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11章

作者:决绝 标签: 情有独钟 重生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好在基本上都是家庭养殖,养的不多,而且养了不赚钱大家就不养了,大家亏得不多。

  “是丽云啊,我家今天没有生病的鸡。”姜玉仙看到姜丽云,带着歉意开口。

  姜丽云一愣,然后才想起来一件事。

  吴小春和姜丽雨身体都不好,时常生病,而她们每次去医院看病,医生都让她们吃点好的补充营养。

  他们家不怎么吃肉,但每回从医院回来,姜瘸子都会去买一只鸡回来杀了吃。

  鸡的价格各不相同,相比于他们农家自己养的土鸡,白羽鸡的价格要便宜很多,而比白羽鸡更便宜的,是生病的白羽鸡。

  他们村的人养白羽鸡的时候,时常会有白羽鸡生病乃至病死,这样的鸡,养殖户要么自己吃了,要么就拿来卖给村民。

  他们家买鸡,基本上都买病鸡死鸡,幸好他们这里的鸡没生过什么严重的流行病,他们吃了病鸡之后,也就没有生病。

  姜丽云想到从前,心下叹息,随即笑着对姜玉仙道:“玉仙婶,我今天想买一只没病的鸡。”

  “正好有长大了的,你来挑吧。”姜玉仙道。

  姜丽云跟着姜玉仙进了院子,就见院子里搭了一个简单的棚子,里面挤着百来只白羽鸡,看大小,已经可以往外卖了。

  姜丽云挑了一只看着肥硕精神的鸡,让姜玉仙帮忙称一下。

  “四斤多点,三块钱。”姜玉仙用稻草捆住鸡脚,称了分量。

  姜丽云拿出纸币付钱,这才拎着这鸡回家。

  她到家的时候,姜瘸子正在晒桑叶。

  他们这里家家户户都有桑树地,会养蚕。

  他们家地方小,人手也不够,就没有养蚕,但姜瘸子会摘了自家的桑叶卖给养蚕的人家,亦或者帮人采桑叶,挣个几毛一块。

  而到了这时节,如果桑叶没有卖完,姜瘸子会将之采摘回来晒干。

  桑叶是一种药材,会有人来收,因为人家只收购晒干的桑叶,他们这里的人将卖桑叶这事儿称之为“卖枯叶”。

  不仅是桑叶,吃了桔子之后,桔子皮他们也不会扔掉,同样会晒干了去卖钱,这就是陈皮了。

  “丽云,你买了鸡?”姜瘸子问。

  “嗯,我想吃鸡肉,”姜丽云道,“爸,我去烧水,你把鸡杀了吧。”

  姜瘸子觉得中午吃过肉,晚上再吃鸡肉不合适:“今天就吃?”

  “对。”姜丽云道。

  姜瘸子动了动嘴唇,到底没说什么,去杀鸡了。

  姜丽云对此并不意外,她爸觉得自己是瘸子,拖累了儿女亏欠儿女,就不敢对儿女严厉管教。

  她妈的想法也一样,她妈身体不好,这几年更是要儿女挣钱治病买药,在儿女面前也就硬气不起来。

  姜丽云很久没杀鸡了,才让姜瘸子去杀鸡,至于她自己,则烧了点水。

  杀了鸡之后要把鸡放热水里泡一泡,这样才好拔毛。

  他们家做鸡一般都是白煮,好给吴小春姜丽雨喝鸡汤。

  但鸡汤其实没啥营养,尤其是两个月内就养成的白羽鸡的鸡汤。

  姜丽云把鸡剁了,放进锅里红烧。

  她家有酱油,是自己拿了瓶子去小卖部打的,这种酱油在味道色泽方面远不如后来品种繁多的酱油,她做出来的红烧鸡肉的颜色也就有点黑。

  可这到底是肉,闻着就香。

  姜瘸子和吴小春闻到这香味,都有点坐不住。

  姜丽云倒是还好,她一边做菜,一边继续盘算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她还回忆了一下自己沙发厂的同事。

  她明天是要去上班的,但沙发厂的同事,她已经记不全了……

  姜丽云最后将红烧鸡肉平均分成四份,家里四个人一人一份。

  “要不要给你哥留点?”吴小春问。

  姜丽云道:“妈,我买的鸡,为什么要给他吃,也没见他买鸡回来给我们吃。”

  姜利海交的工资确实比她多,但他每个月从家里拿粮食去厂里换饭票却不干农活,对家里的贡献没比她多。

  听姜丽云这么说,吴小春也就不开口了。

  四分之一只鸡其实挺少的,姜丽云觉得自己能一顿干掉。

  但她还是从自己那份里留出一个鸡腿,打算给冯易带去。

  冯易真的太瘦了。

第9章 鸡腿

  姜丽云上辈子被谢祖根开车撞到瘫痪的时候,手上虽然有些存款,但不多,连给自己治伤都不够。

  那会儿,冯易把他在外面打工赚的钱全都拿了出来给她交医药费,还到处借钱给她治病。

  等她出院的时候,冯易已经债台高筑。

  可即便如此,冯易还是会买鸡炖了给她补身体。

  吃饭的时候,他自己啃骨头,把鸡腿鸡翅还有鸡身上肉多的地方,全留给她和她那个白眼狼儿子。

  姜丽云想到从前种种,愈发想见冯易。

  也是巧了,她还没走到砖瓦厂,就看到了等在路边的冯易。

  “丽云姐!”冯易看到姜丽云,立刻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姜丽云觉得他有点可爱,有点想捏捏他的脸,再亲一口。

  自己好像有点为老不羞……姜丽云到底啥也没干。

  再等几年吧,等冯易长大点再说。

  “冯易,我给你带了个鸡腿,你吃吧。”姜丽云把手上的搪瓷杯递给冯易。

  冯易愣住,炒鸡蛋就算了,姜丽云竟然给他吃鸡腿?

  “丽云姐,你自己吃吧。”冯易连忙开口。

  姜丽云把搪瓷杯塞他手里:“我吃过了,这是留给你的。”

  这一塞,姜丽云才发现,冯易的比她大两号,手指又细又长,就是看着很粗糙,上面满是老茧。

  她那个白眼狼儿子,长到十九岁连家务都没干过几次……跟她儿子比起来,从小就要干活的冯易真的太可怜了。

  还有读书这事儿。

  冯易没有正经上过学,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的是文盲或半文盲。

  他们这些生活在农村,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部分都是读过几年书的,虽然上初中的少之又少,但小学毕业还是没问题的。

  她小学后面几年没读,但去参加了考试,户口本上的学历写着小学。

  村里跟她差不多年纪的人里,只有少数人没有上过学,冯易是其中之一。

  但冯易靠着跟着她去学校听课学会了很多字,读书看东西完全没有问题。

  后来她那个白眼狼儿子成绩不好,冯易还提前自学,给这个孩子讲课,硬是将小学初中的数学学了个大概。

  她后期接国外的单子,冯易为了帮她甚至还把英语给学了,就是不太会说,只会写——当时他们主要用邮件跟人交流。

  要是冯易有机会读书,这会儿说不定已经考上大学。

  不过这个年代,让人可惜的也不止冯易,她要是有机会读书,应该也不差。

  还有她哥……

  那时候他们村每年能考上初中,可以去镇上读初中的,也就一两个人,姜利海就考上了。

  他去了镇上之后,考试还总是第一名。

  但他们家给不起学费,姜利海不仅欠着学校学费,还连买纸笔的钱都没有,再加上他身上长跳蚤之类的问题……

  镇上的学生总是取笑他,他的语文老师也不喜欢他。

  那时候教室里出现一个臭虫,老师直接说是他引来的,还总以他是农村来的有经验为理由,让他去打扫厕所。

  姜利海读了一年就不愿意去读了。

  他的数学老师很喜欢他,来他们家找了他好几回,想让他回去读书,他死活不愿意。

  其实也是因为姜利海读过初中,后来姜丽萍才坚持要去读。

  类似的被欺负的事情,姜丽萍自然也遇到了,但她跟自尊心很强的姜利海不一样,为了过好日子她豁得出去。

  姜丽萍不仅不把别人的找碴当回事,还装可怜交了个厉害的男朋友。

  她顺利读完了初中,在学校的时候过得还挺滋润。

  可惜她成绩不好,没考上中专,读高中的话……他们家实在没钱了。

  当时的姜丽萍一心想跟她那个男朋友结婚,成为镇上人,但她那个男朋友的妈妈死活不愿意,两人坚持了好几年,到底还是分了,她那个男朋友一家,还搬家去了别的地方。

  姜利海跟姜丽萍其实也不容易,他们对家里有怨念并不奇怪。

  这两人再怎么说,都比她那个白眼狼儿子好。

  而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切,她对赚钱充满执念。

  冯易端着搪瓷杯,面上没表现出来,心情却很不好,总觉得自己的心沉甸甸的,呼吸也不畅通。

  姜丽云又是给他送炒鸡蛋又是给他送鸡腿,肯定是有事情要他帮忙……是为了让他帮忙打听谢祖根?

  冯易问:“丽云姐,你找我是有事吗?”他要怎么跟姜丽云说谢祖根的事情?

  说谢祖根长得不好看,个子还矮?但姜丽云见过谢祖根,这些肯定早就知道了。

  说谢祖根不愿意干活,人很懒?可谢家有钱!

  以前姜丽云就说过,说她想要嫁一户“好人家”。

  他们这里方言的“好人家”,指的就是有钱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