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07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她嫂也不可能再怀了吧,怀孩子太伤心,也不会要老二了,不过这倒是没要紧,关键是两个人之间,怕不是以后存了大间隙,夫妻怎么都不能同心了。

  沈烈听着,没吭声。

  其实前天,他过去陪着江春耕,和江春耕在卫生所外说过几句话,当时江春耕崩溃地哭了。

  那么要强的一个汉子,竟然在他面前哭了。

  哭的时候江春耕说,为啥之前两个人吵,其实就是谢红妮总以为他有外心,和她没房里的事,可问题是,他想起一些事,总觉得犯恶心,真得没那兴致。

  他也没法。

  他当时就觉得,这夫妻两个,怕是也差不多走到了尽头。

  只不过谢红妮出了这种事,作为男人,江春耕这里怎么也不可能不要她,只能是就这么过,一辈子小心奉承着了。

  只是这些话,他也不好和冬麦提,提了也没办法,白白让冬麦担心罢了。

  ************

  第二天沈烈吃过中午饭先回去了,最近因为江家的事,耽误了几天,但该干的还是要干,他得去谈收购下脚料的事情,彭天铭那里也有些问题需要他来解决。

  冬麦骑着车子送他到了公路边,等到了客车,看他去了陵城。

  她自己则是回来娘家,陪着胡金凤。

  遇到这种事,胡金凤显然受的打击也不比江春耕轻,自从谢红妮怀了身子,许多事,她也都是尽量忍着。

  其实胡金凤并不是那好脾气的,但是她自己忍着,也让江春耕忍着,可没想到,忍来忍去,竟然是这下场,这件事也是赶上了寸劲儿,可人心里总是会自责,如果我没这样那样,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

  又因为额头上的伤,以至于胡金凤心里总难受,做事情也是丢三落四,加上满满那里还需要照顾,总不能只让冯金月帮着带,所以冬麦这里忙得没闲时候,前前后后许多事,都落在冬麦身上。

  任凭如此,有时候冬麦过去给谢红妮送饭,或者照顾谢红妮,谢红妮还是没好脸色。

  冬麦也只当没这回事,依然该怎么着怎么着。

  一个刚刚发生了这种事的女人,她能理解,就好像她当初以为自己不能生育的那种难过,除了自己,怕是没有人能体会。

  想不想要孩子是一回事,可知道自己没资格选择要不要,那是另一回事。

  况且,谢红妮肚子里的孩子都那么大了,又差点丧了命,哪能好受呢。

  有一次,谢红妮在吃着冬麦送的饭时,突然说:“你也别觉得辛苦,这是你们江家欠我的!”

  冬麦听了后,愣了下,没说什么,等着她吃完。

  她吃完了后,冬麦终于道:“嫂,你肚子里的是我哥的孩子,出了事,我哥也有责任,这件事,如果说欠,其实是我哥欠你的,但是你别说我娘欠你,也别说我欠你,我们现在照顾你,是帮我哥照顾你,不是我们活该欠你的。”

  谢红妮吃着饭,也不知道听进去没。

  冬麦又道:“我知道嫂子心里难受,你有情绪要发泄,能理解,我没遇到这种事,我现在劝你理智,是我自己站着说话不腰疼,可即使你这么说,我还是想劝你句,你尽量想想,你自己到底要怎么样,你和我哥,到底能不能过了,能过,我求你,试试看,好好和他谈谈,他心里也愧疚难受,这几天他根本就没怎么睡着,他恨不得自己代那个孩子去死,你就和他谈谈,看看心里到底能过得去这个坎不?”

  她想说,如果实在是总觉得有怨气,那就离婚好了,嫂子落胎受了罪,让哥拼命赔,赔进去半辈子也行,赔个倾家荡产也行,但好歹落个清净。

  总不能就这么怨恨着互相折磨过后半辈子啊!

  只是这些话,她不忍说,也不适合说。

  ************

  冬麦在娘家忙乎了差不多十几天,沈烈过来了,说是已经谈定了下脚料,马上让人拉过去家里,又说已经抽空带着人把公社的房子修整过了,随时可以用了。

  冬麦听着,鼻子一酸。

  这些天她心里太难受了,嫂子总是满腹怨气,自己过去伺候,也是忍气吞声,哥哥那里,整个人仿佛垮掉一样,昨晚上还喝了一场酒,醉得不省人事。

  她私底下劝过哥哥,让哥哥去找嫂子谈谈,好歹安慰安慰,不然这样算什么,谁知道哥哥却是满眼沧桑,笑着说:“你以为谈谈就行了,她心里这怨恨,这辈子是消不了了,她根本就不想看到我。”

  冬麦当时心就一抽抽。

  她突然觉得,自己哥哥完了。

  那个意气风发,不高兴了就挥舞拳头揍,把鞭子甩得噼里啪啦响哥哥,仿佛再也回不来了。

  她不舍得走,哥哥这样,她怎么忍心就去忙自己的事,二嫂那里怀着身子,二哥是男人,一些事也帮不了,只能靠自己娘了,她怎么忍心让娘一个人去面对,总是要帮着搭一把手。

  不过胡金凤反倒冷静下来了,那种难过劲儿过去,额头的伤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做,她比谁都冷静,她让冬麦回去:“这一段,沈烈为了咱家的事奔忙不少,也不能总耽误着人家,再说他之前给红妮献血,估计献了不少,虽然年轻,但到底是血,这几天又忙咱家事,你也不能总撇下他不管。”

  冯金月也劝,让她回去,说满满那里她可以帮着照顾,再说家里该下种的都已经种了,接下来地里不忙,没什么要紧的。

  冬麦想想沈烈这些日子忙乎了那么多,自己根本没管,况且也十几天了,当下也就跟着沈烈离开。

  临走前,胡金凤把钱塞给冬麦,是冬麦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冬麦不要,胡金凤叹了口气:“哪能让你们出钱,这个钱你哥那里还是有的。”

  冬麦到底没收:“我这里现在不缺钱,才几百块,娘你先收着吧,以后我缺钱了再说。”

  沈烈骑着车子,带她过去了公社,去看看他修整好的房子。

  她其实意兴阑珊的,担心哥哥,担心娘家的事,干什么都没精神,不过她也知道沈烈不容易,跑前跑后忙,自己如果不去看,他也会失望。

  所以她还是努力地打起精神来,没说什么扫兴的话。

  过去了门面那里,冬麦却意外了。

  房子外立面已经粉刷过了,是说黄不黄的米色,看着就和周围的门面不一样,挺清雅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城里的什么好房子。

  反正这么一刷,那档次就不一样了,变洋气了。

  沈烈看她这样,知道她喜欢,便领着她进去,房子修整过,桌子椅子都安置好了,就连房顶上的灯也挂上了,灯是中间一个灯泡,外面罩了一层麦秆编织的一圈,像是鸟窝?

  沈烈关上窗户,打开电灯,灯光从麦秆鸟窝里散射出来,整个屋子的感觉就显得特别温馨舒服,而且优雅别致。

  冬麦惊讶地看着这一切,有些不敢相信:“这是你自己弄的?这么好?我都不信这是那个小破屋了!”

  沈烈:“我去陵城新华书店,看到那里有一些杂志,就有这种图片,我研究了一番,用笔记下来,回头照着葫芦画瓢,就是这灯,咱这是乡村范儿,自己编的。”

  说着,沈烈拿了他比了人家杂志画的图来看,图很详细,还标注着色号,这让冬麦想起他研究梳绒机改造时的笔记,都是一样详实仔细。

  冬麦感动,再看看这房子,叹道:“真得太好看了!洋气得像是陵城的,不,陵城也没见过这样的,一点看不出是原来那房子了!”

  沈烈又带着她来到后院,巴掌大的后院,靠着墙搭建起来存货的“库房”,可以放置蔬菜类,而后院的两个小房子,一个改造成工作间,另一个则是靠着墙垒了一溜儿炕,看上去能睡三四个人。

  沈烈给冬麦介绍了后:“你觉得怎么样?”

第97章 汗水淋漓

  冬麦感动得不行了:“这才几天功夫,你竟然弄这么好了,我都没想到!”

  沈烈笑了:“其实这些都不花什么功夫,除了刷墙,别的也就是装饰装饰,又找人干了木匠活,我把社办工厂两个处得不错的小伙子叫过来一起弄,这样速度快。”

  冬麦看着这房子,越看越喜欢,倒是把之前的低落一扫而光了。

  她想着,哥哥一时半会估计没心思搞那个卖棉套了,如果哥哥愿意,以后可以和自己一起干,这样自己也能带着他们挣钱。

  于是来了兴致,开始和沈烈商量着都卖什么馅的饺子,到时候打算怎么卖,都搭配什么腌菜,反正对着沈烈,叽叽喳喳地把自己的计划说给他。

  沈烈只是笑着,认真地听,偶尔给她提一点建议。

  其实他对于她能不能挣到钱,并不在意,他相信自己将来能挣到很多钱,能把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很好,他可以给她非常好的生活,让她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手里许多钱,随便花。

  但是他喜欢看她精神抖擞的样子,当她说起自己打算时,眼睛都比平时亮,亮得让人心动。

  *************

  冬麦对于这处门面自然是满意得不行,两个人又过去一趟王书记家,陈亚正在家做饭,看到他们来挺高兴的,热情地招待他们,冬麦便把门面装修好打算开张的事说了,陈亚也没事干,吃过饭就跟着过来看看,看到后都惊到了:“这是以前那房子吗?”

  冬麦便抿唇笑:“是不是看着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陈亚:“这是从农村山区一下子到了首都啊!”

  冬麦忍不住笑,陈亚夸赞不已,甚至问起沈烈怎么弄的:“我家估计能分个三居,回头搬家,你看着帮我们把关得了,我们不要别样的,就照着你这个来,我看你这个就挺好看的。”

  等陈亚走了,沈烈和冬麦又把院子里一些用剩下的砖块石灰清理了,冬麦看着这园子:“咱们在这院子里也栽两棵葡萄吧,就像王老爷子那院子。”

  沈烈自然没意见:“行,这样藤子可以顺着后墙爬,跑到窗户那里,饺子馆的客人就可以看到葡萄秧了,到了夏天绿莹莹的,一看就赏心悦目。”

  冬麦想想这场景,喜欢得不行了。

  说干就干,沈烈当下骑着车子转了一圈,找到了附近一个葡萄园子,让人家转让两棵,开始人家还不太乐意,不过说了说,也就愿意了。

  带着两棵葡萄树,回来挖土,栽种,最后浇水,忙得脚不着地。

  冬麦则去菜市场买了一些菜,用锅灶做了一点饭吃,差不多做好了的时候,从窗户里看小院子,就见沈烈已经脱掉了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来,他拿着铁锨,将葡萄秧旁边的土填平,又跺结实了。

  当他用力的时候,肩膀那里鼓起来。

  被太阳烤着的肌肤便渗出汗,那汗珠晶莹剔透,盈在小麦色的肌肤上,要落不落的。

  刚做好饭的冬麦便有些渴了。

  她抿了抿唇,低声说:“饭做好了,晾一会就能吃了。”

  沈烈朗声道:“马上就好!”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擦了下额头的汗,臂膀上的汗珠便顺着光滑的纹理往下,最后义无反顾地落在了脚底下的泥土中。

  冬麦脸都红了。

  沈烈将铁锨靠墙放好,拍了拍身上的土,便要过来,抬头却看到冬麦站在门前,盈盈袅袅的,穿着白衬衫,下面是桃红色的百褶裙,白衬衫的下摆掖进裙子里,裙子上的松紧绳扎起来,把那腰扎得特别细,就那么一缕。

  沈烈挑眉,突然道:“这裙子看着眼熟。”

  冬麦便软软地瞪他一眼,没吭声。

  沈烈却想起来了,笑看着她:“是我结婚那会,你过来劝,就是穿的这条裙子吧。”

  冬麦“呸”了他一声:“你倒是挺有心思的!”

  沈烈:“就随便扫了一眼,当时没注意,现在看,还挺招人的。”

  大夏天的,没什么风,有些热,他的声音沉沉地传来,不知为什么,冬麦竟觉得自己腿都软了。

  她知道自己想多了,有些羞耻,又觉得本来就是夫妻也没什么,反正心里乱七八糟的,最后一低头,就要进屋,故意没好气地说:“赶紧吃饭吧!”

  沈烈却一步上前,握住了她的胳膊。

  冬麦便觉浑身滚烫:“干嘛,要吃饭了!”

  沈烈:“刚干了活,确实饿了。”

  冬麦:“那就吃饭。”

  沈烈:“不想吃饭。”

  说这话的时候,他声音清哑,定定地看着她,眼神里的火能把人撩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