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五个哥哥后,京城无人敢惹 第5章

作者:陌于之 标签: 穿越重生

  许默哭笑不得,只得强行躺下。

  第二天一大早,煮好菌子汤,几个人分食完毕。

  姜笙带着冲劲满满的郑如谦,背起竹娄要进山。

  方恒摸了根棍子,一声不吭地跟在身后。

第6章 给哥哥们排序

  姜笙说的没错,大家都没有爹娘,凭什么要别人供养,这里本就不该有吃白饭的。

  深山冷幽,三个人就是比两个人要快,也才半下午,就捡满了两抱菌子。

  郑如谦背着竹娄,方恒拎着包袱。

  姜笙难得不需要负重,心底特别不得劲,想了想还是摘下十几个菌子,用衣服兜着,小心翼翼地跟在两个哥哥身后。

  路上遇到相熟的村民,看见三个小孩瞪大了眼睛,“小姜笙,你前头两个是谁啊。”

  “是我哥哥。”姜笙大声回答。

  村民更疑惑了,这小姑娘在村里流浪了五六年,什么时候有哥哥了。

  “真的是我哥哥,这是我二哥,这是我三哥。”姜笙炫耀似的介绍,“我还有一个大哥,不过他生病了。”

  “哦哦哦,四个孩子啊。”村民叹了口气,“这样乖的孩子都舍得扔掉,真是造孽。”

  不过叹气归叹气,大家都不富裕,也都养不起那多出来的一张嘴。

  希望小姑娘的哥哥能对她好吧。

  回到破庙,郑如谦忍不住嘀咕,“你什么时候给我们排序的?”

  “当然是按照遇见你们的顺序了。”姜笙理直气壮,“叫名字多不好听,以后就叫大哥二哥三哥。”

  “可是,你不是先遇见的我吗?”郑如谦急了,“我应该是大哥才对。”

  姜笙没说话,瞟了一眼正在抄书的许默。

  论起刚正不阿,儒雅温和的大哥气质,郑如谦被许默甩出八条街。

  “你……”郑如谦刚开始还挺悲愤,想想许默说话做事的确更为优秀,只能强行自我安慰,“没关系,好歹不是老三。”

  方恒,“……”

  没有表情的脸出现细密裂纹。

  这次晒菌子,姜笙本打算再晒三天,可许默的书只用两天就抄完了,需要去换新书。

  没办法,姜笙只能把菌子装进竹娄里,去集市叫卖。

  上次三天晒出了大半竹娄,这次差不多的量,竟然装了满满一竹娄。

  姜笙若有所思。

  等卖完菌子,查了查铜钱,发现竟有二十枚之多。

  “比上次多卖了四文钱。”郑如谦惊呼,“就因为少晒一天?”

  兄妹俩对视一眼,仿佛发现了新大陆。

  再把抄写的两本书兑了,今天的收入就是足足二十八文。

  姜笙兴奋极了,她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分配。

  “我们买点米面吧。”方恒难得出声建议,“菌子好像比米面要贵,我们吃菌子有点浪费。”

  其实是连吃了三天菌子,吃地他头晕眼花,再也不想看见菌子。

  “好。”姜笙用力点头。

  等去了菜场问一问,精米面贵,但高粱糙米面很便宜,姜笙捡最糙的各买五斤,也才用了五文钱。

  菜叶不用买,村里到处都是野菜,揪一点就能用。

  路过肉摊,姜笙嘴里疯狂分泌唾液。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最开始是不好意思去偷东西,后来是知道几位哥哥接受不了捡残羹剩饭,就老老实实煮菌子吃。

  可姜笙还是馋肉啊,哪怕只是喝口肉汤都行。

  但他们今天赚了二十八文,存起来二十文,就只能花八文。

  已知花掉五文钱买米面,剩下就三文钱,估计连个猪尾巴都买不到。

  姜笙蹲在肉铺摊跟前来回打量,最终把目光放在角落里几乎不剩肉的猪大骨上,“老板,来根猪骨头。”

  “小姑娘,你要这骨头作甚?”老板疑惑不已,“这骨头上的肉沫子都不够塞牙缝的。”

  姜笙咽了口唾沫,“我就喜欢啃骨头。”

  得,老板不再说话,按照一文钱两斤称了根猪大骨,“一共五斤,给两文钱吧。”

  姜笙欢快地付了钱,扛着猪骨头,如获至宝。

  方恒在后头跟着,顺手扯过抱在怀里。

  于是,姜笙又空军了。

  她看看郑如谦背上十斤的竹娄,又看看方恒怀里的猪大骨,心底涌起欢喜。

  如果说最初留下他们,只是因为可怜,又或者贪图保护。

  那么这一刻,姜笙突然体会到了,陪伴的意义。

  “姜笙,这猪骨你要怎么吃啊。”郑如谦突然扭过头,嘴里包着一泡口水。

  姜笙,“……”

  刚才的欢喜飘走一大半。

  “清水煮不好。”方恒也难得蹦出几个字。

  欢喜都飘完啦,两个挑嘴巴,竟然嫌弃她的厨艺。

  姜笙气鼓鼓的,但还是路过调味品店,仔细地买了一文钱的盐。

  一文钱能买两个包子,能买半根猪大骨,但只能买一小包的盐。

  姜笙表示痛心疾首。

  回到破庙,许默还在熟睡。

  姜笙冲过去,刚要给他拽一拽被褥,许默就猛地睁开眼。

  当看见熟悉的三个小孩,他松了口气,放下戒备,“你们回来了。”

  “嗯,买了猪骨头呢,今天吃骨汤面。”姜笙献宝,“大哥,你有口福了。”

  不是许默哥哥,而是更为亲昵的大哥。

  许默心头一跳,怔愣原地。

  他是独子,一直很期待有弟弟或者妹妹,但母亲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

  不曾想家中骤变以后,居然能够遇到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这种感觉……挺好的。

  许默缓缓勾起嘴角,“我很期待。”

  不过这种期待,在看到黏黏糊糊的一大碗之后,变成了惊愕。

  “大哥,我不太会做面条。”姜笙搓着还带面块的手,羞赧道,“我只看见过张姑姑这样做。”

  没成想自己一上手,面就不听使唤了。

  不是水多,就是面多。

  原本打算吃一顿的量,慢慢就增加到了三顿。

  这也就罢了,面活地太软,切的时候不成个,也没撒面粉阻挡粘性,导致本来有韧性的细长面条,变成了黏软的面疙瘩。

  骨汤也没熬浓白,更没有去腥,煮出来这一锅,味道可想而知。

  但好歹,有盐了。

  许默没有嫌弃,接过面碗,小口品尝着喇嗓子的粗面。

  吃过没加盐的菌子,吃过清水煮的烂菜叶,这在他眼中已是美味。

  方恒跟郑如谦也没挑,老老实实吃完,收拾了碗筷。

  姜笙从怀里掏出来二十枚铜板,和之前的铜板,以及两个金豆子一起藏在佛祖脚下。

  算一算,距离从医馆回来已经十天,再过五天就是半个月,要给许默换药了。

第7章 变故

  姜笙一鼓作气,连进了深山三天,晒出来满满三大竹篓的蘑菇,用两天时间卖了个干净。

  加上许默抄的书,一共到手八十个铜板。

  并上之前的,足足有百文还多。

  姜笙热泪盈眶,偷蒙拐骗着活了七年,她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赚到这么多钱。

  虽然这其中也有三个哥哥的功劳,但姜笙自恋地认为,自己的决策才是重中之重。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她拍着胸脯吹牛,“我可以带哥哥们吃肉,带个哥哥们成为大员外。”

  在小姜笙有限的七年人生里,见过最有钱的人就是城东的牛员外了,所以她立誓,与哥哥们都要成为员外。

  每天都吃猪肉,带盐味的猪肉!

  就连刨地都要用金锄头!

  许默忍俊不禁,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好,以后你就是姜员外。”

  指了指方恒,“方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