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16章

作者:半娄烟沙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第15章 15、木辛古

  邻国三皇子府

  “法师!周云砚那厮回来了!”

  木辛古大刀阔斧的坐在木椅上,身后墙上挂着一颗化为白骨的牛头。他握着酒杯,目光沉沉的凝视着送信的探子,兴奋得对一旁的黄衣法师说道。

  那法师手里拿着一根断掉的拂尘,身披黄色镶金绸袍,胸前还带着一串大珠子。

  法师掐指一算,所谓的掐指,就是用大拇指从小拇指开始抠,一直抠到食指。禅意悠悠的拖着长音道:“时候已到。”

  木辛古听闻,猛的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用力将铜器往地上掷去,有点怒摔的架势。

  铜器十分结实,在铺了动物皮毛的毯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随后一路滚跑,沿路发出“咚咚哒哒哒”的声音,与厅内严肃的气氛十分不符。

  眼看着那杯就要滚到看不前的地方,木辛古冲着一旁伺候的人道:“……快把杯子捡起来!”

  伺候的仆人不太有眼力见,应了一声后,像追小狗一样,追着杯子就开始跑,好不容易才捡了起来。

  “拿着杯子滚出去!”木辛古怒喝道。

  “是。”仆人拿着杯子向外走,途中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杯子落地,再次滚跑“咚咚哒哒哒”。

  木辛古:“……!”

  两年前,在两国最近的一次交锋中,他大败于周云砚,还被周云砚百步穿杨,射穿了他的大腿。

  伤处至今仍有余痛,每到刮风下雨天,被刺的大腿缝里都会传来阵阵痛楚。

  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不受父王的重视,兄弟们见他,也会明里暗里的劝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合马上征战,不如就在府里了做个闲散皇子。

  木辛古不死心,他恨毒了周云砚,恨不得挖他的心头肉来吃!

  上次打了败仗后,两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他也只敢在边关搞点小动作。

  前些日子,他再次向父王进言。

  他们已经蛰伏了两年,是时候再次出兵了,这次他必要拿下那边关城!

  可能是上次他出兵耗得财力与粮草有点多,也可能是上次死伤太过惨重,父王并没有答应,只想维持两国的和平。

  还用非常复杂的目光看向他,让他觉得十分恼怒。

  木辛古觉得父王老了,被邻国打怕了。

  在马上驰骋的父王早就不在了,如今就剩一个贪恋权势的老糊涂。

  木辛古看不到因为征战而备受其苦的百姓们,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他要让周云砚死!

  正当他愁闷抑郁之际,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个法师。

  法师自称“黄陂法师”,一直辗转各地修行。木辛古见识过他的本领后,直接将他引到了皇子府,好酒好肉的供着他,还给他做了一件镶金法袍。

  并偷偷告诉他,若有朝一日他显贵了,必将他奉为国师。

  原本黄陂法师还有些犹豫,但木辛古又送金衣,又表衷肠的,黄陂法师一改推拒之意,有些为难道,既然三皇子如此重视我,本法师便只能肝脑涂地了。

  木辛古想让黄陂法师替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掠来他的心头大患周云砚。杀了还不行,他就要活的,他要自己亲自动手,慢慢的折磨那厮到死!

  黄陂法师的手下有五个能人,其中一个能日行千里,且极善于隐藏身影,特别适合去干拐子,人称千里手。

  “三皇子莫急,就算千里手没有成功,但他善于逃跑,可让他去探一探那周云砚,黄陂再去考量下一步要怎么办。”黄陂一副高人的模样,悠哉的说道。

  木辛古:“若是能一举成功当然是最好的。”

  他已经等不及要还周云砚这些年的“恩怨”。

  这厢,进了关里,周云砚先送血仙去了镇关将军府。

  “你先在此处好好休息,莫要乱走,我晚上自会回来。”血仙坐在他的对面,大眼睛左瞧右看,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周云砚:“……”

  “听到了。”

  血仙转过脸,冲他点了点头。

  “后院里有井,我刚给你舀上来一桶水,放在了后院,这里很少有人来,你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就变小,等我回来再说。”

  放血仙一个精怪在家,周云砚非常不放心,但他接下来还有正事,不便带她一起去。

  血仙掩唇打了个哈欠,道:“这是云砚的屋子?”

  周云砚还在想有什么没叮嘱到的,听到血仙的话后点了点头,道:“其他的屋子还没收拾,你先在这屋歇着,别嫌弃。”

  他很少回将军府,回来了也就用一用书房和他的寝室,其余的房间一直空在那里。他打算今晚先让血仙睡自己的房间,他去隔壁侧房睡。

  “我喜欢云砚的味道。”

  血仙说着倒在了周云砚的床铺上,长长的头发散落满床,拉起周云砚一旁的被子嗅了嗅。

  周云砚:“……”

  他清了清嗓子,视线从血仙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的道:“被褥这些日子都没洗,还是……莫要嗅了。”

  “没洗才好。”

  血仙将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了进去,黑溜溜的眼珠微眯,看起来十分陶醉。

  周云砚对血仙是一点招都没有。

  说是说不了的,血仙落落大方,什么都能说出口,没说两句,他就会败下阵来。动手就更不行了,周云砚做不出对血仙动手动脚的行为。

  他若是敢碰血仙一下,血仙能立刻就扑上来,把他抱满怀。

  所以无计可施周少将军只能忙乱的交代几句,随后落荒而逃。

  血仙饶有兴趣的看他手忙脚乱的背影,裙底伸出一根枝条,慢悠悠的抽打着床铺,就像一脸餍足的猫咪。

  血仙喜欢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周云砚的味道。他用过的被子,睡过的床铺,穿过的衣服,到处都是周云砚生活过的痕迹。

  从他十四岁到十九岁,血仙昏睡的五年里,没有看见过的周云砚,就是生活在这里。

  躺了一会,血仙从床上爬起,拉开了房门。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简单的看过,这里真是太小了。

  血仙常年在京中的将军府里穿梭,见识过将军府的广阔之后,再看这里,还不及将军府的一座院子。

  虽说是镇关将军府,但原来就是个富贵人家的院子,后来被用来做将军府。在边关这吃不饱的地界,也就没人在乎那么多。

  周云砚也是个不挑吃穿的,换个牌匾就当将军府了。若是周家老太君看到孙儿居然住的这么简陋,估计又得心痛了。

  按理说,再简陋的将军府也得有十几名士兵严密的看守,周云砚用不着,从白日到黑夜,只需两个士兵在门前守着,来回换班。

  士兵们通常也不会进到院子里来,所以血仙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也没人知道。

  见血仙出来,等候在门边的遁地虎做了个揖,他已经变成了人的模样,佝偻着身子坐在门口。

  血仙看了他一眼,道:“你去把门口那块地里的死根刨出来。”

  这院子里有几处花圃,里面都是死花烂根,看起来已经好久都没有人打理。

  遁地虎刚变成人形,就被血仙叱令变回了土鼠,勤勤恳恳去挖地。不愧是挖土家族,不出一会的功夫,遁地虎便将前院的的地挖好了。

  血仙袖子一挥,方才还什么都没有的花圃中就长出了许多嫩绿的芽,嫩芽随着微风快速的生长,不一会便长到了及腰的高度。

  花骨朵像一个个破壳的鸡蛋,绽放出一朵朵姹紫嫣红的好颜色。

  待两边花圃里都变得五彩缤纷,血仙觉得少了点什么,手指在空中点了点。

  花坛旁迅速的长出一颗树,树木同样快速的生根发芽,不一会便超过了院墙的高度,枝头结起一朵朵硕大的花朵,红得沁人心脾。

  在大门守着的士兵听到响动,向后望了一眼,对身边的人,奇怪的道:“将军院子里何时种了棵地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