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空间:糙汉的穿书娇气小知青 第226章

作者:捉刀小情书 标签: 穿越重生

秦素云插嘴说道:“可不要这样想,孩子既然是两个人在一块才能生,说明怎么也能随你一半,再说这孩子你养着,也没机会见他爸,怎么可能会像他爸呢?”

于静姝听着秦素云的劝解,没有说话。

这种时候,她也不能告诉蓝秀丽,孩子天生的人格,在生物学上,确实是和父母强相关的,否则也不会有那句老话“有其父必有其子”。

所以孩子长大了性格更像谁,还真是说不准的事。

不过比起受基因影响的人格特质,人的认知却是可以受教育影响的。

一般情况下,只要壮壮不是完全随了简嘉勋的心术不正,通过教育让他建立正确的认知,成为一个正直的好人,其实也是完全可行的。

只能说一个孩子能不能教好,基因和教育各占一半影响。

于静姝想着这些的时候,秦素云已经把蓝秀丽劝解好了,壮壮被放在床上,和蓁蓁一起玩卡片和积木。

于静姝看壮壮虽然比蓁蓁大了几个月,却没有欺负她的举动,就觉得这孩子应该并不像简嘉勋。

就这样,秦素云在卧室里看着壮壮和蓁蓁,于静姝和蓝秀丽则去了厨房,给孩子准备辅食。

蓝秀丽看着厨房里给孩子做辅食的厨具,便惊叹道:“你这也太讲究了,这些东西都是在哪买的?我都没见过。”

“有的是托人从香港带的,有的是去华侨商店买的。”于静姝一边说着,一边把鱼肉泥放进了蒸锅,“你在家也可以给壮壮做,就是一次不能吃太多,不然孩子接受不了就容易吐,蛋白质一次性吃太多也容易过敏。”

那一瞬间,蓝秀丽都觉得于静姝学的是养孩子专业。

其实也不怪蓝秀丽大惊小怪,这个年代物质毕竟还比较匮乏,养孩子也不可能那么精细。

于静姝一个现代人,觉得养孩子就该这样,可在别人眼里,她这孩子养得,就实在是精致得有点匪夷所思了。

不过鉴于蓁蓁在大院的孩子里,真的是一眼望过去就比普通孩子健康,两只黑葡萄的眼睛也格外灵动,所以大院的嫂子们虽然偶尔觉得于静姝养孩子花销太大了,却也认同于静姝养孩子的方法是对的。

平时看见的六个月的孩子,可没蓁蓁那么机灵!

而且因为大院里的人生活水平比大多数人要好,有不少人家,也开始学习于静姝养孩子的方法。

一时间,大院里竟然还刮起了一阵科学养娃的热潮。

第376章 没有人应该成为退而求其次

当然,大院里这些人当中,最难得过长辈瘾,享受带孩子快乐的人,就是李封疆。

于静姝寒假这些日子,可没少带孩子去看他。

其实在于静姝看来,李封疆对她和霍旬都很好,即便他本人没有结婚生子,只要有她和霍旬在,他的晚年也不会无人看顾。

从感情上讲,李封疆或许才更像是她的父亲。

于静姝当然知道,这种好,有一部分是因为李封疆爱着原主的母亲叶知秋。

不过哪怕仅凭叶家和李家两家的交情,李封疆应该也会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长辈。

于静姝回了大院,自然不可能不带着蓁蓁去看他。

大概是家族的基因确实很强大,叶蓁蓁长得很像于静姝,自然也像叶知秋。

李封疆对着这样一个孩子,当然是非常喜欢的。

只不过大院里的其他人,基本都不知道李封疆到底为什么不结婚,除了刘师长一家,也几乎没有人见过叶知秋,所以看见他这么喜欢蓁蓁,便以为他非常喜欢孩子。

大院里和于静姝比较熟的一群家属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难免就提起了这件事。

朱瑛坐在沙发上,看着在地毯上玩积木的蓁蓁,说道:“你们说,这李副参谋长看着也挺稀罕孩子的,怎么到了这个岁数还不结婚呢?”

于静姝的动作顿了顿,没有说话。

这时张春妮说道:“可能是早年太忙耽误了吧,别说二十多年前,就是十几年前,部队也比现在忙多了。我生我们家怀秀那会儿,都出月子了,他爸还在外头执行任务呢!都没工夫回家看上一眼!都说职位高责任大,人家参谋长不得比我家那口子忙多了!”

张春妮一边说话,还一边给朱瑛递眼色,想让她别再说了。

然而朱瑛兴头上,压根没注意到,依旧自顾自说了起来。

“那现在也不晚啊!参谋长这样,是早年耽误了,也不是因为人不好才结不上婚。他现在四十多,虽说不年轻了,可也说得上是大英雄,家里人口又简单,还是头婚,要想找一个,肯定是能找到的!”

朱瑛越说越兴奋,最后说道:“要不咱们去打听打听,给参谋长保个媒吧!不然他这么大岁数,家里没个人照顾,岁数大了可怎么办?”

这时潘文静说道:“这话我可不同意啊!咱们女同志结婚之后也有自己的事干,也不能让人家单奔着照顾丈夫结婚啊!”

林凤芹因为是新搬进大院没多久的,和几个邻居都不是特别熟,所以只在一旁听着,没做声。

不过也正是因为她不说话,才有空观察别人。

她看着于静姝,总觉得她的表情和刚开始聊天的时候不太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她又说不上来。

这时朱瑛看向于静姝,说道:“小于,要不你去问问?参谋长平时不是挺爱和你们两口子说话的嘛!”

于静姝摇了摇头,说道:“我一个晚辈怎么好说这个?再说了,李伯伯是个有主见的人,他如果真的想结婚,恐怕也等不到现在。”

“万一他抹不开脸呢?”朱瑛觉得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

毕竟男人都很好面子,像李封疆这样的人物,让人家主动开口求别人说媒,那肯定是有点没面子。

于静姝闻言,和秦素云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无奈。

这事她是真没办法直接劝阻,否则以朱瑛的性格,肯定会问原因。

她总不能说李封疆心里忘不了的就是她妈妈吧?

这个年代对女人那么苛刻,即便叶知秋没做错什么,这话传出去也对她的名声不利。

更何况李封疆到了现在这个位置,弄出一些流言蜚语,自然也是不好的。

于静姝笃定朱瑛会铩羽而归,所以把她送出门的时候,还带着点同情。

别的不说,她这个朱嫂子,平时可没少因为热心肠干吃力不讨好的事。

但是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个人一个性格,她也不能强求别人一定和自己想法一致。

就这样,几天后,朱瑛果然非常冒昧地问了李封疆保媒的事。

李封疆虽然十分意外,倒也没生气。

他对下属和下属的家人一向不错,知道朱瑛是好心,也就没有责怪对方。

但朱瑛的提议,他当然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然而李封疆不计较,他的下属焦伟诚却很过意不去,回家就因为这事和自己媳妇朱瑛吵了一架。

隔天焦伟诚跟几个战友抱怨,就让霍旬给听见了。

霍旬回到家里,就和于静姝说起了这件事。

霍旬是李封疆最信任的下属,早在于静姝下乡之前,就知道李封疆的初恋是谁,所以也很清楚李封疆一直不结婚的原因。

夫妻两个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霍旬便说道:“参谋长以后就算退休了,也是住在大院,咱们能照顾,就多照顾照顾他。”

于静姝说道:“这是当然的,李伯伯对你有知遇之恩,对我又有看顾之情,等他老了,我肯定会管他。不过这次朱嫂子的提议我没参与,却并不是因为私心。”

霍旬知道于静姝说的私心,肯定不是指遗产、继承权之类的外物,而是指李封疆对她妈妈的感情。

“我其实也并没有要求,李伯伯一辈子都为我妈妈一个人守着,他有喜欢上别人的自由。但这种事,必须要是他自发自愿的,而不是靠其他人催促。”

于静姝一边轻轻拍着蓁蓁的后背,一边说道:“如果李伯伯因为亲友的催促而妥协了,我觉得这也并不是一件好事。他忘不了我妈妈,就和其他人结婚,其实对三个人来说都不好。我妈妈不会愿意成为横亘在别人婚姻中间的人,李伯伯也不会觉得快乐,而最不幸的,应该是和他结婚的那个女人。”

霍旬低头思索了半晌,说道:“没有人愿意成为退而求其次,参谋长也不会真心愿意退而求其次。”

“是啊,所以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利于所有人的提议,只可惜朱嫂子不知道内情,咱们也没办法和她解释。”于静姝叹了口气,说道:“而且……李伯伯这几天心里肯定很不好受。”

与此同时,李封疆所居住的二层小楼里一片漆黑。

李封疆独自坐在黑暗中,手里摩挲着一枚银杏叶形状的金吊坠。

他曾在无数个夜里抚摸过这枚吊坠,哪怕不用双眼去看,他也知道吊坠上的每一个痕迹,对吊坠背面的那一行小字倒背如流。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

第377章 真正的死亡是遗忘

李封疆的思绪飘到了很多年前,他第一次与叶知秋见面的时候。

那时候他才只有八岁,妹妹李晓蓉还不会走路,尚在襁褓之中,父亲刚刚去世,乡下老家的宗族长辈不给他们孤儿寡母留活路,母亲江曼英只能到城里来找出路。

但那时寡妇谋生格外容易受人欺侮,也就是那时候,叶夫人出面给他们解了围。

那时叶家在上海还是有名的望族,十分受人尊敬,叶夫人又心善,看见他们孤儿寡母无处落脚,便将家中的一处空房子,借给他们居住。

李封疆和母亲江曼英登门感谢的时候,就遇见了叶知秋。

李封疆那时候还小,不明白那是怎样一种感觉。

但成年以后,他渐渐明白,自己第一次遇见叶知秋的时候,是自惭形秽的。

他是一个没见过世面,衣裳都打补丁的穷小子。

而叶知秋却衣着光鲜,站在昂贵的木制楼梯上好奇地看着他,漂亮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小仙女。

直到很久以后,年幼的李封疆都自卑地不敢去看她的脸,不敢和她说话。

两人第一次说话,还是叶知秋先开得口。

不过那时李封疆已经在上海生活了两年了,也和同龄人叶廷谦成了朋友。

叶知秋第一次和李封疆说话,是为了让李封疆帮她摘一片银杏叶。

“李家哥哥,你能帮我把那片叶子摘下来吗?”

李封疆至今还记得叶知秋说这句话时的神情和语气,也记得自己当时虽然手脚僵硬,却迫不及待地为她摘下了那片叶子。

那片银杏叶本就已经摇摇欲坠,他摘下它的时候,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但叶知秋却珍而重之地把叶子收集了起来。

她告诉李封疆,这是叶家公馆里今年第一片发黄的叶子,所以她一定要收集起来,因为叶夫人告诉她,她的名字来自于一句唐诗。

“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

所以自从记事起,叶知秋每年都会守着叶公馆的第一片落叶。

李封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因为幼时就对小仙女一般的叶知秋心存爱慕,还是随着两人一起长大,才渐渐显露出心意。

但在那时,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亲友们都知道的事。

叶夫人也一心希望女儿幸福,觉得他知根知底,所以没什么门第之见。

两个年轻人都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也深觉自己的生活无比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