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 第33章

作者:雪刀 标签: 种田文 美食 爽文 穿越重生

  清河城离清河村有四个多小时的路程,路程太远,来回都要七八个小时,而且这两天清河城特别热,城里发布了高温预警,所以原本端午节打算去城里玩的袁如珠歇了心思,最后决定就去镇里玩。

  小夏小秋还没去过城里,小秋问:“城里比镇里还好玩吗?”

  “嗯,清河城比清河镇大多了,有很多很多好玩的地方。”

  虽然清河镇是一个有几十万人口的繁华大镇,但终究还是不及大城市的。

  “哇!我们什么时候去城里玩呀!”

  袁如珠摸摸小秋的脑袋,“等……等小夏放暑假了,我们去城里多玩几天。”

  “哥哥,你什么时候放暑假呀!”小秋眼巴巴地问小夏。小夏数着日子,说:“还有十二天!”小学七月十一号放暑假。

  “那快了!”小秋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

  端午假期,清河镇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街道上人挤人,几乎没有空隙。

  长街十里,飘满艾香粽香,袁如珠抱着小秋,从攒动的人群里走出来,“前面在赛龙舟,我们去看看。”

  清河,贯穿整个清河城、清河镇、清河村的长河,拥有悠久的历史,是清河本地的母亲河。

  此时,波光粼粼的河里,龙舟在鼓声和人群的呼喊加油声里快速滑行。

  小夏小秋激动地鼓掌,扯着嗓子跟着喊:“加油!加油!”

  看完赛龙舟,已经快到十二点,袁如珠摸摸有些饥饿的肚子,“我们去吃饭吧。”

  原本吴桂芳和李长贵是打算去找一个小馆子吃饭,然而袁如珠不容置喙道:“吃什么小馆子,我们去大饭店吃饭,镇上最大的那个饭店。”

  吴桂芳愣了一下,“那家饭店很贵,听人说,一顿饭得花上千块呢。”

  “咱吃得起的,走吧,我们去见识见识镇上最大的饭店。”

  打滴来到目的地,下车后,袁如珠抬首,目光投向前方宽阔气派的大饭店:金樽饭店。

  走进饭店时,吴桂芳和李长贵有些怯步,这样金碧辉煌的大饭店他们从来没想过有机会进来。

  “进来啊。”袁如珠回头向他们招手。吴桂芳和李长贵立刻整理好情绪,跟上袁如珠。

  穿着修身制服的服务员笑出标准的八颗牙齿,“欢迎光临,请问有预约吗?”

  袁如珠摇头。

  服务员微笑:“请到这边来。”

  服务员领着他们去了一处空桌,入座后,吴桂芳和李长贵看了看脚下的嵌花地板,又看了看墙壁周围华丽耀眼的壁灯。

  最后视线落在桌子上放着的瓷瓶上,天青色的瓷花瓶里,栀子花柔美地绽放着,花香浅浅,在空气里缓慢漂浮。

  夫妻对望一眼,不约而同咋舌。和这家饭店比起来,自家的小饭馆实在是过于破烂简陋了……

  袁如珠浏览着菜单,“你们要吃点什么?”

  李长贵立刻道:“啥都行,珠珠你点吧。”

  吴桂芳扫视菜单,发现这家饭店的蛋炒饭只卖二十八,比自家饭馆的蛋炒饭要便宜两块,但其他菜就比自己饭馆贵了。

  小秋用小胖手捧着双下巴,“姐姐,我想吃咸蛋黄焖茶树菇。”

  “好,那就点一个咸蛋黄焖茶树菇。”

  袁如珠点了咸蛋黄焖茶树菇,酱烧琵琶鸭,淮杞炖甲鱼,白灼游水虾,香醇牛排骨,蜜汁扒圆蹄,金腿云吞鸡,琥珀炖银耳,糯米蒸花蟹,脆皮乳鸽皇,翅汤娃娃菜,川味香辣鳝,碧绿花枝片,时令果盘,以及蛋炒饭。

  吴桂芳呐呐出声:“这么多……吃得完吗?”

  “吃不完打包,我主要想尝尝味道怎么样。”袁如珠托腮。

  吴桂芳咽咽嗓子,这一顿饭下来,差不多得要两三千。

  因为是端午假期,饭店免费赠送粽子,服务员先把粽子端了上来。

  剥开粽叶,小秋啃了一口粽子,她蹙蹙眉心,奶声奶气道:“没有姐姐包的粽子好吃。”

  袁如珠食指抵在唇间,“嘘。”

  小秋立刻捂嘴,大抵是被袁如珠的手艺养刁了嘴,她鼓着腮帮,有些嫌弃手里没吃完的粽子。

  吴桂芳和李长贵吃着粽子,也微微摇头。这粽子不如珠珠做的粽子十分之一好吃。

  菜陆续端上来,小秋第一时间去吃咸蛋黄焖茶树菇,吃过之后,她的眉毛又团了起来,咸蛋黄焖茶树菇还是没有姐姐做的好吃。

  “您好,这是您几位点的荷香糯米蒸花蟹。”服务员将糯米蒸花蟹端上来。

  蒸屉里,红红的螃蟹之间散落着翠绿的葱段,螃蟹底下,垫着香喷喷的糯米,糯米下面铺着荷叶。糯米的香气,螃蟹的鲜味,滴滴点点的荷叶香扑鼻而来,小秋哇了一声,“妈妈,我要吃螃蟹!”

  吴桂芳给她夹起一块螃蟹。

  螃蟹下面黏着糯米,蟹肉吃进去的时候,同时也将糯米吃了进去,糯米里似乎有甜甜的腊肠和醇醇的香菇,腊肠和香菇和蟹肉一起被碾碎在牙齿底下。

  小秋瞳仁亮亮的,“好吃好吃!”

  袁如珠尝了一口荷香糯米蒸花蟹,点评道:“很不错。”

  小秋忽然凑近,低声道:“姐姐,你做的螃蟹是不是比这个还要好吃?”

  袁如珠的食指拇指并拢,音量极低,“可能……会好吃一点点。”

  “那你回去做给小秋吃好吗!”

  “可以。”

  小秋兴高采烈。

  这时候,突然有一道男声旁插过来。

  “袁老板?”

  袁如珠寻声望去,认出站在前方的两人,她礼貌性地向他们颔首。

  这两人就是之前问她要不要做私人厨师的那两位食客。

  王峻笑道:“这么巧,袁老板也在这里吃饭?”

  接着他又唉了一声,“本来端午节打算去你家饭馆吃饭的,可是你家饭馆端午不营业。”

  他身侧的费金捏捏下巴,说:“袁老板,你还看得上这里的味道?你的手艺不比这家饭店的厨子好多了。”

  “没有没有,这家饭店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袁老板谦虚了,这家饭馆远远不及你家饭馆好吃,整个清河镇都没有比你家饭馆还好吃的饭店了。”

  这时突然又有人插声,“你们说的哪家饭馆,比金樽还好吃?”

  费金看向说话的女人,说:“如珠饭馆,”他指指袁如珠,“她家的饭馆。”

  女人挑挑眉,“没听说过这家饭馆,是不在清河镇吗?如果比金樽还好吃的话,在清河镇应该很有名的吧?”

  “在清河村。”

  女人一愣,“清河……村?”

  “对。”

  女人有些狐疑。她怀疑费金是在逗她玩。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清河村……是一个贫困村吧?

  说来也是神奇,清河城是一线城市,清河镇也是比较繁华的一线大镇,而清河村却是一线贫困村,大抵是因为清河村十分偏远,地势差,资源匮乏,所以才怎么发展也发展不起来吧。

  就这么一个贫困村里的饭馆,居然比得过金樽饭店?开什么玩笑。

  女人叫金琳,是金樽饭店老板的妻子,方才无意间听到费金说镇上没有哪一家饭店比得过这胖女孩开的饭馆,她顿时生出危机感,于是立刻上前询问。

  她不能错过任何一个有可能和金樽饭店成为竞争对手的饭店。

  当听到费金说那家饭馆开在贫困村清河村的时候,她嘴角抽搐,危机感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

  一个穷乡僻壤的饭馆?怎么可能比得上金樽?实在是不足为惧。

  嘴角漾开得体的笑容,她说:“如珠饭馆?有时间了去尝尝。”礼貌性地点了点头之后,她转身离去。

  径直去往后厨,金富华见她来了,说:“怎么到店里来了?不是和你朋友去逛街了吗?”

  “过来看看。”金琳看着金富华炒菜,忽然像是自言自语似的,“老公,你觉得清河镇还有比你厨艺更好的吗?”

  金富华抬首,“怎么?”

  “刚才听到有人说,我们这里有一家饭馆比我们家还好吃。”

  金富华立刻正色,“哪一家饭馆?”

  “如珠饭馆。”

  “如珠饭馆?镇上新开的饭馆?”

  “不是,是清河村的一家饭馆。”

  金富华有片刻的顿滞,“你是说……清河村?”

  “对。”

  金富华破有自信地摇摇头,“比我们饭店还好吃?无稽之谈。”

  只是下一秒,他凝了神色,“不过也不一定。”

  金琳嗯了一声,“我也是这么想的。”

  原本她觉得如珠饭馆不可能比得过自家饭店,但凡事都并非绝对,她又不是蠢笨之人,蠢笨到对自家饭店有盲目的自信。

  谁说小山村的饭馆就一定比不上自家饭店?

  金富华沉吟,“既然都有人那么说了……我想我们应该找个时间去一探究竟,去看看那家饭馆到底如何。”

  饭馆即便是在清河村,那也是他们的竞争对手。他们应该去了解了解。

  金琳点头。

  吃完饭后,袁如珠他们继续逛街。街上有卖宠物小铃铛的,袁如珠心血来潮,买下几个小铃铛,“回去给嘟嘟小白带着。”

  “我也要!”小秋伸手。袁如珠给了她一个小铃铛。回家之前,袁如珠去市场买了花蟹。

  抵达家时,天上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端午的雨水又叫龙舟水,龙舟水辟邪去晦气。吴桂芳用盆接了些雨水,准备用这些雨水煮兰汤。

  沐浴过兰汤,袁如珠早早入睡,次日清晨,天上还在下小雨。她推开窗户,伸手去接冰冰凉凉的雨。

  雨中的村庄,空气是潮湿的,潮湿里有泥土和花草树木的香气,很是清新好闻。她闻了闻清新的空气,进入灶屋。

  经过一夜的浸泡,糯米已经泡好。袁如珠把糯米里的水沥出来,然后拍蒜。

  她把蒜末放油锅里炒了炒,加盐加白糖,再调入些许咖喱。蒜末被咖喱染的金黄金黄,袁如珠翻炒几下,蒜蓉酱便做好了。她把蒜蓉酱放到一边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