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弄雪天子
只是,沈醉和杨梦泽性子大不同,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儿叫稳重,说难听点儿,就是慢一拍,有些呆性,哪比得上杨梦泽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不回头,从人缘上来说,他也和梦泽差十万八千里,整个羽林的人都愿意起哄帮杨梦泽追女朋友,可谁又敢插手沈醉的事?
所以杨梦泽和秦卿能水到渠成地变成佳偶,沈醉就只能把满腔心事付瑶琴了。
这么多年过去,秦卿再也不是那个性子单纯的小女孩儿,心理学也学了不是一天两天,沈醉又不曾刻意去隐藏自己,他的心思,秦卿又怎么会还不明白?
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果能够控制,那没话说,只凭沈醉对她如此好,她就愿意十倍百倍地把感情还回去,为对方舍命都没问题,何况爱情!要真的能够和这个男人两情相悦,想必是天地间最大的幸事!
但现在的问题是,爱情没办法控制,连自己也不能。
秦卿对沈醉,当然有爱,但那是对老师的爱,对兄弟的爱,对亲人的爱,至于有没有爱人那种爱,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这种爱和她对杨梦泽的爱,多少有些不同。
既然根本就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她就不能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个不小心,伤人心,哪怕以沈醉的性情,绝不会为情失魂落魄,失去理智,她也不愿伤他分毫!
现在如果沈醉开口,一定要秦卿嫁给他,秦卿没准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反正,想到要和沈醉组成家庭,要为他生儿育女,要与他老来相伴,秦卿一点儿都不会觉得为难,有的时候,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并不是一定得具备‘爱情’这一因素的,虽然,谁也不能否认,有‘爱情’,会更好。
这种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喵——喵——
许是闻到汤的香味,小黑猫从枕头做的窝儿里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优雅轻盈地跃入秦卿的怀里,秦卿笑了笑,就用茶杯盖儿倒了些汤,喂给它喝。
唐一把自己的汤喝完,又把保温瓶里的分了一杯给秦卿,剩下的全部包圆儿,这会儿已然吃干抹净,连一点儿油星儿都没了,可他还是嘴馋,但到底没脸面和一只小猫咪抢食,只能叹了口气,哀怨道:“这种沾光的日子,不知道还能碰上几回!”
沈醉虽然有一手好厨艺,会酿酒,会按摩,会操琴,可等闲人却不得见,他那一身本事,尤其是厨艺,只为一个人显露,旁人想享受,那除了沾光蹭吃蹭喝之外,就只有等他心情好,或者烹饪什么新式吃食,打算找实验品的时候了。
秦卿不理他,等小猫把汤喝干净,就去洗手间收拾干净杯子,然后换上衣服,打算去中医大学堂摸摸情况,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住下,辅导班就是在大学堂开,以后的一年,说不得吃住都要在那里了。
至于拜会沈老爷子的事儿,要人家不主动邀请,还是不要去,那位大国手可并不好见!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四章 毒蛇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唐一和秦卿并肩在大学堂的枫树林中穿行。
虽然已经到了初春,可树丫还是光秃秃的,有几个孩子在旁边的草坪上奔跑放风筝,还有手捧书籍,眼睛上挂着黑框眼镜的青年学子埋头苦读,整个大学校园,到处是一派祥和气氛。
秦卿扶着唐一的胳膊,走过林荫小径,穿过大操场,便一眼看见那个八角的雪白色高楼,门前大理石石碑上三个楷体大字——‘图书馆’,分外惹眼。
秦卿脸上便不觉浮现出一抹笑意,她喜欢读书,也许,记性好的人很少有不喜欢读书的。
“听说这座图书馆里藏的医书,比市图书馆还多?”
“医学院嘛,医书当然比较多。”
唐一笑了笑,两个人没什么事儿,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一边儿走一边儿欣赏春光。
他们刚在大学堂外的并蒂园中租了一个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虽然不是新房,可布置也算合理,最主要的是离学校近,周围饭馆众多,吃放方便。
有不少大学生情侣都会不愿意住宿舍,而在外面租房住,并蒂园这样环境优美,保安设备齐全的小区,对大多数不缺钱的大学生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像唐一和秦卿,刚才去租房子的时候,就让人家当成情侣看待,为了这个,唐一自得许久,他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竟让人以为是学生,至少能证明,他一点儿都不老!
两个人一路慢行,走着走着,秦卿脚下忽然一顿,唐一也脸色大变,搭在她胳膊上的手一瞬间缩紧,勒得秦卿手臂瞬间麻木……
秦卿目不斜视,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硬将蠢蠢欲动,企图拔枪的手稳住,可她却觉得背后寒毛直立,一阵酥麻的战栗一直沿着背脊爬升到眉心……这种感觉足足持续了有十几秒,直到二人径直进入图书馆,肩并肩,手挽手地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才舒缓开来。
坐了好半天,任凭汗水流入毛衣,秦卿猛地扭头,透过冰蓝色的落地窗,四处扫视半天——校园还是安宁祥和的校园,并无半点异样,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个脸色苍白如吸血鬼,无论寒暑,永远戴着黑灰色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魔鬼’在,她这才重新放软了僵硬的身体,伸出手,一寸一寸地按着唐一的胳膊,给他活血——
“……刚才,是苏零?”
秦卿问得迟疑,唐一也答得迟疑:“应该不是……他跑学校干什么?”
两个人‘面面相觑’了半天,虽然唐一根本看不见秦卿,更看不见自己,可他还是能够想象得出,此时他们二人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坐的位置比较偏僻,再加上这会儿图书馆里的学生不算多,那宛如刚从棺材里扒出来一样的面色,在一所医学院,肯定能引起轩然大波。
“他怎么还没死?”唐一摇摇头,苦笑,“不是上个月刚有人有鼻子有眼的传说他得了艾滋,已经死了……”
秦卿翻了个白眼儿,咬紧唇,听唐一这么一胡言乱语,反而不再那般‘兴奋’:“两年前就有人传说他死了,天底下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一遍,可到现在,他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苏零是个传说中的‘杀手’,也可以说是个杀手中的传说。
是个出身豪门,有实力,有背景,**不敢惹,白道惹不得的杀手。
按说,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于国内,国家暴力机关一旦出动,无论是什么样的‘刺头’,他都得给老老实实地趴下。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出了一个另类,打不死,也折腾不倒,恨他的多如牛毛,可愿意为他卖命的,虽然只有寥寥几个人,却每一个都能抵得上千军万马。
国家的暴力机关,那也是由人组成的,也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他的那些神通广大的敌人们,想私底下小规模动手,根本连他的边儿都摸不到,可要是企图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达成目的,例如——杀了他,那恐怕只有想办法掌握确实的证据,把案子给做成铁案了。
而以他的背景、身份、能耐,想要抓住他的把柄,把他一口气钉死,那绝对是难于登天,所以虽然有好多人盼着他哪一天驾鹤西游,可至今他还是活得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祸害遗千年?
“他回国——会不会是为了沈醉?”——沈醉和苏零之间的恩怨,整个羽林连新兵蛋子都知道!那人突然回国,还来到……沈国手在的医学院!
唐一一惊,差点跳起来——恐怕有八分可能是因为沈醉……
秦卿更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伸手就拿出手机,但她还没来得及拨电话——
“啊!蛇,有蛇!”
本空旷宁静的图书馆,忽然响起一声尖利惊恐的呼叫。秦卿手下一用力,捏得手机吱吱作响,要不是这个手机乃特事局秘制装备,放水防摔,扔卡车底下碾过去也坏不了,恐怕就要报销了。
唐一一样被突如其来的骚乱吓了一大跳,胸口闷痛。
不过片刻,整个图书馆就躁动起来,不远处一个男生啪地摔倒在光洁的地板上,身体抽搐……
好几个学生扔下书,手忙脚乱地想围上去帮忙——不愧是医学院,别管学生们医术如何,至少见到病患绝没有一人冷漠不理会。
不过,可惜的是,大家伙对不知道什么时候盘旋在褐色合金书桌上的,一条细长的,吐着信子的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谁也不敢向前,后面的几个女生甚至被吓得瘫倒在地上,只知道呜呜咽咽的哭,连动都不敢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