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作者:卫风
他只是不想说出来。
曼菲士也成了有秘密的大人了,他不再会向我讨主意,我应该欣慰,还是应该失落呢?
女奴们把饭食撤下去,曼菲士坐下来,低声问:“姐姐,西奴耶发动的那场政变,过程和结果究竟是怎么样的?”
我愣了一下,转过头。
曼菲士的眼睛黑的象夜空,深邃而安静。
我一直不愿意人提起那件事。
因为,在那场动乱之中,我失去了太多太多。
186
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穿越者。看以往的穿越小说中,主角无不靠着先知与博学,搞发明,搞文学,搞军事……如果主角是男性,那么十有八九都会走上称王称霸的道路,并且身边美女如云左拥右抱。如果主角是女性,那么不管原来是什么底子,都会有一番极不平凡的际遇,并且差不多遇到的男人都会被女主的与众不吸引。
不能说穿越文没道理,毕竟凯罗尔就是穿越之后变身万人迷的一个例证。
而曼菲士……这孩子真叫我--不知是惊是喜。
这孩子在现代是怎么过的呢?按照一种说法,时间在不同的空间以同样的速度流逝,我这里过了两年,曼菲士在二十世纪应该也过了两年。可还有另一种说法,时间穿越是偶然的,落脚点会有所不同。有可能曼菲士离开的两年并不等同于他现代经过的时间,有可能只有几个月,也有可能远远多于两年。我倾向于相信后者。我也问过曼菲士,他在凯罗尔的那个世界经过了多久的时间。他垂下眼帘,过了一会说,他也有些懵懂,前几个月在养伤,后来的时间……他没有仔细去数,应该不会比两年少。
曼菲士在现代都学会了什么呢?
我想,他一定向凯罗尔认真学习了这一段王朝历史。而且,他还学习了别的东西。
比如,火药。
我第一次看到曼菲士命人用火药炸石头,站在那里怔怔出神。埃及的历史,在这里彻底的被曼菲士扭转了方向,走了一另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或者,这段历史早就被改变了,从我来到这里的那天起,改变就已经消然无声的发生了。
我仔细去想也得不到答案,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一个虚幻的故事的世界,还是平等于另外一个世界的空间。
总之,我知道自己存在着,活着,思考着,爱恨交织,悲喜离乱。
但有件事我可以确定,曼菲士已经彻底摆脱了对我的那种雏鸟情结,他清醒的很,清醒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该做什么,清醒的好象没了多余的感情,清醒的……让我觉得害怕。
我们要去密诺亚的行程,被曼菲士一延再延,我觉得政务他已经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而密诺亚那边的情形也不停的有消息过来。密诺亚现在的处境四个字概括就是“风雨飘摇”,再来四个字就是“四面楚歌”。圣岛虽然是活火山,却是天然的军港,地形十分好。但是现在已经暴露而且不再安全,密诺亚岛虽然是王宫所在地,却不是一个适宜那些军船长期停泊的地方。况且四周那些小国小岛们也都生了异心,密诺亚岛上的物资都不是太充足了,以前他们称霸海上,但是海岛上种不了多少粮食,应该说是全靠进口的。现在这一条路却险阻重重,运物资的船倘若没有兵船护送,那是一定有去无回。要是次次都要兵船护送,又实在太耗人力物力了。米坦尼人的胃口越来越大,据最新消息说,密诺亚上个月有两只军船护送的运输船,也没有能够顺顺利利的运回东西。不要说粮食了,就是那艘兵船都没有能够再回去。不管是让米坦尼人给打败打沉了也好,还是被杀光劫走了也罢,总之密诺亚现在……
曼菲士和我交换着情报,说:“王姐和密诺亚人有仇,也不用自己亲往,你是什么身份?在我心目中,所有密诺亚人的命加起来没有王姐一根小指头重要。要报仇,我让人来办,王姐和伊莫顿……绝对无需亲身犯险。”
我低下头一笑:“密诺亚人伤害不了我的。”
“王姐……”曼菲士要皱眉头。
“真的,我不是说大话,或者只是搪塞你才这样说的。”我说:“伊莫顿死而复生之事,有时候是可以施展一些奇异力量的,所以……”
“王姐说的是,魔蝎手镯吗?”
我抬起头,并不意外:“你也知道了?”
曼菲士点点头:“就算如此,也没必要亲自跑到那里去。真的觉得一口恶气难出,大不了我让人趁密诺亚被打破之后,把王太后和密诺司王捉来,到时候王姐想怎么处置他们母子,还不是一句话一抬手的事?”曼菲士说:“王姐你啊……有时候真觉得你是活得倒回去了。身在局外才能看得更清楚想得更明白,你要是去了密诺亚,在别人的地盘了上,再怎么筹划也是先输了一个地利,又不占人和,我和你直说吧,你们两上谁也别想去,我绝不会同意的。”
我大大的意外了。
曼菲士你……难道你穿越的过程中还读了东方名著三国演义不成?居然连地利人和这些词儿都蹦出来了。
所以他吩咐人去埃及以外的地方找煤炭我毫不意外,就算他现在要让人去钻探石油我都可以面不改色了。
现在宫中已经收到了王宫下面的制坊烧成的第一批新瓷器,比原来的粗陶粗瓷精细了不知道多少倍。曼菲士呀曼菲士,你到底还有多少见识和手段?下一部难道你准备大炼钢铁造枪造炮?你能有那么专业的知识和先进的工艺吗?
到底是男女的别呀,我和凯罗尔这样的穿越者就一心惦记着谈恋爱找男人,别的什么都不想也懒得管。而曼菲士却是如此魄力十足勇于进取,令我觉得既是惭愧,又为他而感到自豪。
187
细瓷杯上绘着盛开的尼罗河上的莲花,水波纹的细花纹精致优美。用这样的杯子喝水,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杯里装的是葡萄酒,颜色红澄澄,幽雅又鲜艳。
我喉咙里模糊的哼歌,倘若这里有人能懂得我用的什么语言,应该可以听到我在哼的是,美酒加咖啡,我只要一杯,想起了昨日,又喝了第二杯。
不过这里没人能听得懂我哼的什么,包括去未来兜了一圈又回来的曼菲士在内。
我想曼菲士在三千年之后一定没有心情去琢磨一首中文的情歌,他做的都是很有用的事情。即使他没有这两年的经历,他也已经是个十分杰出的法老,现在更是不用说。
嗯,也许他还研究过三十六计之类的东西,我真想直接告诉他,曼菲士啊,你姐姐我其实也是古代的皮包着现代的芯子,我是不折不扣在那个时代生那个时代长的,晤,不,我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凯罗尔只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人……那个时代的电脑,手机,网络都未普及呢,曼菲士如果是在那个年代学习到的知识,那就是说比我还要落后些的。
但是我却不敢冒这个险。
谁知道这些话说了之后是个什么后果?曼菲士知道我不是他真正的姐姐之后,谁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舞娘们在堂前扭动着,跳着一种名叫“曼依纳”,其实就是和肚皮舞差不多的舞蹈,纤腰款摆,肌肤上涂着橄榄油和香料,肚脐上装饰着黄金饰环和深红宝石坠饰,衣裳薄的不能再薄了,现代的透视装也就不过如此。
其实古人的道德观还很纯朴,身体是美的,尤其是这些舞娘们更是这样认为。年轻的身体是如此美丽,让人欣赏并不是羞耻的丢人的。
“爱西丝。”
我转过头,伊莫顿站在帘幕后面朝我微微招手。
我抬起手来,女官知机的拍了一下掌,舞娘与乐师同时停下了动作,我站起来走到帘幕后头去。
“怎么?”
伊莫顿这种时候一般是不会到我这里来的,他现在算是曼菲士的又一得力臂助,比我还忙,甚至有隐隐要赶超以前的伊德霍姆布的势头了。
“你那天和我说起的事,已经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