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 第212章

作者:莫向晚 标签: 穿越重生

  眼下地里刚刚被播种进去小麦,回忆一下原主播种的样子, 曹志再看外头那杂草跟麦苗掺合的田地, 真是重种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乱抛洒的种子, 纵然被土覆盖上了,但那深浅不一的情况又如何能够长得好, 村中收税之所以忽略原主这里, 恐怕是因为他这个田种的就是个样子货,基本没有收成当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产出,原主还会用鸡蛋换取一些黍米粮食, 他的鸡都是放养的,鸡蛋的味道更好一些, 积攒了二十来个就拿去镇上卖一次, 再买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回来,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篮子, 看着里面已经积攒了十来只的鸡蛋,曹志直起身准备往镇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镇子上的生活水平怎么样, 再想想他以后做什么, 到底并非原主, 他所会的便是在镇子上找一个账房的职务来做也是容易吧, 实在不行,当个小伙计,暂且摆脱这般贫困也是好的。

  家中没有值钱的物什,出门的时候都不用锁门,只用一根棍子在外头的门环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没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儿看家,不用绳子拴着,至于那几只鸡,大大小小的,它们可比人机警多了,无事的时候自在外头晃荡找吃的,有事了,扑腾着翅膀就能够飞过那低矮的篱笆,到它们的窝里避祸。

  大约因为他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规律,走出门的时候,黄狗直起身看了他几眼,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中似乎透着疑惑。

  “我去镇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觉地,曹志就对它说了一句,看那黄狗好像听懂了一样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还真是有些灵性。

  从这里往镇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经过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从搬出来后便从未回去过,也不从那里经过,也难说村中忘记他的存在是不是因为他几年都不曾出现过。

  曹志不准备改变原主的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现就会被遗忘,那当然更好不过,免得跟村中人牵扯深了又要被探听种种变故,多些麻烦。

  如果不选择那条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经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许比起人的种种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无论你从那里经过多少次,无论你在山林中做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反应。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够让那些内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时候,遗忘人世间的种种不如意。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曹志的脚步最开始还是格外轻松,走到中段的时候就有些迈不开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后悔想要回去讲究休息一晚,好歹锻炼出来一点儿精神力或者内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体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现在还肚子空空,看着篮子中的生鸡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饿,这种感觉陌生得紧,细想想,可是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曹志把裤腰带勒紧了一些,他可不想吃生鸡蛋,还是走快一些,看看镇上有什么能用鸡蛋换的吃的。

  几十里的山路无论对于原主还是现在的曹志而言都实在太远,因为出来的时间也有些晚,还没出林子就看到天色暗了下来,无论这片树林表面上多么安全,但天黑时候还是有许多不可说的危险。

  如今野生动物跟人类的比例,虽然没人统计过,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比一,这林子中不可能什么野物都没有,夜晚可不安全。

  曹志脸上汗如雨下,自己上手一摸,都能从脖颈上摸到细细的好像盐粒的手感,沙沙的。

  努力加快了脚步,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终于走出了林子,能够看到不远处的点点烛火了。

  松了一口气,曹志忙走过去借宿,这种夜晚可不是赶路的好时候,便是到了镇子上也进不去,还不如老老实实在附近农家借宿。

  敲了一户门,对方倒是个友善的老翁,听闻借宿,哪怕是给几个鸡蛋而已,也都同意了。

  “出门在外,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不妨事,不妨事,只管住下来就是了,刚好有个空位,你若是不嫌弃,只管歇一晚再走。”老翁一脸的和善笑容,这般说着就把他往里头迎。

  住宿的条件的确是不好,那小房间就摆了一张床板儿,上头放了张草席子,旁的什么都没有,十分简陋。

  曹志也不挑剔,几个鸡蛋能够值得什么好地方,道了谢,就由着那老翁拿走了油灯,屋中霎时一片黑暗。

  幸好是夏季,天气炎热,晚上没被子也不会着凉受风,曹志开了半扇窗户,合衣躺在床上,凑合了一晚上。

  次日一早他就起来要走,老翁起得比他还早,见他果然要留鸡蛋下来,笑呵呵接了,也没假客气要留他吃饭,只给了他一碗水,让他喝了水充饥。

  曹志一脸苦笑,本来都忘了饿肚子这码事了,又被人提醒起来,顿时感觉饿得受不了,哪怕昨日还修炼了一点儿精神力也无以为继,毕竟这是身体的实际需要。

  要了一碗热水,鸡蛋打进去,弄了一个鸡蛋汤,曹志胡乱喝了,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一些,再次道谢告辞。

  他这边儿走了一会儿,又有一人从老翁房中走出,问道:“适才那是何人?”

  老翁笑呵呵看着眼前的公子,也不知道这等样人为何要到这小村落来,却不妨碍他张口答道:“跟公子一样,过来借宿的,这是要到镇上去错了点儿呐。”

  想着昨日从这位公子手中得到的亮闪闪的银锭子,老翁的笑容就愈发开心,缺了的牙洞都露了出来,转而问道:“公子早起,可要吃点儿什么?咱农家的饭菜也有些风味儿。”

  因为毗邻镇子,若是有那错过宿头的都会到他们村中借宿,老翁家靠着村头,做这等门口生意轻车熟路,家中好几个多余房间都是后来隔出来专门待客的。

  有了这些经验,对待这些身份不一的客人,老翁也自有一套接待之道,像是刚才那种只有几个鸡蛋的,没什么油水,随便招待也只是因为白来几个鸡蛋不好不要,反正房子空放着也是浪费。

  但因为没有钱给,自然也不用太过招待,倒是眼前这位公子,看着就是个有钱的,昨日又是白花花的银子进账,可不比那铜板好,当然要殷勤倍至,说不定还能从他指头缝里漏下些钱来。

  公子眸光一闪,脸上浮现一丝笑意,说:“我这儿正想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不知可否在你家多住几日,银钱照付。”

  听到“银钱”,老翁那浑浊的老眼一亮,忙应了,说:“这有什么不能的,公子随便住,我这里可是方便得很,公子要吃什么,只管说,我去给公子操持!”

  公子点点头,说了些想吃的东西,看那老翁跑去忙活,他定了定神,再次想了想自己的计划,从镇子上过来这个方向只有这一条路,若是不出意外,那人定要经过这里,到时候… …

  老翁也是老了,眼神儿不好,完全没有发现昨日接连过来借宿的两个人其实有着十分相似的容貌,只不过因为不一样的衣衫气质,寻常见了也不会把两人混淆。

  剧情中并没有对具体的时间做出说明,曹志本人也不太担心遇到贵公子的事情,也就没有注意到在他留宿的那一间房子隔壁竟然就是那个跟他互换了身份的武安侯庶子曹光启。

  曹光启也没有想到,命运对他竟然如此优待,能够让他有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虽然不能更早一些让他回到被留在京之前,但掌握了更多信息的他定然不会再落得一个被斩首的下场。

  想到自己那注定要谋反的父亲,想到他偏心的安排,他这一次就要抢占一个先机,明明那个替身跟自己最像,最应该被替换出来的应该是他,而不是他那个懦弱无用的大兄。

  于是,重来一次,曹光启先是表现出了自己的聪明,通过书信礼物隔空传递自己对于父亲的惦念关心,然后又投其所好地让留下看管他们的管家,实际上是父亲心腹的那位改变了心意,帮他说了好话,最后,获知那替身所在重要信息的他便在管家的帮衬之下顺利去跟对方“对调”。

  因为有管家帮衬,“自己”现在正在房中生病,因为父亲的几个儿子都留在府中,上头也不会心疑其中一个生病是否为真,而偷偷溜出来的他只要顺利找到对方,实现“互换”,其他的事情,自然有管家帮他完成。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互换之后迅速地赶到父亲的身边,为他的谋反大计做出贡献,相信有着之后几年信息的他,一定能够帮着父亲抢占先机,到时候,作为父亲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他的权力自然可想而知。

  至于那帮还在计较一时长短的蠢货,管他们去死,反正都是要死的嘛!

第377章

  镇子上的物价水平跟上个世界差不多, 实际上, 可能因为生产力水平都在同一个档次的原因, 曹志经历过的几个古代世界, 里面的物价浮动并不大, 基本上都在熟悉的范畴内。

  把篮子里所剩不多的几个鸡蛋卖了之后,曹志便拿着得来的那几枚铜钱犯愁,这种勉强温饱的水平,想要去买卖货物那就是想太多。

  花了两枚铜钱吃了一碗阳春面, 肚子满足之后,心情也舒展了许多, 走一步算一步,他也可以先看看这边儿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如果是山中的话, 卖药材也未尝不是一件赚钱的事情, 等他的精神力更多一些, 挖一些年份久的药材卖,本钱不就立刻有了。

  或许他也可以考虑不去经商,做个大夫,以他的知识水平,熟悉一下这个世界的药理知识,再熟悉一下那些可能不同的药材,之后开个方子什么的, 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大夫总比商人更受人尊敬一些, 再者如果碰上有钱的富户, 来钱也是极快,还有几分清贵,是个好职业。

  基本上拿定了主意的曹志就往药铺去转悠,镇子上两三家药铺,他都转了一遍,以问对方收不收弟子的话题多停留了一会儿,看大夫怎么给人看病,看各种药材到底是什么样子。

  药铺学徒可是个好差事,那些已经当上学徒的可不愿意有人过来竞争,再者曹志要求的这个起点也太高,他都十几岁的少年人了,哪个药铺的大夫会收这样大年纪的弟子,最后都拒绝了曹志的请求。

  医术跟医书一样,对这小地方的大夫来说都是家传的宝贝,有很多书都是手抄的版本,根本不会有人放在市面儿上售卖。

  曹志探问一番,发现大部分药材他都见过,也知道药性怎样,心里头先松了一口气,至于他不清楚的,以后还可以慢慢研究,谁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成为神医,总是要从小做起的。

  想来以后精神力积攒多了,再研究这个也方便,别的大夫可能要靠人命来填充研究空白时候的失误,但是他,只需要用精神力在药草的内部转一圈,什么样的药性基本上就可以清楚无误了,便是诊断时候,有了精神力,诊脉也会更准确几分。

  曹志一天所得不多,要走时候又吃了一碗面,把所剩不多的铜板全都花了,换成了一小袋黍米,带回去勉强还能过两天,只要赶快找到好的药材,以后也不用发愁吃饭问题。

  出了镇子,经过那个小村落的时候天又要黑了,一事不烦二主,曹志又去那老翁家借宿,对方一如既往地热情,笑呵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心情好。

  与之约定了留一把黍米作为一晚的房钱,曹志又被领到了昨日的那个屋子睡觉。

  晚上,他开始修炼精神力。

  一墙之隔,曹光启还未睡觉,听着那外头的动静,猜测着是否是昨日那人,白日里他跟老翁套话,知道大部分进镇子上的农人都不会在镇子上留宿,昨日那人也是农人打扮,必然囊中匮乏,再次回到村中住也是可能的,但是不是还会在老翁这里住,他也没什么把握。

  好在也不着急,这件事一定要避人耳目,老翁这里肯定是不行,他虽老眼昏花,但若是对方叫嚷起来,谁知道会不会听出不对,倒不如先跟着对方,到了路上无人的地方再寻机会。

  曹光启一点儿也不担心文弱的直接不能够制服对方,经历过一次无能为力被斩杀的命运,他对于武力便有了追求,这一次重新再来,他最先改变的就是学武,虽然目前时日短浅,并没有看出多大成效,但防身的东西却准备了不少。

  再加上,他这一次出来,表面上看只有他一个,其实身后还跟着人,只不过对方在等他的信号,一旦他确定更换妥当,后面的人就会赶紧把人弄回去,成了那个“生病”的自己。

  便是有人查出来这一段儿,也只当是他逃跑未遂,在父亲还未起事之前,谁也不会拿这种无关痛痒的事情来做文章。

  谁都知道武安侯拥兵自重,连皇帝也不放心,让他把所有的儿子都留在京中当做人质,但在大家还没揭开这层面皮的时候,明面儿上还是有一个留京学习的幌子的,而不想学习逃学什么的,到底也不是能够追究的罪名。

  想到一路过来的狼狈,想到几年之后的结局,曹光启心里一阵发狠,无论如何,他是一定要逃走的,绝对不能够再回去!

  隔壁曹志一无所知,精神力的修炼重在内在,便是修炼稍微有些成效习惯性发散出去的时候,也不过是在体验其广度而已,便是察觉到隔壁有人,也只当同样借宿的,并未仔细探寻对方相貌。

  精神力看人又与眼睛不同,不能够区分具体的表皮颜色,一片黑白之中,生命力所代表的颜色最为耀眼,容貌身材都成了其次,并不等同于神识,能够做到纤毫毕现,栩栩如生。

  并未察觉任何不妥当的曹志稍稍休息了一下,便在天亮之时走出房间,跟那早就起来的老翁说了两句话,留下一把黍米,便趁着天气还凉快儿,快步往林中走去。

  等他一走,一直在窗边儿窥视的曹光启也起了身,养尊处优惯了的他在这种地方睡不好,心中又有事,躺着躺着就看到天亮了,听到隔壁动静就跟着动了起来,也没贸然露头,只悄悄打量对方的容貌,像,真是太像了!

  上辈子,只在死之前他才发现不知何时避开众人的大兄竟是换了一个人,还是一个跟自己很像的人,惊诧之余,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却也明白得太晚了,来不及说什么就被斩了头。

  那时候的一瞥,颇有些照镜子的感觉,这会儿再看,只觉得这是上天给他安排好的替身,用来替换大哥太过浪费,明明他跟自己的容貌才是最相似。

  心中隐隐激动,还有些莫名的欣喜,见到对方回头往这个方向看,心虚地连忙放下窗子,害怕对方看到那相似的容貌想到什么。

  曹志的确感觉到有人在偷看,回头的时候,精神力也过去扫了一下,看到那人似乎并无恶意,只在窗边往外偷看,他便想大约也就是听到动静起来看一眼,居住在外,有这样的警觉也是正常。

  没当回事,曹志便离开了。

  林中,两个人相遇的时候,曹志才惊觉这竟是剧情中那位贵公子,看他模样,一双眼眸光复杂,说不出是诧异还是惊喜,曹志先开口问:“你跟着我做什么!”

  跟踪被发现的曹光启脸上有些诧异尴尬,但很快就转为了一咬牙,猛地上前便要打曹志,曹志发现这一段儿跟剧情中一样,早有防备又哪里还会被打中,只是身体反应到底不如精神力快,他这边儿想要做出的动作并不到位,那一下到底还是被打到了肩膀上。

  曹光启没什么打斗的经验,所谓的学武也才捡起来没多久,他又是本身体弱的模样,这一下子他自己先疼得龇牙咧嘴,曹志身上都是骨头,打起来真跟拍石头没什么两样。

  两方都不好受,但是很快就有默契地又开始一攻一躲,曹志也不是不想还手,黍米被他扔到了地上,见到对方打来,一边格挡,一边还手,奈何身体和意识配合不起来,这便是身体素质太差的过了,想到要做什么,动作还没做到,对方便已经打中了。

  来回几次之后,曹光启失了耐性,以为最简单的事情竟然这样麻烦,他也没有多想什么,把早就准备好的药粉抛洒而出。

  到底是有点儿武功底子,这一番抛洒十分准确,顺着风向刚好扑到曹志脸上,曹志连忙闭气,到底还是反应慢了点儿,吸了半口入内,眼前便是发昏。

  经过一番打斗之后的曹光启更为狼狈了,但是看到曹志终于倒下,到底还是放心了许多,连忙放出信号,不安心地还又补洒了一些药粉到曹志的脸上,生怕他吸入得不够多。

  有了他这一番后手,曹志直到被弄到武安侯府在京的宅子中都没有清醒,又在床上睡到了半夜才迷迷糊糊醒来。

  这个时候,真正的曹光启早就跟着管家安排的人一路往北而去了。

  守在床边儿的丫鬟小厮不知其中缘由,只知道他们看着的三少爷偷跑出去,好容易这人被管家逮回来了,管家也说了,若是人再出了什么岔子,就让他们用命赎罪。

  在府中,老爷不在,管家就是这些人的天,他又有那狠戾手段,没有人怀疑他的话,也正是因为这种缘故,原来的剧情之中,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丫鬟小厮明明觉得有些不对却还是没有一个敢往上说,只怕自己的小命不保。

  再加上管家的冷处理——闹腾那就不要吃饭,饿了就知道乖了。硬是把这件事压了下去,整个府内都没有几个知道,等到后来原主的一番心虚手段,更是把这件事瞒了个滴水不漏,事后便是想要说明真相也找不到人证物证。

第378章

  没想到剧情来得这么快。

  睁开眼的时候, 看到那明显不同的床帐,还有一旁听到他动静立马过来查看的丫鬟,曹志手抚着额头,皱着眉,一副头疼的样子, 低声嘀咕:“我这是怎么了, 头好疼。”

  丫鬟什么都不知道, 见状只觉得恐怕是外头摔到了,忙过来探问, 曹志索性做出一副失忆样子, 询问自己的过往。

  已经经历过管家恐吓的丫鬟听闻“失忆”,吓得花容失色,不等曹志再说什么, 就一扭头去找了管家。

  见他这般模样,曹志也知道这个家中最大的并不是曹光启那个少爷, 而是这位管家了。

  在原剧情中, 这位管家却是现身最少的,平常什么事情都是丫鬟小厮在前头, 原主的各种吩咐,哪怕是要银钱,也是丫鬟小厮就能拿过来给他的了, 原主不知道官宦人家的规矩不觉得什么, 但是放在曹志眼中, 这其实就是很大的问题。

  大户人家管账都是有专门的账房的, 再不然也是把银钱放在管家手里,关乎银钱上的事情,小的丫鬟小厮就能够代领,若是大的,那是必然要当面交到少爷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