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中君
杨天广生怕那血雾会吹到自己身上,赶紧拖着冻僵的身体往后挪了几步。
下人们也一个个瑟瑟发抖,他们早就给风长天吓破了胆,没有当场扔下杨天广落荒而逃,已经够忠心的了。
风长天抬脚将杀手的尸体踢进了荷花池里,免得他家雍容看到污了眼睛。
不过美人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姜雍容既乖乖不动,他也索性懒得放手,拥着姜雍容,背对着杨天广告,道:“猪头兄,你看现在怎么办?你先是觊觎爷的女人,再是想占爷的珠宝,最后还派人暗杀爷,这笔账该怎么算?”
杨天广对此已经很有经验了,沉痛道:“你开个价吧。”
“爽快!”风长天很满意,“那就三条一起算,马马虎虎来个二百万两吧?!”
“什么?!”杨天广发出杀猪般的一声惨叫,“风长天,你莫要欺人太甚!”
“拿不出来?”风长天皱了一下,是他在京城宰人宰得太痛快,以至于养大了胃口么?以前宰杨天广的时候,确实没出过这么高的价,“那要不少点儿?”
姜雍容提醒道:“风爷,你的首饰不见了,单是那两套饰就值一百多万两呢。”
风长天点头:“对啊,在你的地盘上没的,当然要算在你的头上。啧啧,还是我家雍容聪明。不过这么一来,二百万两就太少了,爷这条命难道只值几十万两吗?”
杨天广欲哭无泪:“我以前带兵去剿你也只不过付个一万两,现在怎么坐地起价,涨得这么厉害?二百万两,你杀了我也掏不出来!”
风长天现在是今非昔比了,对着杨天广摇了摇头:“你一个北疆土皇帝,掏不出二百万两,像话吗?就算是穷也不至于穷到这份上。”
“风爷,北疆的情形您还不知道么?以前两国互市的时候,还能抽税收厘金,现在不单北狄人不过来做生意,连通西域的路都被北狄人截断,西域的生意人也过不来,云川城是一年不如一年!再加上前几年行新法,搞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土地又荒废了不少,连税都收不上了,我到哪里变出几百万两银子来?”
姜雍容忍不住问:“安庆新法重新划分良田与薄田,还在青黄不接时与民借贷,这些本是良策,为什么百姓却是越来越穷,哀鸿遍野?”
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疑惑。
“姑娘你有所不知,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那帮百姓原本就好吃懒做,新法规定下户借贷由上户担保,结果下户们一个个游手好闲,上户们却是白白赔钱又赔地,很快就把自己弄成了下户。”杨天广说着就叹气,“总之都是那个傅知年好大喜功之故!一个人祸害了整个大央,还真是祸国殃民,那两年北疆不知饿死多少人!”
姜雍容皱眉道:“安庆新法中,官府有督导之责,不肯种地的农户可以用劳役来替换,一样可以卖力气挣饭吃,何至于饿死?”
“这你就不懂了,正所谓烂泥扶不上墙,他们既然不肯卖力气种田,难道就肯卖力气服役?总之当初变法就是大错特错,不单单搞得百姓没饭吃,商人没生意,连督护府都没有进账,实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风长天听到最后一句,才终于觉得话题回到了正轨——前面活活把讨价还价讲成了朝堂策论,一瞬间让他有了一种在朝堂议政的错觉。
好在果然是错觉!
还是讨价还价比较适合他!
一番讲下来,最后以二十万两成交。
一来是杨天广被宰次数太多,经验丰富,讲价技术十分高超,二来是姜雍容给他加了个条件:寻回那两套首饰,否则,就赔两套一模一样的。
这招等于是讹了杨天广两套极品首饰,因为风长天完全可以自己把首饰找回来而不让人知道。
离开将军府的时候,风长天在冷风中长叹一口气。
姜雍容问:“怎么了?”
风长天道:“你说我当年怎么那么蠢呢?讹个一万两,已经觉得顶了天了。”
姜雍容微微笑,想象着风长天兴高采烈捧着一万两银子的模样,就觉得……有点可爱。
这丝笑意微微,映得眸子晶亮。按照约定的计划,风长天明天就带着银子回天虎山,而姜雍容会留在云川城,风长天忍不住道:“雍容,真不跟我上山?山上很好玩哟,你还没当过沙匪吧?要不要试一试?”
姜雍容不答,只问:“你知道笛笛去了哪儿么?”
“北疆是爷的地盘,一个小飞贼,能逃出爷的手心么?”风长天说着,吹了个长长的口哨,虎子从街口奔过来,“回老大,那个小姑娘往南街去了,阿郎在跟着。”
云川城分南北两条大街,乃是最热闹的所在,富室豪宅多建在这两条街上。
风长天带着姜雍容在人群里穿行,云川城的人泰半都认得他,所过之处人人避让,店家的生意至少少了一半。风长天不费什么劲就拐弯转向,姜雍容问道:“你怎么知道在这边?”
风长天指给她看:“看到墙角那三块石头了么?以后记得,那就是咱们天虎山的记号,石头的朝向就是往前的方向。”
石头最终停留在南街最末端的一所宅子前。
阿郎从暗处出来,道:“老大,那丫头进去有半炷香了,还没出来。”
风长天点点头,问姜雍容:“还怕不怕高?”
怕的。姜雍容的心里答,但口中道:“不怕。”
不是逞强,而是觉得,越是纵容自己怕,也许便越是会害怕。
再者,其实这句话她没有说全——有你在,我不怕。
有他在身边,她知道她无论去向多高的地方,他都会保护她。
这话她没说出口,但目光里的温暖和信任之色,已经将它补全了,风长天微微一笑,揽着她的腰,上了房顶。
姜雍容下意识想抓紧他的衣袖,他的手已经伸过来,稳稳地将她的手握在手心里,轻声在她耳边道:“别担心,有我在。”
按时节已经入春,但北疆的风冷极了,比京城腊月的风还要冷。
这里是云川城灰黑色的屋脊,天上也只有一抹弯月,但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只要一上高处,她就被带回了那一晚的记忆——深蓝的天空,皎白的明月,金黄的琉璃瓦。
一切明丽鲜艳如同孩提时才有的梦境。
在这一刻她知道,她真的不怕高了。
“多谢你,风长天。”姜雍容轻声道。
他不知道她谢的是他将她从恐惧中拯救出来,以为只是谢他此时的相伴,头便低下来,想亲她一下。
姜雍容肃容挡住了他,指了指底下,意思是办正事。
这是姜雍容第一次观摩匪徒作案,只见风长天取走几块瓦片,无声地安放在旁边,然后屋子里的灯光便透出来,屋内的一切尽收眼底。
似乎是个书房,屋内立着高高的书架,正当中是一张书桌,她的那只锦匣就搁在书桌上。
笛笛正在来回踱步,似是等待此间的主人。
“吱呀”一声轻响,门被推开来,一人走了进来。
从上方看不出面目,只见头顶挽着一个家常发髻,穿淡青衣裙,是个女子。
“静姐你可算来了!”笛笛立即迎上去,“快看看我这次带来了什么宝贝!”
“就算是宝贝,以后也不要这么晚来了。”那女子声音清冷,“我不喜欢熬夜,睡得早。”
这个声音一入耳,姜雍容的心重重跳了一下,险险把持不住一头从房顶上栽下去。
风长天立即扶稳了她,望向她时大吃一惊。
雍容遇事向来沉稳,风长天还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失常的时刻——她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眼睛睁得老大,那模样,就像是见了鬼。
“怎么回事?”他低声问,“你认得这人?”
怎么会不认得?
这个声音,就算是化成了灰她也认得。
“傅静姝。”她低低地、低低地吐出这个名字,“她是傅静姝。”
第62章 . 重逢 有女静姝
姜雍容第一次见到傅静姝, 是在京城中的一次赏花宴上。
那时她坐在首席上,看着贵女们拥着一个女孩子走到她面前,说要为她引见一个人。
那便是傅静姝。
那时候安庆新法还没有施行, 傅知年刚刚成为风长鸣身边的红人,受尽恩宠, 作为傅知年唯一的胞妹,傅静姝在贵女圈里也变得炙手可热, 每一处筵席都想方设法要请傅静姝来。
贵女们对姜雍容的奉迎中带着几分敬畏, 对傅静姝却是带着明显的讨好, 原因很简单,炙手可热的傅知年才貌双全,前途无量, 最重要的是,他还没有娶亲。
在这次见面之前,姜雍容便听说了傅静姝的不少事。比如说她和她哥哥长得有几分相像,探花状元之俊美天下皆知,傅静姝当然也是了不得的美人儿。
比如说她性子高傲, 不管对方的身份高低, 说不高兴就不高兴,从来不怕得罪人。
比如说她曾经口出狂言, 说除了她哥哥, 本朝没有哪个人的诗可读。
总之林林总总加起来, 在姜雍容心头凑出了一个狂妄高傲不可一世的新贵形象。
但这一次一见,她才发现傅静姝生得清丽脱俗, 整个人如三月初放的一树梨花,清雅至极,又柔弱至极。
且傲是傲的, 对于时下堆砌繁丽的文风相当不屑,但说起兄长的诗文,又两眼发光。
身子十分瘦弱,旁人吃完饭喝茶,她喝药。那药浓浓的一盏,姜雍容坐在旁边都闻到浓浓的苦味,她却是眉头都不皱一下便喝了。
“苦么?”姜雍容说着,将手边的一碟金丝蜜枣推到她面前。
“早惯了。”她瞥了一眼蜜枣,没动,“不用,我不爱吃甜的。”
为她引见的贵女轻轻在桌席底下拉她的衣袖,悄悄告诉她不可在姜雍容面前失礼,那可是姜家的嫡女,未来的皇后,哪怕再不爱吃,也要拈一枚装装样子才行。
傅静姝便皱了一下眉头,问姜雍容:“我是真不爱吃,不是失礼。”
姜雍容笑了。
每次的筵席上,她脸上永远都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微笑,仿佛一个已经刻好的面具,出门便要戴上。
但这一次,她是真心诚意露出了笑容:“不妨事,其实我也不太喜欢吃甜的,只是更怕苦。”
傅静姝也笑了,笑得微有一丝自嘲之意:“你若像我一样,自会吃饭便吃药,就不怕了。”
那是姜雍容和傅静姝的第一次聊天,满座锦绣堆中,两相少女在乐声与灯光下相遇了。相似的年纪,相似的喜好,姜雍容第一次觉得有很多话想跟人说,可是,因为从来没有说过,便不知道怎么开口。
下次吧。
下次再在筵席上相遇,她也许可以带自己最新写的诗给傅静姝看,她也不喜欢华丽的辞章,更欣赏返朴归真的清新诗风。
她们会很聊得来吧?
她当时这样想。
然而再下一次的筵席上她并没有见到傅静姝,再下一次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去打听,才知道傅静姝因为不适合京城的气候,已经回老家静养去了。
傅静姝的老家在淮安。
姜雍容在舆图上找到了那座名为“淮安”的小城,它只有指甲盖那么点大,但哪怕在纸上,也让姜雍容觉得,离京城好远啊。
一直顺风顺水长大的姜雍容心中,头一次涌起一丝异样的情绪,后来她才知道,那种情绪叫做“惋惜”。
好可惜,她再也见不到她了。
但命运之所以是命运,便在乎它全然不由人自己掌握。
两年后她再一次见到了傅静姝,在她的封后大典上。
傅静姝全身穿着和她一样鲜红的吉服,身上的翟衣仅比她少一道凤鸟的刺绣,头顶的珠冠之华丽甚至不在她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