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王母那些年 第5章

作者:若然晴空 标签: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甜文 东方玄幻 玄幻仙侠

  新婚夫妇抱在一块儿,哪有别的事能想,张仁的手很快就不规矩起来。他是个蔫坏的人,一面不规矩着,一面嘴上还正正经经地说着事:“小舅弟开蒙算晚了些,我请了一位年纪不大的西席,规矩也少,愿意让三姐儿一起读书,嗯……夫人想不想学识字?”

  王二妮只是象征性地推推张仁,见推不开,就任他去了,顺着张仁的话想了想,说道:“先生一个人教我们三个吗?我都十八了,脑子肯定跟不上小孩子。”

  但也没说不学,相反,王二妮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认字的,她发现读过书的人脑子是会聪明很多,就像李文昌,骗人都比别人会骗一些。

  张仁咬开了肚兜带子,有些含糊地道:“那种年轻的西席没什么经验,教小孩子就可以了,我想自己教你……别怕,云华也是我教出来的学生。”

  王二妮愣了一下。

  但她很快就想不了事情了,张仁埋头进去,其实埋不了什么,十八的大姑娘了,胸口平得可以跑马,身上也瘦得见肋骨。但三十年了,张仁从未和另一个人如此亲近,肌肤摩擦的触感让他迷恋得快发疯。

  屋外,太白仍旧在追着自家黑狗兄弟,他快要被这只狗折磨疯了,早上试图吃猫屎,这会儿大昊天在屋里那个……那个、在干活,它居然想摇着尾巴去围观!本仙看这只狗是不想要命了!

  黑狗夹着尾巴逃跑,阿黄悠悠哉哉趴在屋顶晒太阳,偶尔屋里动静稍微大了一些,它就懒散地动动猫耳。

  快傍晚的时候,张仁洗了个澡,给王二妮擦洗了一遍,他这会儿和早上不同,身体已经适应了,不仅不疲惫,反而十分精神。王二妮也不怎么累,她虽然瘦弱,但村里姑娘天天干活,就这么一个下午的体力活还真算不上事。

  张仁抱着自家夫人,看了看天色,忽然问道:“夫人想不想出去逛逛街,裁些时兴的料子,再买些钗环首饰?”

  张仁送来的聘礼里就有不少,王二妮都没看全,她摇摇头,“要那么多衣裳首饰做什么?穿还是穿一身,戴头上也重。”

  这倒不是想讨好张仁才说的话,王二妮从前都是用灰蓝的发带发绳来扎束头发,也就是昨天出嫁才戴了一头的首饰。感觉不是很好,那些首饰个个都很贵,她总担心掉了哪个,头都不敢动,简直是折磨。

  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张仁反而不知怎么是好了,他平时看别人讨好妻女,或是漂亮的钗环,或是时兴的布料,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可以讨姑娘家欢心的呢?

  至于云华?疯丫头想要什么自己就去买了。

  张仁盘算了一会儿,王二妮都快睡着了,忽然听见男人在她耳边悄悄地问:“夫人,你喜欢养猪吗?”

  王二妮浓浓的睡意一下子就惊散了,瞪大眼睛看着张仁。

  张仁犹豫着说道:“我记得你很惦记家里的猪,要不然我给你多买一些猪,你养着玩?”

  王二妮拉上了被子。

  她明白了,她家老张不缺胳膊少腿,但脑里异于常人,猪是养来卖钱的,到底谁会喜欢养猪啊。

第8章

  新婚过后十几日,王二妮渐渐适应了在张家的日子,和她最开始想的处处规矩不一样,大户人家的日子反倒清净极了。

  张家二老去世已经快十年,家里除了阴寿祭日这些时候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提,上无公公婆母,下没有要操心的晚辈,甚至她带过来的弟弟妹妹也因为要上课的缘故,很少再闹腾。

  三姐儿很爱表现,她在桃源村丢了很大的颜面……至少对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来说,想撮合姐姐去做妾被当面揭穿,真的是足够她去跳河的丑事。

  为了能够留在张家,三姐儿表现得非常乖,每天都拼命认字,不止是为了不再回到桃源村,也是因为发现在张家能够过得很舒服。

  她那会儿经常厚着脸皮在饭点去找李文昌说话,李文昌被哄得高兴了,有时候会让她也上桌吃饭。李家在桃源村可算得上富户了,照样十天半个月才吃一回肉。可在张家,只要她愿意,一天吃三顿饭,顿顿都可以有肉。

  这才叫神仙日子啊!

  相比之下,王小弟就过得不那么如意了。他本就是从小被惯坏的,王二妮和他也不亲近,除了在他犯错的时候打他,几乎不会去教他什么。这并不能怪王二妮,她每天睁开眼就要干活,面对一个整天满嘴脏话的孩子,哪有什么耐心可言。

  和三姐儿一样,王小弟也觉得在张家过得很舒服,只除了面对张仁的时候很不自在。在他看来,张家只要没了张仁,也就剩下三个女人罢了,最后这家底还不都是他的?可张仁怎么能没呢?他这么一个高大的成年男子,还会武,存在感极强,反倒是王小弟,偶尔对上张仁沉静的视线,心里就发毛。

  他想着张仁死了就好了,那张仁呢?会不会觉得少了他也会很好?

  阴暗的心思最怕人窥探,王小弟总是下意识地避开张仁,也同样消失在了王二妮视线里,可有一个人是避不开的,张家请的西席先生伏林。

  伏林确实是个年轻人,他去年刚考上秀才。因为考举人还没到火候,家里又没有其他生计,原本是开了个私塾教书的,但他偏偏是县城人,城里开私塾的举人都有三个,有条件送孩子读书的大户就那么多,生源少,这私塾也渐渐开不下去了。

  那会儿差不多是张仁和王二妮定下婚事的时候,下聘回来,张仁就托人请西席,正好看中了伏林。

  张仁看中这么一位西席先生自然不是因为伏林比其他秀才拉得下颜面,愿意教女学生,而是这一位秀才……他少年时就因为和同窗打架斗殴被两家私塾开除过,后来考上秀才,县城里就有不少人笑伏林是“读书秀才,打架状元”,不过张仁就看中这个。

  要是圣贤书无法教导小舅弟成人,有这样一位先生,倒是可以先预习上拳脚。

  张仁把前院的东西厢房都空了出来,东厢给三姐儿单住,西厢让伏林偶尔休息之用,平时就是王小弟住在里面。这一点也让王小弟很不满,在他看来,虽然伏林很少在张家过夜,可一个屋子都不是独属于他的,不是说西厢房比不上他在桃源村的泥巴屋,而是三姐儿一个赔钱货的待遇比他更好,这就很难接受了。

  可他不敢说,只能自己生闷气,自从进了城,三姐儿也不像以前那样听话了,为了好好表现留在张家,三姐儿现在只听伏林的话,就算一天认十个大字,她夜里点灯熬油都要认会,学习已经如此拼命,哪里还有时间听兄长那些屁话。

  她是真的匪夷所思,现在日子多好啊,有肉吃有绸穿还堵不上你的嘴巴吗?

  如此一个月教导下来,伏林找了个时间委婉地和张仁表示:“张老爷,您家的小姐天资虽然钝了些,但勤能补拙,进度还是不错的,可小公子嘛……他的心思不在读书上。”

  张仁不意外这个,想了想,道:“伏先生能教就教,主要是为三姐儿开个蒙学,等三姐儿认全了字,要是还这样,我就考虑送他去练武。”

  伏林有些惊讶,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这话倒也有理,要是现在就把小公子拉去练武的话,他一个男子是不好天天出入大户人家,为女学生开蒙的。

  送走伏林,张仁压根没为王小弟的事发愁,成婚一个多月了,王二妮也不忌讳从前的事,能说的都告诉他了。异母之弟,心思又不好,看在年纪还小的份上给衣给食,最多为他谋个生计也就罢了。

  比起这点小麻烦,成婚给他带来的快乐远远大于这点付出,张仁有时候都奇怪,为什么他前三十年从来没想过娶老婆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要是少年娶妻,就遇不到现在的夫人了,张仁想想也无法接受。

  如今是七月尾,盛夏刚过,尚有余热。张仁这段时日也不爱去武馆了,不是因为新婚燕尔离不开夫人,他每年这两三个月都会少去武馆。一帮男人聚在一起练武,院子里烈阳高照,屋里臭气熏天,他毕竟不是武师,是个还有些讲究的富家老爷。

  他本也没多少消遣,武馆去得少了,待在家里时间就长了,先前答应好教王二妮读书的事也就提上了日程。

  王二妮学字很慢。

  她毕竟从小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事,连名字都不会写……哦,王二两个字是会的,妮就不认得了,张仁有心给她取个好听的小名叫着,这也是闺房之乐。

  未嫁的姑娘家之所以叫“待字闺中”,就是说女子名姓父母所给,小字却是夫君才能取,闺阁里的未嫁女才有“待字”一说。

  不过王二妮听了这事之后却不像张仁想得那样羞涩或喜悦,反倒犹豫一会儿,问他,“等我认全了字,能不能自己取一个?我怕你取得不合我意。”

  张仁记得自己那会儿是真的愣了好久,他交结广泛,有不少风流好友,在婚前给他恶补了一番闺房乐事。尤其是取小字,他打从听说这事起就浮想联翩,为自家夫人想过许多美好的小字,也想过夫人会有的反应,直到那日开口,却得了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回复。

  怕你……取得不合我意?

  做丈夫的要给妻子取字,虽然有些不恰当,但就像是长辈给晚辈,上官对下级,取字乃是自上而下的赐予,竟然会有人拒绝,原因是不合我意。

  但对上那双清澈倔强的眼睛,张仁发现自己不仅没有一丝一毫怒意,反倒是心头砰砰直跳。

  我不是她的天,不是她的主人,张仁心想。

  这是一株长在幽谷里的兰花,有缘被他采了带回家,她不是离了他就活不下去的娇女。倘若分离,回到幽谷里,她或许会蔫巴一阵子,但只要风雨过去,仍是一株肆意生长的野兰花。

  这是一种多奇妙的感觉?张仁按了按心口,都不大记得自己那时如何回答的,但应当是……合她心意的话,因为他记得自己说完后,那双陡然明亮的眸子,那个眉眼弯弯的笑容。

  坏了,是他一天比一天更离不得她。

  张仁歪倒在椅子上,脸上是这些天来熟悉的美滋滋的笑容,张云华兴冲冲地推门进来,一眼看见他这幅狗样子,捂着眼睛跳脚,“哥,收敛点,我感觉你身上散发着一种很酸很臭的气味。”

  张仁坐直了身子,收敛笑容,“你有什么事?”

  “什么叫你有什么事?”张云华不乐意地嚷嚷,“哥,你有良心吗?嫂嫂在的时候,你三句话就带一声笑,嫂嫂不在,你就瘫着脸问我有什么事?”

  张仁瘫着一张脸,笑多了脸疼,对着妹妹有什么可笑的?

  张云华只是抱怨几句,很快就抛到脑后,很兴奋地凑过来说道:“哥,你知道吗?外面都说城东绸缎庄来了一位仙人道长,抓了一只好大的狐妖,有足足八条尾巴,仙妖斗法把整个绸缎庄都给打烂了,最后仙人提着妖狐招摇过市……”

  张仁拧起眉头。

  “从前只是听说有仙人,我还从来没见过捉妖呢,听说狐妖都是美艳无比,我好想去看看啊!”张云华兴奋极了。

  张仁的脸很快沉了下来,张云华见状哀声求道:“哥,你别黑脸啊,我真的就是去看看,仙人还在呢,不会有事的,就是看看狐妖长什么样子嘛。”

  她这么哀求着,张仁的脸色却越来越黑。

  张仁深吸一口气,一巴掌拍在红木的桌案上,把桌案都拍得震了震,“张云华!”

  张云华吓得一颤,张仁又气又笑道:“你还是二东家呢,不记得城东绸缎庄是咱们家的产业吗?他们打就打好了,把咱家铺子打烂了!”

  张云华愣了一下,看张仁怒气冲冲的样子,咽了咽口水,“哥,你总不能去找仙人麻烦吧?”

  张仁原本气势汹汹的,一下子泄了气。

  但他忽然站起来就往外走,张云华连忙去拉他胳膊,张仁拖着她往外走,急忙道:“别闹,你嫂嫂早上刚去了那边,她可能会让仙人赔钱的!”

  张云华差点绊了个跟头。

第9章

  龙兴县不大,城东绸缎庄已经算是大买卖了,张仁每年定期从走商的朋友那儿收购南边的绸缎,再由绸缎庄经手卖给城中各家裁缝铺子,这不是张家唯一的买卖,只能算是唯一对外开张的生意。

  除此之外,张家还有城中十几家店面的房地契,每年收租也是一大笔进账。因为血脉单传了好几代,原本的张家族田也成了张仁的私产,这些族田原本可是预计要养活一个宗族的,光是田庄就好几处了。

  倘若是在府城都城,这自然算不上什么,寻常富户罢了。但在地方小县里,张仁实在算得上有数的乡绅老爷。

  王二妮从前进城的次数也多,一般是卖了辛苦挑来的几筐菜和鸡蛋,再买些盐回家,她倒是经过绸缎庄很多次,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进去的一天。

  婚后一个多月了,王二妮的衣裳还是那几身,张仁就想给她多备些衣裳穿。

  从前家里做衣裳就是让绸缎庄上的人带些样品料子来挑挑,带让他们量好尺码带回去,王二妮却很想去绸缎庄看看,头天张仁说了这事,她记在心上了,第二天趁着早起太阳不怎么烈的时候就出了门。

  张仁一觉睡醒她就已经出去了,绸缎庄的老掌柜也认得她,很快让人上了茶水,把库房里最好的料子都拿出来过眼。

  王二妮其实不懂料子,她就看个颜色,穷人的衣裳颜色很单调,最多的是粗布麻衣本身的灰白色,稍微好些是染了最便宜的靛蓝,还比较怕入水,下水一次颜色淡一次,当初和张仁相看时她穿的就是靛蓝的衣裳,洗得只剩下一点点浅蓝色。

  但绸缎庄的料子不一样,五颜六色的料子大多自带织造纹路,有的里面还缂了金银丝线,看着亮闪闪的,也有半成品的满绣裙裳,稍微改一改尺寸就可以上身,看得王二妮都不知道挑哪件是好。

  老掌柜拿着料子往她身上比对,见她挑来挑去都下不定决心,不由笑道:“夫人很适合大红的料子,虽然有些客人嫌红的俗气,可这也看人,越是气色好的人就越适合穿红的。夫人手边这件裙子也好看,上面的刺绣是苏绣名家的手笔,光是绣就绣了大半年哪,原本是想当成店里的镇店之宝供客人参考的……”

  王二妮连忙摇摇头,“我看料子就行,这么漂亮的绣工穿身上浪费了,怕是洗都不敢洗,穿着多难受。”

  进绸缎庄的客人少有这么朴实的观念,老掌柜劝道:“给夫人穿怎么叫浪费,我看老爷肯定很高兴,而且这衣裳已经算半成品了,根据夫人的尺码稍微收紧一些就能穿,夫人喝口茶的工夫,就能穿回府里去了,多好。”

  王二妮还是摇头,指了指两块大红的料子,“这个还有这个,一个做下裙,一个做广袖的外袍,我再看看内衬的料子做两件,足够了。”

  老掌柜还待再劝,忽然听见楼下传来女子尖叫声和喝骂声,连忙向王二妮拱手算是赔罪,急急忙忙下楼去查看。

  王二妮也不是怕事的性子,就跟在老掌柜后头下楼,人还在楼梯上,就看到一个道士打扮的持剑少年从女眷更衣的小间里冲出来,追着一个慌乱的少女到处挥砍。

  底下到处破破烂烂的,也不知是怎么打出来的窟窿,下一刻少年一剑砍烂一堵墙,只差几步就要砍到少女的后脖颈了

  绸缎庄里大多是女客,有慌张躲避的,有大喊大叫的,也有些冷静的,指挥家丁出去报官,到处乱哄哄的。

  绸缎庄里有不少间隔的架子,挂着各式各样布料的,架子被推倒,贵重的绸缎被满地践踏,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小道士要干什么?杀人吗?

  王二妮这会儿刚跑下楼,顺手抄起一根用来晾晒布料的叉杆,就朝着持剑的少年道士打去。

  小道士双手结印打在少女后背,少女顿时一声凄惨狐鸣被打回原形,与此同时王二妮一根叉杆已经敲在小道士后脑勺上,顿时把人打得一个踉跄向前扑倒。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被凡人打中?”少年道士痛苦地一只手捂住后脑勺,另一只手里的狐狸吱吱乱叫着,像是挣扎不过的嘲讽,总之看上去灵性到诡异。

  在场的人都被少女大变狐狸的一幕吓得不轻,王二妮更是握着叉杆不知如何是好。

  捉、捉妖的,不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