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缨止戈
沈青叶站在解剖台前, 看着上面的尸体,手指一下又一下地点着胳膊,道:“启明哥刚才说,死者左侧的肾脏, 不见了?”
秦一朗点头:“是,剖尸发现,死者身体里少了一个肾脏。他腰侧的那道伤口,没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取肾造成的。”
他说着,又皱起了眉头:“从那道刀口来看,主刀的医生伤口显然十分生疏,切口不整齐不说,就连缝合也是歪歪扭扭——一般来说,有资格做取肾手术的医院,是不会让那种没经验的医生上手术台的。”
“而且还有一点奇怪,死者皮肤粗糙,指节粗大,伴有冻疮存在;且指甲较长,缝隙中还有黑色的灰尘,显然死者生前,生活条件是不怎么好的。”
周启明接话道:“但是他身上的秋衣秋裤手感稍显硬挺,且上面并没有什么污渍和长时间使用的痕迹,看起来十分崭新,就像是刚买还没洗过的——”
韦正义在旁边也加了一句:“这个牌子的秋衣秋裤还不便宜,一套少说得上百。”
上百倒也不算特别贵,只是就死者的情况而言,有些奇怪了。
罗开阳也揉着下巴,疑惑开口:“而且,有那一百块钱买那么一套秋衣秋裤,完全可以买套便宜的棉服,不说多暖和,起码也能撑过这个冬天,又何至于冻死在小巷子里呢?”
这件事,越想越奇怪。
沈青叶沉默片刻,问:“死者的家属找到了吗?”
韦正义摇头:“没呢。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环卫工人发现了他的尸体后就立刻报警了,当地派出所看到尸体发现不对后就转交给我们了。招领公告已经发出去了,但是还没有人来认领。”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罗开阳忍不住抓了抓脑袋:“那……现在要怎么搞?还要查吗?”
他们刑警队平时查的都是些刑事案件,好歹是有凶手的有目标的,但现在……
死者是被冻死的,那……该查什么呢?
姜程却是摇了摇头,闷声道:“得查。”
众人看了过去,他道:“昨天的雪从下午一直下,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这个时候穿得那么单薄地出门。而且就像开阳刚才说的,他有一百块钱,完全可以买一套御寒的棉服,却偏偏买了一套秋衣秋裤。要么说明这秋衣秋裤本身也不是他的,他没得选择;要么说明……他还有另外的东西可以御寒。”
韦正义闻言点了点头:“我觉得,第二种情况更有可能。”
罗开阳轻嘶了一声:“那这么说的话,他原本是穿了棉服的……那那身棉服呢?”
周启明道:“一套秋衣秋裤就上百了……那他的棉服,难道会便宜到哪里去?”
罗开阳眼皮子一跳,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有人抢了他的衣服?”
周启明耸了耸肩:“不是没可能。”
罗开阳难以想象:“不至于吧?不就几件衣服吗?再贵也不会有人专门去抢吧?”
沈青叶却蓦地开口:“如果不只是那几件衣服呢?”
罗开阳一愣,沈青叶看着他:“看他的外表,分明生活条件不算好,却偏偏买了那么多算不上便宜的衣服……是你的话,会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这些吗?”
罗开阳猛地一拍巴掌,恍然大悟道:“他们是冲着他身上的钱去的?”
沈青叶看向周启明,周启明瞬间明白:“黄宁区派出所说他们把尸体带回去的时候,他身上没有一分钱。”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无声。
韦正义喃喃开口:“所以,很有可能是有人看他穿了一身新衣服,觉得他有钱,就去抢劫,顺便把他新买的衣服扒了下来。”
周启明道:“对方或许没想要他的命,奈何他本身的伤口就有感染,又穿得单薄。或许是伤口发作,疼得没了知觉,就那么倒在了雪地里,活活冻死?”
沈青叶道:“猜测到底只是猜测,当务之急最要紧的,还是要先找到认识死者的人。”
她抬眸:“姜程哥,正义哥,一会儿你们去建设路那一块问问,看有没有认识死者的。”
“启明哥,开阳哥,麻烦你俩去卖这个秋衣的店里问问,死者是什么时候买的衣服。”
“我去案发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众人对这个安排都无异议,爽快地应好后便两两散去。沈青叶也开着车,出发去发现死者的那条巷子。
·
黄宁区是老城区,建设路也是老街道了。里面的人口虽然不少,但也有一些荒废的地方。
发现尸体的那条巷子位于一家五金店和一家早餐店中间,算不得偏僻,但到夜间,到底比不得市中心热闹。
沈青叶在巷子里转了一圈,都没听到什么声音,也就更加确定,这应该不是一起有谋杀案。不管前面发生了什么,死者的直接死因还是冻死。
心里有了数之后,沈青叶便要赶回队里,却在半路上接到了韦正义的电话,说他们那边找到了一个认识死者的人。
沈青叶应了声好,果断换了方向。
第214章 卖肾
知情人是一家饭店的老板娘, 此时拿着他们打印出来的照片上下打量,边看边点头:“没错,没错, 应该就是他!”
她跟沈青叶等人介绍道:“这人经常在我们这一片晃悠, 没钱, 也没家, 就是个流浪汉, 以乞讨为生。周围这些店面或多或少都被他上门要过钱,心里都烦着他呢。毕竟一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壮年男人, 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去行乞?”
“上一次见他就是昨天下午,差不多……天刚黑吧?六点多的样子。当时我正好忙里偷闲,往外头看一眼,头开始还没瞧出来,回头越想越眼熟, 才想起来,应该就是他!”
韦正义问:“那你见他的时候, 他是什么打扮?”
老板娘一拍手, 激动道:“嘿, 这个可就有的说了!我为啥最开始没认出来他?就是因为他打扮的人模狗样的, 浑身上下那衣服啊,啧啧啧, 全跟新的一样!整个人也是, 原本他头发又长又乱,差不多到这儿吧——”她比划了一下自己肩头,嫌弃道:“油乎乎的,都成一绺一绺的了, 有时候夏天的时候还有虱子,我都嫌他脏!可昨天一看,头发剪得整整齐齐的,又干净又利落,要不是我眼尖,换成别人,还真不一定能认出他呢!”
“还有那衣服,羽绒服呢!上面还有一个不知道是鸭子还是鹅的图标。我去商场的时候可见过那个牌子呢,一件羽绒服,恐怕少说也得五六百!更别说那脚上的皮鞋了,肯定也不便宜!”
沈青叶跟姜程对视了一眼,羽绒服、皮鞋,死者身上都没有。
他又问了更多关于衣服的细节,又道:“那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老板娘摇摇头:“嗨,这哪儿能知道啊?谁还闲着去问问他名字不成?反正我们这些看不惯他的,平时背地里都叫他癞子,成天跟个癞□□似的惹人烦。”
韦正义想了想,又问:“那除了昨天,上一次您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上次的话……”老板娘想了想:“好像有一个星期了?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前面那几天,的确是没看到他过。”
“那您那次见到他,他有什么异样吗?”
“异样?什么异样?”老板娘撇了撇嘴:“不还是那样?邋里邋遢的,拿着个破碗到这儿来要钱,那时候我客人正多,懒得搭理他,随手给他个一块钱打发了。”
姜程心下思忖了片刻,接着问:“那附近这条街道,他平时还会去谁的店里,您知道吗?”
老板娘又说了几家店名,沈青叶等人一一过去询问,得到的也是差不多的答复。
只有一家炒菜店的老板提供了另一条信息:
“癞子啊,对对,他昨天晚上七点半没过多久的时候,来我这边吃了顿饭。”
韦正义精神一震:“都点了什么?”
老板神色有些奇怪:“点了好几个荤菜,又要了一大碗排骨汤,哦对了,还提了两瓶啤酒,自个儿一个人在这儿吃到了快九点,花了一百多块钱呢!我记得清清的!”
“我当时还跟我家人说,那家伙搁哪儿弄得那么多钱?不会是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了吧?还觉得那一百块钱拿着烫手呢!”
他说到这,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警察同志,这……这对我有影响吗?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韦正义摇了摇头,想了想又道:“他昨天,大概是什么时候走的?”
“什么时候走的?”老板想了想:“这……我实在是记不清了,当时好像也没在意……”
一旁的老板娘却是抬起胳膊肘捣了捣他,道:“应该是八点四十五之前。因为他走后没多久,店里最后一个客人也走了。我想着天晚了又还下着雪,就想早点打烊,把他们的餐盘收好了之后,看了眼时间,就是八点四十五!往前数个十几分钟吧,大概就是他离开的时间。”
沈青叶算了算,从这儿到建设路的那条巷子,走路大概需要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死者死亡时间又是在十一点左右,中间两个小时的时间,完全能将衣着单薄的人活活冻死。
沈青叶问:“他离开的时候,身后有跟着什么人吗?”
“跟着人?”夫妻俩对视一眼,都摇了摇头:“这我们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么个点儿,又下着大雪,应该不会有人吧?”
沈青叶顿了顿,又换了个问法:“那这一片平时有没有什么社会闲散人员来往?”
老板娘闻言笑了一下:“那还少吗?”
她道:“咱们这一片算是老城区,住的人多,又没个学校什么的。有不少十六七岁甚至更大一些的小伙子不上学了也不找工作,成天就在街上鬼混。光我知道的,就有两三波呢!”
沈青叶眉心一动:“那他们平时都干些什么?”
老板娘摆摆手:“也不干什么,就是这转转,那转转,学着那港岛电影里的什么,古惑仔什么的。咱们这边治安还不错,没什么敢明着要保护费的。再加上周围住的都是老街坊邻居了,彼此之间多少都认识,他们就更加不敢动手了。”
沈青叶点了点头,心下了然,又问了点细节,这才提出告辞。
离开不久,周启明那边也打来了电话,说是已经找到了卖给死者内衣和羽绒服的那几家店。
据他们所说,死者来买衣服的时候大概是五点多的样子,来的时候浑身看起来破破烂烂的,身上的棉袄好像十几年没洗过似的,身上的味道也不好闻。当时他们都不愿意接待,生怕他弄脏了自家的衣服。其中卖内衣的那家店店员见他拿着一爽又黑又脏的手在衣服上摸来摸去,委婉劝了几句后就跟他吵了起来。结果最后癞子直接拿了一套秋衣秋裤,把钱甩到了那个店员的脸上,说店员狗眼看人低,他现在有的是钱,还惹得小姑娘哭了一阵。
羽绒服那边也是差不多的说辞。综合几家店面,大概能判断出来,死者是六点左右进的商场,买了一身的衣服之后,差不多七点就离开了。之后又在街上逛了逛,快八点的时候去吃了顿饭,一直到差不多八点半的时间,离开了饭店。
罗开阳忽然道:“我刚来的时候,看建设路那条道上旅馆好像挺多的,死者之所以会在那边……是不是想去找个旅馆啊?”
韦正义点头:“有道理。有了钱后,吃好的穿好的,接下来不就得住好的了吗?”
众人面面相觑,这么一捋,死者生前的踪迹是差不多清楚了。那接下来就是要确定死者身上的那些衣服,以及可能存在的那些钱,是被谁拿走了。
·
有了目标之后,大家分头开始搜寻打听,终于在下午的时候,周启明那边找到了个嫌疑人。
找到人的时候,他染了一头黄毛,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在街上晃悠,神情张扬。但在见到警察后,神情骤变,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转身就要跑。周启明大步上前,不费力气地就把人制住了,一番审问后,得知对方才十七岁,初中辍学,成天跟着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整天在街上胡混。
一群小子平时看起来威风得意,但到底年纪还小,没两句话下来,就把跟他一起犯案的同伙交代了个干净。
沈青叶等人把涉案人员逮捕回去后,从他们口中知道了案件的经过。
这群辍学青年平均年龄也就十六七岁,平时就是在街上胡乱晃悠,也没个正经事,但要说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他们也不敢。直到昨天下午出去玩的时候偶然碰到了死者癞子,见他大摇大摆进了商场,好奇之下就跟了上去,结果就看到他眼都不眨地花了几百块钱买了身衣服。
他们当时看着癞子掏出来的那厚厚一沓钱都惊了,心里又羡慕又馋,不自觉地就跟着他继续走,直到他从饭店里出来,往建设路里走去,一群人不知道抱着什么想法,又跟了上去。
“不是我,真不是我,就孙翔,那小子撺掇的!他说那家伙之前就是个穷光蛋,现在忽然得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是哪儿来的呢!我们把他的钱拿了,也是、也是……”
他吭哧吭哧不出声,周启明冷脸敲了下桌子:“也是什么?”
小青年脖子一缩,小声道:“也是为民除害嘛……”
韦正义嗤笑一声,小青年脸色一阵红一真白,最后忍不住嚷嚷道:“可我是真不知道他一共就那么点儿钱啊!我寻思着谁会把全部家当带在身上啊,我以为那就只是他一小部分的存款,我是真不知道警察叔叔……”
听见叔叔两个字,韦正义眼角抽了抽,没好气道:“行了,不用狡辩了!”
“说说吧,你们从他身上抢了多少钱?”
小青年眼神游移:“也就、就二千块来块钱吧,我们一分,到手也没多少……”
他话音刚落,周启明猛地一拍桌子,厉声道:“还不老实交代,敢在这儿耍花花肠子?!知道这是哪儿吗?”
小青年浑身一个机灵,忙不迭地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道:“两万一千六百八!一共两万一千六百八!”
几人对视了一眼,周启明沉声道:“我劝你再好好想想,别再刷什么心眼子。”
小青年哆嗦着嗓音道:“没耍心眼,真没耍心眼!警察叔叔,我这次真没说谎,就是两万一千六百八,我们当时数了好几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