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弱,她装的 第52章

作者:李一只 标签: 轻松 玄幻仙侠

  大汉觉得不太对了。

  这是谁啊?怎么手上都长这么多毛呢?

  他战战兢兢的回过头来,下一瞬,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裴锐是第一个冲出去的,彼时外面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有先前那大汉靠着车,手里还拿了个棍子,浑身哆嗦,但强自镇定的站着。

  “发生什么事?”

  大汉虽然还有些害怕,但毕竟是常年在外面走,基本的胆识还是有的,强自定下心神:“有个东西,浑身黑毛...”

  裴锐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先前趴在他们车上的那个怪物。

  其余的人也都跑了出来,见同伴平安,都松了口气:“...人没事就好,进去再说吧。”

  大通铺的屋里重新亮起了灯。

  大汉出了一身的冷汗,此时坐在炉火边上,才想起来后怕。

  “那东西,得两米多高,手脚都长,没长脸,单一口尖牙...”正绘声绘色的讲给同伴听,倏然的愣住了:“我的晶核呢?”

  “我的晶核呢!”

  他疯狂的翻找着自己身上的口袋,里里外外的衣裳都解下来抖擞,但藏在腰里的小袋子和里面的晶核确实都不见了。

  这趟出去,辛苦的折腾了这么久,就是为了每人分到的一枚小小的晶核。

  寻常人,赚点积分养家糊口,真的不容易。

  Alpha人种情绪不轻易显露出来,可这一打击还是让这个汉子红了眼眶。

  妻儿的粮食衣服和孩子的学费啊!

  同行的伙伴安慰他:“别难受了,晶核丢了没什么,我们匀给你些就是,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大汉红着眼眶:“——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领头人叹了口气:“我估摸着,大概是黑奎。”

  黑奎这东西,没怎么有人见过,但许多人都听过。

  黑奎的名声不好,常常跟小偷和贼一类的字眼联系在一起,让猎人们恨的咬牙切齿。

  它当然是吃肉的,可是对于晶核,却是类似收集癖。

  有些年长一些的猎人,说起以往的经历,明明辛苦猎到了晶核,只在野外睡了一晚上,却什么都找不见了。

  就是叫黑奎给偷走了。

  这还得暗自叫着幸运,因为只是丢了东西,没有把命搭在里面。

  变异种是会吃人的。

  这样的传闻早年间还有一些,最近却不多了,是以很多年轻的猎人根本没听过。

  晶核丢了,于男人来说是不小的打击,可也没处去找,总不能去找黑奎打一架吧?还要命不要。

  众人安慰他一阵,又熄了灯,各自休息。

  难受归难受,可明天还得赶路呢。

  只有那个丢东西的大汉,自己坐到外间去了。

  裴锐小声的商量:“小鱼儿,给他个晶核行吗?”

  阮鱼动都懒得动:“在袋子里。”

  她答应的很随意,裴锐却有点内疚,哄着道:“拿个颜色最浅的,你不爱吃的。”

  阮鱼:“...我说了,你拿便是。”

  说到底,这一袋子都是他猎来的,要怎么拿,拿给谁,何须这么磨磨唧唧?

  再说,她也没那么小气。

  一颗颜色最浅的晶核,还是舍得出的。

  裴锐急切的:“我会补给你的!补上墨蓝色...”

  话音未落,麦修斯一脚将他踹了下去,低声呵斥:“去就快去!叨叨什么!”

  裴锐摸摸屁股,拿着晶核去了外间。

  大汉手里点着烟,却没抽,兀自望着前面发呆。

  看样子是受了很大的打击。

  裴锐道:“接着。”

  便将晶核抛了过去。

  大汉本能接在手里,看清之后,顿时愣住:“这是——”

  裴锐:“是你的吧?我在地上捡的。”

  大汉面上狂喜,而后仔细端详,神情又落寞下来,艰难的扯出个笑容:“这不是我的。”

  自己的晶核当然知道是什么样子,虽然同样是浅蓝色,但内里却有不少杂质。

  而这块晶核,却是晶莹透彻,至少得是五级以上的变异种才能开出来。

  这样的成色,可不止两万积分。

  见被识破了, alpha也懒得再装,便道:“拿着吧,补给你的。”

  “说起来,那黑奎我们昨天也见过,想偷东西没得手,说不定就是一路尾随来的。”

  “某种程度上,也跟我们脱不开关系。”

  大汉惊讶的:“这、这怎么好意思?”

  “别推拒了,回去睡吧,这天冷着呢。”

  他说完,径自回去躺下了,大概五分钟之后,才听到大汉也进门的脚步声。

  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准备要出发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裴锐站在招待所的平层顶上远眺:“抓紧时间赶路,争取在天黑前到下一个基地。”

  麦修斯疑惑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看云和天空。”裴锐跳下来,笑着楼他的肩膀:“大麦啊,你要学的东西可多着,叫声老师,都教给你。”

  麦修斯用胳膊肘拐他,回怼:“少来了,术业有专攻,有本事,你跟我比别的?”

  “那我可不敢,谁让你是天才呢。”

  “滚。”

  在这和谐的吵吵嚷嚷里,车子继续上路。

  Alpha的判断的确没错,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没走出去多久,旭阳初升,朝霞恢弘,将雪地都照成漂亮的粉色。

  以至于中途时候,都没忍住要欣赏起窗外的风景——无风无雪的清晨,太难得了。

  只是景色虽好,路依然不是很好走。

  尤其是有一段长长的,积雪太深,完全无从分辨方向,只能摸索着前进,稍微偏离一点,车轮可能就要陷下去。

  陷下去,就要抬上来,没走几米,又陷下去。

  力气没少费,时间没少花,可进展几乎没有。

  麦修斯苦着脸,擦了擦脑门上的汗:“照这样,今晚估计还得在外面睡。”

  裴锐也苦笑道:“是啊。”

  这个速度,一天下来也走不了多少距离,更别说去找落脚的地方。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昨晚同宿的大汉们来了。

  他们出发的晚些,现在却赶上来了,摇下车窗打招呼:“竟然是同路,你们往哪里去?”

  裴锐道:“往安山营地。”

  大汉们惊喜道:“巧了,我们也是安山营地的!真是同路!”

  既然是同路,那就好说了,当下这些alpha们热络的帮着将车子拉上来,又说可以跟在他们后面走。

  “大话不敢吹,但就这条路,闭着眼都能走上七八个来回了!”

  大汉们虽然只是自发组织的猎人团队,但既然敢在极寒时候还在外面跑,就是因为有充足的经验。

  路上在哪里可以借宿,走哪条路效率最高,门儿清。

  裴锐真心的道谢,对方却连连摆手,说出门在外的,互相帮衬嘛。

  既然是在一个营地的,那更是缘分,又多几分亲热感。

  有了大汉们的带路,效率便提高了不是一星半点儿,以至于傍晚之前,真的顺利找到了下一处住宿点。

  睡有顶儿有墙的房子,比露宿野外好的多,更何况是在夜间温度直降的极寒。

  只是这处住宿点比大通铺还要简陋些,都谈不上正规的招待所,只是一处小营地里私人家的窝棚。

  连铺盖都没有了,只有些板子垫在地上隔绝潮气,剩下的都得自己来。

  出门在外嘛,吃苦受罪是常事,简陋点就简陋点。

  当下两拨人各自安置,铺了些毯子在地下,又把锅和暖炉都架了起来,准备饭食——赶路急着,一天就指着这一顿呢。

  裴锐用一张小皮子换了主人家一个暖水袋,灌上热水给阮鱼揣在怀里,一起拿来的还有一些蔬菜,并着肉一起炖在锅里。

  他手艺很不错,不多时就飘出香味儿了。

  两个A抱着碗吃的过瘾。

  相比之下,同样是架锅煮饭,材料也差不多,可大汉们怎么就觉得,自己这边的,就像是刷锅水呢。

  没滋没味儿的。

  存稿浪的差不多了

  (懒惰且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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