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女配求生记 第139章

作者:明夏一生 标签: 女配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大娘,我其实本来想到城里打份零工,只要工厂给我一日三餐,能给我个住的地方就成,我一分钱的工资都不要,后来才知道人家不会要我这种没上过学的农村人。”

  “现在您给我指了这条明路,谢谢您和大爷。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活,不给咱村里人丢脸。”

  王大娘听陈曦这么说,眼前突然一亮:“你想去城里打零工,那你会带孩子吗?”

  陈曦笑道:“我从五岁就给家里洗衣服、做饭、缝缝补补,八岁后连麦子都会割,带孩子有啥难的?”

  “大娘,不是我吹牛,我做饭可比一般人好吃,做衣服也比一般人好看,不信明天我给你们做顿好吃的。”

  “不过大娘您家里也没有孩子呀,不然保管让我养得白白胖胖的。”

  王大娘笑道:“这事我说了不算,明天你就知道了。”陈曦多能干,村里人都知道,她知道这孩子没吹牛。

  陈曦心里也美滋滋,她等着就是这一天,她终于可以给原主的恩人当小保姆去喽。

第173章

  村支书家有一儿一女。儿子在南海当兵,现在已经是团长级别,很给家里人长脸,每年寄回来的钱和补贴都挺多,可惜就是三年才能回家一次。

  女儿陈萍高中毕业后在市纺织厂上班,从一线女工成为工会干部,也是个争气孩子。早几年便结了婚,丈夫张国庆是市钢铁厂工程师,女儿小桐三岁半,今年又添了一个儿子名叫小光。

  陈曦之所以这样了解陈萍家情况,是因为原主当年被人从老混子卢大林手里解救出来,而那个人正是陈萍。

  当初陈萍回娘家听说这件事情后其实也没怎么上心,只当村里闲话。可后来有次无意中见过一次原主,看原主被老混子揍得那样惨却连一声都不敢吭,她当时就忍不住阻止了卢大林。

  之后陈萍通过婆母的关系逼着卢大林离婚,之后她还给原主安排了扫大街的工作。虽然听着好似不怎么体面,却真真实实救了原主一命。

  哪怕原主后来回去照顾陈芳的孩子,这件事让陈萍有些不满,觉得这孩子怎么能再次跳入火坑?可就算这样,却也没彻底放弃原主。在原主得了癌症之后,陈萍还几次帮着联系医院。

  原主到死最感激的人就是陈萍,也希望陈曦能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帮帮陈萍。因为这几年陈萍又要忙工作,又要带孩子,日子过得也艰难,甚至还落下了腰疼的毛病。

  原主希望小萍姐这样好的人能一辈子健康幸福。

  陈曦想来想去,这才想到还是到陈萍家当保姆吧。自己有了落脚地方,陈萍也能有个帮手。

  陈曦这一夜就睡在陈萍的房中,正儿八经的床,舒服的小薄被,比起老陈家那个老鼠窝强太多了,难得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日陈曦起了一个大早,这时王大娘也起了,正要准备做早饭。陈曦看了一下是玉米饼子和胡辣汤,这也是陈家村的日常早饭。

  “大娘,我来,都说了让您尝尝我的手艺。”陈曦笑道。

  王大娘笑笑,“谁家玉米饼子、胡辣汤不是一个味儿,难不成你还能做出山珍海味的感觉?”

  陈曦一本正经摇头:“那可真不行,我要有那本事,早被公社大食堂请去帮忙了。”

  两人说笑着,陈曦手下不停十分麻利,不到半个小时将早饭搞定。

  王大娘心里点头,不管味道如何,这个利索劲儿就难得。

  等陈支书和王大娘一吃,明明都是一样的材料,可玉米饼子特别软和,胡辣汤十分爽滑,感觉就是不一样。

  陈支书端着一大碗胡辣汤呼噜呼噜喝下去,冲着王大娘笑道:“你还不如人家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王大娘白了自家老头子一眼:“我比你强就成了。”

  看他们老两口一把年纪感情还挺好,陈曦觉得这种普通人的生活最幸福。就是这种和睦幸福的家庭,才能教导出陈萍那么善良的孩子吧。

  吃完早饭,陈曦又帮着王大娘到菜地摘菜。这时候还没有那么多花费和改良剂,西红柿、黄瓜、茄子、豆角这些当季蔬菜用水一冲洗洗就很香甜,随便炒炒都是美食。

  大夏天的一堆热菜没意思,陈曦于是拍了个黄瓜,把茄子撕成条蒸了再凉拌,豆角一会留着做个咸肉豆角丝焖面,再来一个西红柿鸡蛋汤,主食、菜和汤就都有了。

  这些家常菜是个女人都会做,可王大娘闻着陈曦做的味道就是更香,忍不住还悄悄尝了几口。要不是需要等闺女女婿进门,她能现在就开吃午饭,因为太好吃了吧。

  两人刚忙个差不多,便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和婴儿的啼哭声同时响起。

  陈曦和王大娘赶紧迎上去,打开门便见到手忙脚乱的陈萍两口子。

  陈萍抱着儿子小光,张国庆抱着女儿小桐,两个大人一身狼狈,两个孩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尤其是小光哭得脸通红,胸脯一鼓一鼓的,好似呼吸都十分用力才行。

  陈曦赶紧将小光接了过来,边走边将他的襁褓解开,轻轻拍着孩子后背。神奇的是,小光竟然从吭吭哧哧的哭变成了哼唧,而且哼唧的好似还挺舒服。

  陈萍被儿子折磨了一路,见儿子到了这个小姑娘手里立刻十分听话,忍不住笑骂道:“我这个亲妈抱着哭个不停,小姐姐一抱立刻就好了,可真是气死个人。”

  陈曦心道咱可是灵兽都特别喜欢的女人,小孩子和小动物天性一样,搞定他们还不容易?

  王大娘笑道:“什么小姐姐,要叫小姨。你忘了,这是陈老秃他们家最小的那个陈曦呀,是你堂妹。”

  “呀,是小曦呀,果真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和去年很不一样了呀。”

  一听陈曦这个名字,陈萍立刻明白了,毕竟这个抱养来的孩子在村里挺有名的。不过陈萍记得这个孩子长得有些可怜兮兮,今儿一看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而且还挺好看的。

  只是,什么时候自己妈这么喜欢这个孩子了?

  她们母女说着话,陈曦却把小光的襁褓铺到树荫下的木头桌子上,然后将孩子放了上去,这才问道:“大娘,小萍姐,我能用一点家里的油给小光捏脊去火吗?”

  “天这样热,小光有点中暑了。还有小桐,也赶紧去喝点绿豆汤降降温。这一路冒着大太阳又坐车又走路的,大人都受不了,何况孩子。”

  王大娘立刻拿来炒菜用的油,好奇道:“小曦你还会治病?”

  陈曦摇摇头苦笑道:“我哪里有那个本事,但一般的家常小毛病还是会的。这么多年我是个没人管的,要不多学点本事,怎么长这么大?”

  王大娘想到陈曦进山一趟常有收获,自然知道她本事大。但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多生存本领,反而让人更加心疼。

  陈曦一边给小光捏脊一边跟陈萍解释,“从上往下是泻火,只有中暑、发烧或者积食时候才用到。一般情况是从下往上捏,能帮着孩子补脾胃、强身体,隔几日捏一捏,总归没什么坏处。”

  陈萍都养了两个孩子了,还真不会这个土法子,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见陈萍脸红,陈曦安慰道:“当妈的每天管一日三餐,夜里睡不到一个好觉,已经够不容易了,怎么可能什么都会?”

  “我这也是闲的没事才会的,若是我养两个孩子,早就忙得灰头土脸了,哪里还会像姐姐你这样兼顾着上班呢。”

  “带孩子、做家务,还要上班养家糊口,小萍姐你已经是最棒的妈妈了。”

  头一次有人这样夸自己,陈萍觉得又贴心又不好意思。

  丈夫张国庆连连点头:“小萍是挺不容易的,这四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这人虽然话不多,但看妻子的眼神却透着心疼。

  陈萍悄悄扭了一下丈夫的手背,脸忍不住红了。丈夫理解自己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这也是她能忍受婆婆事多的原因。

  陈曦装作没有看到陈萍的窘相,逗着小光的时候看到在一旁有些无聊的小桐。

  有了老二,老大往往会觉得自己受到忽视,若是父母再忙碌些,很容易给老大造成童年创伤。

  “咱们家的小美女可真漂亮,小桐,来小姨这里玩。”陈曦招了招手,见小桐腼腆不动,实则脚已经跃跃欲试的样子,她觉得这孩子可真是乖巧啊。

  陈曦一手抚摸着小光,一手伸过去拉住小桐的手,神神秘秘道:“来呀,咱们一起来玩玩具。”

  小桐忽闪着大眼睛问:“哪里有玩具?”

  陈曦笑眯眯悄声道:“就是弟弟呀?妈妈见你一个人太孤单了,所以生下一个弟弟给你玩的,难不成你不知道?来,捏捏这个小肉手,是不是比泥巴团好玩多了?”

  小桐接过陈曦递过来的弟弟胖乎乎软乎乎的小手,觉得捏起来还真是很好玩。

  不过小桐还是咬咬唇委屈道:“可他们都说我妈有了弟弟就不爱我了,弟弟怎么可能是我的玩具呢?”

  陈曦最讨厌这种胡说八道的人了,嘴碎的厉害,心也坏得很。说是逗孩子,实际上就是喜欢惹孩子哭,也不知道脑子怎么长出来的!

  “那他们可大错特错,你妈绝对不会这样想。小姨问问你,你弟弟出生后,你是吃的不好了?还是穿的不好了?或者你妈妈打你骂你了?”

  小桐摇摇头:“都没有,可是妈妈需要经常抱着弟弟,抱我就少了。”

  陈曦听了之后哈哈笑了起来,“小美女,你知道你妈为啥不怎么抱你了吗?不是她不想,实在是我们的小桐宝贝长得又高又快,她身材瘦弱抱不动了呀。”

  “于是妈妈只能让爸爸抱着我们的小桐宝贝,她帮着抱小桐的弟弟啊。”不是妈妈的儿子,而是小桐的弟弟,虽然一个意思,但在小桐心里却不一样。

  陈曦将小桐搂在怀里,轻声和小桐说着话。此时老大已经有些懂事,而老二却还是懵懵懂懂,所以家长和老大说话更应该上点心才行。

  原主那一世,因为很多外人重男轻女的瞎说,小桐这孩子对弟弟有心结。哪怕长大了知道爸妈并不偏心,可她和弟弟却总亲近不起来。

  不过这孩子特别善良,虽然不亲近弟弟,但若是弟弟真遇到事情,她却比谁都着急。

  这孩子,陈曦喜欢。

  见陈曦和两个孩子玩得很好,王大娘拍打了一下闺女的后背,小声道:“怎么样,小曦这孩子不错吧?看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跟玩似的,比你都强。”

  陈萍连连点头,又能干,嘴巴又巧,哪里都可心。

第174章

  寻常不看孩子只玩孩子的家属们总觉得孩子很可爱啊,也不怎么累人嘛。

  可唯有亲自带孩子的那一个才知道,孩子是小天使的时候有,但很多时候往往就是折磨人的小恶魔。

  伺候孩子是无休止的体力劳动,是高强度的精神负荷,尤其再加上夜里孩子闹腾一两次,孩子倒是吃完奶尿完尿立刻睡着,可大人却干闭着双眼死死煎熬,好不容易睡下,又该第二轮起床了……周而复始,女人因此能老上十岁。

  尤其小光这个孩子是个爱哭的,比小桐小时候可难带太多了。小光因为经常夜里一哭一两个小时,还只让陈萍抱着,真是把她本就不那么强壮的身体生生累垮了。

  在娘家这一天,是陈萍难得的休闲时光。两个孩子特别喜欢陈曦,连爱哭的小光都安静爱笑起来,让陈萍怎么可能不满意。

  “妈,就是小曦了,我觉得她比我都会带孩子。”陈萍下定了决心。

  这年头正常人家不敢找保姆,怕被人打成资产阶级地主派之类,但从娘家带个妹妹过去帮忙还是可以的。

  等小光和小桐两个陆续睡下后,陈萍这才拉住陈曦的手小声道:“好孩子,愿意跟姐姐到市里去不?”

  陈曦点头:“愿意,很愿意。”

  陈萍笑道:“我妈之前也跟你说过了,去了城里其实也不轻松。你帮着照顾小光和小桐,其他家务我来做,每年两身衣服,一个月十块钱,你看行不?”

  陈曦摇头道:“小萍姐,只要给我一口饭、一张床就可以了,其他我不要。十块钱都是你半个月工资了,给了我,小桐和小光咋办?吃喝拉撒上学这些都要钱,你得给他们多多攒钱那。”

  “真是个实诚的傻孩子,”王大娘听了之后轻轻拍了陈曦后背一下,“他们生活用钱,你将来就不用钱了?”

  “你大爷今儿带你去改了户口自立门户,将来吃穿住用行都得靠你自己了,哪样子不用钱?小桐和小光还有爸爸,你姐夫的工资比你姐高,养家一点问题都没有。”

  “你只要照顾好孩子,让你小萍姐能休息好了,你就是咱家的大功臣,其他你都甭操心。”

  王大娘曾经想去帮闺女带孩子,但那房子是婆婆的,她过去是个外人并不方便。因此王大娘其实对亲家母有点小意见,觉得这个婆婆不能帮闺女儿子带孩子,出钱总该大方点。

  当妈的当然先顾着自己闺女,王大娘只求陈曦能帮衬闺女一把,至于十块钱不算多。

  陈曦点点头,“好,我头一次进城有很多不懂的,小萍姐不嫌弃就成。”

  听着十块钱不多,可七零年代农村人一家子一年未必能攒下一百块钱,而一个小保姆能纯攒下这么多钱,不少了。

  这边达成一致,陈曦提出回家说一声,省得将来万一那家人赖上支书一家子。

  陈曦回到家的时候,老陈家烟囱正冒着烟,可见正在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