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豆的九十年代 第16章

作者:珠珠月半 标签: 年代文 轻松 穿越重生

  流言越传越玄乎,有说她爸是道上混的,她也是个小太妹,手下带兄弟的那种。还有称是她小学同学的人,说她爸其实是个杀猪的,但是以前还杀过人!还有说他爸是杂技团里训练狗熊的。甚至离谱的说法,她爸真的是钟馗转世,方笙笙之前事故里已经死了,他爸又去阎王爷那里划了她的名字,把她拉了回来。

  徐小凡告诉方笙笙的时候,她真佩服死这些同学的脑洞了。

  不过她想提醒老师和同学们,大家都没发现,谢知许已经缺课两天了吗?

  刘老师当然发现谢知许两天没来上课了,班长丁吉文每天会把学生考勤交给他,任课老师也会和他反应学生缺勤情况,只是这两天,先是应付方志强,后又要调节卢海洋问题,根本顾不上管谢知许这事。

  今天卢海洋的事解决好,快放学了,他赶到班里,问学生有没有人知道谢知许这两天出什么事了?同学们纷纷摇头。刘老师只能去办公室翻档案,找一下谢知许登记的家庭住址,打算下班后去做一下家访。

  他也是郁闷啊,他来一班重点理科班带班,本身压力就很大,本来以为手握谢知许和方笙笙这两张王牌,至少能在高考季拼出一个好成绩,结果一张没打出就已经砸手里了,另一张王炸状态又很不稳定,他真感觉这批带出后,他头上的白发要多一大片。

  放学后方笙笙和徐小凡一起走,想去把借的那本小说还了,两人出了校门,看见不远处树荫下站着的卢海洋和他父母,似乎正在发生争执,卢海洋的父亲还伸手扇了他一耳光。

  两人对视一眼,轻轻的靠近。

  “你说你这个鬼样子,难怪别人要欺负你!”卢海洋父亲指着他骂道,“你是个男人,给我腰挺直了走路,你知道别人都说你什么吗?”他拍拍自己的脸颊,“我都没脸说,丢死人了。”

  卢海洋的母亲过去轻捶他的背,语带哽咽道:“海洋,你可不能学坏,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你要争气啊!”

  卢海洋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任由父母打骂。

  他就知道,告诉父母也没用,他们反而会觉得自己有问题。父母问他,别人欺负他时,为什么不反抗,骂他没用,是个废物。

  陶利一帮室友欺凌他,已经一年多时间了,高二虽然分班了,但是宿舍没有重新分配,他知道后很绝望,但是面对那帮人的欺凌,他依旧没有反抗的勇气。

  霸凌就是从极小的试探开始,逐渐升级的。他们开始是让他负责给宿舍所有人打水,他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忍忍也就干了,后来让他洗他们的脏衣服,他觉得自己是在忍辱负重,次数多了,他也拒绝过,迎来的是他们第一次的拳头,他当时被打懵了,既不懂得反抗,也抗争不过。

  他觉得他在退让,但是他们不仅加倍奚落和嘲笑他,暴力也在升级,有时候他在宿舍走动,对方会从后面突然来一脚,把他踢趴下。

  最开始只有一两个人带头欺负他,后面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不止是使用暴力,有时候会让他学女生的模样,他们围着调笑,开始动手动脚……

  所有人都问他,为什么不报告家长和学校,软弱只会纵容了这些人的恶行。

  为什么?

  ——因为他感到羞涩!

  因为一次两次,在他不敢反抗,怕迎来更多的打击报复后,他就更开不了口,他不敢把他的懦弱无能暴露在所有人面前。特别后来他们的行为更加过份,别人不会觉得他们是变态,而是会觉得自己才是一个怪物。

  果然,现在父母知道了,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在他们眼里,自己就是一个怪物了吧。

  他真的很羡慕方笙笙,羡慕她的勇气,羡慕她有一个不怕争议为她出头的父亲。

  他也要谢谢方笙笙,出面帮他解决了这一切,现在陶利这帮人不敢再来骚扰他,他的软弱暴露人前,他反而轻松解脱了。原来暴露自身的问题,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人最难的是面对自己,而他才刚则开始学起。

  在父母的斥责和叮嘱中,他转头,正好看见几步开外的方笙笙两人,他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就见到方笙笙双手弯曲放在头顶,给他比了一个心的形状,他突然就笑了起来,这一刻觉得很放松,连父母的责备声都淡了……

  “卢海洋不会有事吧?”徐小凡走在路上的时候,还在担心,刚才卢海洋父母的骂声,她都听见了。

  “不会有事的。你发现没有,其实卢海洋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一个善良又容易满足的可爱孩子。”

  “口气还老气横秋!”徐小凡笑道。

  方笙笙这两天心情都不错,虽然她现在名声在外,但她丝毫不以为意。被一个人无条件维护的感觉,挺好。

  记得她小时候,因为她妈妈是一个明星,还是一个绯闻很多的女明星,一有新闻八卦就会被同学议论嘲笑,她因此和同学打架,被叫家长的时候,她的姥姥会来向其他家长和老师道歉,她的妈妈从来没有出现过,而且她回去以后,还要被妈妈责备不应该惹事,给她找麻烦。

  后来她妈妈把她送出国读寄宿学校,她一个人在异乡,遇到任何事,都只能自己解决,没有人可以倚靠。虽然后面几年姥姥也出去照顾她,但是姥姥不会外语,不能和老师沟通,不能帮她骂那些有种族歧视的同学。

  所以在她小时候一直有一个期盼,期盼在她受到指责、遇到困难时,爸爸妈妈能马上赶到,告诉所有人她是被宠爱着、有人保护着的,谁都不可以欺负她!

  而昨天,方志强在别人看来有些过激的维护行为,却正好回应了她小时候的那个愿望。

  她昨天晚上吃饭时,把不吃的肥肉挑出来放方志强碗里,说道:“爸爸吃吧。”

  方志强笑得见牙不见眼,“呵呵,呵呵,爸爸吃,爸爸最爱吃肥肉了。”

  惹得袁小琴好奇的看了他们好几眼。

  这是方笙笙第一次主动当着他们的面叫爸爸。

  饭桌上,方志强还提起陈舟又不来吃饭,方笙笙才道,她不让陈舟去接她了。方志强才恍然,笑道:“这小子,不接人不好意思来吃饭了。”

  方笙笙也和他们提过,今天放学要和同学去逛会儿街,要晚点回家。方志强两人叮嘱几句,也都没说什么了。

  从租书店还了书出来,方笙笙问徐小凡要不要去商场逛逛,徐小凡摇头,举着手里刚借的小说,说要赶回家看书去。

第二十一章

  市中心的解百商场是上半年刚开业的,算是本市现在最大的百货商场了。

  今天虽然不是周末,但是商场的人还是挺多的,现在外地人来这里玩,都要来这个商场逛逛,有一些进口商品都可以在这买到。

  方笙笙在一楼服饰专卖店逛着,有皮尔卡丹、梦特娇等现在比较知名的品牌,不过她没有享受到以前VIP的待遇,店员见她一个穿着普通的女学生进来,都是冷眼看着,瞪到她自动出门为止。

  她去二楼卖录音带的店面时,碰到了一个熟人,程贝倍正在一排放满录音带的柜架前翻看着。

  两人相视一眼,都没有打招呼。

  这时旁边有两个女孩子在聊天:“凡人乐队晚上在商业学院那边有演出,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要不要买票啊?”

  “不用,不是商业演出,他们就在学院外面搭了个台子免费表演。”

  “乐队的人长得怎么样?”

  “唉呀,我们是去听音乐的,又不是去看俊男的,不过之前他们在其他地方表演的时候,我去听过一次,其中有一个乐手确实很好看,气质也很好。很多女孩子都是冲着他去的。”

  “那我们晚上也去看看。”

  方笙笙听了,也感兴趣,现在娱乐节目太少了,去听一下乐队表演也不错。

  她从公交车上下来,走了五百米左右,就看到程贝倍骑着自行车也往这边来了。难道她也是要来看表演的?

  离商业学院大门五十米处,有两三个人正在搬运和调试音响设备,方笙笙走近时,听他们在说,“小解昨天就没见到了,今天会不会来?”

  “不知道,也联系不上他,说好要来一起参加演出的。”

  “你们好,这表演几点开始啊?”方笙笙走过去问道。

  一个长发年轻人见到她,笑着道:“小妹妹,你也是要来看我们演出的吗?现在还早,我们要晚上七点才开始。”

  现在五点不到,方笙笙决定还是先回家吃饭吧,晚点要不要过来再定,毕竟现在交通不方便,来一趟还有点远。

  程贝倍也听到他们的对话了,推着自行车折返离开。

  经过学院旁边的一家小卖部,方笙笙见到一个瘦削的O型腿青年提着一大袋东西出来,他把袋子放在自地车后座,用绳子绑定后,骑上车从方笙笙旁边过去。

  方笙笙眼睛掠过,突然定住,心里惊疑不定。待要再追,发现他已经骑远,这时程贝倍推着车过来,她赶紧过去问:“自行车能借我一下吗?”

  “干吗?”程贝倍挑着眉问。

  “追前面那个人。”方笙笙声音急促道。

  “追他干嘛?”程贝倍又问,一副我们很熟吗,我干嘛帮你的模样。

  “我怀疑他偷了我的自行车,现在骑的那辆车就是我的。”方笙笙快速道,“你到底借不借?”她看着前面一个红绿灯,青年停了下来,但很快就会骑跑了。

  “那你坐上来吧。”程贝倍直接掉转车头,跨身上车,指着后座对方笙笙道。

  “啊?”轮到方笙笙惊讶,这么爽快的吗?“你借我车就行,不用一起去。”

  “赶紧的,快绿灯了。”程贝倍催促。

  方笙笙也不犹豫,直接跨腿坐上后座。程贝倍用力踩动踏板骑了出去。

  “幸好你不重。”

  “谢谢。”还是这姑娘实在,那天那个胖子竟然说七十斤的自己重来着,什么人呐!

  前面那个青年骑的不快,程贝倍虽然带了人,竟然也能跟上。

  “你确定那辆自行车是你的?”程贝倍问。这种女式小飞鸽这两年很流行,因为骑起来比较轻巧,买的人挺多的,颜色只有一种蓝色,如果不是后面挂车牌,有时候真认不出来。

  “确定,我在丢车的地方见过这个男的,那辆自行车前杠有个Z字划痕,是梁英不小心划上去的,车链盘那里小燕子贴过一张花仙子的小粘纸,虽然被撕了,但我看到还有小半点还在上面没撕下来。”这个O型腿的青年,她进租书店前,正好看见他出来。

  “你这眼神不错啊。”程贝倍称赞道,随即想想又说,“最好你没看错,不然浪费了我这么多功夫,你赔得起嘛!”

  方笙笙的观察力一向不错,读书方面的记忆力虽然不行,但是记人上面她还是很有自信的。

  “你为什么帮我?”方笙笙也好奇,这姑娘一看就不是那种热心人。

  “我两个月前刚丢了一辆自行车!”程贝倍咬牙切齿地道,“这些该死的偷车贼,抓到真该被打死!”

  怪不得,这姑娘大概是想报仇来着。

  那青年越骑越远,程贝倍用尽吃奶力气也没追上,中途换了方笙笙带她,骑出大概三公里,进入了一片比较偏僻的老区,青年的身影就找不到了。

  “这里以前是钢厂家属区,上半年钢厂把地卖给了开发商,要在这里盖商品房,这里住户大部份都搬走了。”程贝倍道。

  “你知道的挺多呀。”方笙笙见四周都是老旧破败的平房,墙上画着大大的“拆”字。几个路口还拦着横条,写着XX建筑公司。搬迁的时候,估计能拆的都拆走了,有些房子连墙面砖头都拆走大半,这一片也几乎没什么人了。

  “我爸以前是钢厂工会的。”程贝倍道,接着转头四处打量,“是看见那小子骑过来的呀,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人影了。这里都没什么人住了,不知道他过来这里要干什么坏事?我们找找,看能不能发现他。”

  “你不害怕啊。”方笙笙看着天边只余些微霞光,四周人烟萧条,再看看横纵的几条暗沉的巷道,心里有些发毛。

  还是冲动了,她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学生,追到这里抓偷车贼,这不是送菜来了吗。

  被方笙笙一说,程贝倍也有些紧张起来:“你怕了?不找你的自行车了?”

  “有点怕!”方笙笙老实道。

  程贝倍没想到她竟然大方承认了,撇嘴强撑道:“我不怕,我们再找找,找不到就算了。”

  “先等一下。”方笙笙道,说完她去一道拆过的墙壁处,捡起一块砖头,掂了掂,拿在手里走了回来。

  程贝倍看到,想想,放下自行车支架停好,也跑过去捡起一块砖头,想想又扔下,改捡起一条钢筋走出来。

  两个相视一眼,“去里面找找。”

  “找到后怎么办?”方笙笙问,她本来打算,是跟他到热闹的住宅区,确认是自己的车子后,再呼叫周围群众一起抓小偷,扭送派出所,或让热心群众去把警察叔叔叫来铐人。

  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除了身边这个虎妞,就找不到帮手了。

  “给他一棍,抽死他!”程贝倍瞪着眼睛道,“我们两个人呢,怕什么,我抽他的时候,你上前给他一个板砖。”

  说得还真简单,我们不是围攻老母鸡呀。

  “你确定他只有一个人?他来这么偏僻的地方,说不定这里就聚集了一帮团伙呢……哎呀,我们还是走吧。”方笙笙越说,越觉得自己考虑的有道理。

  “你怎么这样,我这么老远陪你来这。”程贝倍不甘心道,“先找一下,我们隐蔽点,静观其变嘛,你怎么动不动就想跑路。我以为你现在变了,不像以前那么胆小没用,没想到你还是老样子。”

  如果还是以前那个埋头学习,整天低着头像个鹌鹑一样的方笙笙,她才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更不会骑车带她跑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