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挽星霜
克劳恩扭头:“你对这场演出不满意吗?”
辰时雨冷静道:“我不是来看演出的,这里没有我要找的东西。”
“你想要带走什么?”克劳恩看起来并不愤怒,甚至有几分好奇。事实上,罪恶之城“无主之物”的说法就是从他这里传出来的,这是克劳恩认可的真理。
克劳恩从小长大的马戏团,就像是一个微型的王国,团长就是独断专行的国王,他最强大,自然而然的拥有所有“物品”的所有权,这个物品包括马戏团的动物、设施甚至是克劳恩。
团长可以随意处置他的物品,直到更强大的人出现,夺走这一切。或者是原本一个不起眼的“物品”,突然有了成为强者的资格。
所以在克劳恩看来,辰时雨就算潜入他的秘密剧场里,想要取走什么,如果她真有这个能力,这种行为就既不是偷,也不是抢,而是带走,带走有了新主人的物件。
“不确定,也许是一棵树。”
他刚刚观看表演的时候开怀大笑,辰时雨听到了,但是没有任何反应。要么,她是个免疫法则类异能的普通人,要么,他是个有着免疫异能的异能者。
克劳恩对她很感兴趣。
他想留下她。
辰时雨看懂了克劳恩欣赏的眼神。
鬼才想留下来。
她单手轰开了身后落锁的铁门,如燕子般轻盈地顺着通道飞掠而上,一边不忘重新连接大家的通讯:“我被盯上了,所有人单独行动,有事通讯联系。”
她的身后,是克劳恩如同游蛇一样移动的诡异身影。
————
在马戏团剧院两条街外,辰时雨终于甩掉了克劳恩和他的手下。
接下来几天,克劳恩并没有派人追杀辰时雨,在穆喀法,不管是追杀还是搜捕都不是件简单的事,派出去的人可能被路人打劫,甚至随手杀掉也不足为奇。
整个穆喀法的办事效率极低。
除了马戏团,穆喀法还有一处地下空间,是一处地下赌场。辰时雨带着佣兵团的小伙伴们在赌场卧底了许多天,能去的地方差不多都搜索过,始终没有找到这棵猜想中被人豢养起来的污染植物。
诺亚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棵未来会第一个升至五阶、转化成母巢的污染植物一定就在穆喀法。
当时观测到的母巢位置不足以成为确凿的证据,母巢已经脱离了部分植物习性,它是可以移动的。
辰时雨看向戴在左手的一个银色手环。这是诺亚在出发前交给自己的异化能量检测器。
如果母巢出现,在以它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所有生物都会出现异化,在未来,这个手环既用来检测周围是否有异化能量的出现,也为携带手环的人计时,异能者最多能在异化范围内停留半小时,普通人稍长一些,一个小时也是上限。
手环到现在都没产生过任何反应,是辰时雨在穆喀法这么多天唯一的一个好消息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着重搜寻城里地面以上的部分,工作量比较大,如果这棵污染植物不按常理出牌,没有巨大化的身躯,那它可能就隐藏在城里浩瀚建筑中某个小小的房间里,在长成母巢之前,永远不会被发现。
一周后,盗火者佣兵团在穆喀法依旧一无所获。
他们转换了思路,开始在穆喀法周边的一些小基地或者聚落寻找。
并不是所有人都向往大基地,尤其这个大基地还是混乱无序的穆喀法。穆喀法周边的小基地甚至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量,很多都是无法适应穆喀法弱肉强食的规则,从穆喀法离开的人组建的基地。
在去下一个小基地的路上,辰时雨从一只污染野猪嘴下搭救了一行人。
为首的是一对情侣,要不是辰时雨来的及时,女的险些被野猪的獠牙捅穿了肚子。
污染野猪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之后,青年才上来千恩万谢。并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盗火者佣兵团,能不能把他们杀掉的这只污染野猪的尸体买下来。
方如意刚才在远处就看到这只污染野猪本来不打算攻击这群人的,是他们主动挑衅,最后却不敌,颇有几分不自量力的味道。
“你们想要它的獠牙做成武器吗?”方如意猜测道,“也太冲动了,别看污染野猪只有三阶,可是它皮糙肉厚,不比四阶的污染动物好对付。”
青年赶紧否认:“不不,晶核和獠牙我们都不需要,只要把肉卖给我们就好。”
他看了一眼身后的方向:“我们的镇子里有很多人,他们都是普通人,没有外出打猎的能力。今天是我太贪心了,想猎只野猪回去让大家解解馋,幸好遇到了你们,否则肯定回不去了。”
辰时雨闻言重新打量了这些人,他们共有八人,只有一半是异能者,还包括一个六十多岁的老汉和青年受了伤的女朋友。她看起来也不是攻击型的异能者,才在战斗中十分狼狈。
这队人的配置可以说是十分简陋,没有热武器,也看不出什么战术,唯一值得称道的应该就是幸运了。
在污染野猪身边转悠了那么久,也没引起它的主动攻击。不自量力的挑衅打不过的对手以后,又能遇到辰时雨几人帮他们解围。
“我们正在找落脚的地方,能去你们基地待一晚吗?”辰时雨突然开口。
青年正要答应,他的女朋友悄悄扯了一下他的胳膊。
青年抿起了嘴角,犹豫了一下问:“你们过来的方向,好像是穆喀法。”
辰时雨想去他们的基地,江帆当然要帮忙说话:“我们是金石城的人,听说穆喀法有大规模的拍卖会,这才去看个热闹。谁知道穆喀法乱成那样,拍下东西说不定都没办法活着走出城,我们就赶紧走了。”
辰时雨又说:“要是能在你们那里借宿一晚,这野猪你们就拿去,不用付钱买下来。”
青年看起来有些意动。他的女朋友捂着伤口痛苦皱眉,眉眼间都是不赞同的神色。
最后他点了点头:“那你们跟着我们的车走吧。不过提前说好,我们基地,”说着,他自嘲的笑了笑,“也不能算是什么基地吧,就是个镇子,镇子里基本都是普通人,他们一直也没见过几个异能者,要是对你们不够尊敬,还请多多包涵。”
说完这些,青年自我介绍:“我是范苑杰,这是我女朋友方锦。我们的镇子叫白镇,一共才一千多个镇民,倒是有一些空房子,你们到时候自己挑好了住进去就行。”
说定以后,庄纤纤帮忙用藤蔓捆好污染野猪的尸体,抬到范苑杰开来的卡车上。
畜牧业遭受重大打击,很多人都开始吃污染动物的肉了。除了有些部位有毒以外,倒是没见到吃了以后变成丧尸的,大家就吃得更放心了。
范苑杰一行人虽然多多少少受了伤,可心情却十分放松。这么大一只野猪,够不少人家都分上一块肉了。
车上放了野猪,留给人的地方就不多了,再加上有需要躺下的伤号,卡车有些坐不下。在辰时雨的邀请下,几个人顺势上了方如意的房车。
他们的态度一直很友好,白镇的镇民也稍稍放下了戒心。罗塞尔打听道:“镇上的异能者这么少,污染生物出现在附近的时候怎么办?”
回答的是个中年男人,黧黑的面孔,带着憨气的嘴唇厚重。“是仪丫头的异能,保护着大家咧。”
罗塞尔追问了几句,原来是方锦的双胞胎妹妹方仪一直留在镇上,她们姐妹俩的异能都是屏蔽污染生物的感知。只是方仪异能的生效范围大一些,方锦小一些。
于是他们约定好,方仪会一直留在镇上,帮助大家免受污染生物的侵扰,方锦则会跟着范苑杰出门打猎,遇到强大的污染生物,就张开领域把同伴笼罩在内,每次都能安全回到镇上。
今天要不是太过急切,低估了污染野猪的本事,也不会落到这种险境中。
双胞胎会有相同的异能吗?辰时雨思绪不由的发散开,她和姐姐,哦,她们都没有异能。
白镇不远,没多久就到了。
范苑杰第一个跳下车,已经有几户附近的人家听到车辆的声音出来张望,一看到车斗后的大野猪都不由自主的欢呼起来。
范苑杰面带微笑的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乡亲们,先去通知大家伙都过来,我们把野猪收拾出来,每户都能分到肉。”
接着,他低声对旁边几个人说:“小锦和王叔受了伤,把担架抬过来。”
镇民脚步匆匆,有的去取放血剔骨的工具,有的把车子上受伤的人抬下来,妥善包扎处理,一切都井然有序。
辰时雨站在旁边,看着镇民们脸上真切的笑容和急促的脚步,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污染光雨出现之前的日子。
罗塞尔也感慨道:“哇,这里好像世外桃源。”
谁能想到就在臭名昭著的罪恶之城穆喀法附近,有这样一个安宁祥和的小镇。这里的人不用烦恼污染生物的入侵,镇民中异能者寥寥无几,普通人才是大多数,屋前有青翠的菜畦,菜地里有粉蝶和蜜蜂飞来飞去,屋檐下挂着成串的红辣椒。
范苑杰悄悄叮嘱辰时雨几人:“要是乡亲们问到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千万不要说去过穆喀法,镇子里好多人都是从那里逃出来的,对穆喀法的人特别仇视。”
他郑重道歉:“你们对我们有救命之恩,还让我们把污染野猪的肉带回来,小锦刚才对你的态度不太好,我替他向你们道歉,其实是他们姐妹两个的家人都死在了穆喀法,才会怀疑你们的动机,其实她不是有意针对你们的。”
“你放心,我们本来就和穆喀法没什么关系。”
第72章 罪恶之城
做事的人多,手脚又麻利,没用多少时间,镇民们就把巨型的污染野猪收拾出来了。
大半个猪都要做成腊肉和香肠,留到日后打不到猎物或是粮食没有收成的冬天吃。
但不影响白镇的镇民取出大块鲜肉,庆祝范苑杰几个人平安归来。
有几家人熬了肉汤,烙了白面饼,也有人把腌制过的肉切成肉块,穿成串儿放在镇中心的篝火边烧烤。
满镇子都是飘香的肉味儿,这种不怕引来污染生物的欢乐庆典,恐怕也只有白镇会有。
盗火者佣兵团没有参加他们的庆祝。他们习惯了只吃自己带来的食物,倒是罗塞尔见他们烤肉气氛欢乐,自己也操纵着火焰,把午餐肉串在筷子上,稍微烤了烤,肉肠边烤到微焦,味道也很受大家欢迎。
晚饭还没吃完,带着酒气的范苑杰来访了。
盗火者佣兵团选了一个有院子的空置房屋落脚,晚饭搬了桌子在院子中间吃,范苑杰经过时看见,抬脚就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酒气不浓,但酒量似乎不是很好,脸上已经有些红了。
罗塞尔招呼他落座,他市井出身,跟人套起近乎来心应手,很快就和微醉的范苑杰称兄道弟起来。
范苑杰看着院子里的一棵杂草,喃喃道:“镇子的大家看起来都很幸福吧?其实不是的。很多老人年轻的时候正是联邦对废区宣战的时期,虽然幸运地活了下来,但生活的土地被有放射性毒性的弹头污染过,很多人现在都有癌症。”
“白镇里有三分之一的人是去年秋天从旁边一个基地迁过来的,他们因为收留了一个受伤的异能者,被那人的死对头烧了还没收割的麦田。”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里女人和儿童的比例很低,她们都没能活下来。”范苑杰苦笑道,“我们已经很不幸了,附近还有一个暴徒聚集的穆喀法,大家现在不怕污染生物,只害怕人。”
“人类为什么总要争斗不休,坏的毫无底线?”
没人能回答他这句沉重的质问。
江帆看气氛不对,主动想要缓和,他看见一只蜜蜂停在罗塞尔肩头,一边伸手去拂,一边打着哈哈:“我感觉白镇的蜜蜂都比其他地方多,是你们这里气候好吧。”
虽然不理解他为什么凭空冒出这种问题,范苑杰还是解释:“这里以前有养蜂人,他死了以后,有些蜜蜂还留在这附近。”
江帆挥了几下,蜜蜂都停着不肯走。罗塞尔有些烦了,指尖扬起一簇火焰,就要去点蜜蜂的翅膀。
范苑杰摇摇晃晃的起身去拦,他好像一点不怕被蜂蜇,伸手就把那只蜜蜂拢在手里,又放飞了。
“蜜蜂是很可爱的生物。”范苑杰认真道,“每天只是采蜜酿蜜,不会想着攻击人类。有经验的养蜂人养几万只蜜蜂,每天和它们打交道,也不会被蛰几下。这个比例算下来其实低的吓人,因为蜜蜂本生性就不好斗,不像我们人类。”
辰时雨觉得他的想法很有意思:“那你觉得我们人类更像是什么动物?”
范苑杰却好像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斩钉截铁的说:“人类是黄蜂。暴躁、好斗、多疑、疯狂。”
其他人也不自觉的参与到这个蜜蜂与黄蜂的议题里来。方如意说:“也有很多人并不好斗,就像你们小镇里的人。就算这么比喻,也不能把人类全当成黄蜂,应该说是蜜蜂和黄蜂混杂的族群。”
范苑杰摇头:“把攻击力不对等,天性也不同的两种蜂放在一起,黄蜂会把所有的蜜蜂都杀死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庄纤纤:“这世界很大,蜜蜂也可以在没有黄蜂的地方生存。”
范苑杰突然笑了:“苟且偷生,也叫生存吗?你是在思考蜜蜂和黄蜂如何共生吗?我也想过,想的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后来我懂了,如果大家都是蜜蜂就好了。”
“蜜蜂不好斗,因为他们的刺只能用一次,上面带着倒钩,刺进去的时候很容易,拔出来会把蜜蜂的内脏一起带出来,失去了刺的蜜蜂很快就会死去。”
“但黄蜂不一样,他们有着光滑的蛰刺,可以反复使用。造成伤害不需要代价,就会没完没了的争斗。可惜大部分人类都长着光滑的蛰刺,这个世界才这么糟糕。”
他轻轻叹气:“要是能把所有的黄蜂都变成蜜蜂就好了。”
范苑杰走了以后,其他人仍然在思索这个有趣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