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我其实知道他是谁 第64章

作者:一江听月 标签: 爽文 甜文 打脸 情有独钟 穿越重生

  蔺雀求助的目光看向鹿雁,但显然鹿雁一个眼神都不给他,鹿雁跟在厌西楼身边,说道:“恩人放心好了,阿雀一定不会给恩人拖后腿的!”

  厌西楼点点头,然后又想起来一件事,皱着眉头对蔺雀说道:“你孔雀原型额头秃了一块,明日上台时可不能这样,太丑了。”

  作为一只十分爱美也确实挺美的孔雀,蔺雀差点眼泪都要掉下来:前额的毛还不是被……

  后面的话想都不敢想,毕竟他还打断了前主人三根肋骨。

  既然分工明确,那接下来就要正式定下明日才艺表演的项目了。

  对此,厌西楼也有重要讲话发表:“同样的时间里,别人如果只表演一个,而我能表演三个,那大家肯定都看我了,我的票数必定最多!”

  鹿雁觉得厌西楼说得很对,逻辑满分。

  蔺雀竟然觉得这话说得好像没有错。

  一直沉默的富贵很好奇:“他究竟要表演什么!?”

  厌西楼已经又坐了回去,一副老大的样子,鹿雁站在他旁边给他捏肩,此时他拿出了那本《我靠这招才艺征服无情道剑尊》,只翻开看了一眼,他白眼飞得上天。

  鹿雁忍不住好奇凑过去,厌西楼已经直接把那书往地上一丢,气道:“骗钱的!”

  蔺雀把书捡了起来,翻开第一页看了两眼,上面第一行写着——“剑修永远只能被更强的剑修征服,他们油盐不进,不懂风情,木鱼脑袋,只能以暴力制服,打就对了。”

  除了这一行字外,其他都是空白的。

  书是他挑的……

  蔺雀抬头就对上了厌西楼和鹿雁两双指控他的眼神,压力让他情不自禁说出:“阿雀会把钱再赚回来的!”

  厌西楼这才把恶狠狠的目光收了回来,然后翻开第三本《一个时辰内学会让男人爱不释手的手艺》。

  这本书是一本包含图画和文字的书。

  厌西楼看了两眼,同样眉头皱起,嗤笑一声,“男人爱不释手的手艺怎么就是这个了?”

  鹿雁是站着的,厌西楼是坐着的,所以她忍不住弯下腰来去看。

  她看到书上写着——合欢宗独门绝技七十二式之简化版本。

  厌西楼哼了一声,道:“正经人谁会喜欢合欢宗的东西!?一看就上不了台面!”

  他直接丢了,蔺雀在一旁赶紧接住,打开看了一眼后,觉得这书上所写的原本就对于前主人来说太难了一点。

  厌西楼心情不悦地打开了第四本《九十九个杂技一学就会》,翻看了两眼,神色很是震惊,他非常满意地将这书往桌上一拍:“今晚上就学这个了!”

  蔺雀沉默地站在一旁,想象了一下前主人翻跟头时自己站在旁边开屏的样子。

  光是想象就好美丽,三生三世恐怕都难以忘怀。

  希望前主人这辈子都不会恢复记忆,这样的话,一辈子虽然长,但也就这么快乐地过下去了。

  鹿雁回忆了一下厌西楼翻跟头的灵活模样,觉得这一次争霸花皇大赛他们一定是第一!

  三个人,准确地说是鹿雁和厌西楼两个人凑在一起决定了明天的才艺表演,并且让蔺雀出去买明天用得到的道具。

  蔺雀想了想,问道 :“是不是还要再买两身前主人可以穿的女装?”

  厌西楼就用一种‘你真不懂得节约’的神色看他,道:“你不是孔雀吗?难道不会把衣服改大一点吗?”

  蔺雀:“……”

  他也不知道孔雀为什么就要会改衣服的,但他决定不多废话,出去买道具,顺便透个气缓解一下这两天受到的惊吓!

  鹿雁等蔺雀一走,立刻就问厌西楼:“恩人,你失忆这件事怎么回事啊?”

  厌西楼本来话说得多了,有些口渴地拿起茶喝了一口,听到鹿雁这一句,一口茶差点噎到:“咳咳,咳咳,咳咳!”

  鹿雁赶紧给他拍背,她弯着腰,声音就从厌西楼耳旁传过来:“恩人你怎么了?”

  厌西楼咳得脸颊涨红,还没看鹿雁就微微侧身抓住了她拍自己背的手,莫名急道:“不是什么大事。”

  结果因为鹿雁本来就是微弯腰前倾着身体的,冷不丁被他这么着急慌忙地一拽,整个身体都往前扑去。

  厌西楼赶忙伸手拦住她的腰又将她拽了回来,惯性作用,鹿雁一屁股就坐在厌西楼腿上。

  两个人都怔了一下,然后厌西楼一下反应过来,一身正气地将鹿雁迅速从自己腿上揪了下来,揪到旁边。

  他觉得一定是刚才又碰到了自己肋骨断的地方了,怎么那儿刚刚那一瞬那么酥酥痒痒的不适呢?!

  鹿雁一点没有觉得哪里不妥,她凑近厌西楼又问他,声音疑惑又关切:“真的不是什么大事吗?阿雀说的那些,恩人以前很厉害的,一人战十二位渡劫境高手还赢了的!”

  厌西楼又低头喝了口茶,一张脸上满是沉思的神色。

  他在思考,思考这件事怎么和小器灵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若是想知道,告诉她就告诉她了。

  即便青璃山的老家伙们不准他把自己的事在外泄露半分给别人,但是,小器灵也不是别人。

  只是,从前那个人,他都只在传闻里听说过,他觉得,那不是他,只是一个过去里被称为英雄的人而已。

  他得重新成为那个英雄,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鹿雁忽然感觉周围很安静,什么都沉静了下来,她忍不住把手搭在厌西楼肩膀上,很小声地喊他:“恩人?”

  厌西楼回过神来对上鹿雁的眼睛,却忽然又不想说了。

  他希望小器灵记住的是他现在的样子。

  厌西楼拉着鹿雁在另外一边的椅子上坐下,他一本正经说道:“我从前,确实是一方人物,灵力超绝,修为顶天,只差一步飞升,我很强。”

  鹿雁嗯了一声,点了点头,这些阿雀都说过的。

  厌西楼又说:“那我现在也很强,你只需要记得我很强就好了。”

  鹿雁听了,认真想了想,认真地看着他,认真地告诉他:“恩人在我心里永远是最厉害的,没有人比你更厉害了。”

  厌西楼笑了,显然心情很愉悦。

  他眉眼舒展开来,精致昳丽的容颜像是世间最华艳的色彩描绘。

  鹿雁喜欢看他笑,看着看着,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蔺雀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两人互相对看着傻笑,当时就犹豫了一下自己是不是现在离开这里,不要打扰他们比较好。

  但他还没来得及悄然撤退,厌西楼就发现了他,并且笑容一收,一下站了起来。

  三个人开始分工明确地干活——厌西楼为了明天的表演做练习,蔺雀在旁边穿针引线,鹿雁则在练剑。

  是的,练剑。

  夺宝大会要考试,除了考试外,最后一场便是擂台对剑。

  鹿雁如今连筑基都还没成,清虚剑宗剑法也还不够熟练,虽然清虚剑宗的剑法都是由一套入门剑法演练成千变万化。

  对于明日的花皇大赛和夺宝大会,他们信心十足!

  ……

  浮秋郡城主府很大,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中心围着的地方就是城主所住的中心,有守卫守着。

  鹿归报名蹭进城主府后,便悄悄往城主府中心摸去。

  中途遇到一个穿得比较看起来威风的守卫直接将他敲晕,并且将他衣服扒下换上,并在脸上抹了抹,换了一张脸,俨然城主府守卫,威风凛凛。

  路过一处小花园,看到一对穿着城主府衣服的男女在树后面拉拉扯扯,鹿归正气凛然地走过去教育他们:“你们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里做什么?不知道明日对于城主来说有多重要吗?!”

  被教育的两人愣了一下,原本就是心虚,这会儿被这么一说,对视了一眼,就更心虚了。

  那丫鬟拢好衣服,声音很虚地说道:“大人,我们就是刚从西院那边过来,正想去城主那儿呢。”

  鹿归知道,西院就是明日来报名参加花皇大赛和夺宝大会的修士住的地方。

  他表情依旧很威严,一副严厉不好惹的模样,道:“探出什么消息了?!”

  那丫鬟因为心虚,张嘴就想说话。

  还是她旁边那个守卫回过神来,穿好衣服,抬头看了一眼鹿归,恭敬说道:“大人,消息只能说给城主听的。”

  鹿归瞥了他一眼,用更严厉的语气说道:“既然如此,还在这里耽误时间?如果我把刚才的事禀报给城主,你们会是什么下场自己知道,哼!”

  那守卫一时话也噎住了,却低着头没说话。

  鹿归也就没说话,但拦在他们面前没有走,并且释放了一点威压。

  很快,他就发现这两人眉间渗出的一点绿色幽光。

  鹿归立刻收了气息,哼了一声,甩袖让开路,道:“还不快走?!”

  两人立刻点头离开。

  鹿归继续朝前走,一路上用花样百出的办法拦截住城主府人稍加试探了一下,最终确定,遇到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那种绿色光点,无一例外。

  与那艘拐带各种男男女女修士来这里的飞星舟上的人一样。

  他确定,娘应该见过这个浮秋郡城主,否则,这城主不会让人画了画像去四处找娘。

  只是这绿光,实在奇怪。

  鹿归心里疑惑,但脸上一本正经的,很快就快到城主住的那中心院子。

  院子外有八个修士守着,看起来十分森严,寻常人不能进去。

  鹿归猫在一处阴暗的角落里往前看,恰好就看到了一群人正簇拥着一只猪精往中心院子过去,乱哄哄的一大群人,他赶紧一个闪身自然地混进了人群里,也呼天抢地好像很关心前方的样子。

  然后他竖起耳朵听见那猪精愤懑的骂声——

  “你们城主府是有什么的大病吗?在地中间挖洞!”

  “若是让我知道是谁挖的,我必不饶他!”

  “现在就让人将那地洞填了!”

  “什么?!连我都敢拦?!让开!”

  鹿归觉着,这声音听着还有些耳熟,但一时听不出来是谁。

  还真是奇怪呢,要是他从前见过猪精,不可能没有印象。

  正想着,鹿归听到前方吵了起来,簇拥着这猪精的那群人显然实力不凡,更是瞬间爆炸出修为压迫,眼看着就要打起来。

  但由于城主府的那几个守卫比较克制,也就没能打起来。

  鹿归二话没说,表情正经就喊出声:“你这猪精在这趾高气扬做什么?!我们城主几下就能把你打回猪圈去!”

  说完这话,他又换了一个声音,严肃道:“大胆!竟敢说我们道君是猪精,如此嘲讽我们道君的相貌,是不把我们道君放在眼里吗?!”

  全场忽然静寂下来,下一秒,双方就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