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皆破
“怕什么?彻底的喵喵主义者敢于战天斗地!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它鼓励道。
大橘的野性率先被激发出来,它尖声厉啸,像猩猩一样用双爪拍打自己的胸膛,表示无论弗拉基米尔走到哪里,它就跟随到哪里!
在它的带动下,其他流浪猫也都是热血沸腾,弗拉基米尔的豪言壮语激发了它们的喵族自豪感,它们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与人类可以平起平坐,流浪猫的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它们爆发出一阵狂热的欢呼,甚至连保安室里酣睡如雷的两个保安也被短暂地惊醒了,不过又揉揉眼睛翻了个身继续睡。
弗拉基米尔昂首挺胸面对它们,胸中也是豪情万丈,激动不已。
正在这时,黄白小猫不安分地抱住它的尾巴嬉戏,努力把吃进肚子里的食物消化掉。
黄白小猫今天晚上吃了三个猫罐头,可能是出生以来吃得最饱的一次,把肚子都撑圆了。
弗拉基米尔看着它这副心满意足的样子,不由地心中一软,想起刘文英,想起今晚对猫过敏的妹子,又想起张子安。
它承认人类中大部分是好人——沉默的好人,但是少量虐猫者像老鼠屎一样坏了满锅汤。
等它们的欢呼稍稍平息,它缓和了一下语气说道:“当然,目前我们的短期目标依然是虐猫者和猫神雕像,至于人类,可以给他们一些改过自新的时间,但等待有限度的,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尽管弗拉基米尔一再强调让流浪猫代表们群策群力,避免成为“一言堂”,但是它们对它的崇拜已经无以复加,觉得自己无论怎么思考都无法及得上它高屋建瓴的理论,于是干脆放弃了战略方向上的思考,只专注于如何有效执行它定下的行动方针。
弗拉基米尔隐约觉得这可能是流浪猫前进方向路上埋下的一个隐患,因为它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神,只是一只普通的猫,也可能会犯错,它一旦犯错,就会把所以流浪猫带往错误的方向,但目前别无他法,它们暂时受智力所限,还达不到与它平等交流的程度,它只能独自把所有责任扛起来。
缺耳黑猫犹豫着提出一个请求,它和其他一些被动物保护组织做过绝育手术的流浪猫不太喜欢大动干戈,但是同样也想为流浪猫的解放事业出力,于是它请求能不能充许它们留在后方,负责照顾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伤猫,因为这场与流浪狗之间的战斗免不了会有流浪猫受伤。
弗拉基米尔一想确实如此,便答应它的请求,而且允许它自行挑选合适的成员,组建喵喵医疗队。
它又看了看天色,已经很晚了,便问它们是否还有其他事要报告。
大橘兴致勃勃地要拉它去海边走一趟,参观它手下流浪猫的阅兵式。
弗拉基米尔稍加犹豫,它确实很想看看大橘率领的流浪猫中的精英部队,但是……
“算了,今天很晚了,你们还要赶很久的路返回支部驻地,就先到这里,解散吧,你们回去之后好好休息,积极筹备对狗市的突击战。”它吩咐道。
“这是一次胜利的大会、一次团结的大会!至于下次会议的地点……”它打量一眼四周,这个小区即使是夜里也人来人往,经常有人下夜班或者去上夜班,不是一个聚会的好场所。
“下次会议,就定在中华路吧,那里有一块绿地,好像聚集着很多同胞。”
其他流浪猫有些扫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这么早回去,以前明明都是一起奋战到天明的。不过既然它发话了,它们肯定会遵从,便四散而去。
很快,屋顶上只剩下弗拉基米尔和黄白小猫。
弗拉基米尔本想让哪只流浪猫把黄白小猫带走,结果刚才忘了说,现在也没办法了。
“小鬼,拿你怎么办呢?”它无奈地摇头,“算了,你今天先跟我回去吧。”
黄白小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它消食消得差不多,精神抖擞地站起来,在周围胡乱地小跑。
弗拉基米尔望着流浪猫们蹿房越脊逐渐远去的身影,喃喃说道:“虽然我很想跟着你们去看看,但毕竟先答应了他,喵无信不立,说到底……我已经不是一只流浪猫了吧。”
黄白小猫听不懂它说的话,只顾着用头顶它,催促它赶紧出发。
“好啦,咱们走吧,是原路返回呢?还是找一条新的路回去?”它辨认了一下方向,“还是找条新的路吧,前人走过的路就没意思了,不是吗?”
第1026章 小区里的嚎叫
“好无聊啊!”
小雪在床上打了个滚儿,这已经是她吃完早饭后不知第多少次在床上打滚儿了——母亲把她的动作精准地形容为一条蠕动的菜青虫。
雪球眯缝着眼睛趴在一边,它打了个呵欠,没觉得无聊,或者说它觉得无聊时就直接睡觉了。
小雪可不像它一样每天睡上十几个小时,精力过于充沛的她正琢磨着一会儿找个什么借口出去玩。
大好的春天窝在家里简直是浪费生命!
不过去哪儿玩呢?
起初她做户外主播只是一时兴起,后来就慢慢变成她最大的兴趣与爱好。刚开始的时候,她绝没有想过会有一天遇到不知道去哪儿直播的窘境,因为滨海市有那么多有趣的地方,怎么可能无处可去?
但事实上,随着她对直播的兴趣越来越浓,标准也在水涨船高,她已经不能满足去稍微有特色的小店里直播了,因为觉得对不起观众,她不想敷衍他们。
她拿手机刷了刷微博和公众号后台,粉丝们提出了很多建议,但那些地点要么已经去过了,要么过于小众,比如让她去找个专门卖爬虫的店直播,她虽然胆子不小,但对爬虫类也没什么好感。
“算了,还是去小区里散散步吧。”她自语道,“雪球,一起去吧!”
雪球睁眼看了看她,又闭上眼把头枕在她的枕头上装睡,对外出兴趣缺缺。
“走啦!”
小雪不由分说,直接把雪球抱在怀里,带着它往外走,嘴里念叨着:“好沉!你看你都这么胖了,还总想窝在家里?五月不减肥,六月徒伤悲,七月路人雷,八月更加肥!懂吗?”
雪球很无辜地摇头摆尾,不想离开舒服的软床,挣扎着想跳下去,至于体重就自暴自弃吧!
虽然波斯猫总是显得胖胖的,主要是因为毛长,但雪球是真的胖,主要是因为吃得太好动得太少,前几天连下几天雨,她与雪球全都待在家里,只不过她是被迫的,而雪球是主动的,就像那首陆游的诗——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
只不过这个时代到底谁是奴还真不好说,可能雪球当时心里也在琢磨: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人奴不出门……
“又要去哪儿疯?”正在烤蛋糕的母亲一见她抱着雪球下楼,立刻拉长了脸。
“哪儿也不去!只是在小区里散步!总是窝在家里,烦也要烦死了!”小雪满腹怨气地发着牢骚。
她母亲看了一眼老公江天达,后者不动声色地翻阅着党政机关的报纸和文摘,没有表态,算是默许了。
“那好吧,随便在小区里逛一圈就回来吃蛋糕,不许往外面跑!也不许带着雪球往泥坑里跑!回来踩得满地都是泥印……”她母亲强调道。
“知道了知道了!明明刚吃完早饭还吃什么蛋糕啊……”小雪很不耐烦地应付了两句。
这时天气最大的好处就是出门不用增减衣服,在家里穿什么,出门就可以穿什么,反正又不是出远门,衣服什么的随便穿穿就好,就像深海里那些奇形怪状的鱼,反正没人看见,随便长长就好。
说起来她以前对海洋里的鱼没什么了解,自从见识过张子安的水族馆之后,才多少产生一些兴趣,没事的时候也搜索了相关的资料,深海鱼的丑陋与狰狞令她咋舌不已,还好在陆地上是没机会遇到这些深海鱼的,它们习惯了巨大的水压,一上岸就会死。
离开装饰得富丽堂皇却过于安静的别墅,她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把雪球放下来让它自己走,而她则活动一下抱酸了的手臂,哼起不知名的曲调,以很慢的速度溜达——她母亲让她逛一圈就回去,走太快了不就亏了?
别墅区里也很静,几乎看不到几个人影。树枝与草坪被雨水冲刷得焕然一新,草叶上还残留着些许雨珠,空气清新至极。人工湖由于得到雨水的补充,水位有所上涨,微风拂过,波光粼粼,偶尔还有一两尾大鱼跃出水面。
环境虽然很幽雅,但看多了也是腻啊。
她走了一会儿,前方突然传来几声类似于狼嚎的悠长叫声。
小区里当然不可能有狼,唯一会这么叫的只有金叔叔那条哈士奇——饭桶。
但是那条总是犯二的哈士奇很这样趾高气扬地嚎叫,一般都是很短促地吠叫,以及被金叔叔恨铁不成钢地打骂或者被雪球追时的呜咽,今天这是刮了什么风?翻身农奴要当主人了?
原本无精打彩的雪球一听到饭桶的嚎叫,立刻就精神起来,不用小雪吩咐,就迈起小短腿往叫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也好,去跟金叔叔和饭桶玩一会儿。”小雪嘿嘿笑道,“这大早上的,金叔叔就又在钓鱼吗?哎呀!不行!老妈不让你往湖边的泥坑里跑……算了。”
她转念一想,雪球好不容易出门一趟,愿意踩泥坑就去踩吧。
“咦?雪球,你往哪边跑?”
出乎她意料的是,雪球并没有跑向人工湖的湖边——平时金叔叔都是在湖边钓鱼的,能找到他的地方也能找到饭桶。
雪球停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往前跑,那个方向是别墅区的入口。
如果雪球没有跑错方向,金叔叔和饭桶今天大概没有在湖边钓鱼,但他们在别墅区入口干什么呢?难道……是在等人?否则也没有其他解释了。
但是金叔叔在等谁呢?生意伙伴?
不太可能,像金叔叔那么懒散的人从来没有在别墅区里接待过生意伙伴。
那估计就是狐朋狗友。
“跑慢点,雪球,别跑太快了!”小雪可不想太早回家,赶紧招呼雪球减慢速度。
又一声类似于狼嚎的嚎叫传来。
这次听得更清楚,确实是从别墅区入口方向响起的。
雪球没有听从小雪的招呼,像打了鸡血一样斗志昂扬地快跑,昔日的爪下败将今天居然这么嚣张,这还能忍?必须让它知道这个别墅区到底是姓猫还是姓狗!
第1027章 同学相聚
别墅区占地面积太大,物业聘请的园艺师傅都是开着高尔夫球场里那种电动小车来来回回给树木剪枝。小雪跟着雪球走了好长一段路,拐过两个弯,果然看到别墅区门口那里站着一人一狗,赫然就是金二和饭桶。
不过,今天的金二与平时那副懒散中年大叔的打扮有所区别,换了一件还挺精神的皮质猎装夹克,腿上和脚上是粗犷风格的牛仔裤和高腰马靴,如果不是旁边有饭桶的话小雪还真不敢确认是他。
饭桶今天也跟平时不太一样,毛发洗得干干净净就不说了,居然还戴了一个领结,人模狗样的,不知道是不是跟柏林电影节上的飞玛斯学的。
即使这样,饭桶依然是饭桶,趁它扭头的工夫,已经确认过眼神了。
饭桶看到小雪和冤家对头,立马就要冲过来,但被金二用脚尖踢了它一下,令它很委屈地呜咽一声,原地乖乖地不敢动。
小雪很好奇,平时顽劣不堪的饭桶今天为什么这么听话,金叔叔使了什么魔法?
另外,金叔叔今天这身打扮是在等谁?
于是她弯腰把跃跃欲试的雪球抱起来,暂时不让这一猫一狗上演全武行。
“金叔叔,早啊!”她主动打招呼道。
金二侧头看了她一眼,眯起眼睛笑道:“早啊,小雪,这么早就起床啦?”
她发现他今天居然还刮了胡子,不是平时那副胡子拉茬的模样,看起来年轻好几岁,难道是在等哪位姑娘?
“嗯,已经不早啦,带雪球出来散散步,顺便透透气,总待在家里闷死了!”小雪眼珠一转,八卦心起,旁敲侧击地问道:“金叔叔,您今天怎么没钓鱼啊?”
“因为要等一位老同学,至于钓鱼嘛,什么时候钓都可以。”金二很爽朗地说道。
“老同学?大学同学?”小雪追问。
“嗯。”金二点头。
饭桶一见雪球被小雪抱在怀里,似乎对它没什么威胁,立刻嬉皮笑脸地凑过来,吐着舌头故意挑衅雪球,然后又被金二暗暗踢了一脚,老实了。
原来是要与大学同学见面啊,怪不得……
小雪听说很多大学同学分隔多年之后的重新聚会,会体现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混得好的人会成为聚会的焦点和众人羡慕的对象,明里暗里炫耀名车名表和百万年薪,混得一般的各种巴结混得好的,而混得差的则缩在角落里默默喝饮料,或者干脆不参加。
无论以任何标准来看,金二显然是混得好的那种,而且混得相当好,难道他也不能免俗,想在老同学面前炫耀一把自己的身家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