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47章

作者:半娄烟沙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可能知道她要死了,白衣男子对她少了几分戒心。

  他经常会坐在她房中沉思,一坐就是一下午,余水月大多数时间昏睡,偶尔清醒,跟他说两句话。

  倒是品出了一丝悠然静好。

  她心中感叹,人要死了,就算是她,心里也会有些软塌塌的,不利落。

  有一日,余水月又开始呕血,她已经习惯了,拿起手帕擦了擦嘴,随口叹道:“嘴里没味道,想吃点甜的。”

  茶桌前坐着的男人没说什么,下午她房里就被送来了一盅甜羹和一包桃花饼。

  从那往后的每一天,一直到余水月咽气。

  她房中日日都会被送来这些甜兮兮的吃食。

  余水月吃着甜羹,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男人的脸。男人似乎有些水土不服,惨白的脸上挂着淡青色的黑眼圈,看起来十分疲累。

  瞧着这张芙蓉面,余水月心想,若是有下辈子,她也可以学一学田螺姑娘。

  男人大约是身居高位,所以举手投足间总是拿着点范儿,看人的时候不会直接看向你的眼睛,先是漫不经心的耸拉一下眼皮,再慢慢的抬起视线。

  他不经意的转身时,官服上绣着的那只虎头独角的神兽正对上了余水月的眼。

  狰狞的神兽在背光处闪着邪魔般的艳色,一双圆目微阖。

  无怒意,无慈悲。

  余水月望着这只长相不讨喜的神兽,无力的抬起两根手指,全当跟它打个招呼。

  男人提步向外走,衣服上的阴翳向下滑,刚好遮住神兽的身子,就像神兽害羞般,退到了暗影中。

  余水月扯出来了一个无声的笑。

  谛听,谏皇司。

  ……

  余水月走的那天天气很好,是梅雨季节少有的好天气。

  她走的非常安详。

  那日她忽然精神状态特别好,慢悠悠的从床铺上支起身子。

  从微敞的门缝中向外望,看到了阳光,绿草,还有听到小厮报信,紧忙赶来的男人。

  余水月用视线描绘了一下他的眉眼,淡淡启唇道:谢谢。

  余水月之前跟孙辉鄞说的并不是谎话,她确实不沾染朝廷事,但有些人她还是听闻过的。

  比如说克死了两任妻子,还热衷于“大义灭亲”的柳白昭。

  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这么俊美的恩公,她若有来生,一定得好好报答他。

  所以余水月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是十分诧异的。

  她还没死?

  余水月警觉的向四周望去,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她以为是棉花,于是伸出手去摸,却发现那一片白茫茫的东西像雾霭,一摸就从指缝中溜走了。

  眼角看到自己的手,余水月惊了。

  这不是那双卧病在床之后干枯瘦弱的手,而是她生病前,那双长满薄茧的有力双手。

  再低头看自己的身体,她还穿着临死前套着的那件白色内袍,只是里面的身体换了样子。

  她也许真的死了,不然这些都没有办法解释。

  那么她现在在哪?

  阎王殿和奈何桥呢,怎么只有这一片白茫茫?

  “哗啦”

  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了书本快速翻过的声音,余水月猛地转头看去,就见方才什么都没有的白雾地面上,被放置了一本书。

  余水月提声喊道:“请问能否露出真容?”

  白茫茫的一片,没有人回答她,仿佛那本书原本就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出现过。

  余水月环视周围,踱步向那本书走去。

  她并不喜欢读书,看清封面上的名字后,就更不想读了。

  书名叫做《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用的是她看惯了的繁体字。

  余水月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与那本书默默无言的对峙了一刻钟,余水月还是把书拿了起来。

  看到主人公的名字,余水月才开始有了些认真,因为他叫“孙辉鄞”。

  故事的开篇,讲的是一个余水月无法想象的世界。

  孙辉鄞从小生长在一个和平稳定,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但他并不满足,整日挥霍大把的光阴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他时常怨天尤人,抱怨原生家庭不够好,抱怨女朋友嫌贫爱富,抱怨老板不会挑选人才,没有看到他这匹千里马。

  似乎除了他自己,别人都以为他是只骡子。

  书中描绘的世界,是余水月这个在古代武林世界土生土长的人,所没有办法想象的。

  文明社会?什么是文明?她看了看,明白了,像她这样的,在文明社会就属于“安全隐患”。

  文明社会的人们不会武功,出门都靠飞机,轮船,轿车,最次也要自行车。

  余水月想起孙辉鄞做的那辆自行车,她不由得皱眉。

  孙辉鄞那么眷恋文明社会,以至于到了余水月的世界,还要去做文明社会才会有的东西,那为什么不在原本的世界好好活,反而要怨天尤人?

  但余水月仍然认为,轻功比轿车好。

  尤其看到书中写孙辉鄞因为醉驾去世穿越了之后,余水月更加坚定了轻功好的想法。

  穿越之后的故事情节,在余水月的眼中来看,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她几次三番忍住了撕书的冲动,想看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孙辉鄞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原身的主人已经咽气了,他刚好借尸还魂。

  醒来发现身边有一个老仆,老仆告诉他,他从山上摔了下来。

  在现代社会郁郁不得志的孙辉鄞发现自己穿越了,容貌比原来更潇洒了之后,他刹那间宛若新生,他觉得自己就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

  这片古代的土地,需要他去发掘,去改造,去解放思想!

  想到其他穿越异世前辈们左拥右抱的幸福生活,他觉得他也不差什么,也可以娶七八个老婆,在这里尽享人间富贵。

  尤其当他听老仆说,他是前朝皇族的遗孙,传国玉玺还在他这之后,孙辉鄞热血沸腾了!

  这就是他来这里的使命!他就是来推翻新政的!

  孙辉鄞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之后,他用自己不太灵活的思维,在一刻钟之内规划出来了未来的奔死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让他领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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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报恩的故事

第41章 8、再为人

  孙辉鄞回想他看过的穿越小说,总结出来了一个男主定律:书中男主都是有机缘和妹子的!

  大多时候,机缘与妹子呈相辅相生的关系。

  听闻山上有个家大业大的涂欢教,孙辉鄞的“男主雷达”瞬间发动!

  涂欢教教主还是个女人?

  好啊!这就是妹子!是后宫!

  孙辉鄞再看涂欢教,就仿佛能想象到他未来带领着涂欢教去造反的盛况了,还有个美人教主为他披荆斩棘!

  看到这本书的“美人教主”现在就想钻进书中一掌劈死他!

  书中将余水月描写成了一个不懂风情,言语粗鄙,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武林莽妇!

  莽妇!看到这两个字,余水月怒极反笑。

  孙辉鄞望月背古诗,正常女子都应该倾慕于他的才华,可余水月居然问他“那俩人哪来的?”

  再比如说,孙辉鄞想发明自行车推动人类的科技发展,建造自己的科技王国,让余水月这种古代土著只能对他的才华望而生叹。

  可惜,余水月艺高人胆大,用不到自行车这个东西。

  孙辉鄞怒急攻心,他也不会其他的了,想着要不然就露出真身,用前朝遗孙的身份征服她!

  谁知,余水月让他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

  孙辉鄞觉得,可能余水月就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牺牲品,她代表的是冥顽不灵的老旧派土著思想。

  在这期间,孙辉鄞又找到了另一个造反合伙人,隔壁山头的一伙山贼,据说那伙山贼一直就有着光复前朝的夙愿,与孙辉鄞不谋而合。

  孙辉鄞显然也不想放弃涂欢教这么一大块肥肉,就想里应外合山贼,把涂欢教吞了,但前提是,得先杀了余水月。

  孙辉鄞最开始是想用自己的才华征服她!

  可惜余水月是个莽妇!

  孙辉鄞退而求其次,想卖弄他的风姿引诱她!

  可是余水月居然嫌弃他!

  古代连个淋浴和热水器都没有,洗澡还要自己打水,洗完头还得风干。

  孙辉鄞心想,他不就是懒了点,洗澡洗的迟了点,头发油出的多了点……她居然嫌弃他!

  没有办法,他也不敢对余水月用强的,只能走个极端路线。

  杀了她。

  这个时候,孙辉鄞的金手指就出来了,伺候他许久的老仆不知从哪掏出了一包毒药,据说无色无味,瞬间就能要了人的命。

  余水月不禁硬着头皮,把前面的剧情又看了一遍,她怀疑这包药是不是这本书的作者为了杀她临时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