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攻大人
“我知道了。”
她简短地说了句,听起来是回答他刚才那句话,没有任何可疑。
可秦嘉心头一跳,立刻望向她,目光对视一眼,彼此默契地转开。
“嗯。”秦嘉应了一声,“那就下去吧,安心,不会有事。”
真的不会有事吗?那可不一定。
不过书上倒也不是没写遇见这种情况要这么做才行。
对于贪恋凡世躯壳,试图违背规则留下的“神”,也不是没有方法摆脱。
这不是明确写出来的,写出来似乎就有亵渎神灵的嫌疑,但乐瞳还是从那飘忽的字里行间发现了端倪。
——解铃还须系铃人,怎么来的怎么走,他们还需要一场如同朱雀降临时那样的灾难,才可以将它彻底送走。
正想到这里,忽然背后一凉,乐瞳跟在秦嘉身边,猛地一回头,对上一个女人蛇一样的眼睛。
是因为光线问题吗?
有那么一瞬间,乐瞳几乎确定自己看到一双竖瞳,但再眯眼仔细确认,就发现对方的眼睛没有任何变化。
手被人握住,紧张的情绪瞬间缓解了一些,乐瞳一抬头,看到秦嘉也在望着对方。
他开口说了什么,是藏语,乐瞳听不懂,女人约莫二十七八岁?或者可能还小一些,只是因为从小住在西藏的原因皮肤不太好,显得有些老了。
她脸上有淡淡的高原红,一步步走过来,眼睛还是盯着乐瞳,话确实对秦嘉说的。
还是藏语,语气听起来可不太友善,乐瞳皱起眉,莫名有种被故意排除在外的感觉。
她脸色不太好,秦嘉应该也有所察觉,换了普通话说:“我们已经找到地方住了,不用去你家,明天一早我们一起出发就行。”
女人眯起眼,乐瞳好像又看见竖瞳了,她深深地盯了一眼乐瞳,又用藏语说什么,秦嘉听完果断拒绝。
“我不会和她分开,你回去吧。”
一听这话,乐瞳就抓紧了秦嘉的手,藏族女人沉默片刻,转身离开了。
她很高,穿着朱红色的藏袍,头发长长的,还用彩色绳子编了发辫。
是个很有风情的藏族姑娘。
乐瞳盯着她的背影,等她走远了才问秦嘉:“她要我和你分开住?”
秦嘉顿了一下才说:“是。她让我去她家住,我拒绝了,她以为是因为你才不去的,就让我和你分开,自己一个人过去。”
“……她是谁?”乐瞳拧眉问。
秦嘉道:“她就是给祝巫族送补给的人。”
乐瞳愣住:“什么?”
竟然是个年轻的姑娘吗??
她没怎么想过送补给的人会是什么性别,只是先入为主地认为,年纪该不小了才对,怎么也得四十岁朝上吧?
居然这么年轻。
乐瞳沉默片刻,严肃地问秦嘉:“你用什么手段让她愿意帮你的?”
之前是不想问的,也不怎么在意,现在却不得不问了。
可千万别跟她说是什么美男计,那姑娘看秦嘉的眼神分明带着占有欲,可太不清白了。
作者有话说:
大家早上好呀!我来啦!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我不希望发生什么你不喜欢的意外。◎
乐瞳的问题一出来, 秦嘉就知道这是个送命题,稍微答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绝对不是你想的那种手段。”他紧紧握住她的手, “你先跟我去安顿下来,我慢慢告诉你。”
乐瞳皱着眉, 有点不高兴, 但还是没反对。
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老在外面站着确实不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是首要选择。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她老觉得还有人在看自己, 就和之前那个藏族姑娘盯着自己时的感觉一样, 浑身发冷,毛毛的,像被蛇盯上的猎物。
他们住的地方不是什么民宿,也不是什么宾馆, 就是普通藏民的家,是很简易的房子,屋子里连窗帘都没有, 贴着四面墙壁摆了几张简陋的木床,最中央是火炉,这个季节火炉空置,周边打扫得还算干净。
床上的被褥秦嘉已经都收拾过, 换成了他们自己的, 不过他只收拾了一张床。
乐瞳看到那张床,瞬间望向秦嘉, 秦嘉嗓子一痒, 情不自禁地咳了两声, 把目光慢慢转开了,说不清是不是心虚。
“在这里可以说了吗?”她坐到床边,脱掉外套散开长发,“是很长的故事?是的话就长话短说。”
秦嘉确实没打算隐瞒什么,除了当初分手的时候,他就没隐瞒过她任何事。
“她不是第一个给祝巫族送补给的人。”
他站在门边,确定外面没人靠近才徐徐说道:“他们家世世代代给祝巫族服务,与其说是替他们的工作,不如说是他们的奴隶。”
霸道的民族,行事风格都非常强势,如同对秦嘉一样,他们对待给自己干活的人都是以掌控、恐吓为主。
这么多年了,那家人从老到少,每一个都是他们的奴隶。
“就说今天见到的那个藏族姑娘,她叫拉珍,是他们家这一代唯一的孩子,至今还没有结婚生育。”秦嘉把保温杯拿出来,打开后递给乐瞳,让她喝水润唇。
乐瞳接过来抿了一口,仰头看着他说:“这里的人不是结婚都很早吗?她多大了?看起来在这里是早该结婚的年纪了。”
“确实是这样。”秦嘉说,“如果按照本地人的习惯,她这个年纪孩子都已经生了,但她没有结婚,也不想生育,因为生下来就是给祝巫族继续当奴隶。”
“年轻人总是和老一辈的人思想不同。当年的人觉得给祝巫族做奴隶没什么,反正给谁做奴隶都是一样。但现在不一样了。改革开放以来,孩子们都有了学习的愿望。拉珍小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可她是这一辈唯一的孩子,注定不能去更大的城市读书,哪怕考上了好的大学,也只能放弃。”
乐瞳忽然就明白拉珍为什么愿意和秦嘉合作了。
女孩子一定得读书,读的越多越好,这是她一直以来的理念。
拉珍喜欢读书,也一直在读书,从秦嘉的话里可以判断出,她肯定是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的,可是她没能去读。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自己,考上想去的大学之后被剥夺读书的权利,留在老家给人当个送补给的奴隶,还要被强迫婚育,以后世世代代的孩子都要像自己这样,那她也不会选择结婚生子,也会奋起反抗。
实在是太痛苦了。
“她起初并不信任我,被找到也只是觉得我有点小本事,根本没办法和那边抗衡,和我合作只会加速死亡,我不是她真正可以选择的转机。”
“所以你证明了自己可以。”乐瞳替他补充完了后面的话。
秦嘉笑了一下,将外套脱掉,只穿着里面的连帽卫衣。
黑色是极衬他的,他白得像最清透生韵的珍珠,配上那带着书卷气的清冷秀雅的气质,在茫茫戈壁的小小乡村中,实在是出挑得很。
“那你怎么证明的?”
乐瞳想,肯定是这个证明的方式让拉珍愿意相信他的同时,也对他有了想法。
大部分人都有慕强心里,很容易对能解救自己的人产生好感,拉珍应该也是类似。
如果是这样还好,这样的感情大多并不牢靠,等发现秦嘉有女朋友,且感情很好,就会及时终止。
可想起今天拉珍离开前的眼神……怎么说呢,总觉得有些偏执。
“她刚刚见过那边的人。”秦嘉坐到乐瞳身边,牵住她的手一下又一下轻柔地抚摸,“我就在旁边站着,但他们的人看不见我。”
乐瞳怔了一下,有些明白了。
在拉珍看来,毁掉了她未来的祝巫族肯定是无所不能,强大到她自己一人之力无法反抗的。
她能抵挡到今天还没结婚生子,已经是非常难得了。
秦嘉出现了,不但带来了转机,还证明了自己可以在祝巫族的人面前隐藏自己,颠覆了她对祝巫族不会失败的概念,自然让她的希望之火热烈燃烧。
与其说是“喜欢”或者“仰慕”上他,不如说是想要得到他,将他牢牢掌握在手中,这样才能真正安心。
“我知道了。”
乐瞳想把手收回来,但秦嘉力道不松,她使劲拽了拽,听到耳边低沉迟疑的男音。
“别生气,好不好?”
乐瞳一顿,盯着他牵着自己的手没说话。
“是我错了,我应该避嫌的,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以后有这样的需要,我就打电话让严科打飞的过来做,好不好?”
想到严科,就会想到胡甜,思及胡甜,又会想起救过自己的朱雀。
不是藏在秦嘉身体里的那位,而是他从小养大的那一只。
“朱雀怎么样了?”
乐瞳本意只是想问问鸡,但秦嘉似乎觉得她一语双关。
“还好。”他简略地回答,“目前没什么事。”
“……”乐瞳低下头,额头涨得发疼,“我好像有点高反。”
突如其来的不舒服让她身子战栗了一下,秦嘉倏地起身到她面前帮她查看,还找来氧气瓶给她吸氧,乐瞳吸氧片刻,觉得没什么缓和。
“好像不是高反?”她不确定地喃喃说话,这么疼了大概两分钟,就好转了。
彻底恢复过来,是五分钟之后。
她和秦嘉对视一眼,视线一齐落在他手腕内侧的金色上。
好像是从提起朱雀开始,突然不舒服的。
是警告吗。
真厉害啊。
“你给它做鸡饭了吗?”乐瞳开口,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继续刚才的话题。
秦嘉过了一会才回答:“……忘了。不然让严科把它送过来吧,是我对不起它。”
这次他们说的真的是鸡了。
警告过乐瞳的那位约莫也是意识到可能误会了,后面再没什么动静。
可乐瞳知道这都是虚假的平和,它可不是什么保家仙,就算是保家仙也不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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