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魔尊离婚 第22章

作者:路非路大王 标签: 前世今生 甜文 爽文 轻松 穿越重生

  “既然如此,就在江州多住几日,把伤养好后,我亲自送你去禹州。”裴知玉笑着说。

  “谢谢知玉哥哥!”鹿朝为自己又抱上一根金大腿而欢喜。

  她就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绝不可能只是一个早死的炮灰。

  接下来,帝夙和云瑶应该去闯荡世界了,不知道三年后他还会不会记得来杀她?

  堂堂魔尊,不至于这么小肚鸡肠吧?

  还有和他的夫妻关系,虽然名存实亡,不过程序还是要走一下的。

  她吃完了饭,跑回房间里,自己研墨提笔,在花笺上唰唰唰写了封和离书,当然,为了照顾魔尊的面子,她写的言辞之恳切,祝福之真诚,简直令人感动。

  裴知玉走进来一看,哭笑不得:“朝朝,你是宗室女子,你的婚嫁之事,都在宗室有案碟记录,不是你随便写一封和离书,这桩婚事就不算了。”

  “他乡下来的,又不懂这些。”鹿朝把自己的手印盖上去,然后把和离书折起来,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香囊里,寻思着下次见到帝夙,就交给他。

  这回没有相思蛊,离婚这件事,必定万无一失。

  江州城

  黑衣少年走进城门,一人一剑,浑身肃杀,路过的人见了都纷纷退避,怎么会有这样的煞神?

  只是,煞神路过时,好像还有十分细微的,清脆的金铃声。

  只不过江州城内人太多,谁也无暇去细看。

  “真惨啊,昨夜又从城外收回几具尸骨,都是入夜之后来不及赶回城里的,被妖魔吃得只剩一副白骨了。”

  “听说还有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身上穿的是绫罗绸缎,也不知道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死得面目全非,真是可怜极了。”

  “是啊,尸体放在城主府外一个早上了,也不见有人去收尸。”

  “这妖魔横行的世道啊,也不知何时才能结束?”

  ……

  说话的声音渐渐远去,而少年的步伐,也朝着城主府方向走去。

  初春时节,空气还有一丝凉意。

  城主府外搭了凉棚,每天都会把城外收回的尸骨放在这里,等家人来认领,江州城主仁慈,凡是来认领尸骨的,都会发十两银子安葬费,因此,很少有尸骨停在此处太长时间。

  今日收回来五六具尸骨几乎被人领走,只剩下一具,还是个小姑娘的,看守的小兵坐在一旁愁眉苦脸地等着。

  终于,有个少年人朝这边走来了,小兵打眼一看,不禁打了个寒颤,那少年浑身上下有种非常可怕的气息,仿佛靠近即死,他连忙站起来,退得远远的,躲在棚子外面看。

  帝夙走到唯一还盖着白布的那具尸骨边,站了许久,才缓缓抬起手,捏住白布的一角,掀开。

  血淋淋的尸骨出现在他面前,身上几乎没有一寸肉,连内脏都被掏空了,只有乱糟糟的头发,以及几块被血染得看不出颜色的丝绸衣料。

  他就站在那里看着,好半天都没有动静。

  小兵躲在棚子外面,腿都站麻了,见他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家人,他要不要领走这具尸骨?

  “公子……城外收回的尸骨都是这样,辩不出样貌了,若您家里真的丢了个人,兴许就是了……”

  小兵刚说完,忽然那少年阴戾骇人的目光往这边一瞥,他吓得‘嗷呜’一声,继续躲起来。

  而这时,一家子人搀扶着老太太,扑到凉棚里,一个中年男子最先掀开尸骨脚上的白布,看了一眼,老泪纵横:“小娇脚上有六指,真是她……”

  老太太撕心裂肺地哭起来:“我的儿啊,我可怜的娇娇儿啊,你怎么就赌气跑出去了,你让祖母怎么活啊?”

  一群人围着尸体放声痛哭。

  帝夙则被挤到凉棚外站着,春日的阳光从斜处照过来,落在他苍白的皮肤上,泛起了一点点细微的暖意。

  不是她……

  他转过身,看着熙熙攘攘,人潮汹涌的江州城,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小兵送走了前来认领尸骨的一家人,由于是大户人家,没拿十两银子安葬费,这钱就落在他手里,他正高兴着,一抬头看见那个背着长剑的黑衣少年还站在那里,心里觉得过意不去。

  “公子,今日从城外收回的就这几具尸骨,都被人认领了,你要找的人不在里面,多半还活着呢!你要是想找,就去城主府里,请城主大人为你张榜寻人,她要是还在江州城,很快就能找到。”

  小兵说着,好心地领着他到了城主府正门,门口护卫听了他的来意,把他带进前院正堂。

  水墨长袍的男子坐在案几后,低头批阅公文。

  护卫说:“少城主,这位公子想寻人。”

  “哦?”裴知玉抬起头,看见那神情冰冷,浑身戾气的少年时,微微愣了一下,随后才说:“公子想寻何人?”

  “我妻子。”

  裴知玉拿起纸笔记录:“你妻子是何方人士,姓甚名谁?”

  “安阳人,云朝。”

  裴知玉写字的笔一顿,随后抬起头,打量了他半晌,没拿笔的那只手紧握起拳头,随后又松开。

  “她既是你的妻子,城外危险重重,妖物出没,你为何会扔下她离开?身为夫君,保护她不应该是你的责任吗?”

  帝夙沉默片刻,才说:“她自己跑了。”

  “她……”裴知玉把想说的话重新咽回去,心中微微发苦,“你暂且在城主府中住下,明日找到她,便通知你。”

  他说完便起身离开,连那张记录寻人的纸都没有拿。

  一旁的护卫对帝夙说:“这位公子,客房在这边,跟我来。”

  帝夙跟在他身后,进了客房,这里距离女眷住的后院,一南一北,相距甚远。

  “公子放心吧,城主和少城主都是好人,他们一定会帮你找到你妻子的。”护卫临走前,还不忘安慰他一句。

  入夜之后,鹿朝早早地休息了,她身上的伤不重,但原主身体实在虚弱,流了一些血,不得不好好休息。

  她入睡之前,还在记挂着山河笔,既然这是封印帝夙力量的九件神器之一,那她得想个办法得到,有了里面的力量,她才能摆脱凡人身体的限制。

  一直这么弱下去,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很被动的事情。

  譬如这一次,如果不是遇见裴知玉,她一定会在外面吃大苦头。

  她想着想着,慢慢地睡着了,睡之前还在想,这又大又软的床,一个人睡在上面,真是舒坦。

  而窗外有黑影悄悄进来这件事,以她现在凡人的警觉力,竟一无所知。

  黑影慢慢靠近她的床榻,停在床边,便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城主府的生活,没有在安阳的宁王府那么奢靡,连她睡觉时,十几座连枝烛台都彻夜点亮,在城主府,只有外间一座烛台亮着,方便守夜的丫鬟照顾她。

  所以,房间的灯光昏暗蒙昧,而床榻上少女的睡容,也显得格外安宁。

  她身上只穿着薄薄的寝衣,细软的轻纱下,雪白的手臂细嫩纤细,脆弱得不堪一折,而手臂向上,肩膀上缠着一层纱布,不知被什么东西伤到了。

  可是,伤得最重的,应当是心口那个位置,被问道刺入的伤口。

  黑影的手慢慢伸过去。

  鹿朝现在虽然不够警觉,但也不是全然没有警觉,冰凉的手指触在皮肤上的一瞬间,她忽然清醒了,猛地睁开眼睛,看见黑暗里朝着自己伸出手的人,大叫一声,本能地抬手去打。

  纤细的手腕被人轻而易举捏住,鹿朝挣扎着去踢的时候,连双腿都被按住,靠近的黑影连呼吸都是凉的,鹿朝打了一个寒颤,忽然认出这是谁。

  “江,江小山?”

  而此时,外面的丫鬟听到动静,连忙端着烛台进来,看见房中有个男人,吓得尖叫:“来人!来人啊!有采花贼!”

  鹿朝:“……”

  什么采花贼,这是要她命的死神!

  帝夙抓着她的手臂,按着她的腿,完全没有半夜闯入女子闺房的慌乱和心虚,仿佛这理所应当一样。

  心虚的人是鹿朝。

  想到解了相思蛊之后,他神智清醒了,回想起过去半个多月对她的舔狗行为,肯定不止想杀了她,还想剁碎她喂狗。

  鹿朝现在又打不过他,思来想去,只能装可怜,硬挤出几滴眼泪,可怜巴巴地说:“那个相思蛊也不是我下的,是你自己不小心着了别人的道,你看我为了帮你解蛊,都伤成这样了,差点儿就死了,你要是还有良心,就放过我吧……”

  她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帝夙还是没有松手,她试着挣了一下,他反而越用力。

  鹿朝咽了一口口水,眼睛哭得红通通:“你中相思蛊的时候,我其实一直,一直想和你和离来着,和离书我都写好了,就在那个,那个衣服旁边的香囊里,你拿出来看看?”

  少年盯着她的目光,只有一片冰冷,如万年冰霜。

  鹿朝心想:这是什么看死人的眼神啊?

  她试着最后挽救一下自己:“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已经帮你解蛊了,就算我们两互相扯平了,不好吗?”

  “不好。”

  终于听到他的回应,冰冷如霜。

  然而这两个字,却让鹿朝的火‘噌’一声,窜上了头顶,她鹿朝这辈子还从没这么低声下气过,要不是被雷劈丢了修为,能在这里给你当孙子?

  软的不行,来硬的是吧?

  她还没硬气起来,住在旁边院落的裴知玉倒是赶到了,他手持银弓,看见帝夙的一瞬间,沉下脸:“你怎么在这里?”

  帝夙终于松开了鹿朝,身子微微一侧,把她挡在身后,他坐在她的床边,仿佛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寻人。”

  裴知玉道:“江公子,你娶了她,却把她一个人扔在夜晚的荒郊野外,若不是遇见我,她已经尸骨无存,你既然护不住她,又何必来寻她?”

  帝夙没有说话,似乎并不打算回应这种无聊的问题,他只是转过头,对鹿朝说:“走吧。”

  鹿朝正拿被子把自己裹成个球,闻言一愣:“去哪儿?”

  “禹州。”

  鹿朝:“?”

  怎么还去禹州?你是男主,你已经偏离剧情线了你知道吗!

  鹿朝不知道攻略了他八世都攻略不下的废物女主云瑶在哪里,这么不努力,六界要完啊。

  鹿朝看着他问:“你没生气吗?”

  帝夙沉默一下,才说:“你已经解蛊了。”

  鹿朝一时没反应过来,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并不想杀她,顿时松了一口气。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魔尊居然有良心,还讲道理。

  鹿朝委婉地想让他离开:“是这样的,我现在身受重伤,不能风餐露宿地赶路了,再说了,我是个金枝玉叶的郡主,像前几日那样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实在是适应不了,不如,你……”

  “好。”帝夙答应了一声,便起身。

  鹿朝震惊,解了相思蛊之后的帝夙,果然有了魔尊的风范,从不拖泥带水,一点就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