也都该添砖的添砖,该加瓦的加瓦,看上去比姜雍容第一次来的时候有人气多了。
元元家虽不能说是修葺一新,也规整了不少,院子的朝南的方向种着那棵林檎树,已经比当初元元问她讨要的时候高大了许多,上面本来结了七八只林檎果,此时落在地上,被踩得稀烂。
天冷下来之后,整个北疆进入漫长的旱季,有时整月也不会下一滴雨。但林檎树下的土地却有一圈明显的湿润,显然是特意浇过水。
正是这点水惹来的祸事。
元元躺在床上,小脸煞白,毫无知觉。
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因为他遍体鳞伤,双膝以下满是血污,整个人已经疼晕了过去。
“到底是什么人,竟对一个孩子下这样重的手!”周大夫查看元元的伤势,眉头紧皱,声音里满是叹息。
元元娘靠在床头,已经哭得声音都哑了,闻言摸索着抓住周大夫的衣袖:“大夫,大夫,救救我儿!一定要救救我儿!他才这么点大!”
“放心,这孩子没有性命之虞,只是……唉,夫人放心,我必定会歇尽所能,尽力而为。”
元元娘愣了愣,听出了里面的不祥意味,紧紧攥着周大夫的衣袖不肯松手,“周大夫,你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夫,你一定要救他,一定要救他!”
“娘,让周大夫医治吧。”笛笛拉住母亲的手,将她半扶半搀带出来,以免打搅周大夫医治。
元元娘死死抓着笛笛的手,嘶声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许氏出身望族,父亲官至三品,母亲诰命加身,十六岁许给当世武状元,人人都说我是一等诰命夫人的命,将来儿女双全,子孙绕膝,享尽天下所有的福气。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守不住夫君,又守不住儿子?这起天杀的!天杀的!丧尽天良,怎么不去死!”
笛笛泪如泉涌:“娘,是我不好,我该留在家里的,我就不该进城去,我要是在,绝不能让他们这样欺负元元……”
母女俩相拥而泣,让人看了十分辛酸。
如果武正明还在,她们一个是将军夫人,一个是将军小姐,元元则是将军府的小公子,上有武正明宽厚的肩膀挡住所有风雨,下有无数的仆从为她们奔走效命,她们只需要在深宅大院里安享荣华,根本轮不到她们为这样的事情伤心。
这一切只是因为一桶水。
天女山被北狄占领之后,云川城便只剩下一条水源,那就是城东面的云若河。
水是云川最稀少的东西,物以稀为贵,当一样东西变得稀少,必然也就会贵起来,贵到只有一小部分能拥有。
城中的权贵们平分了这条河流,有人将水引进自家的院子,有人将水引进自家的田地,不管引向哪里,这些水都只属于富户,百姓要用水,要用付钱买,要么替富户种地,总之不能白用。
元元取了水之后,立刻被那片水源的主人派人上门打了一顿。
傅静姝咬牙低低道:“对一个孩子也能下这样的狠手,简直是牲畜。到底是谁干的?”
“杨天广的儿子,杨俊。”笛笛用力抹去眼角的泪珠。
笛笛平时在城中混到了银钱,回回都照应邻居们,邻居们虽不敢和那群人硬扛,但立刻便去城中给笛笛报讯。
傅静姝皱眉道:“你平时那么照顾他们,竟没有一个人替元元出头么?”
“那可是督护大人的公子,谁敢?”笛笛说着,咬了咬唇,“再说到底是元元有错在先,明明知道规矩,为什么还要去偷水……”
“取一桶水,也是错?”姜雍容一直没有说话,此时忽然开口道。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眸子却格外黑沉,只有瞳孔依然燃烧着两簇小小的火焰。
一桶水,便要打断一个孩子的两条腿?!
笛笛和傅静姝都顿住,望向她。
姜雍容人如其名,向来都是雍容清雅,做什么都不急不缓,不论喜怒,皆是轻言细语,好像再大的事情在她眼里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们从来没见过姜雍容此刻的模样。
她没有骂人也没有跳脚,但周身仿佛笼罩着不祥的空气,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这好像是她们第一次见到她发怒。
——“夫子,我的林檎树结果子了,一共结了十一个!最大的那两个,一个给娘,一个给夫子!”
姜雍容从北狄回来的第一天,元元便这样开心地告诉她。
就在前两天,元元上课的时候还望着窗外走神了,姜雍容问他想什么,他低了半天头,说:“想我的林檎树……”
她当时只觉得有一丝好笑,并没有再问一下。
如果她肯再问一句“为什么要想林檎树”,元元就会告诉她,因为一直不下雨,他的林檎树快干死了。
甚至是到了课间的时候,元元还忧愁地问她:“夫子,如果你吃不到林檎果,会不会很难过?”
那时她以为是这孩子满脑子想着林檎,所以想找人一起交流一下,便顺着他道:“唔,难过说不上,但应该会有点失望吧?元元你呢?”
元元低下头去没说话。
明明不大对头,她却没往心里去,没有再多问一句。
大战后方的兵源储备、操练、粮草筹集、运送……将她的时间和心思占得满满的,还要花心思留意那个潜在暗处的北狄内应,每个月能抽出来上课的时间真的不多。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她一定会在元元面前矮下身,好好问一问元元:“你的林檎树怎么了?”
元元一定会一五一十告诉她。
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件天大的难事,但她只需要一句话吩咐下去,就能办妥。
可是她没有,她什么也没问,她只是说“应该会有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