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第一幼崽 第104章

作者:纪婴 标签: 仙侠修真 甜文 穿越重生

  太厉害了!

  太厉害了。

  看着眼前的字迹慢慢散去,云衡只觉重获新生,不久前还压在心口的重量没了个一干二净,如今他要做的,只剩下一步一步走出房间。

  短胳膊短腿的大圆球眨眨眼睛,抬起手臂摸了摸小狐狸头顶,很快摆摆手,用足尖撑起整个身体,芭蕾舞一般摇摇晃晃转身。

  从此天高海阔任他行,此事天知地知他知江师伯知,除此之外,不会再有任何人知晓。

  让他想想,三岁小孩走起路来,应该——

  云衡晃了晃身后的尾巴,微微抬起两只浑圆手臂,笨拙迈开离去的第一步。

  云衡下意识抬头,在敞开的房门之后,望见另外两道一动不动的影子。

  一名身着青衫的少年眉开眼笑,秦止放下手中的留影石,朝他面无表情点了点头。

  多么似曾相识,与不久前窗边的景象如出一辙。

  云衡:=口=!!!

  到底怎么回事啊你们夫妻两个!剑圣你不要被带坏了啊!!!

  这个世界,处处充斥着绝望。

  食铁兽的双眼失去高光,一点点一步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客房小屋。

  悄悄地它走了,正如它悄悄地来,它挥一挥爪爪,不带走一片云彩。

  秦萝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秦止,兴高采烈挥了挥手:“爹爹!”

  “这孩子便是二位的千金吧。”

  同样站在门边的少年扬唇笑笑:“叫秦萝对不对?”

  他的相貌不过十九二十,面如白玉,生了双极风流的柳叶眼,这会儿随着笑弯起来,像是晶亮的小小月牙,很能让人心生好感。

  秦萝仰头看他:“哥哥好。”

  少年听见“哥哥”这个称呼,不知怎么笑得更欢。江逢月亦是勾了嘴角,轻声介绍:“这位是金凌城城主,明湛。”

  好年轻的城主!

  秦萝下意识惊叹一瞬,很快反应过来,修真界里人人都会驻颜术,像是她爹她娘,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上下——

  而且因为灵力滋养的原因,修士的皮肤和长相也会得到修复,放眼望去,一座城里大多全是漂漂亮亮的哥哥姐姐。

  这样想一想,修真界里的辈分真是好难分辨哦。

  江逢月停顿片刻,很快继续道:“不知城主此番前来,是为何事?”

  明湛眯眼笑笑:“不知诸位可曾听过,金凌城近日怪事频发,被画中仙折腾得够呛?”

  “城主想让我们出手,解决画中仙?”

  江逢月挑眉:“我看那画中仙不过古怪了些,应该只是寻常的妖魔作祟,要论修为,定是远远不及城主——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隐情倒说不上。”

  青衫少年摇头,含了笑的目光如风般掠过,却并未落在江逢月与秦止身边。

  “只不过,若想彻底解决这件事情,还得请一位客人相助。”

  明湛眼尾稍勾,视线沉沉落下,与秦萝的目光在半空陡然相遇,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小道友,今夜恐怕还需劳你相助了。”

  江逢月一愣:“萝萝?”

  她女儿是个什么修为,做娘亲的自是清楚。虽说画中仙不是什么毁天灭地的灾厄,但以秦萝筑基初阶的实力,定然远远不敌。

  若想彻底击溃那些邪祟,只需秦止几剑,亦或她几道音律便是。

  “诸位有所不知。”

  明湛道:“画中仙于金凌现身后,我们本想立刻将其收服,却发觉它们非妖非魔,更非通常意义上的邪祟。倘若以寻常手段,只能暂时击退,没办法全盘压制。”

  这倒是件新鲜事,江逢月闻言噤声,继续听他解释来龙去脉。

  “后来我查阅多家典籍,终于发现了些许线索。金凌城乃是群妖之都,城中妖魔汇聚、灵力冗杂,这些灵力四处分散,其中一些便落在了话本子里。”

  明湛轻轻合上手中折扇,言语中多了几分兴致:“这还不是最有趣的。有趣的是,修士看完话本子,识海里常会形成关于话本的‘印象’,这种印象受到神识影响,往往能在识海中凝聚成型——”

  江逢月恍然:“于是修士们的神识与话本里的灵力彼此融合,日积月累,就形成了这种非魔非妖的……一种灵?”

  “不错!一个修士的神识非常微弱,起不了太大作用,但话本传播极广,当全城人都有了对它们的构想,千千万万种神识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超乎想象的力量。”

  明湛点头:“至于画中仙,便是这座城池里所有人的幻想集合体。”

  “可是,”秦止把方才的留影石交给自家道侣,抱剑侧头,“和萝萝有什么关系呢这件事?”

  青衫少年长睫微动,虽然仍在笑,目光里却显出几分晦暗不明的色彩:“不知二位可曾发觉,在金凌现身的画中仙,皆是许多年之前的话本角色。”

  好像的确是这样。

  秦萝在心底悄悄回想,后知后觉张了张嘴巴。

  邪魔霍诀是千百年前的人物,像是程双、桫椤圣女和福禄寿仙,历史也全都非常久远了。

  “受城中百姓的神识影响,这些角色觉醒了独有的‘灵’。然而一年年过去,旧的话本总会被新的代替,多年前的角色被逐渐忘却,凝聚在它们身上的神识亦会慢慢模糊。”

  明湛道:“百姓们不再记得它们的名姓,它们便也忘了自己是谁,只能凭借残存着的灵力,化作虚影自话本而出——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画中仙。”

  所以画中仙才会毫无意识,自从现身以后,便只知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

  它们之中有曾被信奉的神明,有万人敬仰的英雄,也有雄霸一方的霸主。

  时代的幕布匆匆落下,当旧日古老的角色不得不退场,被绝大多数人忘却的时候,就连自己也遗忘了曾属于自己的故事。

  “我从剑圣口中听说了心魔幻境的事,在幻境中,你同它们被困在了一起对吧?”

  明湛叹了口气:“那些虚影实在难缠,但若是有你在,或许能——”

  秦萝认认真真地听,见他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又轻又快地眨了眨眼睛。

  按照常理,他或许会说“解决它们”,亦或是“消灭它们”,然而少年只是咧嘴笑笑,定定凝视她的目光。

  明湛道:“同我一起,或许能试着帮它们一把。”

  秦萝坐在凌空而起的大鸟后背,被风吹得打了个哆嗦。不过转瞬,便有一道灵力屏障横亘于身前,为她挡下夜里的寒风。

  秦萝摸摸鼻尖:“谢谢城主。”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大鸟振翅而飞,嗓音仍是清冽的少年声线:“今日是我劳烦于你,应当感谢你才对。”

  明湛城主的原型是只火红色大鸟,尾巴上燃着长长一条火光,听说名为[朱雀],是非常有名的神兽。

  秦萝小心翼翼坐在他背上,听见伏魔录的一声啧啧。

  “真看不出来,明湛这小子居然变得如此人模狗样,真是男大十八变啊。”

  “嗯?”

  秦萝晃晃脑袋,试图把乱飞的几根头发晃走:“你认识他吗?”

  “说不上认识,曾经远远见过几次。你可别叫他‘哥哥’,要论年纪,这只鸟能当你曾曾曾曾曾爷爷。”

  它一连说了不知道多少个“曾”,秦萝迎着风细细思考,伏伏和它主人出现在千年以前,这位城主既然和他们见过面,应该也有一千多岁了。

  “一千多岁的化神,不愧是他。”

  伏魔录在藏书阁憋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当年的故人,当即开始迫不及待地抖八卦:“当年金凌城主是他爹,生有五个儿子,明湛虽然天赋最高,却也是其中最为散漫、性情最古怪的一个,整天都在吃喝玩乐,没干过正经事儿。”

  “古怪?”

  秦萝一愣:“城主很好啊。”

  “他的古怪不是表现在多么讨人厌。”

  伏魔录挠头:“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不说人话,听得叫人生气。听说就因为这个,有不少人揍过他——虽然大都打不过。”

  “听说这一次,你和孤阁里的人有了往来?”

  城主府距离闹市还有一段距离,明湛一边乘风前行,一边开口道:“孤阁吧,怎么说呢,虽然是个还行的地方,就是有点烂,如果不这么烂,那它肯定是个好地方,可问题就出在它真的有点烂,但也不是里面的所有人都很烂,总体还看得过去——不管怎么说,还是少同那里的人接触才好,尤其是阁主重光。”

  秦萝:……

  秦萝两眼发直,在识海深处悄悄问伏魔录:“伏伏,他前面那么多字,都在说什么?我好像不太听得懂。”

  伏魔录:“……懂我说的话了吧。”

  “重光阁主?”

  秦萝决定不去思考那一大堆的弯弯绕绕:“城主认识他吗?”

  “重光阁主大忙人,成天到晚忙着杀人越货,干的都是大事,和他相比,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哪敢攀高枝。”

  明湛随口应声:“像什么溶丹、孩童买卖、把人命当成货物,如此丧心病狂之事,也就他敢做。我胆子小,听一听都得抖三抖,阁主自是瞧不上的啰。”

  虽然用了非常客气的语气……但好像不大对劲?

  秦萝又不懂了:“伏伏,他是不是在骂人?”

  还是直接破口大骂人家丧心病狂的那种。

  伏魔录:“……又懂我说的话了吧。”

  它话音方落,没来得及说上更多,便见四下灯火渐渐亮起,慢慢能听到窸窸窣窣的人声。再一低头,朱雀已至闹市顶上。

  飞鸟凌空而行,赤红羽翼拂过层层云烟,穿过丝丝缕缕的月色,秦萝迎风垂下脑袋。

  这里是金凌城的中心地段,街道像密密麻麻的蛛丝一样朝着四面八方蔓延,逐渐勾勒出一张巨大的、覆盖整座城池的网。

  长街两边尽是灯火通明,悠悠烛火摇曳不定,照亮茶楼酒肆、舞坊庙堂,而在闹市中央,有肉眼可见的黑烟袅袅腾空。

  画中仙在此肆虐多时,水墨散开,凝聚出曾经只在话本里出现的身形。

  自天边遥遥望去,只见黑烟聚散不定、翻涌如潮,一道又一道影子穿梭于市井之间,撞破一张张木质牌匾、一家家街角小摊、以及一簇又一簇变幻的光影。

  烛火飞旋,暗影狂涌,被画中仙追逐的人们狼狈逃窜。

  又一团烛光灭去,不知是不是错觉,在无比嘈杂的人声里,突然响起振翅御风的响音。有人仓皇仰首,茫然的神色顿时复归清明——

  明炽如火的飞鸟自天边俯冲而下,伴随一声清唳,竟有琴筝之音徐徐奏起。音律不强亦不冗杂,宛如澄澈清透的溪水自天边而来,涤荡开浑浊墨色。

  不知是谁扬声开口:“朱雀之上……有人!”

  秦萝听不清街道上的声音,耳边只剩下呼啸的风。身边的黑气越来越多,女孩凝神屏息,指尖再一次抚上筝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