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王座 第174章

作者:扎姆卡特 标签: 奇幻魔幻 玄幻仙侠

  “是这样?”诺因天然的不懂。

  “就类似你捍卫王室女性的尊严,如果莉莉安娜殿下和拉克西丝殿下被人污辱,您不会暴怒,非宰了那人不可?”

  诺因听得怒气勃发——谁要伤害他的姑姑和妹妹,只能从他的尸体上踩过去,但也有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是会守护,但你认为能强其中一位的人有可能存在吗?”他那姑姑,是他也佩服的女中豪杰。

  吉西安干咳一声,不得不承认,沉吟道:

  “这么说,休得斯的境遇稍微好点,他只是亲眼看到父亲、母亲和八岁的妹妹被五马分尸的情景。”

  “……”这叫稍微好点?更惨吧!

  “上代西城城主是谁?”诺因眼中射出嗜血的红光。

  “早死翘了!贝姆特城主和休得斯哪是有仇不报的人!尸体都抢着践踏哩!你连鞭尸的机会也没有。”吉西安摊摊手,“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不赞成你设计休得斯去杀贝姆特城主。他们都是上代西城城主一手造出的怨鬼。其实我很奇怪贝姆特城主经历了那样的惨事,竟然能不变成休得斯那副德性,他心志还真坚强。可是,和另一个自己对峙只怕他再坚强也受不住,这根本是噩梦重现……”

  “计划取消!别说了!”诺因一口打断,无意识地握紧匕首。

  吉西安毫不意外地闭上嘴,仰视满天星斗,笑道:“看吧,你果然还是下不了手,你这个人,唯独对‘朋友’无法狠心,幸好你的朋友主要是我们。”

  “……”

  “喂,别因为我这么说,就逞强起来哦!再等等吧,不必操之过急。男女之情都可破镜重圆,何况友谊?贝姆特城主应该也和你有相同的心情。我的手下曾回报他身上老是揣着一只和莉莉安娜殿下绣给你的一模一样的香包,我还以为他和莉莉安娜殿下有私情哩,没想到……”

  “是友情!友情!”

  宫廷法师长轻笑出声。他这么劝说一来是为主君的心情考虑,二来却是为了卡萨兰的长远利益。吉西安并不担心西城会坐大,拥有圣贤者给真王传承的中城一定是最后的赢家,只是培养更多的法师和魔武战士需要时间,保存实力为上策。真正棘手的还是层出不穷的天灾和持续恶化的魔力环境。

  诺因看着手里的匕首,他心里明白,让西城获得一大片土地,只会助长贪婪的土狼,但是他对贝姆特依然有最后的信任,希望他能见好就收。而且因为青龙骑士团的到来,凡尔加平原的局势还可能生变。

  “好吧,我就信你最后一次,贝姆特。”

第一百九十四章 光与影(一)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2日·西城伊斯法·塞维堡——

  “最近哈梅尔商会真是霉星高照,居然惹出这么大的乱子。”

  西城城主贝姆特·瓦托鲁帝一边嚼着黑面包,一边浏览报纸。虽然是前天的报纸,但他已经算早得到消息,诺因一直到七号才从吉西安手里接过这份报纸。

  “吃饭时不要看报,会消化不良。”一只拿着汤勺的纤手敲上他的后脑勺。

  “是!”贝姆特反射性地放下报纸,转过头时愣了愣,“什么呀,是你!”

  “嘿,嘿,你以为是伊莉娜对吧。”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明媚俏皮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那个贼竟是西城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僮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

  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那么做。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伊斯法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伊斯法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轩风,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他的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贝姆特专门厨娘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笑道:“勤俭节约,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麦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我还没经历过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感受,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少女转过头,注视他写满问号的灰眸,打趣道:“因为你是个好城主啊。”

  她眉眼含笑的样子让贝姆特脸上浮起红晕。

  “这个……没有这回事。”

  “嗳呀,你是在害羞吗?”轩风惊讶地睁大眼,“我头一次知道你是个脸皮薄的人!”

  贝姆特慌忙稳住阵脚,竭力用平静的语调道:“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从未自封为伊斯法的城主,当然称不上‘好城主’了。”

  “哦。”轩风漫应,依旧盯着他不放。

  “……”你可不可以别再盯着我!?贝姆特在心里哀嚎,越来越局促。

  “噗哈哈哈……”轩风终于忍不住爆笑,抱着肚子趴在桌上,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真应该多脸红的,超——卡哇伊!哇哈哈!”

  贝姆特叹了口长气,认命地继续啃面包,不去做恼羞成怒的人常做的傻事,而是静静地等,等对方笑累自己停下来,他很有经验,拜他十个姐姐所赐。

  果然,不一会儿,轩风就停住笑,抬起红通通的俏颜似笑非笑地瞅着他:“我还以为你会冲我大吼大叫呢。”贝姆特惊讶地回望她:“男人怎么可以冲女人发火。”

  “呵呵。”少女笑起来,笑了很久,直到笑出两行眼泪。

  “喂……”青年心脏漏跳一拍,直觉那不是喜悦的泪水。

  “是啊,男人不应该冲女人发火,尤其是那种毫无道理的发火。”轩风抬手擦拭眼睛,低声道,“可是我的父亲却总是如此对待我母亲和我。”

  贝姆特沉默片刻,不自在地别开眼:“我…我不太明白,因为我的父母感情很好。”

  “真幸运。”

  轩风垂下手,笑嘻嘻地道,脸上完全看不出伤心的影子。见状,贝姆特松了口气,也感到些许莫名的心疼。

  “也不是。这里很多是这样的家庭,因为光是生存就竭尽全力了,根本没有吵架的闲情,夫妻俩相互激励,彼此扶持,努力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不稀奇。”

  “是吗?那我也许会喜欢这里呢。”轩风习惯性地撑住脸颊,温柔地凝视对座的男子,勾起一抹微带怅然的浅笑:可惜,如果不是异世界的人……

  这时,门口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两人转过头,看见一大群衣衫不整的佣兵走进餐厅。

  “早!首领,大姐头!”

  “早……”与众人精力充沛的声音截然相反,贝姆特和轩风的回应有气无力,尤其是后者,美丽的脸蛋乌云罩顶。

  那天也是这样,几个士兵一边嚷饿一边走进食堂,撞见她不顾青年的抗议往他碗里倒豆腐汤的情景,先是目瞪口呆,接着一拥出去大喊:「大家快来看!不!快放鞭炮!首领开荤啦!我们有大姐头了!」

  那是声号角,令整座要塞为之沸腾,对少女而言却无疑为丧钟,宣布她成为“首领的女人”,即强盗婆的生活拉开帏幕。

  之后,她走到哪儿,“大姐头”的称呼就跟到哪儿,任她百般解释也无用。当厨役们把她直呼贝姆特名字的事说出去后,佣兵团长也加入了相信谣言的圈子,除了金雀花佣兵团长,因为轩风告诉了她实情并拜托她澄清,莱拉却拒绝了,理由是:「你假装首领的女人比较好,这样就没人会骚扰你。」

  我知道!但我宁愿被人骚扰,也不愿被人大姐头来大姐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