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 第49章

作者:半娄烟沙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石榴应声就去翻尸体,一点没有忌讳。

  至于余水月为什么无缘无故杀人?

  没人会去问教主这个问题。涂欢教以强者为尊,又是余水月带着他们吃饱穿暖,撑起了这个涂欢教的大梁。

  教中众人对余水月有种狂热的信任,别说她要杀人,就是孙辉鄞真的劝说动了她去造反,教中人也不会反对余水月的决定。

  换句话说,孙辉鄞的金手指还真不是那包药,也不是那伙山贼,而是余水月。

  就算谋反失败,他若有余水月的关照,想必也不会死的那么惨,大不了以后就隐姓埋名罢了。

  可惜,他一手好牌打得七零八碎。

  “教主!”石榴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怀里抱着几样东西,眼神锃亮的凑了过去。

  余水月坐在一旁阴凉处喝茶水,百雀和黄鹂给她捏肩膀。

  这和她想的有点不一样啊,好像真的不用死了。

  她想起白胡子老头说的那句话,是真的让她重活一次?

  “教主!那老头是个没把的太监!”石榴双眼放光道:“我第一次看见活的……不是,曾经活过的太监啊!”

  余水月:“……”

  毕竟是伺候前朝遗孙的,余水月一点也不好奇那老头是不是个太监。

  “没别的?”

  石榴举起一个比拳头大两倍的布团:“还有这个,看着像是块刻印章的边角料,可能料子挺好的,这老头还用布包了好几层。”

  余水月打开布包,仔细打量那块石榴口中所说的“边角料”。

  百雀在一旁仔细观摩了片刻,倒吸了一口气,凑到余水月的耳边道:“教主,这东西好像是传国玉玺。您看,侧面还刻了两条金龙。”

  那两条金龙刻得惟妙惟肖,连胡须都根根分明,仿佛随时能从玉石印中飞腾上天一般。

  余水月光想着杀人和那包毒药了,把传国玉玺给忘了……

  “拿去垫我房里的床腿。”余水月漫不经心地道。

  她不用多叮嘱,黄鹂和百雀绝不会多说。

  一旁的黄鹂:……

  拿玉玺去垫床腿吗,那不就是龙床了?

  越是贵重的东西,就越不能让别人知道它贵重。

  这是老教主教给余水月的至理名言。

  余水月:“还有什么?”

  那包药呢?

  石榴把杂七杂八的东西摆地上,旧衣破布中,余水月终于找到了那包药,还真不起眼。

  余水月当天晚上酒足饭饱,跑到后山顶,打开了那包粉末。

  回想起缠绵病榻的日日夜夜,头痛欲裂的那些过往,余水月手掌一翻,粉末瞬间随风飘远了。

  白茫茫的仙宫之中,被月老扔到犄角旮旯的《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完结篇》随着这包粉末的洒落,纸张逐渐变得透明,消散于天地中。

  余水月不知道,其实这本书在原世界卖得非常好。

  作者趁热注水,写了又臭又长的第二部 完结篇。

  讲得是孙辉鄞又重新回到了这个世界,这次他选择去挑战高岭之花。

  与魔教教主“余水月”虐死虐活的爱来爱去,爱了大半本,导致余水月这个“莽妇”,人设彻底写崩了。

  叱咤武林,掌法出神入化的“余水月”在完结篇里,她的掌法仿佛变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摆设,一会施展,一会收柜子里藏起来……

  有人打孙辉鄞的时候,她不是用穿顶掌把箭拍飞,而是用肉身去挡……为了替孙辉鄞挡箭,搞得差点武功尽失丢了性命。

  当然,这次孙辉鄞的造反大业还是没有成功,他最终选择与“余水月”隐退江湖。

  一系列的剧情下来,“余水月”就变成了一个武功三流,被孙辉鄞迷得死去活来的后宫人。

  可是,现实世界永远伴随着啪啪打脸和脑壳碎一地的声音。

  余水月命中红线上的这截“烂线头”,在她刚重生之时,就被她自己亲手扯断了……

  这篇胡说八道的完结篇也就不存在了。

  待重生一段时间之后,余水月确定了,她是真的回来了。

  那么,有些事情就得考虑考虑了。

  比如说,报恩。

  比如说,杀山贼。

  她余水月就是这种人。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余水月先派百雀去查当初跟孙辉鄞联手造反的那伙山贼。

  余水月看那本书的时候没想到自己还能重活一世,所以关于山贼的很多地方都略过了,只记得那伙山贼是在隔壁山头,名字叫做“长风寨”。

  百雀探查了一番后,发现隔壁山头并没有叫“长风寨”的山贼团伙。她又在周边几个山头巡查了一番,这些山贼不敢惹涂欢教,一个个主动去自报家名,都没有余水月想找的那伙人。

  余水月这才想起来,距离她中毒卧床不起,还有几年的光景,现在是孙辉鄞刚进涂欢教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个什么“长飞寨”还没混出名头。

  这就好比,你想去找敌人算账,可是发现时光逆流,你的敌人还是个奶娃娃。在一群幼童之中,你实在分不清,这些裹着尿布的软绵绵,哪个才是他。

  “一旦有长风寨的消息,立刻告诉我。”余水月吩咐道。

  “是。”百雀领命。

  报仇的事先放在一边,余水月想起了自己的“恩公”。

  算算日子,恩公现在应该还没出仕,朝堂上还没有那个大义灭亲的柳大人。

  余水月上辈子听过一些柳白昭的传闻。

  比如他与生父的关系很不好,可谓是势同水火。

  所以柳白昭显贵了之后,直接干净利落的大义灭亲。

  因为那对柳白昭来说不是“亲人”,是仇人。

  柳白昭的生父柳天复出身一般,与柳白昭的生母杨氏成亲之后,杨氏用家底供他读书赶考。

  柳天复长得一表人才,从柳白昭的面上就能看出柳天复年轻时的绝顶风姿。

  虽然柳天复有着俊秀的脸蛋,但学问做的着实一般,考了几年都没考出名头。

  然而,在某次诗会上,他凭借着那张脸,入了一个人的眼。

  当朝二品大员,内阁学士郭大人的女儿,郭茹夷的眼。

  郭茹夷性子刁蛮,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主,想要什么,就一定要拿到手。

  柳天复有颗向上爬的心,但没有往上走的才,嗅到了郭茹夷抛出的香帐邀,他没有任何犹豫的就从了。

  他原本就是个乐于吃软饭的人,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换了个饭碗,

  从杨氏的碗中,换到了郭茹夷的锅里。

  郭大人本是不同意的,但耐不住女儿的央求,于是便派人去跟杨氏说,自愿下堂还是想要被休。

  他堂堂二品大员的女儿,肯定是不会做平妻的。

  杨氏每日做针线贴补家用,原本以为等来的会是好日子,谁知竟等来了这么个结果。

  低头看了看抱住她袖口,大眼睛懵懂的眨着的柳白昭,杨氏咬牙含着泪道:妾身让。

  一步错,步步错。

  郭茹夷并不是能容人的性子,即使杨氏每日默默的窝在小屋,在整个家中就像个透明人,郭茹夷也还是看她不顺眼。

  大晚上让杨氏给她赶绣活,一点盈盈烛火根本看不清绣撑上的图案,杨氏眯眯着眼,熬坏了一双明亮的眼睛,脊背也渐渐变得佝偻。

  连白日里看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长年累月的眨眼睛,让她的眼角生了多条深长的皱纹,明明还是年轻妇人,看起来却已显老态。

  这还不够,郭茹夷日日想着法子磋磨她,杨氏越发不爱出院子,就怕冲撞她。

  柳天复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不去看杨氏,也不关心柳白昭,整日里捧着他的老丈爷,做着自己那没什么实权的七品官。

  郭茹夷与柳天复成亲的第二年,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叫柳正瑞。

  柳天复对待这个儿子的态度与对待柳白昭截然不同,他亲自给柳正瑞启蒙,将他对老丈爷多余的热情都倾注给了柳正瑞。

  果不其然,柳正瑞就养歪了。

  柳天复的学问做的不怎么样,还偏偏要给柳正瑞启蒙,直接导致柳正瑞也成了绣花枕头,一肚子草,年纪轻轻就和一帮纨绔招猫逗狗。

  柳正瑞从小除了接受他爸养老丈爷式的父爱,就是看他妈去磋磨杨氏。

  郭茹夷一天在宅子里闲的很,除了偶尔出去与夫人们小聚,就是在家立威。

  柳正瑞跟他爸学完了“做学问”,就跟他妈学“整治妇人”,夫妻俩联手,给他们大儿子上了十多年的废物教育。

  柳正瑞学他妈,小小年纪不学好,心情一糟糕,就去揍柳白昭。

  柳白昭的吃食比不上柳正瑞,府里人也都把他当成透明人。

  明明他比柳正瑞大了四岁,身量却跟他差不了多少,白白瘦瘦的,就像一副晾衣服的衣架。

  若是柳白昭肯服软,可能还不至于吃太多苦,关键就是他不肯服软。

  脊背挺直的站在那儿,板着消瘦的脸颊,眉眼已初见俊秀的轮廓,双眸看着脚下的土,一言不发。

  他就是穿着普通的麻衣,看起来也带着清凌凌的气质,如玉如松。

  柳正瑞看了更不开心,就让小厮狠狠的揍他。

  杨氏这些年就是为了柳白昭才忍,看柳白昭挨打,她直接扑了上去。

  柳正瑞年纪小小,心思却歹毒,索性让人按着杨氏,猖狂地威胁道:“除非你给小爷跪下认错,不然就掰断你娘的手指头!”

  杨氏就是被杀被剐,也不忍心让柳白昭受辱,连忙跪地给柳正瑞赔礼,可惜那柳正瑞一副小人得势便张狂的样,就是不松手。

  柳白昭脸色惨白,咬紧了一口牙,黑黝黝的眼睛像是一滩无底墨泉,连月亮的倒影都没有。

  “少爷,小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