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灭世魔王的心尖宠 第12章

作者:当年明央 标签: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甜文 轻松 穿越重生

  谢无佞皱眉:“你又不能自己吃。”

  灵霄说:“你吃给我看啊。现在我在你脑子里,你吃了就等于我吃了嘛。”

  谢无佞才不会纵容她这些无理的要求。

  开什么玩笑。

  他可是三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跑到凡间街头来吃糖葫芦,威风何在!

  谢无佞直接无视。

  灵霄立马搬出他们之前的约法三章。

  “之前可是你自己说的,带我来凡间玩开心了,回去以后我就听你的话。”

  “现在你不买糖葫芦给我吃,我很不开心!”

  “我一不开心就喜欢碎碎念,我话可多了,我最擅长自言自语了。而且我记忆力特别好,我会背好多好多文章和名著语录,英文版的,法语版的,我都会。”

  “我一点儿也不介意,每天在你脑子里背上一篇文章。”

  “就比如说,道德经我就背的很熟……”灵霄说着,转声便老神在在开始念起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

  “够了,闭嘴!”谢无佞捂头抓狂。

  后头四只冷不丁听见大魔头暴喝一声,吓得齐齐一呆,僵地原地不敢动弹。

  灵霄住了声,狡黠地问:“还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谢无佞脸色阴沉地朝那卖糖葫芦的老翁走去。

  “拿来。”他凶神恶煞地说。

  老翁被吓得一哆嗦。

  老翁颤着手从稻草桩上取下一串糖葫芦递给大魔头,“两、两文钱。”

  怕归怕,钱还是要收的。

  但大魔头嚣张惯了,他叱咤三界,想要什么抢过来就是,何时还付过钱。

  他把糖葫芦怼到脑门前,暴躁道:“这下行了吧!”

  灵霄却说:“你还没付钱呢。”

  她认真道:“我们现在是在凡间,买东西是要给钱的。我们在修仙界吃霸王餐没关系,但在凡间这样就不好了。”

  谢无佞脸色阴沉抿着唇。

  灵霄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动作,狐疑地问:“你该不会是没钱吧?”

  谢无佞:“……”

  灵霄猜对了。

  大魔头身上还真没有钱。

  钱这个东西,对大魔头而言,根本就没这个概念。

  灵霄的质疑在此刻精准扎刀:“谢无佞,你该不会……身上连两文钱都没有吧?”

  大魔头居然被他脑子里的小东西给鄙视了。

  大魔头现在心情很不好,脸色很阴沉。

  谢无佞身后跟着四个流着哈喇子的人形凶兽,对面是那凡人老翁怀疑他要吃白食的眼神,脑子里是小东西同情的声音——

  “谢无佞,你好惨啊。”

  “不但连个庇护的住处都没有,身上还一分钱莫得。这些年,你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啊?”

  谢无佞气得险些晕厥。

  “谁说老子……”

  他本欲张口反驳。

  话吐一半,忽然意识到自己情绪被这小玩意给左右了。

  谢无佞舌根抵颌,古怪地冷静了会儿。

  然后一如既往邪气地道:“本尊就喜欢抢别人东西,不是抢的,本尊还不要呢。”

  “牛逼。”灵霄对他竖起大拇指。

  “反派的逼格被你拿捏得死死的。”

  “知道就好。”谢无佞‘哼’一声,转头阴恻恻盯了那老翁一眼。

  老翁赶紧摆手道:“送您……送您,不要钱,不要钱了。”

  谢无佞挑眉。

  “看到没,绝对的实力面前,钱这种东西都是摆设。”

  谢无佞跩跩地往前走。

  咬一口糖葫芦,酸得他倒牙,皱眉骂了句‘什么玩意儿难吃死了’,抬手就给扔了。

  后头的四只赶紧跳起来抢那串糖葫芦。

  摇头晃脑,吃得可欢了。

  灵霄沉默了一会儿。

  谢无佞继续往街上走。

  灵霄还是对什么东西都好奇。

  但她不再要求谢无佞买给她了。

  走到一个手工首饰摊前时,灵霄双眼一亮:“哇好漂亮的首饰呀,谢无佞你走近一点,让我看看。”

  谢无佞觉得他脑子里这个小东西真俗气。

  这些凡间俗物,一没有灵气,二没有价值。

  她却看什么都新鲜。

  谢无佞不耐烦地走到摊贩前,让脑门正怼摊子。

  摆摊的小贩眼色很是伶俐,一见这位大少爷衣着气势不凡,身后还跟着四个人高马大的随从,虽然长相异类了点,但兜里肯定有钱。

  小贩便热情地道:“客官,您想选点什么?”

  “这支金钗怎么样,用来送给喜欢的姑娘,最合适不过了,这样式可是天都那边最时兴的!”

  谢无佞嗓子一沉:“什么喜欢的姑娘,老子就是随便看看。”

  小贩暗暗一笑,心想这大少爷还挺纯情呢,居然害羞了。

  “那这镯子怎么样?这可是正宗的羊脂玉,寓意天长地久,生生世世,买一个送给姑娘当定情信物,她保准喜欢。”

  谢无佞扫了那镯子一眼。

  小贩见他意动,刚想卖力推销。

  灵霄就在谢无佞脑子里道:“好啦,我看完了,我们走吧。”

  谢无佞蹙了下眉:“你不是想要吗?”

  灵霄:“我没说我想要啊。”

  “这里逛完了,我们去下一个地方吧。”她催促。

  接下来。

  每走到一个灵霄感兴趣的摊贩或是铺子前,她都只是对谢无佞说:“你走近点,让我看一眼就行。”

  她怕她一说想要,谢无佞又直接当街强抢。

  她直接把谢无佞的脑门当成了摄影机。

  逛街逛得津津有味。

  但大魔头却不知哪根筋不对劲,阴着个臭脸。

  街上的老百姓见到这尊煞神,都自动离他三丈远。

  灵霄看不到他的表情。

  因为她在光门结界里的视角,和他的视角是一样。

  除非大魔头又发疯,把自己头盖骨给掀下来。

  不过那样也没用。

  灵霄一见到血就会晕过去。

  在凡间集市一路逛下来,灵霄是逛开心了,可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几个都不太开心。

  大魔头就不说了。

  他基本随时随地都是阴晴不定的。

  后头那四只人形凶兽也幽怨得不行。

  逛了这么半天,谢无佞总共就扔了一根不要的糖葫芦给它们。

  四个分一串,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

  灵霄说:“咱们现在身上也没钱,还是先找个地方挣点钱,然后正正经经吃顿饭吧。”

  “四大凶兽现在成了咱们的宠物,养了宠物就要好好喂养,不能让它们饿肚子。”

  养宠物是要负起主人的责任的。

  “你事情怎么这么多。”谢无佞很不耐烦。

  灵霄虽然觉得跟着大魔头日天日地搞事情很爽很刺激,但这里是凡间,‘凡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灵霄的故乡。

  况且凡人没有灵力和修为,大魔头随便一个手指头,都会给这里造成灭顶之灾。

  所以,灵霄不允许谢无佞在这里搞破坏。

  这是原则问题。

  这几天相处下来。