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主同归于尽后 第34章

作者:画七 标签: 女配 天之骄子 灵异神怪 玄幻仙侠

  善殊像是受了什么震撼似的,扯了扯唇苦笑着看向她们,解释道:“我们佛门修行跟常人不一样,早期驱恶鬼,渡亡魂,平怨气,每做一件善事,便成一件功德。”

  “他早期既然能被北荒看中,必定做过不少善事,按照常理,之后他堕邪道,修恶术,这些算恶业。善与恶功过相抵,他其实尚有一线生机,即使死亡,也能成功入轮回。”

  “可他抱必死之心,将好的留给了洛彩姑娘,坏的给了自己。”

  从此再无来生。

  “与云籁姑娘当日所作所为有异曲同工之处,佛门功法与日月花皆以善为本,只不过他这个方式更霸道些。云籁姑娘能留下一颗妖珠,日后便还有无限可能,他这样一来,什么都留不下。”

  此时,汇觉的身形已经薄得像层纸,因为那一层茧的缘故,他已经看不到洛彩的脸,于是更用力地去握她的手,捏得那几根娇养出来,水葱一样的指头泛出反常的白。

  他才像是终于抓住了什么似的,很轻地滑动了下眼珠,轻轻吐出一口气:“从前啊。”

  从前啊。

  一千多年前,他还不叫汇觉,只是个初出茅庐,下山出寺,四处历练攒功德的小和尚。

  他背着那点聊胜有无的行囊,怀着少年一腔义气和对外界的向往预备斩妖除魔,保百姓安定,走到一半,发现只偷偷摸摸跟下山的小狐狸。

  “素色,我跟你说过,山下很危险,你不能再跟着我了。”

  汇觉跨上几层长了苔藓的石板街,三下两下将那只知道自己被发现了,索性窝成不挪动的纯白小狐狸捞起来坐端正,顶着张年轻俊秀的脸,话却是颇有其事的严肃:“我有时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怎么照顾你?”

  小狐狸突然在他眼前化出人形来,是个眉目灵动,五官精致美艳的小姑娘。她矮了他一头,就非得站上高的那层石街张扬气势:“我不需要你保护,我可以保护你,我可是妖!”

  素色在青山寺后山长大,跟一群深入浅出的僧人们生活在一起,没机会见识凡尘。她只看过几回话本,什么也没记住,只记住妖是种强大而神秘的生物,山下的人谈之色变,个个惧怕。

  因此那句“我是妖”说得自然而骄傲。

  汇觉努力摆正了脸,道:“不准去,再跟着我,我日后都不陪你玩。”

  于是小狐狸便只能每次在台阶上气急败坏地跺跺脚,看着甚至连少年都称不上的汇觉离开青山寺,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往往出去是暖融融的春日,回来时天已经冷下来。

  汇觉很争气,他自律而明是非,在佛法上的天资悟性极高,年纪轻轻就已在当地颇有声望。主持对他抱有厚望,于是教他时更用心,也更严格。

  他在寺里修行和下山除害这两种生活中渐渐长大,容貌更出众,实力也更强大,一言一行都是令人信服的安心。

  人们对他的称呼从“小和尚”,变成了“小圣僧”。

  后山的狐狸却还是那只狐狸,光长开了倾国倾城的容貌,脑子仍停留在令人昏昏欲睡的阳光和生动有趣的话本里。

  一年冬,素色实在没忍住,靠着一样追寻气息的法宝远远跟着汇觉下了山,她东躲西藏,生怕被他发现又被毫不留情地赶回去。

  结果最后还是被他发现了。

  瓢泼大雨中,破庙里横七倒八地歪着几根梁,里面才经历过一场恶战,素色小心翼翼探着脑袋往里看的时候,汇觉正念着佛号收了那只四处作怪的妖,手里尚往下滴着血迹。

  汇觉惊觉有人,以为是那妖的同伙,那一眼望过去时,眼里浮冰似的冷意一下就将小狐狸看懵了。

  他在她记忆中,还是小时候那般温的,软的,笑起来香甜极了。

  那种眼神,她从未在他身上看到过。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来,以为会挨一顿骂,谁知他只是慢条斯理地擦干净了手,又细细看过她眉眼,见她形容虽然狼狈,但也都是从山林中蹿出来的落魄,并没有受什么欺负。

  “怕不怕?”他问。

  素色摇头,仍记得蔫声蔫气地讨好他:“我知道。你们只杀做坏事的妖。”

  跟都跟来了,再将她赶回去,这一路穷山恶水的,汇觉想来想去,实在不放心,就将她带在了身边。

  枯燥的日子因为她的到来变得生动有趣。

  人间红尘滚滚,远比小小的青山寺热闹。她仗着他在,更不顾忌,有时间就拉着他上街,要这个要那个,有时候也自知过分,看他隐隐忍耐的模样,并不吭声,只用一双眼看着他。

  她早长成了祸国殃民的倾城颜色,眉眼间,是挡都挡不住的天生媚意。她再那么楚楚可怜一求,软着嗓音撒娇,周围人看汇觉时便用上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揶揄与打量神色。

  或许是出来时间久了,她于是也知道了自己是个美人胚子,又正是这个年纪,常常在山水间捧着脸托着腮美滋滋欣赏自己的容貌。末了,还非得凑在汇觉面前,问他漂不漂亮。

  这种时候,汇觉往往面无神情,道:“出家人眼中,女色都是红粉骷髅,美与不美,分辨不出。”

  他不说,她也不闹,就那么捧着张脸看着他,大有一副要跟他比拼耐心的架势。

  他常常一睁眼,便能看到她的长长的睫毛,一点丰满的唇,还有眼尾一点点上扬的勾。可惜她不懂得利用自己的诸般优势,时常胡乱而故作姿态地乱用一通。

  可即使如此,哪怕汇觉遁入空门,不通情、欲,不以美丑辨人,也不得不承认,她是极好看的。

  那种美不仅在表面,而是水一样的透进了骨子里。

  人很难不被她吸引。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素色像是生了根的尾巴,跟在他屁股后面不走。或许是因为长大了,不被他哄孩子一样的威胁放在心上了,又或者是她太喜欢外面那样热闹的,可以和他游山玩水,吵吵闹闹的日子了。

  时间长了,素色少女心思,情窦初开,爱慕的对象是他,也只可能是他。

  可这根本不可能。

  事情败露时,她一脸做错事的心慌,哽着声音保证:“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们就,就还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她第一次真正用上乞求的语气,哭得脸上脂粉都花了。

  汇觉头一次那样冷着她,话说得决然而果断:“这次回去,别再跟着我出来了。”

  “素色,我没那么好,你别喜欢我。”

  之后,他果真说到做到,极少在她面前露面。而事实证明,以他当时的修为,真要想躲着她,根本不是她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追得上的。

  很快,青山寺上下迎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汇觉被圣地一位长老看上,被破例纳入北荒,不日就要上佛洲继续深修了。

  入北荒,那是何其荣耀的一件事。

  深夜,一只雪白的狐狸顺着窗子爬进来,在他房里化成了披散发丝的女子,她蜷着膝,像是知道他不想搭理她,连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吞吞吐吐:“我不喜欢你了。”

  “汇觉,我不喜欢你了。”

  “你别不理我了,成不成。”

  汇觉听她一声更胜一声的哭腔,终究做不到无动于衷,他面无神情地坐起身,面向她,问:“真不喜欢了?”

  “不喜欢了,真不喜欢了。”她见他终于肯说话,一叠声地应,眼睛亮亮的,像是被水洗过,“我听他们说,你要入圣地了,那我、我日后变厉害了,可以去找你吗?”

  汇觉想到她那数十年如一日不变的软趴趴招数,忍不住扯了下唇,道:“变厉害了再说。”

  她却像是得到什么保证似的,抿着唇笑起来,语气又轻又软:“你答应我了啊,你答应的啊,不许食言,不许不理我。”

  那夜最后,她得了他的回答,欢天喜地地化作原形跑入了山野。

  那个时候,他没想到,也想不到,那竟是最后一面。

  就在他进圣地的前十天,她在他身边留着的灯突然灭了,他当时正在练字,见到那灯的变化,手中的笔“当”的一下落在素白的纸张上。

  自从他成年,少有那样不沉稳的时候,可那日他奔向后山时,步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手和脚都是软的。

  那样多的血,从她狐狸窝里流出来,她仅撑着最后一口气,像是在等他来。

  现场几乎无法遮蔽的气息和痕迹,几乎在明明白白告诉他,他那对他严厉有加的师父,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的道心,也终于忍无可忍对素色下了死手。

  小狐狸一生天真烂漫,气息干净得跟白纸似的,甚至好长一段时间跟着他吃斋念佛,不论对谁,都没有过半分坏心,仅仅因为一句喜欢,仅仅因为喜欢他,就得死。

  她倒在他怀里,血色尽失,像是知道自己生命到了尽头,她没说是谁动的手,没跟他告状,没跟他呼疼,她前所未有的听话、乖巧,只是执拗地一遍遍重申:“我、还喜欢。”

  “我那天,骗你的。”她拉着他的袖子,委屈地淌眼泪:“就是很喜欢。”

  她说,如果真有来世,她不想当妖,她要当人,那样,就能离他更近一点。

  不用每到夜色降临就回到湿漉漉的狐狸洞,不用在他不理她的时候束手无策,连见一面都艰难。

  不用在一起,就是近一点,再近一点就好。

  小狐狸死在了心上人的怀里,那是他第一次抱她。于是她闭眼前看天空的最后一眼,都觉得云是亮的,风是清的,阳光是暖的,这个世界都是亮堂堂的。

  汇觉带着那颗妖珠,离开了青山寺,没有接着除魔卫道,也没有去圣地。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了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会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会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将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到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意的天骄少年,变成了人们口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真叫汇觉找到了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了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将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了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真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成章成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了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也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会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于是那二十多年,汇觉暗地里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穿着大红嫁衣嫁人为妻,跟人琴瑟和鸣,情意浓浓。

  他夜夜不能寐,眼前全是她灵动精致的眉眼,淌着泪说喜欢他,一眨眼,又是她和别的男子相携而来的画面,几次被刺激得发疯,酗酒,而后又回隔壁默默守着她。

  他想,那时小狐狸流着泪说不喜欢他的时候,心里是不是也像他今时今日一样酸涩,委屈,难过得要命。

  后来,他终于知道她这一世“命中大劫”是什么。

  鬼婴出世,需以命换命。

  一千多年,他终于得以解脱。

  金光流淌到最后一滴,汇觉颤着唇亲了亲洛彩的指尖,一直从容不迫的人喉咙里也终于有了哽咽的破碎之音,他道:“我也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那是一句迟到千年的回应。

  可素色再也听不到了。

  他们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她生,他死,两人死生不复相见。

  “睡一觉起来,以后什么都是好的了。”汇觉笑着松开她的手,任由金光将她严严实实裹住,也任由自己像砂砾般消散在半空中。

  片刻后,洛彩睁开眼。

  她对上薛妤等人复杂的视线,又看了看身处的环境,最后掀开身上的被子坐起身来,颇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这是怎么了?”

  “夫人这两日可有见过什么和尚吗?”薛妤垂着眼,神情看不出什么变化,试探般地问了个早前问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