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天王 第853章

作者:皆破 标签: 玄幻仙侠

  飞玛斯领他走到小溪边。

  这条由于雷雨而临时形成的小溪,今天的水位已经明显比昨天降低了,流速和流量均已减弱很多,大概过不了两三天,小溪就会变成一条泥沟,最后彻底枯竭,直到下次雷雨的来临又重新焕发生机。

  飞玛斯解释道:“因为头鹿喝了小溪的生水,而我喝的是经你过滤、消毒、烧开又晾凉后的水。”

  张子安似乎明白了,“你是说,郊狼的气味是溶解在水里的,所以头鹿尝到了?”

  “应该是这样。”飞玛斯点头。

  如此倒是能说得通了。

  张子安抬眼望向小溪的上游方向。

  郊狼也得喝水,它们在上游饮水之后,气味被溪水带到了下游,头鹿喝水的时候察觉到上游有郊狼,所以紧张不安,但是飞玛斯喝的凉白开里已经没有这些气味。

  头鹿知道上游有郊狼,但具体离得多远,它也无法确定,谁也不知道这条小溪有多长,只要是溪水流来的方向,都可以算上游。

  据科学家们研究,鹿并不是很怕郊狼,准确地说,鹿闻到郊狼的气味后有两种反应,一种闻到郊狼群中优势个体也即是郊狼首领的气味时,鹿会惊恐不安,但如果只是闻到普通雄性郊狼或者母郊狼的气味,鹿不会表现出明显的害怕。

  显然,是昨天那条黑狼狗,令头鹿产生了不安的反应。

  张子安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手机,通过对照,发现光团所在的位置,似乎正是目前小溪上游的方向,如果继续向光团前进,可能还会遇到郊狼,特别是昨天晚上那群。

  当然,小溪的流向曲折多变,说不定拐几个弯之后就转向别处了。

  不管怎么说,大活人总不能给几只动物让路,而且就算他绕道而行,也未必就没有麻烦,因为獾是一种聪明又记仇的动物,网上有很多相关的视频表现獾的性格,包括一部电影《上帝也疯狂2》里,男主角因为不小心踩了平头哥一脚,几乎被平头哥追着跑了整个沙漠……

  昨天那只獾吃了暴亏,缓过劲来之后很可能会想报复回来。

  张子安对此表示无所谓,它想来就来吧,反正身后可能还跟着一头黑熊,再多几条郊狼和一只美国獾也没啥区别,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

  “嘎嘎!昨天晚上那个道路火炬,你还有多余的没?给本大爷一根玩玩呗!”

  理查德故作亲昵地跳到他肩膀上套近乎。

  “你要那东西干嘛?”张子安挥手把它赶到一边去,“起来,别耽误我做早饭。”

  “嘎嘎!你这个白痴手上的准头儿太差,像昨夜你要是正好把火炬扔进那只臭獾刨出来的坑里,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所以,如果再遇到意外情况,本大爷可以化身轰炸鸡,抓着火炬负责投弹,保证一投一个准!”它叫道。

  “你要再敢瞎哔哔,我就把那个‘轰’字去掉。”他鄙视地说道:“瞧你昨天晚上吓得那个怂样儿!”

  理查德拼命给自己找理由辩解,什么君子固穷之类的……

  吃完早饭,刚吃饱肚子不宜立刻走动,容易得胃病,所以张子安没有急着出发,而是实行昨夜的想法,找了一根长度适宜的树枝,用小刀把树皮和树杈都削掉,削成一根直直的木棍,又用道路火炬盖帽上的粗糙红磷当作砂纸把有毛刺的部位打磨光滑。

  “π,这个给你。”

  他向π招呼一声,又挥了挥手里的木棍。

  “吱吱?”

  π正坐在树枝上眺望远方的巨树,它手掌的水泡已经消了,听到他的声音,又看了看木棍,不由一头雾水。

  “昨夜你很勇敢,不过树枝挥起来不舒服吧?所以我给你削了这根木棍,以后还要靠你保护大家呢。”张子安使劲抡了几下木棍,呼呼生风。

  “吱吱!”

  π三下两下跳下树,手脚并用地跑过来,高兴地接过木棍,跑到空地上,学着他的样子抡了几下。

  张子安那根登山杖对π来说太长太沉了,这根木棍令它爱不释手,重量和长度都很适合它使用。

  π抡了一会儿棍子,又把木棍扛在肩上,神气活现地在营地周围踱步,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像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卫士,连理查德看得都羡慕不已。

  弗拉基米尔张罗着等回国后,要给π弄个带红星的帽子扣在头上。

  看着它玩得很开心的样子,张子安暗暗后悔怎么早没想到给它削根木棍玩呢?

  每只精灵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给它们适合发挥的舞台就行,在昨夜之前,谁会想到π会那么勇敢地对抗郊狼呢?

  甚至包括斑点猫头鹰,昨夜都出了一把力,啼鸣警示郊狼的出现。

  唯一不能指望的,只有理查德了。

第1545章 猫的气味

休息够了,张子安拆除帐篷,把东西全都打包装好,继续出发。

  飞玛斯依然跑在前面,但它并不负责领路,只负责嗅闻可疑的气味。

  张子安对照着游戏里的电子地图,向闪烁的光团前进,不过森林里根本没有路,经常走着走着就需要绕道,有时候绕起来还不近。

  得到新玩具的π紧随在飞玛斯身后。

  之前,听到树林里有什么响动,就能π紧张好一会儿,若是突然有小动物被飞玛斯赶出草丛,更会把π吓得躲到张子安身后。

  现在π手里有了得心应手的防身武器,巴不得树林里蹿出什么小动物,让它试试手,林中一直安安静静的,反而令它急得抓耳挠腮。

  张子安倒不担心它会遇到危险,尽管红木森林里有一些猛兽,但可能是由于常年温度太低而且总是有雾的原因,这里的蛇类目击事件极少,而且肯定没有毒蛇,所以他也没带防蛇的东西。

  鹿群还在跟着他们,有鹿群殿后,也不用担心身后突然杀出黑熊或者郊狼。

  头鹿的伤势好了很多,但被熊抓伤的伤口没那么快愈合,想彻底恢复起码要一个月之后了。

  鹿群和张子安似乎结成了一种默契的盟友关系,而不是仅仅投喂食盐的关系,双方走在一起对彼此都有好处,这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共生吧,就像郊狼和美国獾的关系一样。

  今天的天气是进入森林以来最好的一天,虽然没有完全放晴,而是多云的天气,但起码能看到部分蓝天,也没有雾气,空气干燥而凉爽——这个干燥是相对于前几天而言,跟埃及沙漠的干燥不能直接对比。

  快到中午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飞玛斯突然停下来,绷直身体注视着前方。

  张子安和精灵们都知道它可能发现了新情况,也全都提高了警惕,π更是握紧了手里的木棍。

  他先回头看了一群鹿群,头鹿没有异常反应,悠闲地停下来啃食青草。

  “怎么了?”他走过去低声问飞玛斯。

  飞玛斯疑惑地转头扫了一眼猫类精灵们,说道:“我好像闻到了猫的气味。”

  “猫的气味?”

  张子安也是听得一怔,森林里怎么会有猫的气味?

  菲娜和老茶它们也走过来,仔细闻了闻,对飞玛斯的话给予了有力的支持。

  “确实是猫的气味。”老茶附和道。

  菲娜也没有否认。

  狗虽然以嗅觉著称于世,但其实猫的嗅觉不比狗差,甚至可能还比狗好一点儿,但是猫不像狗那么容易训练,也不像狗那么工作起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所以猫空有一副极端灵敏的嗅觉,却只会为自己服务。

  就拿菲娜来说,难以想象它取代飞玛斯的位置,走在前面披荆斩棘当开路先锋的样子……

  张子安仰头环视着附近的树枝,“难道是短尾猫?”

  就像郊狼是北美特产的犬科动物,短尾猫则是北美特产的猫科动物,是一种大型野猫,跟宠物里的日本短尾猫之类的不是一回事,为了避免发生混淆和误解,称为“北美山猫”比较合适。

  北美山猫在北美三个国家分布较广,具体数量不详,暂时没有灭绝的危险,而且在狩猎季的时候还经常被人合法捕猎。

  经历了黑熊与郊狼的袭击,北美山猫只能算是小菜一碟,虽然这种野猫很凶,甚至会主动袭击人,但它们不是群居动物,单独出现的话可能还打不过拿木棍的π,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野生动物要么成群,要么大个,要么有毒,否则对人威胁很小。

  听到张子安的解释,尽管他的解释听起来很有道理,精灵们却没有被完全说服。

  “你确定是北美山猫?”菲娜狐疑地问道。

  这话问的……张子安也没亲眼见到,怎么可能百分百确定呢?他当然不敢打包票,万一说错了,就落了话柄。

  “如果不是北美山猫,还能是什么?难道是美洲狮?”他反问道。

  美洲狮被当地人称为山地狮,体型和体重比北美山猫要大得多,体长是北美山猫的两倍,对人的威胁也更大,所以森林公园的告示上特别点出美洲狮和黑熊这两种猛兽。

  某著名运动品牌的标志就是黑底上一只腾跃的白色美洲狮。

  美洲狮还有另一个名字,就是美洲金猫,所以硬要说的话……也算是猫?

  北美野外叫得上名字的猫科动物,也就这两种了,包括它们的一系列亚科。

  菲娜和老茶对视一眼,又跟飞玛斯交换了一下眼神,它们似乎都对他的结论不太认同。

  “怎么了?有话就说。”他被它们这种暧昧不明的态度搞得有些糊涂了。

  理查德抓紧话茬儿补充道:“嘎嘎!有屁就放!放屁崩屎!屎中作乐!乐极生悲!”

  张子安扬手作势要打,“我先让你乐极生悲!”

  还是飞玛斯开口道:“我们闻到的,不是野猫的气味,而像是……家养宠物猫的气味。”

  张子安正在跟理查德嬉笑打闹,闻言不禁愣住了。

  森林深处,有宠物猫的气味?

  难道真是宠物短尾猫?怎么可能!

  但看菲娜和老茶的表情,飞玛斯似乎不是在开玩笑。

  宠物猫的气味当然和野猫的气味有所区别,人类闻不出这种差别,但精灵们可以。

  “是不是流浪猫?”他提出一种可能。

  飞玛斯它们摇头不语,因为它们也不敢肯定。

  家猫、流浪猫、野猫,这三者的概念其实没有一个明确的过渡定义,家猫在外面流浪几天算是流浪猫?流浪猫一直留在野外,是不是就算野猫了?

  美国的流浪猫数量不少,但就算是流浪猫,是怎么流浪到森林深处的?这一路上有各种凶猛的捕食者,郊狼、獾、美洲狮、北美山猫,包括鹰和猫头鹰之类的大型猛禽,都会把小体型的家猫当作捕食对象。

  张子安挠头,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算了,不用考虑太多,走一步算一步吧。”他挥手说道:“咱们继续前进吧,如果真有猫的话,说不定还能遇上呢。”

第1546 事出反常

虽然事出反常必有妖,但不符合逻辑的事,就算想破头也想不明白,硬要想出个解释可能也很牵强,所以干脆不想。

  飞玛斯提出一个较为合理的可能:“咱们也许已经接近李皮特他们的老巢,说不定是他们有人养着猫,然后猫自己跑出来了?”

  比起有家猫从森林外跑到森林深处,这个说法合情合理得多。

  张子安不清楚李皮特一共有多少拥趸,又有多少流浪汉和生活不如意的民众被李皮特的谎言欺骗到这里,其中很可能有人是带着猫过来的,他在旧金山市区闲逛买早餐的时候,就曾经见过牵着狗的流浪汉,明明自己不修边幅衣不遮体,倒是把狗拾掇得挺干净,遛狗的样子就像是体面的绅士。

  事实上,旧金山这些流浪汉们,其中不少人以前都是体面的绅士,他们沦为流浪汉并不是因为好吃懒做被公司开除,也不是因为沾上了黄赌毒挥霍掉全部家产,仅仅只是因为他们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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