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以前的我,是国公府嫡女、太子李昭的未婚妻 十七岁以后的我,家族覆灭、入狱半年、后为闺中密友张素卿陷害,她要毁我容,把我踩成军.妓,让我万劫不复 …… 还记得当年参加素卿庆祝的生辰宴 她指着满桌的贺礼,推了我一把,笑着说:“我的就是你的,去挑些自己喜欢的吧。” 所以我的未婚夫,就成了你的未婚夫,说抢就抢,连招呼都不曾打一声 如今,我从泥里爬出来了,爬到了李昭身边 素卿姐,我也不想同你打招呼呢~ --------- *不会写文案,正文应该比文案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