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虐文 第140章

作者:雾矢翊 标签: 前世今生 轻松 穿越重生

  罗家明留在家里,和徐氏恩恩爱爱的戏码演了两个月后,他又受不了徐氏的黏人劲儿,开始思念起何三娘和牡丹。

  同时思念两个女人,他并不觉得哪里不对,他已经够洁身自爱,只想纳两个妾。

  他刚从乡下回来,发现乡下一个就两百亩地的小地主,竟然纳了五六房妾呢,不受宠的妾连白面馒头都吃不起,那小地主居然还想再纳几个。

  罗家明边漫不经心地算着账,边思索起来。

  两个妾同时纳回来是不可能的,要不先纳一个?牡丹的话,他爹娘不喜欢,那三娘可没流落风尘,她唯一的缺点不过是嫁过一次罢了。

  古代皇帝都纳过二嫁妇,刘野猪的娘不止嫁过一次,女儿都生下来了,居然还能生下千古一帝。

  三娘还未生育过呢,爹娘应该没意见吧?

  对了,三娘已经为亡夫守足两年,马上要脱服,她答应过会给他的……

  想到这里,罗家明顿时坐不住,觉得账本上的数字在他眼前晃悠,他完全看不进去。

  罗老太爷看到儿子的德行,失望不已。

  他将儿子看过的账本拿过来重新算,发现这个儿子简直是草包一个,只有皮囊能骗人。

  自己若是没了,只怕罗家的家业将会一落千丈。

  罗家明不知道亲爹的失望,将算过的账本放一旁,麻利地起身,“爹,警局的朋友请我喝酒,我今晚不回来了。”

  罗老太爷掩住眼里的失望,“去吧。”

  反正让他看账也是白费功夫,自己还得再算一遍,留着也没用。

  罗老太太送点心过来的时候,发现儿子不在,纳闷不已,“家明呢?”

  “出去了。”罗老太爷不冷不热地道,“说是去找朋友喝酒。”

  罗老太太顿时眉毛竖起:“这天都要黑了,去找朋友还是去怡红院?他就不能干点正经事?”

  罗老太爷冷着脸,将一本都是错漏的账本递过去,“你看看,这就是他干的正事。”

  罗老太太虽然长得刻薄,对儿媳妇和孙女也不好,但她确实是个贤内助,也会看账本。

  看完账本,她顿时惊住了。

  从二儿子小的时候,她就知道他的脑子没老大好,但也没想到草包至此。

  “老伴啊,我想老大了。”罗老太爷幽幽地道,声音里有说不出的疲惫。

  闻言,罗老太太撇开脸,眨了眨眼,眨去眼里的湿意。

  她又何尝不想老大?老大不仅生得好,而且孝顺、聪明,那时前朝还没倒,教老大的先生说他是读书的好苗子,中状元不敢说,但举人绝对没问题。

  那时候,她多幸福啊,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看着老大一天天地长大,幻想着他将来成亲生子,她必然是个慈祥的婆婆,将这个家交给儿媳去管,等着当老封君。

  后来,朝廷没了,老大还伤心得大病一场,差点没急坏了他们夫妻俩。

  幸好他只是沮丧一段时间,说什么当官救不了国家,要去办实业。

  办实业不就是经商?这个罗家熟啊,毕竟罗家一直经商有经验,只要儿子不再为朝廷的事伤心,经商又何妨。

  当时罗老爷子看着整个国家的乱象,也搞不懂未来的出路在何处。

  当兵是不可能的,太危险了,读书也没出路,朝廷都没了,科举也取消了,那就经商吧。

  然而两夫妻都没想到,儿子运送货物时,遇上暴风雨,还未成亲就这么去了。

  罗老爷子的雄心壮志随着大儿子的死,烟消云散。

  都怪报纸上鼓吹什么实业救国,大儿子被蛊惑了才会出事,若是他一直待在榴花镇,什么事都不会有,还好好地活着。

  因大儿子的死,夫妻俩伤透了心。

  是以看到二儿子混日子时,老两口从未有意见。

  他们也是怕了,与其白发人送黑发人,不如让他当个普通人,安安生生地留在榴花镇,生儿育女,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但当个普通人,并不意味着会草包至此啊!

  老两口不禁相视苦笑。

  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了,只希望早日有孙子,趁着他们老两口还年轻,还能培养。

第94章 穿成一只猫8

  罗家明并不知道父母的心酸,此时他正与何三娘厮混在一起。

  他对何三娘非常满意,妻子徐氏虽然一心爱慕他,但在榻上总是放不开,牡丹虽有风情,却又过于浪荡,唯有何三娘,宛若两人的综合体,少女的羞涩和熟女的风韵完美结合,让男人欲罢不能。

  对何三娘正新鲜着的罗家明顿时对事业大为倦怠,他巴不得天天和何三娘厮混在一起,颇有些乐不思蜀。

  何三娘经过方得权的指点后,深知如何将男人拽在手中,并不是一味地放纵他,适当地拒绝,装出贤惠的模样,劝他上进。

  欲拒还迎,让男人欲罢不能。

  何三娘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饥饿营销”,让罗家明总是半饱不饱的。

  她觉得自己可以从方得权那里出师了,在未知方得权的目的之前,她本能地觉得他教自己的东西很有用,是以当时也学得很认真,什么提升气质、锻炼演技、研究男人心理、锤炼口才……

  那扇门是方得权为她打开的,打开后能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则是她天赋异禀。

  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甚至找人教她识字。

  以前是没办法,亡夫留下的财产不多,在和罗家明往来后,他送给自己很多礼物,她不用再为生计苦恼,就想多学些有用的东西。

  罗家明以前能被牡丹拴住,为她同父母硬扛了几年,现在反而被她拽住,对牡丹没终于那么上心,但谁又能保证将来他会不会看上更年轻水嫩的小姑娘?

  只有学到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我会抓住每一个机会的!”何三娘地喃喃说。

  就如同当初她继承亡夫的房子,不是没有人打房子的主意,那些乡下来的泼妇死赖着不走,还是被她花钱打通关系,将人一波送去吃免费牢饭后,就再也没人打主意。

  其实得知方得权让她勾搭罗家明的用意时,何三娘心里是不太舒服的。

  美人都有这样的通病,就喜欢和其他的美人比较,比衣裳、比首饰、比容貌、比男人,恨不得永远艳压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方得权对她何三娘不屑一顾,为了得到牡丹让她去勾搭罗家明,这不表示她不如牡丹?

  何三娘是个十分有上进心的女人,她暗中观察牡丹许久,包括方得权与牡丹来往的情形,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方得权这种男人,喜欢的是那股劲儿啊,高贵冷艳,有如高岭之花。

  何三娘是个谦虚的,她表示自己用心学了,将这种劲儿改头换面,进化后用在罗家明身上。

  还真别说,挺管用的!

  罗家明越发觉得何三娘与众不同,她和像蜘蛛精般黏人、恨不得时刻与她谈情说爱的徐氏不同,也与食髓知味的牡丹不一样,何三娘识情识趣又知进退。

  可惜她命不好,不然真的是贤内助。

  与之相反,方得权最近很忙,他升官没多久,恰好他的妹子怀孕了。

  局长已经年过三十,后院子息不丰,小妾这一怀孕就让他乐坏了,对大舅子更加和颜悦色,还给他手下的喽啰配了几把枪。

  方得权每次带着配枪的小喽啰巡逻时,都觉得面上有光。

  他爹娘也高兴,觉得儿子给方家光宗耀祖了。

  榴花镇并不大,镇里有见识的人不多,他们没看到方得权是怎么上位的,只看到他的风光。

  于是在那些人眼里,现在的方得权是金龟婿,都想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

  这些人便找到方家父母那里。

  方父方母也觉得自己儿子现在有大出息,是该考虑婚事的时候,便计划着给他相亲。

  “相亲?”方得权愣住。

  方母喜滋滋地说:“是啊!儿子,你不是不喜欢胖妞吗?既然如此,娘也不逼你,现在好些地主和商人之家都想跟咱们家结亲,娘打听过啦,都是极好的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方得权马上道:“我不要裹小脚的。”

  只要想到那些大家闺秀裹得畸形的脚,方得权就头皮发麻,和罗家明一样,他也是无意中看到女人被裹得畸形的脚,被吓得不行,从此不喜欢那些裹脚的女人。

  方父方母也知道时代变了,妇女讲究解放,以前裹小脚的大家闺秀被批成封建糟粕,跟不上时代,十分土气,据说外面那些才子陆续登报离婚的原配都是裹小脚的,报纸上也在批判这些裹小脚的女人,仿佛你娶个裹小脚的女人,就不是新时代的才子,就是封建遗毒。

  方母觉得那些姑娘其实挺不错的,虽了裹小脚,但温柔善良,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一脸陶醉的模样,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这一刻,方得权觉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计她,希望她放弃罗二爷,投入他的怀抱,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娶她为正妻。

  为什么非罗二爷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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