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诗若
但不知是怎么回事,谢于婷在二专毕业后,一心只想进某所大学,对其它大学视若敝屣。
重考二年后,谢于婷终于如愿。
宋芸歇当然很替她高兴,但也是直到那时才知道她为何执意要进那所学校--
因为她交了一个男朋友。
她男友是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因此,为了爱情,她只好放弃其它的机会。
但宋芸歇没料到的是,当她和谢于婷开始同住后,她男友几乎每天都会来报到。
在租约还没定案之前,谢于婷完全没跟她说起男友的事。
到两人确定住在一起、与房东签下台约之后,从此她男友与她便形影不离。
在相处的过程中,宋芸歇发现那个叫「杨荣川」的男人,实在没有谢于婷讲的那样优秀。而且,她也发觉好友因男友而正在慢慢改变……杨荣川对宋芸歇总是冷嘲热讽,像是:
「人贵自知,只念个专科,还妄想跟大学生平起平坐?」或是:「拜托妳清醒点,妳的履历表这么难看,跟狗差不多了。」等等,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
对杨荣川的话中有话,宋芸歇从疑惑到领悟,然后再到厌烦。但碍于好友,她只能在心底暗自讦谯。而且她平日在餐厅上班,根本很少见到杨荣川;但自失业闲赋在家后,几乎天天得跟杨荣川大眼瞪小眼,真令她难受极了。
更何况,杨荣川实在是个不怎么好相处的人。撇开他的外表不谈,他是那种--有免费的东西就用、别人的食物拿来就吃的行为,让素有大方美名的宋芸歇都感到脸上三条线。谢于婷和杨荣川其实跟住在一起没什么两样,洗澡吃饭如厕都在一起,唯一没做的,大概只有睡觉了。
由于杨荣川的父亲要求他一定要住家里,但杨荣川嫌家里设备太旧,因此,才会想出这种折衷的办法。
而最教宋芸歇心寒的,是谢于婷总叫她替他们洗衣服。
虽然有洗衣机,但是晾衣服还是得靠人工;只要一拎起杨荣川的内裤,她就感到前所未有的嗯心。
那上头彷佛依稀可见洗都洗不掉的黄垢。
她的朋友都对她这种小媳妇行为感到又气又不解。
因为宋芸歇虽是个讲义气的人,脾气却不好。
也许是心存同情与怜悯,宋芸歇的所有朋友里,她只对谢于婷有求必应。
但一想到杨荣川……
「唉!」
说曹操,曹操就到。
「怎么?还找不到工作啊?早就跟妳讲过,专科的学历会找到什么好工作!妳还是认命一点,去别家餐厅继续端盘子吧,那种工作比较适合妳啦。」
说着说着,他自动打开冰箱--
「唷,有起司条。于婷,人家想吃……」
说完,宋芸歇就看到好友取出她花重金买回来的起司条,一边拿给他,一边问她:
「芸歇,妳不会介意吧?」
「要吃就拿去吧。」
她还能怎么办?
跟她吵架?
为了食物?
不,那太划不来了。
唉,这已经是这两个多月来不时上演的戏码,她都腻啦!
老天爷……给她一份工作吧。
电话响起。
谢于婷和杨荣川正吃得津津有味,因此接电话的工作自然落到宋芸歇头上。
「喂,您好……是,我是……原来是舅妈啊,好久不见……还没找到啊,谢谢您的关心。」
啧!打来乱的吗?全世界都知道她找不到工作啊!
「什么……您是说,要我去您公司应征?业务助理?没问题……好……好,我知道,我会准时去面试,谢谢舅妈。」
万岁!
只要能摆脱杨荣川,就算要她去做苦力都行。区区一个业务助理算什么!
看到宋芸歇快喜极而泣,杨荣川又嘴痒:
「对一个只有专科学历的人来说,能有业务助理的工作做已经很不错了。妳长得又不好看,最好还是认真做事,免得……」
他后面还说了些什么,宋芸歇压根没注意听,因为她不想让讨厌的人来破坏这美好的一刻。
后来她才听舅妈说,这家公司是大有来头的。
董事长岳衡,总经理易行朗,还有执行总监余以宽,三个人都是来自赫赫有名的跨国大企业「鸣海集团」。
鸣海集团,由人称商业经营达人唐胜隆一手创立,迄今已三十年。
其经营范围涵盖电子半导体、金融业、珠宝业、运输业、营造业、饭店业、航空业等等;不但在台湾、大陆及东南亚多处皆有设厂,且全球共有二十八家分公司。企业内的员工薪资不但高,福利也佳;员工每年除了分红还有配股,是每个社会新鲜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
但是,岳衡在加入鸣海五年后,便伙同易行朗和俞以宽跳出来,并以极低的价钱买下鸣海在美国的其中一家半导体公司「长龙」。
在短短的二年内,「长龙」成长的速度令人咋舌,俨然已成为当今企业界的一项奇迹。
因此,有人爆料说,岳衡可能是唐胜隆的私生子,要不然怎么会以新台币一元的价码买下鸣海获利最丰的子公司?
对于外界的诸多揣测,当事人皆不予回应。
事实证明,岳衡果真能肩负大任,与易行朗、俞以宽三人不分昼夜的卖命工作,终于让「长龙」有了今日的规模。
她舅妈就是在长龙的台湾分公司工作。
因为长龙在美国发迹,故其大多子公司都设在美国;因此,长龙非常重视这次在台湾的第一个据点。
她的舅妈俞醒秋,是俞以宽的姑姑;俞醒秋的能力相当强,素有商场女强人之称。
内举不避亲,俞醒秋正是俞以宽重金挖角来的。
在人情压力下,俞醒秋拗不过宋芸歇母亲的拜托,只得透露最近在征业务助理的消息给宋芸歇。
宋芸歇看着前方亮闪闪的巨幅招牌,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两个大字:
长龙
有着一头微卷的及肩褐发的宋芸歇,穿着整齐合身的服饰:米白色浮雕花纹罩衫和小背心,下半身则是及膝黑裙,配上昨天才买的小牛皮雾金色高跟鞋……让她看来既俐落,身材又好。
这可是花了她近五个小时才打扮完成的。
由于她个子不高,所以她花了很多心思在搭配服饰上,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得体干练。
深吸一口气,拍拍脸颊,她准备迎接人生的第二个挑战。
她走向大门,忽然,「喀嚓」一声!
「啊……」
她的腿不由自主的往旁边扭去!
她摔得东倒西歪,等她重新站起来,才发现她新买的高跟鞋不知何时竟断了一只鞋根--
她一拐一拐地跳到旁边,一手扶着轿车,一手脱下鞋子。
正当她在苦恼时,她突然想到--
有一则广告里的情况不是跟她一样吗?
嘿嘿,她只要有样学样,把另一只鞋的鞋根也拔下来就对了!
事不宜迟,她马上脱下另一只鞋。
但无论她怎么扭、怎么拔,就是弄不下来!
她火大了,用力一扯!
「咚」地一声。
她呆愣的看着那只鞋以时速五十公里的速度朝天空飞去……
然后再稳稳的落下……
落在某人的头上!
她惨白着脸,试图落跑,才踏出一只脚,马上想到另一只脚没穿鞋啊!屋漏偏逢连夜雨。
怎么办?要过去道歉吗?
如果要道歉,该说什么好?
当她还在想开场白时,一个充满怒气的声音传来:
「小姐,这是妳的鞋吗?」
她循声看去,发现那一脸怒气、正朝她走来的竟是一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即使他的表情很吓人。
男人的身材超好,古奇西装穿在他身上更显出他的俊逸非凡。
从他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型看来,他该是个相当重视外表的人。
啊,但现在实在不是对他品头论足的时候啦!
他的头被她的鞋给敲到……
他现在正准备来兴师问罪……吧?
天哪……真是衰到家了!
因为感到羞耻极了,心里又害怕他会对她动粗,宋芸歇竟紧张到说不出话--
那男人突然「刷」的一声蹲了下来,二话不说,便帮她套上鞋。
嗄?那也按呢?他不是很生气吗?
「我没见过妳,是来应征的吗?」声音绷绷的。咦!好像有了温度耶。
她深呼吸一下,然后抬头对上一双--打量的目光。
「是啊……呃,不,不是!」
她会忽然改口是因为联想到--
搞不好这男人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更搞不好他是她未来的上司……而且,她怎么觉得他有些眼熟……
管它三七二十一,先否认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