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白大千很勉强的继续微笑:“好,老兄吉人自有天相。”
然后他招架不住似的看了无心一眼,无心随即看了丁思汉一眼。丁思汉接收到了他无线电似的目光,当即一手夹着雪茄,一手拿着餐巾,微微的一点头。
因为史高飞剥虾壳剥得入了神,所以无心得了机会,以去洗手间为名暂时离席。他一走,丁思汉把雪茄交给丁丁,紧跟着也出门包房。两人在外面大厅里会了面。厅角一株巨大的凤尾竹下摆着沙发圆桌,正好能供他们相对着坐下。周遭没了听众,无心立刻开了口:“你当年叫什么来着?丁小猫还是丁小狗?几十年不见面,我记不清楚了。”
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无心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对,我记起来了,小丁猫。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丁思汉垂下眼皮,看自己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在圆桌下面摇来晃去:“你不觉得那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笑吗?”
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随即他挥了挥手:“算了,随便吧,反正我已经老了,下辈子再换个新名字就是了!”
无心对于故人的情绪总是难拿捏,有点高兴,也有点害怕:“你的儿子真够帅的,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大越像他亲生父亲,是标准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丁思汉在他身上耗费金钱心血无数,可他最终连个野鸡大学都没能读完。除此之外,他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很会对着他的阿爸发飙。丁思汉把他从小幼童养到了三十岁,展望前途,前途漫漫,只要丁思汉不死,恐怕还得把他养到四十岁五十岁。
“报应啊。”丁思汉把被烟草熏黄了的手指插到一头花白短发里面,缓缓的向后梳去:“当初我拿顾基当奴才,现在轮到他儿子把我当奴才了。”
无心听得很有趣味:“顾基呢?”
丁思汉轻描淡写的答道:“他中了风,偏瘫,我把他送到老人院里去了。”
无心不知道老人院是个什么环境,想了一想,还是想象不出:“老人院……好吗?”
丁思汉一摊双手:“里面全是一些没人要的老家伙,应该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花了足够的钱,让他能够住单人间,吃的好喝的好,也不会受护工的虐待。”
无心不再问了,改为专心审视丁思汉的面孔。对方眼角的皱纹和松弛的皮肤都让他感觉新鲜。他很久很久没有陪过一个人从小活到老了,对着面前这个一身娇嫩颜色的小老头,他双手做痒,恨不能去拍拍对方的脑袋。
丁思汉用鞋尖轻轻磕打着圆桌桌腿,对无心说道:“你想办法帮帮我的忙,让白大千把我的小儿子还给我。不肯还,借给我也行。我在云南揽到了一笔生意,急着用它。”
无心盯着他的脸,忽然问道:“精神分裂症真的好了吗?”
丁思汉没言语,只抬手又用力的按了按胸口,仿佛随时会有活物破胸而出。望着上方一排极长的凤尾竹叶子,他沉默了片刻,末了答道:“她很麻烦。我真怕她会伤害我的家人。”
然后他望向无心:“我是说丁丁。我没有正式结过婚,只有丁丁一个儿子。”
然后他将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了大腿上,悠然神往似的去看远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没有钱丁丁会饿死。幸好我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否则做一个永远都不能退休的老家伙,真是太可怜了。”
无心低头对着桌面,看桌面倒映出了大厅天花板上的点点灯光:“我也不能退休,习惯就好了。”
丁思汉放下了腿,手扶膝盖向无心探过了身:“无论如何,尽快把我的小儿子给我。我拿到了它,好马上启程回云南。别让我在你身边停留太久,我对你没有恶意,可是她就不一定了。”
无心听到这里,忽然发现事态严重:“说实话,那个东西真不在我们的控制中。它行踪不定,根本没法子去找。”
丁思汉把双臂抱在胸前,很怀疑的看着无心:“你知道,我曾经让鬼魂上过白大千的身。他可在你家的厨房里见过它!”
无心前倾身体,因为极力想要压低声音,所以快要把嘴凑到了丁思汉的脸上:“谁知道它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出现?我只知道它不会伤害白大千!它就像——就像——就像已经认了白大千做主人似的!”
丁思汉一拍大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崽子!”然后他一指无心:“我们好像真是天生的冤家,过去的事情不提了,据我所知,我埋在度假村里的骨符也是被你们破坏的,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了抓住那几只鬼,费了多大的心思?”
无心毫无诚意的辩解道:“不知道是你埋的嘛!你也是的,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把它们一起带上?”
丁思汉咬了咬牙,脸上有了一点怒容:“我那个时候……状况不大好,顾不上它们了。”
无心和丁思汉在凤尾竹下密谈许久,末了初步达成协议,一前一后的回了包房。
史高飞给无心剥了一大碗虾肉。白大千则是在和丁丁闲聊。见他二人回来了,白大千继续谈笑风生,根本不往正题上靠。及至酒足饭饱了,双方一团和气的出了餐厅,各自离去。
在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家之时,史丹凤正坐在史高飞的卧室里看电视。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她全然不知道。手里抱着无心的枕头,她正在魂游天外,可要说是在思念无心,也不准确。
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隐隐的感觉自己恐怕是要思春。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曾有过许多玫瑰色的美梦,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她在近几年里一直活得心如止水。好端端的,怎么就又活回去了呢?
把怀里的枕头又搂紧了一点,她忽然生出了一个新想法:“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莫非我要变成狼了?”
史丹凤并没有做母狼的意愿,不过缓缓揉搓着怀里的大枕头,她的内心的确是十分骚动。
正是心乱如麻之际,房门一响,白大千等人回来了。白大千一边往里走,一边回头对无心说话:“什么?让他亲自来抓?当然,我倒是没意见,可他会不会影响我们做生意?”
无心手里攥着一根奇长的糖葫芦,同时口中反问:“要不然能怎么办?他像狗皮膏药一样,你不让他抓,他一定缠着你不放。”然后他转向史丹凤,笑眯眯的喊了一声:“姐。”
史丹凤迎到客厅里站住了,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无心把手里的糖葫芦向前一递:“姐,给你买的。”
史丹凤接了糖葫芦:“你吃了吗?”
无心站在墙边,脱了外套往简易衣帽钩上挂:“没吃。”
史丹凤听了,就一直拿着糖葫芦不动口。等到无心换了家常衣服,随着史高飞进卧室了,她才跪坐在床垫一角,举着糖葫芦对无心招了招手:“过来,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先吃。”
无心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她身边,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咬下了一枚山楂。嚼着山楂扭头望向史丹凤,他见史丹凤没有收回手的意思,便张开嘴,又咬一枚。
史丹凤近距离的望着他的额头、鼻梁、嘴唇、下巴,望着望着,忽然想起了小红帽的故事,并且感觉自己是故事中的狼外婆。
“怎么搞的?”她沉沉的思索,因为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性冷淡,所以对自己此刻的不冷淡,她感觉很是不可思议:“我总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可他连个人都不是,而且刚出生了半年,品种和年龄都不合适呀!我要是真和他好上了,是不是得算人兽?我的娘啊,我口味好重!遗传的力量真强大,可能我也要疯了。”
第226章 反噬
无心夜里不睡觉,蹲在厨房里守株待兔,想要尽快捉到怪婴送还给丁家父子。
凌晨时分,客厅里同时开了两扇门。史高飞和史丹凤一起裹着厚衣服出了来。两人在光线暗淡的客厅里打了个照面,史丹凤怔了一下,随即问道:“你睡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