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带着亿万物资当知青 第216章

作者:南星枳 标签: 穿越重生

“看着你们过得好,我这心里,也就放心了。”方忆甜之前还担心,撮合着他们在一起,会不会是错误的呢,现在看来,一点都没错。

“甜甜,我们很好。”孙霞轻抚着肚子道:“你们累了吧?水已经烧热了,你们可以洗个澡,坐火车肯定不舒服。”

“好。”方忆甜也没拒绝,她洗完澡之后,就发现勤勤他们几个也洗完澡了。

“娇娇,小雪,辛苦你们了。”方忆甜看着她们两个人帮三个孩子洗完澡,已经开始洗衣服了,她歉意的看向她们道:“要不是因为我们,你们也不用在省城等几天。”

“大嫂,你这话可就见外了。”林娇娇不高兴的说:“我们是一家人,就别说这些虚话了。”

“就是,大嫂,我们一块回家多热闹啊。”陈雪上了大学之后,明显比以前更加的好看了。

第411章 礼物

“小雪说的对,也不差这一两天的。”林娇娇虽然很想念小勋,但是方忆甜他们从海城回来,带着三个孩子,要是没有人帮,那肯定是不成的。

他们虽然没有住方忆甜的房子,但拿着方忆甜的钥匙,周末也会过来打扫一番,有时候馋了,也会自己做饭。

还有考大学时,如果没有方忆甜送来的那些卷子,只怕她想考上大学,还是有点难度的。

晚饭,十分的丰盛,方忆甜拿出给孙霞他们的棉绸衣服,同时,还给四个孩子一人一身的衣服,都是棉绸布料的。

余母拿到衣服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余母拿着自制的霉豆腐给方忆甜,还想着拿少了。

最后余粮道:“妈,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等以后,我们多帮帮甜甜就好。”

“是啊,甜甜都帮了我这么多了,以后我会想法子感谢甜甜的。”孙霞的言语里,更是感激,如果不是方忆甜,只怕她还在黄家磋麿着,哪里能有现在的好日子?

一路到了县里,再到青山大队,看着熟悉的红星公社,方忆甜亲切感十足的。

‘突突突’

何斌开着拖拉机来了,他拍了拍拖拉机道:“风哥,赶紧上车,我送你们回家。”

“你小子,知道我给你带礼物了?”陈风看着何斌,高兴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你们早就放学了?”

何斌和林玉梅都考上了大学,只不过,就是最普通的大学。

“比你们早了几天。”何斌喜滋滋的问:“风哥,你给我带什么了?”

何斌期待着,等送了陈风他们回家,怀着喜悦的心情回家时,才发现,风哥有点坑啊!

这怎么是衣服呢?

何斌在身上比画了一下,这衣服怎么娘们兮兮的?

“何斌,你这哪来的衣服,真好看。”林玉梅拿着衣服,颜色靓丽,看着就好看,她问:“甜甜她回来了对吧?这是甜甜送我的?”

“嗯。”何斌还以为自己有礼物呢,结果,高兴了个寂寞。

“那我明天,不,后天去看甜甜。”林玉梅本来也要去见方忆甜的,可惜,孩子正好有些不舒服。

青山大队,方家一家团聚,自是不用多说,孩子们高兴的一块玩,方忆甜也开始往外拿礼物了。

点心,水果罐头没拿多少,毕竟难提。

一箱子的衣服,方忆甜拿了出来道:“爸妈,这是给你们的,你们喜欢什么样的,自己选就行。”

“小山,娇娇,还有小雪,你们都自个挑挑。”方忆甜就像是批发衣服一样,一箱子的衣服拿了出来,都是棉绸的衣服,这夏天穿起来,那是最舒服了。

“甜甜,你这是把商店里的衣服,都买回来了吧?”孙桂兰看着这么多的衣服,简直都惊呆了。

“妈,你别看这里衣服多,这一人两套衣服分下来,也没多少的,我还给你留了十套,到时候你送给相交好的婶子嫂子。”

方忆甜在一旁笑着说着,每个人都挑上了棉绸的衣服,冰凉柔软的料子,穿在身上,那叫一个舒服。

颜色上,更是有适合婆婆孙桂兰这种的,还有适合方忆甜她们穿的浅色。

大家心满意足的都挑好了,林娇娇把她带回来的礼物拿了出来道:“爸妈,我的礼物可不如大嫂这么漂亮的衣服,也没那么贵重,我给大家准备的是一双凉鞋。”

一大家子每个人一双的塑料凉鞋,颜色十分好看。

“我跟小山两个人在省城无聊的时候,便跟着干了点小活。”林娇娇解释着,她思来想去,才想到的买凉鞋。

这可是省城如今最时兴的凉鞋。

“好好好,你们都有孝心。”孙桂兰接过凉鞋,欢天喜地的穿上了,道:“娇娇,你买的码数正好合适呢!”

“大勇,你快试试。”孙桂兰招呼着一旁的陈大勇,脸上的笑容啊,都快咧到耳根了。

“好。”陈大勇试完,就说了一个字,但眼底和嘴角的笑容,已经藏不住了。

“我也给你们准备了礼物的。”陈雪也没闲着,她拿出自己准备的礼物道:“我就不跟大嫂还有二嫂她们比了,我给你们买的是解放鞋。”

“这个鞋子平时你们干活可以穿。”陈雪笑着补充道:“也是我自己挣的。”

这一天晚上,是收礼物的一天。

陈家欢声笑语的,方忆甜和陈风回到屋子里,三个孩子留在了孙桂兰的身边。

“爸妈在家里肯定常常打扫,连这被子都干爽,带着太阳的味道。”方忆甜扑到床上,这屋子一看就不像是半年没人住过的。

“以前我回家,妈也总是把被子晒的干爽,把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的。”陈风倒是一点都不意外,以前爸妈就是这么干的。

“明天我们去果林看看吧,这个时候,也该结果子了吧?”方忆甜说着,抱着枕头道:“爸妈说桃子结了很多,再等些日子,桃子就熟了呢。”

“明天去看。”陈风倒了茶,递上前道:“来,喝点水。”

方忆甜喝了一口水,躺在床上,扯着被子盖着肚子道:“还是家里好,一点都不热,夜里不盖被子,还会冷呢。”

“这里山多,自然就凉快了。”陈风躺在她的身侧道:“坐火车累了吧?要不,我们回老宅睡?”

“好啊,昨天挤在省城,我都没睡好。”方忆甜拉着陈风就进老宅了,躺在柔软的席梦思上,她感觉舒服极了。

“甜甜。”陈风沉重的身子往她身上一压。

方忆甜的瞌睡虫,顿时就散了一大半。

……

第二天,方忆甜毫不意外的起晚了,好在大家都起晚了,方忆甜这才舒服多了。

厨房里,方忆甜和林娇娇两个人刚洗漱完,见着对方的时候,都忍不住笑了。

“大嫂,二嫂,妈给你们煮了鸡蛋,还给你们留了面。”陈雪搂了猪草回来,看着厨房的两个嫂子,连忙开口。

方忆甜和林娇娇尴尬的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吃完鸡蛋,就开始去干活了,转了一圈,才发现,鸡鸭放出去了,家里养的任务猪喂好了,就连院子都打扫的干干净净了。

第412章 不就一件衣服吗?

“我,还是去找找小勋,正好回家看看我爸妈。”林娇娇昨天回了婆家,也没有去爸妈家看看。

同时,林娇娇还带着送给爸妈还有哥嫂的礼物。

方忆甜去了后山的果园。

说是果园,其实就是这一片不长什么竹子、不长什么树的林子,种下了一些果树,种的最好的就是柑橘树和桃树。

每到三四月的时候,桃花争相开放,格外美丽。

可惜,今年没看到桃花。

“没瞧着桃花,能吃上桃子也是好的。”方忆甜一边往后山走,刚到果园,方忆甜就看到了结满了果子的桃树。

昨天家里就摆了桃子,可是这和今天看到桃树上的感觉,那是不一样的。

她迫不及待的挑了一个最红的的桃子摘下,她拿着湿帕子裹着,看向四周也没有人,她迅速的往老宅里的水池里洗了一下,沾了老宅里的水,这桃子都透着香甜。

“真甜。”方忆甜一口咬下去,这和外面卖的桃子,那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方忆甜一连吃了两个,看着满山的桃子,感慨的说道:“不知道去年种下的黄桃熟了没有。”

方忆甜没走多久,就瞧见黄桃树了,和寻常的桃子相比,眼前的黄桃,个头很大一个,比拳头还大了一圈呢!

走的近了,方忆甜能闻着黄桃的香味,她趁着这会没人,悄悄的往果树里都添了添老宅里的水。

大队上。

“这衣服,是我大儿媳妇从海城送来的,叫棉绸,穿在身上,特别的舒服。”

“这凉鞋是省城最时兴的样式了。”

孙桂兰显摆着两个儿媳给她送的新衣裳,又拿着方忆甜留下的十件衣服去做人情了。

往常对方忆甜有恩的,孙桂兰都以方忆甜的名义送了礼。

享受着大队上人羡慕的眼神,孙桂兰只觉得浑身都要飘了起来了。

“哼,不就是一身衣服,有什么了不起的。”金香花酸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眼看着陈家了娶进门的两个儿媳妇,一个比一个贤慧,可是她家的呢?

金香花一想着那个寡妇,霸占着自家的儿子这么多年,却连个蛋都没下,她心底就无比的怀念舒知青肚子里的孩子。

如果,舒知青把孩子生下来就好了,这会也有好几岁了。

金香花心中惦念着,听到孙桂兰显摆衣服和鞋子的时候,更是气到吐血,那个寡妇那是一毛不拔的,就挖空心思,想让建业从她手里抠点钱出来呢!

她自己挣点钱,从女儿林丽手里抠一点钱出来容易吗?

金香花想,给自己的儿子,她不在乎,但给那个寡妇?做梦吧!

“哎呦,是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我稀罕呐。”孙桂兰特意扯了扯身上的新衣服,笑看着金香花道:“不知道你那个儿媳妇,给你送什么东西了?也拿出来让我瞧瞧,开开眼界?”

‘儿媳妇’三个字上,孙桂兰特意加重了读音。

金香花一听着这‘儿媳妇’脸都黑了,她才不想承认,儿子给她整了一个寡妇当儿媳妇呢。

“孙桂兰,什么海城的料子,我猜啊,说不定,是你亲家不要的衣服,才扔给你,只有你才当成宝。”金香花不服软的说着。

孙桂兰一听,立刻笑了,她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说:“这衣服牌子都还在呢,怎么就是旧衣服了?再说了,这么漂亮的旧衣服,我可不嫌弃。”

“桂兰嫂子,她就是酸呢,我听说,她儿媳妇每次回来,都得大包小包的往县里带,就连园子里的大蒜都不放过。”马桂香偷笑着,金香花在大队上,可算是把所有人都给得罪完了。

马桂香的话音方落,大家都恨不得跟着踩上一脚。

很快,金香花就跑了。

……

大队上。

陈风和陈山兄弟两个先往家里砍了一天的柴,虽然柴垛子里柴多,但他们兄弟回来了,自然是不愿意闲着的。

兄弟两个忙活了一整天,这柴垛子旁边,砍好一段一段的柴,又堆的高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